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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47,339,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5%,通过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3%。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玖思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7,38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5%。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海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9.57%,占公司总股本的22.28%。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海投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的公司52,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52,0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1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6%
解除质押时间2024年3月27日
持股数量847,339,780股
持股比例44.9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360,000,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4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10%

本次解除质押后,海投公司剩余被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6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2.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10%。上述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3月27日办理了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见下文。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海投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份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0,000,0002024-03-272034-03-2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7.083.18经营需要
合计/60,000,000/////7.083.18/

2.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47,339,78044.95360,000,000420,000,00049.5722.280000
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43,8000.0023000.000.000000
合计847,383,58044.95360,000,000420,000,00049.5722.280000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47,339,780股,持股比例为44.95%;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9.57%,占公司总股本的22.2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是海投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除海投公司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37,000,000股公司股份将于2025年3月11日到期外,海投公司未来半年和一年内不存在质押到期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投公司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海投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经营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4.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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