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230ZA9845号)。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就否定意见所述及的重大担缺陷进行整改,努力消除内控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并出具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发表了《出具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据此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真实反应了公司对否定意见所述及的重大缺陷的整改情况,公司所实施的消除程序运行有效,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出的专项说明没有异议。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