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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客车: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予以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债务核销的原因和依据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经审慎研究公司对经营过程中应收款项减免和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二、本次债权债务核销的主要情况

经公司及下属单位对长账龄往来款项的全面梳理,拟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往来。

(一)本次核销债权金额包括应收账款1笔金额共计9,620,000元。合计核销债权共计1笔、金额共计9,620,000元。

核销原因: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经与债务人多次协商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后予以减免而核销。

(二)本次核销债务金额包括应付账款340笔金额共计19,779,493.5元;预收款项27笔金额共计1,184,364.69元。合计核销债务共计367笔、金额共计20,963,858.19元。

核销原因:与债权人长期无业务往来。

三、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2023年度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金额20,963,858.19元计入公司2023年度当期损益,增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0,963,858.19元。本次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债权债务进行核销,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公允、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债权债务核销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本次2023年度债权债务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债权债务核销,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实施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债权债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债权债务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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