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徐高彦女士(主任委员)、温德成先生及董事张锡强先生、春辉先生(离任)、刘兴印先生(离任)、张志成先生(离任)、陈留平先生(离任),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徐高彦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就议案和报告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题 |
2023年4月26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1.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 3.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4.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2023年4月27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3年8月28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3年10月16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
2023年10月25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程督促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1、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前,采取书面和通讯方式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划安排。
2、在审计小组进场前,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要求,初步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同意以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22年度审计工作。
3、审计小组进场后,在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能,向审计机构发出工作督促函,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将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通报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4、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初审意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进程和出现的问题。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基于原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年限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的规定期限,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接,经招标评审确定,公司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公司2022年报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控自评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和监督作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徐高彦、温德成、张锡强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