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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专项说明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除涉诉事项导致的司法划转以外不存在新的资金占用,不存在新的违规担保,也未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以往年度,公司存在因涉嫌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清偿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实际占用公司资金总额为76,591.25万元,其中因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扣划和司法拍卖金额29,523.04万元,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47,068.21万元。

2021年1月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因涉嫌违规担保的司法扣划造成新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961.1万元。

(二)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1、现金清偿

2020年12月25日,重整投资人大连万怡投入解决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人民币7亿元已经汇入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公司已收到根据重整计划应受偿的现金人民币10万元。

2、股权清偿

2020年12月25日,根据法院裁定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计划,公司获得“债转股”的股权金额为68,250.21万元,股份数为6,602.52万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33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尚待清偿资金占用余额为6,221.85万元(其中包含依法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徳清鑫垚案件错误划扣的资金3,372.10万元)。

为了加快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清偿速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阜新银行已向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保函编号FYBH20210428001),为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其

股份提供担保,对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应履行全部义务及责任,以最高额人民币5.56亿元向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担保。按照保函第5条规定,若亿阳集团在扣划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未以扣划金额的同等金额回购公司所持有亿阳集团所对应的股份并向公司支付该部分股份的回购款,公司向阜新银行提出要求阜新银行付款的书面通知15个工作日内,阜新银行将在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公司支付通知索赔金额的回购款,无需公司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二、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一)涉嫌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涉嫌为控股股东担保诉讼共涉及41个债权人(根据案号以实际案件个数计算共55起,其中有多个案号为同一债权人),涉案本金472,139.65万元(根据生效判决重新统计),未诉担保20,05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492,189.65万元。其中:

1、公司胜诉、与债权人和解及债权人撤诉等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18个,涉及本金16.12亿元;

2、亿阳集团重整计划现已执行完毕,亿阳集团及公司对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的主债权不再承担任何清偿义务,涉及本金合计为27.74亿元,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已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8个,涉及本金7.72亿元;

2)尚在诉讼程序中,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10个,涉及本金18.01亿元;

3)未诉担保,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4个,涉及本金2.01亿元。

3、另有5家因未向亿阳集团申报债权而未获得债转股清偿的债权人,涉及本金合计为5.36亿元,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公司已向亿阳集团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在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有5名债权人【刘小娟、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斯特”)、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海润”)、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汇钱途(厦门)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未申报债权或撤回债权申报而未进行债转股,根据法院已生效判决或仲裁已生效裁决,公司对该5名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该5名债权人产生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合计金额减去法院已执行扣划金额27,521.8万元后,除刘小娟案已执行完毕,其余4家债权人预计还会扣划公司资金34,693.34万元(相关利息计算至2020年12月25日,最终以实际扣划为准,亿阳集团已在本报告披露日前支付1亿回购款用于代公司支付部分拟划扣资金)。亿阳集团及管理人一直积极督促上述5名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而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对其清偿,但若其执意不申报债权而选择强行扣划公司资金,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二)违规担保解决情况

1、已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因相关债权已获得全额清偿,公司无需再承担清偿责任,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就相关事项,公司正在申请执行异议中;

2、对于尚在诉讼程序中,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因相关债权已获得全额清偿,公司无需再承担清偿责任,争取尽快结案;

3、对于未诉担保,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因相关债权已获得全额清偿,公司无需再承担清偿责任;

4、对于5名因未申报债权或撤回债权申报而未进行债转股的债权人,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就该5名债权人产生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向亿阳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除汇钱途(厦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外,相关债权均已经管理人审定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确认。

5、公司利用金融创新手段,使得亿阳集团可以通过拟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的方式支付股权价款,进而清偿其资金占用及5名公司涉嫌违规担保的债权人造成的资金划扣。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阜新银行已向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为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提供担保,对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应履行全部义务及责任,以最高额人民币5.56亿元向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

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完结的涉嫌违规担保余额涉及本金29.2亿元,其中25.73亿元公司不承担或清偿责任。公司尚需承担担保或清偿责任、并拟被划扣的金额为34,693.34万元(相关利息计算至2020年12月25日,最终以实际扣划为准)。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和涉嫌违规担保事项已有妥善的方案进行解决。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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