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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瑞茂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群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477,969股,以1,011,999,495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7,057,976.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1%。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因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章显明先生和周宇女士与本议案有关而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的表决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董事王兴运先生2020年12月21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议案与其相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兴运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王兴运先生与本议案有关而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的表决人数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王兴运先生与本议案有关而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的表决人数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王兴运先生与本议案有关而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的表决人数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瑞茂通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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