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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4-01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物流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物流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物流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物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为物流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用于其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具体期限、金额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主体物流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为物流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计划为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7.41%,本次担保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00587318690J

3、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2日

4、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1段1号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301室

5、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1段1号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301室

6、法定代表人:张文博

7、注册资本:2,350万元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货物进出口;无船承运业务;计量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纸浆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物流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35,466.96万元,负债总额27,749.31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为对集团范围内公司负债),净资产7,717.6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45.77万元,净利润1,332.2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物流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34,523.51万元,负债总额26,003.96万元(其中20,018.99万元为对集团范围内公司负债),净资产8,519.5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62.26万元,净利润801.89万元。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物流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物流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期限、金额、担保方式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是应对市场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求,企业实现物流现代化要坚持以客户为先导,根据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部分和全程物流服务,通过开展贸易延伸港口服务,全面实现交通运输、仓储配送、货运代理、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融资效率。本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了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保障全资子公司顺利开展业务所作出的决定,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符合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处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会议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融资效率。本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止目前,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17.63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发生。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0.20%。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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