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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Fosun Medical Holdings AB(以下简称“FMH”)

●本次担保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国际”)拟依据各自对FMH的权益比例(即本公司55%、复星国际45%)为其向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澳新银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1年、本金总额不超过7,000万欧元的贷款授信项下债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FMH提供担保对应的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3,850万欧元(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截至2021年9月1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1年9月16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欧元对人民币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2,064,071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5.79%;其中:

本集团实际为FMH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75,763万元。上述本集团对外担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9月16日,控股子公司FMH与复星国际、澳新银行等签署《FacilityAgreement》(以下简称“《授信协议》”),FMH向澳新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1年、本金总额不超过7,000万欧元的贷款授信,并约定由复星国际依据所持FMH 的权益比例(即45%)为FMH于上述授信项下债务(即对应贷款本金不超过3,150万欧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本公司作为FMH另一方股东与澳新银行签署《Guarantee》(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本公司拟依据所持FMH 的权益比例(即55%)为上述授信项下债务(即对应贷款本金不超过3,850万欧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0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提供担保;注:

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FMH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为瑞典,其主席及首席执行官为刘毅先生。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Windgothenburg (HK) Limited(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复星国际之全资子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FMH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和经营;截至本公告日,FMH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Breas Medical Holdings AB(以下简称“Breas”)100%股权。Breas主营呼吸机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FMH管理层报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FMH总资产为11,590万欧元,所有者权益为4,635万欧元,负债总额为6,955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489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4,183万欧元);2020年,FMH实现营业收入0欧元,实现净利润192万欧元。

根据FMH管理层报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FMH总资产为11,953万欧元,所有者权益为4,508万欧元,负债总额为7,445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932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5,431万欧元);2021年1至6月,FMH实现营业收入0欧元,实现净利润-127万欧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由本公司依据所持FMH 的权益比例为FMH向澳新银行申请的贷款授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FMH依据约定应向澳新银行偿还/支付贷款本金(即不超过3,850万欧元)、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债务到期日后两年。如约定该等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则保证期间至该等债务延长到期日后两年。

4、《保证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担保系本公司按权益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9月1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1年9月16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2,064,071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5.79%;其中:本集团实际为FMH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75,763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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