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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莲花健康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们作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0年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2020年2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汪和俊先生、吴志伟先生、陈茂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汪和俊先生:汉族,1977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8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金融系。曾就职于安徽无为国家粮食储备库、安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现任安徽省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2008年至今,任安徽和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2019年1月至今,任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志伟先生:汉族,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7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会计系;2015年1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至2010年,任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0年至2012年,任无锡紫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至2018年,任上海诺伟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1年2月,任上海凯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3月至今,任上海栈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茂新先生简历:汉族,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75年1月至2008年6月,在合肥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车队队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委员;2008年6月至2015年2月,任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5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顾问;2016年11月退休;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亲自出席(次)
汪和俊991
吴志伟991
陈茂新991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会前,我们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在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对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在对公司财务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审议过程中,我们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对我们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答,我们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二)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认为:公司发生的各项担保行为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我们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教育经历、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公司选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的要求,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鉴于公司报告期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同时公司生产经营尚需资金,董事会提出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是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顺利开展,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违规信息披露的事项发生。

四、总体评价

2020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始终保持独立的立场、审慎的态度,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

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现场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原则,按照法定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独立职能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为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汪和俊、吴志伟、陈茂新

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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