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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通: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司代码:600289 公司简称:*ST信通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亿阳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现代天龙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亿阳信通实业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2.2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77.43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一般缺陷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 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重要缺陷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一般缺陷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7月,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公司成立内控工作小组,针对上述内控缺陷修订了《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内控程序重要节点进行了梳理,并制定了新的控制程序,经3个月的试运行,公司内控工作小组代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内控制度有效性验收,经测试,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内控重大缺陷已消除,公司实施了以下消除程序。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风险排查。

2020年,公司更换了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组建了公司新的管理层。针对内控体系薄弱环节,公司成立了内控工作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对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相关风险,制定和优化内控流程,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

2、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大力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完善实时内部监督流程、防范内部控制的执行风险。将公司用章

管理、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加强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力度。

3、责任追究

公司已经成立了专项小组,对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实。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公司根据专项小组的检查结果,已对相关人员做出终止劳动合同或免职的处理。若后续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行为,公司还将积极寻求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积极组织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组织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同时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控股公司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保持有效。在此基础上,公司认真清查和解决外部事项,以积极态度面对因担保事项所引发的诉讼、仲裁等情况并尽快进行解决;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的影响: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从严执行,努力消除影响公司发展的隐患,杜绝类似事项的发生;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推进重整计划尽快执行、重整投资人尽快落实资金、债权人尽快完成债转股。通过上述措施,力争免除公司的担保责任,尽快解封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恢复投标资格,恢复客户信任、赢取客户支持、快速恢复经营能力。

2021年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情况,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通过内控体系与风控体系统的融合,保证公司内控的有效性,努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员工健康可持续成长。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袁义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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