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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瑞茂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C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五月

目 录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4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报告全文。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0年度,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 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共计7个议案。

(2)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共计16个议案。

(3)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计2个议案。

(4)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瑞茂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瑞茂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瑞茂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瑞茂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瑞茂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共计9个议案。

(5)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计2个议案。

(7)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共计3个议案。

(8)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再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计6个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认真、尽职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证券部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5、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公司的两名独立董事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治理状况及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对依法应出具独立意见的事项,均站在独

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出具了独立意见,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1年董事会工作展望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3、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4、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围绕客户价值,做好管理优化,持续改进、优化流程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绩效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凝聚力和战斗力。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维护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开展工作,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以上是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财务状况的年度分析请详细审阅《瑞茂通2020年年度报告》和《瑞茂通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2020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名称表决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10日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4月29日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6日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6月2日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关于修订<瑞茂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8月28日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9月29日关于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10月30日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关于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12月21日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再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投资事项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投资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为公司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5、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四、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作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监事会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

具专项核查意见。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跟踪各级监管部门的新政策和监管要求,加强监事会成员的学习和培训,提升监事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的职能。

3、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

本项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忠实、勤勉、尽责的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持续发展,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独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章显明,男,1959年2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0年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至1988年,在葛州坝水力发电厂先后任二江电厂运行主值班员、宣传干事、党委秘书、团委书记;1988年至2001年,在华能武汉阳逻发电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计划部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总经理助理;2001年至2005年,在华能沁北项目部任副总经理兼计划部主任,华能沁北发电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厂长);2005年至2013年,先后在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公司(太仓电厂)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兼任苏州市电力企业协会副会长,当选为苏州市第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评选为江苏省优秀企业家;2013年至2019年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工委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兼任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委,中国电力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力文学艺术理事会副主席;2017年至2019年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19年2月退休;2020年元月至今,聘任为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6月至今担任瑞茂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宇,女,1975年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2年7月至今任职于河南财经

政法大学,2013年1月至2019年7月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会计系系主任。2015年11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建国,男,1971年生,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2002年6月至2004年9月任中联煤炭销售公司研究员;2004年10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业务部研究员;2007年6月至2011年6月任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业务部副主任;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中煤时代物流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7至10月任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开发处处长;2017年10月至今任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秘书长。2019年1月2日至2020年6月23日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召集了9次董事会会议,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章显明55000
周宇99003
赵建国44000

2020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表决中我们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情况如下表: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参会独董
2020年4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赵建国、周宇
2020年5月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赵建国、周宇
2020年10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章显明、周宇

了满足参股公司的日常业务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盛德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商业保理”)为德盛瑞茂通(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盛瑞茂通”)本次融资也同时承担了差额补足责任,且德盛瑞茂通为公司承担的差额补足责任提供全额反担保。德盛瑞茂通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预计对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对该事项表示了事前认可,并且一致认为: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审议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2、因合资公司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陕煤供应链”)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业”)为其申请的合计30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公司按照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以其持有的剩余未质押股权为陕西煤业提供质押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超过14.7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因此本次拟为陕西煤业提供反担保公平合理,并未加重公司担保责任,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3、合资公司和陕西煤业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债务偿还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6月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9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10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对该事项表示了事前认可并且一致认为: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审议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2、本次担保为到期续作,因合资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陕西煤业为其向银行申请的授信继续提供全额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陕西煤业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超过4.9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因此本次拟为陕西煤业提供反担保是为确保合资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3、合资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12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再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们一致认为本次追加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考虑了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1、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候选人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董事职务的要求。3、同意提名路明多先生为瑞茂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并综合考虑了其他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平均水平,经过认真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调动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19年度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1、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候选人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要求。3、同意提名章显明先生为瑞茂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独立意见:

燕刚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其他相关职务,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公司具有健全的治理运行机制,燕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李群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李群立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担任董事长职务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提名方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候选人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3、同意提名王兴运先生、李富根先生为瑞茂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路明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兴运先生、胡磊先生、周永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本次高管人员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身份资历以及专业素养的基

础上进行的,并已取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职务,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3、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始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信披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情况达到业绩预告披露标准,公司已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瑞茂通2020年度业绩预告》。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4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就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我们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一致认为:1、中审众环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发表的审计意见与公司实际财务情况相符合,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中审众环在2019年度的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并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内控审计业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对就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270003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共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361,034.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订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4,010,250.6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0%。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时,充分考虑了行业现状及特点、公司发展情况及趋势,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也是我们2020年度重点关注的工作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主体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的各项承诺均按承诺内容和时间要求履行,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承诺情形,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本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准确和完整。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于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且未提出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项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2020年度公司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利润及现金流量概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8,354,625,087.02元,负债总额为22,225,989,151.34元。

2、股东权益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118,595,368.76元。

3、利润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664,924,221.98元,营业利润159,547,448.85,期间费用总额为914,707,476.00元,实现利润总额202,200,330.15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819,990.45元。

4、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合并数母公司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8,553,897.352,347,008,492.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6,281,876.72-1,890,103,878.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790,105.09-648,604,809.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641,463.88-191,700,195.68

二、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36,664,924,221.9840,256,607,815.40-8.9238,095,793,349.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819,990.45413,361,034.23-62.06475,468,06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6,935,051.38235,218,196.1864.50337,390,64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8,553,897.357,044,356,768.09-62.263,930,390,639.94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18,595,368.766,166,503,832.82-0.785,707,814,994.90
总资产28,354,625,087.0222,614,018,693.0425.3920,599,320,120.61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430.4067-62.060.46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430.4067-62.060.46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70.231464.520.33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46.96减少4.42个百分点8.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63.96增加2.3个百分点6.21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1,517,602.900.0126,187,169.780.12-94.20
应收票据1,426,394,213.645.03225,412,420.921.00532.79
应收账款7,720,874,003.0527.253,985,507,167.6717.6293.72
预付款项434,437,376.971.531,240,608,363.825.49-64.98
长期股权投资8,938,235,637.3731.556,371,564,759.3228.1840.28
无形资产36,556,007.390.1315,792,842.180.07131.47
开发支出6,522,858.920.0227,452,280.700.12-76.24
交易性金融负债234,798,315.810.8320,045,145.010.091,071.35
应付账款10,350,502,653.1736.534,693,545,269.4020.76120.53
合同负债349,247,341.471.23653,147,055.352.89-46.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0,000,000.000.56298,759,410.741.32-46.45
其他流动负债1,615,284,343.375.70727,870,211.643.22121.92

少;应收票据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所致;

应收账款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和行业普遍性趋势,公司适当延长应收账款账期,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预付款项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预付供应商货款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混改合资战略,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

无形资产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无形资产达验收标准,资本化研发支出转增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前期资本化支出转增无形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末,衍生金融工具浮动亏损较上年增加;

应付账款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和行业普遍性趋势,同时公司加大与合资公司的业务合作,市场议价能力增强,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合同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预收客户货款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前期发债券余额,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较期初减少;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待转销项税额及背书转让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2、费用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期数变动比例(%)
财务费用189,539,057.77505,625,291.88-62.51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949,847,439.5250,386,968,289.65-24.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291,293,542.1743,342,611,521.56-18.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7,767,801.30587,828,408.62147.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4,049,678.024,958,511,421.45-14.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404,166,855.1812,375,534,495.41-7.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249,376,750.0915,461,760,862.83-27.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动原因:主要为报告期内取得金融机构借款较去年同期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偿还公司债券、金融机构借款相对去年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减少。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2710096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瑞茂通2020年度共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819,990.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的公司股份4,477,969股,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在本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该部分回购的股票未能过户至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则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477,969股,以1,011,999,495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057,976.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1%。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时,充分考虑了行业现状及特点、公司发展情况及趋势,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各位股东:

结合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业务往来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与执行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申请自该议案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外部融资的平均利率,预计借款产生利息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本次关联借款主体对象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入借款主体对象范围。本议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借款人本期借款本期归还期末余额
郑州瑞茂通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50,000,000.00350,000,000.000
郑州瑞茂通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20,000,000.00120,000,000.000
郑州瑞茂通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370,000,000.00370,000,000.000
郑州瑞茂通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30,000,000.00130,000,000.000
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瑞茂通314,453,221.88314,453,221.880

法定代表人:耿红梅注册资本:38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有色金属、矿产品(煤炭除外)、铁矿石、钢材、五金、建筑材料、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通讯产品及配件、农副产品;燃料油的销售(易燃易爆及船用燃料油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2)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营业场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4层403号

法定代表人:耿红梅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矿产品(不含煤炭)、铁矿石、钢材、五金、建筑材料、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通讯产品及配件、农副产品的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关联方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9月30日,郑州瑞茂通的资产总计2,222,269.25万元、净资产额为1,790,910.33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3,266.51万元,净利润为26,831.57万元。(以上数据为单家口径,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总计6,607,788.86万元、净资产额为1,816,801.25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49,694.21万元,净利润为52,005.66万元。(以上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数据)。

3、关联关系

郑州瑞茂通持有上市公司54.5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申请自该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外部融资的平均利率,预计借款产生利息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本次关联借款主体对象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入借款主体对象范围。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造成重大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参股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确保2021年生产经营稳步运行,结合2020年度担保情况,制定了2021年度担保计划。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为1,273,870万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822,2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32,8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318,87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2021年度瑞茂通拟申请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22,2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瑞茂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划分如下:

担保人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000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30,000
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5,000
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22,000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50,000
新疆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0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95,700
浙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00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60,000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000
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7,000
浙江自贸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00
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5,000
China Coal Solution(Singapore) Pte.Ltd.3,000万美元
合计-822,200万元人民币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
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000
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00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7,000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6,700
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5,000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5,000
浙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350
China Coal Solution(Singapore) Pte.Ltd.China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1,500万美元
合计-132,800万元人民币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45,080
河南凤瑞物产有限公司5,390
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9,90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1,600
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0,000
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3,000
珠海港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29,400
德盛瑞茂通(上海)供应链管理40,000
有限公司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10,000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24,500
合计-318,870万元人民币

流动负债总额为57,448,988.46元;净资产为100,098,028.10元;营业收入为58,645,762.87元;净利润为118,815.38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财政局304法定代表人:饶锦龙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销售煤炭、焦炭;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信息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5,157,482,808.47元;负债总额为2,606,943,639.8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49,722,778.04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06,943,639.88元;净资产为2,550,539,168.59元;营业收入为7,212,483,382.20元;净利润为89,756,670.86 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5,176,986,457.77元;负债总额为2,599,037,427.9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86,762,375.76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99,037,427.95元;净资产为

2,577,949,029.82元;营业收入为1,914,640,815.09元;净利润为27,409,861.23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毓秀山太阳城法定代表人:杨东元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煤炭、焦炭、棉花、矿产品、建材、家具、室内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331,390,572.04元;负债总额为964,758,930.0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6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64,758,930.05元;净资产为366,631,641.99元;营业收入为2,308,036,323.26元;净利润为8,738,734.42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208,030,762.09元;负债总额为836,716,949.4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6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36,716,949.42元;净资产为371,313,812.67元;营业收入为336,881,967.16元;净利润为4,682,170.68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那曲县拉萨南路39号法定代表人:王卫东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经营与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纸张、金属材料、计算机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煤炭供应链管理咨询服务、代理煤炭及其他大宗商品的采购、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994,100,709.33元;负债总额为1,693,563,003.6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99,824,878.29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83,687,823.40元;净资产为1,300,537,705.72元;营业收入为3,063,698,764.50元;净利润为65,874,370.86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028,586,137.60元;负债总额为1,723,007,320.8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58,41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13,132,140.59元;净资产为1,305,578,816.80元;营业收入为637,212,183.14元;净利润为11,713,873.68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天培

注册资本:7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物流方案设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皮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初级农产品、棉副产品的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燃料油的购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5,022,224,669.10元;负债总额为 3,742,682,780.4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49,1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742,682,780.49元;净资产为1,279,541,888.61元;营业收入为6,218,977,669.53元;净利润为78,429,879.97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5,235,973,802.34元;负债总额为3,919,906,215.7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41,250,000.01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919,906,215.75元;净资产为1,316,067,586.59元;营业收入为951,841,437.49元;净利润为36,525,697.98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6、新疆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与翠岸路交汇处新疆嘉迪科技大厦D3#楼8层19号房法定代表人:马宏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棉、麻、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贸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棉花仓储;其他专业仓储服务;其他运输货场服务;其他商业流通仓储服务;其他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8,495,065.44元;负债总额为17,891,412.1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891,412.15元;净资产为603,653.29元;营业收入为140,161,519.87元;净利润为30,436.97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6,402,747.73元;负债总额为16,186,788.4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186,788.46元;净资产为215,959.27元;营业收入为22,781,617.27元;净利润为-387,694.02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17号3幢506室

法定代表人:张首领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181,137,254.73元;负债总额为3,065,866,504.5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66,472,716.77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65,866,504.53元;净资产为1,115,270,750.20元;营业收入为8,846,311,021.62元;净利润为35,395,812.62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352,574,448.89元;负债总额为3,227,790,952.6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94,443,999.99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227,790,952.64元;净资产为1,124,783,496.25元;营业收入为1,628,543,500.63元;净利润为9,512,746.0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浙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308-015室法定代表人:路明多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煤炭供应链咨询服务;煤炭批发;焦炭、煤灰、燃料油(易燃易爆及船用燃料油除外)、PTA(精对苯二甲酸)、矿产品(除专控)、铁矿石、棉花、纸张、纸浆、造纸原料、橡胶制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除商品中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金属材料(除专控)、铜、锌、镍、有色金属(除专控)、建筑材料、计算机、钢材、螺纹钢、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小汽车除外)、国家政策允许上市的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国内货运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带储存经营 (批发无仓储经营) 其他危险化学品:过氧化二(3-甲基苯甲酰)、过氧化(3-甲基苯甲酰)(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浙杭(萧)安经字[2018]07004416)(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436,074,804.44元;负债总额为1,102,204,458.1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364,946.5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02,204,458.11元;净资产为333,870,346.33元;营业收入为4,174,645,149.99元;净利润为-104,082,675.79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186,017,835.88元;负债总额为825,726,017.2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25,726,017.21元;净资产为360,291,818.67元;营业收入为768,425,315.80元;净利润为26,421,472.34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法定代表人:黄欢喜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供应链管理(制造业、金融业除外);汽车租赁;房屋租赁;销售:煤炭、焦炭、有色金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前置审批方可经营的除外)、钢材、铁矿石、棉花、食用油、食品、菜粕、矿产品(除专控)、肉类、预包装食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初级农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建筑材料销售;粮油及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原料及制成品的销售;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金融、期货、股票、证券类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011,726,408.33元;负债总额为6,003,318,450.5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044,671,236.6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853,318,450.58元;净资产为2,008,407,957.75元;营业收入为10,661,114,750.02元;净利润为71,906,166.35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442,473,695.82元;负债总额为6,412,794,709.3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3,741,005,289.78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282,794,709.32元;净资产为2,029,678,986.50元;营业收入为2,533,229,594.62元;净利润为21,271,028.7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10、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兴瑞汇金国际A2楼7层法定代表人:朱超然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销售:煤炭、焦炭、有色金属、钢材、铁矿石、棉花、矿产品;煤炭洗选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天然气(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粗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异戊烷)、烧焦沥青、硝化沥青、混合芳烃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030,213,684.54元;负债总额为2,018,855,118.3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56,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68,855,118.38元;净资产为1,011,358,566.16元;营业收入为3,309,189,834.87元;净利润为14,654,474.17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502,032,169.58元;负债总额为2,480,411,550.8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55,263,601.28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50,411,550.88元;净资产为1,021,620,618.70元;营业收入为1,147,453,688.96元;净利润为10,262,052.54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44_164号9幢61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运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棉花、棉籽、有色金属、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橡塑制品、纺织原料、化学纤维制造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除专控)、润滑油、润滑脂、焦炭、煤炭、铁矿石、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纸制品、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仓储(除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贸易代理,国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615,795,234.04元;负债总额为2,479,719,254.3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68,991,013.91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479,719,254.34元;净资产为

1,136,075,979.70元;营业收入为8,932,608,398.24元;净利润为37,718,659.46 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107,620,494.43元;负债总额为2,956,128,640.8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5,991,013.91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56,128,640.82元;净资产为1,151,491,853.61元;营业收入为2,012,803,953.92元;净利润为15,415,873.91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2、浙江自贸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001—A191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陈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汽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溶剂油[闭杯闪点≤60℃]、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含航空煤油)、石脑油、石油醚、苯、苯乙烯[稳定的]、液化石油气、煤焦沥青、硝化沥青、甲醇、乙醇【无水】、异丁烷、异丁烯、丙烯、粗苯、乙烷、乙烯、二甲苯、混合芳烃、石油原油、丙烷的批发无仓储(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料油、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煤炭(无仓储)、润滑油、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矿产品、纺织原料及产品、橡胶的批发、零售;商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22,235,414.61元;负债总额为122,003,732.7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5,507,043.05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2,003,732.79元;净资产为200,231,681.82元;营业收入为295,171,100.08元;净利润为-923,584.64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27,598,038.72元;负债总额为28,291,843.1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291,843.16元;净资产为199,306,195.56元;营业收入为-4,797.59元;净利润为-925,486.26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3、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第6层615室法定代表人:路明多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矿产品、五金、建材、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炉料、通讯产品及配件(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纸浆、纸张、焦炭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煤炭供应链管理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43,973,090.37元;负债总额为677,494,820.3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77,494,820.34元;净资产为266,478,270.03元;营业收入为75,405,031.66元;净利润为133,651,443.21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47,095,133.14元;负债总额为681,116,602.3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81,116,602.37元;净资产为265,978,530.77元;营业收入为116,359,978.36元;净利润为-499,739.26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4、China Coal Solution(Singapore) Pte.Ltd.

注册地址:12 MARINA BOULEVARD #26-03 MARINABAY FINANCIAL CENTRESINGAPORE(018982)

注册资本:15,297.86万美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344,593,019.66元;负债总额为1,184,371,413.0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740,039.6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84,371,413.07元;净资产为1,160,221,606.59元;营业收入为5,413,132,781.07元;净利润为-36,614,969.88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906,194,125.58元;负债总额为736,195,586.7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802,191.95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36,195,586.74元;净资产为1,169,998,538.84元;营业收入为1,029,905,433.21元;净利润为1,086,212.3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5、China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

注册地址:Suite 3110, 31/F, Tower 6, The Gateway,Harbour City, 9Canton Road, Tsimshatsui,Kowloon.

注册资本:8,000万港币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23,897,406.51元;负债总额为497,885,891.4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97,885,891.49元;净资产为-73,988,484.98元;营业收入为2,519,526,644.54元;净利润为-135,500,540.85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49,004,204.01元;负债总额为503,420,988.1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3,420,988.17元;净资产为-54,416,784.16元;营业收入为438,719,159.76元;净利润为19,698,911.64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6、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石板东路62号1层

法定代表人:罗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销售:煤炭、焦炭、钢材、纸制品、金属材料(不含稀有贵金属)、金属制品、金银首饰、沥青(不含焦油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通讯产品及配件(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日用品、家用电器、家具、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针纺织原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农产品(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木制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润滑油(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市场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涉及许可的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663,018,710.24元;负债总额为652,030,070.1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52,030,070.18元;净资产为1,010,988,640.06元;营业收入为1,865,831,587.87元;净利润为10,988,640.06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529,976,450.96元;负债总额为517,714,253.6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17,714,253.66元;净资产为1,012,262,197.30元;营业收入为646,582,045.10元;净利润为1,273,557.24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7、河南凤瑞物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综合1号楼法定代表人:成浩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金融及国家限制类除外);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及人才中介服务);物流方案设计;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煤炭、焦炭、钢材、文化用品、有色金属、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铁矿石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建筑用材料的批发及零售;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沥青(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矿产品、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河南凤瑞物产有限公司49%的股权;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凤瑞物产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河南凤瑞物产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767,017,916.53元;负债总额为557,038,626.4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57,038,626.46元;净资产为209,979,290.07元;营业收入为2,230,568,718.54 元;净利润为7,975,129.50 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27,441,667.88元;负债总额为716,015,548.4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

流动负债总额为716,015,548.42元;净资产为211,426,119.46元;营业收入为601,646,769.84元;净利润为1,446,829.39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8、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永兴中路89号法定代表人:韩光辉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及人才中介服务);物流方案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国际货运代理;煤炭、焦炭、棉花、棉籽、纺织原料、钢材、纸浆、纸张、纸制品、有色金属、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铁矿石销售;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五金产品、日用家电、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不含油漆)、建筑材料的批发及零售;销售燃料油、润滑油、润滑脂、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矿产品、初级农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方式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粮油仓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5%的股权;上市公司全资

子公司CHINA COAL SOLUTION (SINGAPORE) PTE. LTD.持有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1%的股权;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REX COMMODITIES PTE. LTD.持有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5%的股权;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280,133,939.46元;负债总额为941,696,117.3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66,983,206.52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40,199,117.30元;净资产为1,338,437,822.16元;营业收入为6,395,860,619.80 元;净利润为72,837,209.80 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958,487,276.96元;负债总额为1,603,895,744.2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09,084,057.41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02,389,744.22元;净资产为1,354,591,532.74元;营业收入为1,610,528,122.24元;净利润为16,153,710.58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9、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街道嵩山路106-2号206

法定代表人:魏靖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收购;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

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水产品批发;林业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的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CHINA COAL SOLUTION (SINGAPORE)PTE. LTD.持有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4%的股权;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688,047,180.11元;负债总额为227,885,546.3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204,227,769.16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7,885,546.31元;净资产为460,161,633.80元;营业收入为3,094,980,168.59元;净利润为14,342,527.14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20,494,184.32元;负债总额为456,017,153.6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06,763,105.29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56,017,153.66元;净资产为464,477,030.66元;营业收入为652,712,744.88元;净利润为4,313,309.6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北京路277号航贸中心01幢02单元805号房法定代表人:段俊超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1,2-二甲苯、1,4-二甲苯、2-甲基-1,3-丁二烯、2-甲基丁烷、3-甲基-1-丁烯、苯、苯乙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二聚环戊二烯、环戊烷、环戊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煤焦油、燃料油(闪点<60℃)、石脑油、石油醚、【石油原油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经营】、松节油、乙醇、乙酸乙烯酯、异辛烷、正丁醇、正己烷、正戊烷、1,3-丁二烯、1,3-戊二烯、2-丁烯、丙烷、丙烯、【天然气、石油气(仅用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乙烷、乙烯、异丁烷、异丁烯、正丁烷、苯胺、苯酚、丙烯酰胺、煤焦沥青、氢氧化钠、乙酸、硝化沥青(以上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经营方式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煤炭、非金属矿及制品、五

金交电制品、汽车配件、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国家专项许可项目和禁止项目除外)、生铁、焦炭、橡胶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耗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木制品、润滑油、机械设备及配件、有色金属、纺织原料及产品、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销售;化肥零售;普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财务及经济信息咨询;合同资源管理;货运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权;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524,265,248.72元;负债总额为1,471,126,797.5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71,126,797.57元;净资产为1,053,138,451.15元;营业收入为12,189,805,767.31元;净利润为41,440,194.53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213,616,699.27元;负债总额为1,148,895,968.2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48,895,968.26元;净资产为1,064,720,731.01元;营业收入为2,419,255,187.00元;净利润为11,582,279.86 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1、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路451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收购;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水产品批发;林业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的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CHINA COAL SOLUTION (SINGAPORE)PTE. LTD.持有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4%的股权;烟台碧海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707,344,007.03元;负债总额为389,397,388.6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73,613,174.11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89,397,388.63元;净资产为317,946,618.40元;营业收入为1,081,146,553.84 元;净利润为14,515,839.63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47,602,324.31元;负债总额为528,789,025.7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56,164,572.47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8,789,025.79元;净资产为318,813,298.52元;营业收入为499,895,837.03元;净利润为866,680.12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2、珠海港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2401-11区

法定代表人:拜峰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无船承运业务;粮油仓储服务;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关业务;国际班轮运输;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酒类经营;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珠海港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珠海港航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珠海港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珠海港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727,583,087.67元;负债总额为210,544,678.8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0,544,678.85元;净资产为517,038,408.82元;营业收入为2,016,493,635.88 元;净利润为17,038,408.82 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541,946,048.41元;负债总额为22,101,939.5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101,939.59元;净资产为519,844,108.82元;营业收入为473,461,019.29元;净利润为2,805,700.00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3、德盛瑞茂通(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胡建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第三方物流服务,煤炭经营,化肥经营,纺织原料、纸制品、通讯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家具、建筑装饰材料、燃料油、石油制品、金属材料、食用农产品、矿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德盛瑞茂通(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4%的股权;盛德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德盛瑞茂通(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的股权;汪俊玲持有德盛瑞茂通(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德盛瑞茂通(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47,539,606.67元;负债总额为198,974,554.1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8,974,554.11元;净资产为48,565,052.56元;营业收入为803,908,206.27元;净利润为2,040,907.56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18,646,213.30元;负债总额为266,926,194.3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6,926,194.31元;净资产为51,720,018.99元;营业收入为409,400,686.87元;净利润为3,154,966.43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4、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溪头路168号4楼403室(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陈庆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49%的股权;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97,021,301.62元;负债总额为394,703,457.5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94,703,457.50元;净资产为102,317,844.12元;营业收入为1,016,182,179.77元;净利润为2,317,844.12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10,385,565.54元;负债总额为306,737,049.6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

流动负债总额为306,737,049.60元;净资产为103,648,515.94元;营业收入为276,591,210.08元;净利润为1,330,671.82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5、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8层法定代表人:郭锋先注册资本:241,74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收购、基金投资、并购重组、财务咨询

与上市公司关系: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9.88%,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41%,河南新天地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8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7%,河南泉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0.97%,宝丰县荣泽水利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持股0.97%,中能新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8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河南农投金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330,156,102.12元;负债总额为4,956,597,751.5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45,5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98,059,556.14元;净资产为2,840,346,432.72元 ; 营 业 收 入 为1,384,535,401.54元 ; 净 利 润 为138,375,049.78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0年三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967,741,031.22元;负债总额为5,413,237,619.1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744,567,424.50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为2,100,199,423.80元 ; 净 资产 为2,852,886,150.27元 ; 营 业 收 入 为1,564,003,881.49元 ; 净 利润 为100,442,887.00元。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暂无2020年年度数据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担保主体或变更担保主体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预测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1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全资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均没有贷款逾期情形出现,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预计对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

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通知发布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27,347.278614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59%。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34,447.278614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38%。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2020年度董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薪酬(万元)
燕刚董事长(已离任)228.93
李群立董事长309.41
秦敬富董事(已离任)49.76
包洪涛董事(已离任)0
路明多董事69.52
章显明独立董事10.00
赵建国独立董事(已离任)0
周宇独立董事10.00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结合目前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2020年度公司对监事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2020年度监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薪酬(万元)
何全洪监事会主席(已离任)0
刘选智监事0
刘春燕职工监事13.42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 185人

(6)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032.0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

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英强,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培,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2020年度中审众环为瑞茂通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税),

2021年度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1、中审众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且作为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续聘中审众环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客观、独立和公正。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中审众环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发表的审计意见与公司实际财务情况相符合,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中审众环在2020年度的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并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内控审计业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 185人

(6)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032.0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

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英强,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培,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2020年度中审众环为瑞茂通提供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2021年

度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1、中审众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且作为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续聘中审众环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客观、独立和公正。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中审众环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发表的审计意见与公司实际财务情况相符合,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中审众环在2020年度的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并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内控审计业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模式主要有:套期保值、套利交易和单边交易。套期保值是指针对现货头寸,在期货市场相反操作,根据期现同步的原则,最终期现盈亏互补,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套利一般特指期货市场上的参与者利用不同月份、不同市场、不同商品之间的差价,同时买入和卖出两张不同类的期货合约以从中获取风险利润的交易行为。单边交易是利用单一期货合约价格的波动赚取利润。2021年度拟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衍生品投资主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黑色(动力煤、焦煤、焦炭、铁矿、螺纹、热卷)、石油化工品、农产品、金融期货(外汇期权、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衍生品投资交易市场主要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ICE欧洲期货交易所、ICE美国期货交易所,并且主要通过资质较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及资质良好的银行进行操作。2021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占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持仓合约面值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动力煤、焦煤、焦炭、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中间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供应链上处于天然多头,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下游需求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

在现货敞口风险,所以通过期货衍生金融工具,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建立合理的保值仓位,同时抓住期、现货两个市场价格波动差异,获取期现套利,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大宗商品贸易商规避现货裸露头寸风险的有效手段。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大宗商品的供应链管理商,随着央行放大人民币对美元等货币的日内波动幅度及调整中间价定价机制后,外币的资产及负债头寸对经营业绩会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性,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品做好外币资产负债的利汇率管理,对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来说,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同时,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加收益,开展股票指数基金与股票指数期货套利交易,是日常经营资金调配的一种辅助措施。

三、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制定了关于衍生品投资的管理制度,作为衍生品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对衍生品投资的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做出了规定,将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编制了关于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专项分析报告,对其进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组建了专门的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衍生品投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使参与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四、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衍生品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全资、控股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五、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银行作为交易平台。

2、组建专门的期货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机构内分设投资决策、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包括资金划拨)三项相互独立职能。期货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均由专门人员组成,职责清楚、分工明确、相互监督;期货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期货衍生品投资业务。

3、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各业务单元交易员在权限额度范围内不受干涉的进行期现货结合的建仓、平仓、交割等事项,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一旦亏损超出权限额度的一定比例,则会被要求平仓。如果交易员不及时平仓,则分管交易的副总裁将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强制平仓。

4、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于高风险的期货单边交易,对交易总头寸及允许持有的最大头寸的对应的总权益和最大回撤比例进行设定。

5、期货衍生品投资有严格的业务流程设计,主要从期货账户的开立,期货交易的岗位设置的原则、期货交易的申请与审批、期货交易的操作执行、期货交易的资金划拨、期货交易的风险监控、期货交易的核算会计控制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期货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从事衍生品投资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1、当交易策略有明确的套期关系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载明下列事项: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符合前述要求的,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 号)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并以书面形式记录评估情况。

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

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期货交易模式的特殊性,部分期货品种、数据与现货的各项匹配度并不高度严格符合《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核算要求,不能可靠计量套期关系的有效性。当交易策略没有明确的套期关系时,不将此类商品期货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对不具备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条件的商品期货交易,于交易发生时,通过期货经纪公司支付交易保证金取得期货交易合约,交易保证金作为存出投资款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或其他应收款——电子交易)。期末,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确定在手合约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据此调整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确认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约平仓时,将交易收益(包括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遇到期货交易发生实际交割时,先作平仓会计处理,再按商品购销业务作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已就衍生品投资业务制定了管理规则,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

3、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四: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瑞茂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激励计划。

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王兴运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导致本议案表决人数未超过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五: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瑞茂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王兴运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导致本议案表决人数未超过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李群立先生、路明多先生、王兴运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导致本议案表决人数未超过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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