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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通:亿阳信通独立董事关于股东提请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6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合计持有公司3.07%股份的股东王立纬、郭世民、王日昇、吕秀芬和王祥业(以下简称“提案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罢免曹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韩冬丰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陈晓峰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陆鹏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袁义祥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郭介胜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补选宋文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联合发起临时提案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超过百分之三,且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将提案提交到召集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提案利用大股东暂不能行使表决权的时机,很容易在股东会上获得通过。

2) 此提案涉及罢免公司董事长、以及总裁和部分高管的董事职务,对正在努力走出困境的公司经营、管理、特别是队伍稳定以及市场信心带来重大负面影响,从而会严重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为此,本独立董事建议公司管理层同提案人充分沟通协商,寻求暂时搁置有关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共识,积极寻找妥善解决问题和分歧的方案。(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杨放春

2021年7月5日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合计持有公司3.07%股份的股东王立纬、郭世民、王日昇、吕秀芬和王祥业(以下简称“提案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罢免曹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韩冬丰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陈晓峰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陆鹏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袁义祥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郭介胜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补选宋文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联合发起临时提案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数超过百分之三,且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将提案提交到召集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建议公司应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此提案涉及罢免公司董事长、总裁和部分高管的董事职务,对正在努力走出困境的公司经营、管理、特别是队伍稳定以及市场信心带来重大负面影响,从而有可能严重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3) 本独立董事建议在尊重中小股东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应该与提案人进行应充分沟通协商,寻求暂时搁置有关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共识,积极寻找妥善解决问题和分歧的方案。

4) 本独立董事建议公司管理层保持镇定,排除干扰,确保公司经营正常进行。(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晋蓉

2021年7月5日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合计持有公司3.07%股份的股东王立纬、郭世民、王日昇、吕秀芬和王祥业(以下简称“提案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罢免曹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韩冬丰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陈晓峰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陆鹏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袁义祥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郭介胜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补选宋文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上述相关罢免公司部分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事项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更不利于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希望慎重考虑,暂时搁置,协商解决。

根据提案人提供的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经对被提名人工作简历进行形式审查,被提名人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因此,本人同意将《关于提请补选宋文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朱立飞

2021年7月5日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合计持有公司3.07%股份的股东王立纬、郭世民、王日昇、吕秀芬和王祥业(以下简称“提案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罢免曹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韩冬丰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陈晓峰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陆鹏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袁义祥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郭介胜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补选宋文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等提案对公司的有序经营管理会有重大影响,波及到公司经营管理骨干及市场信心,亦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提案利用大股东暂不能行使表决权态势下出台,有极少数人为获取私利而损害大多数股东利益之嫌;据了解,提出此提案的小部分股东主张公司需保证其持有的股票近期解套条件是公司不能为的,是提案人要挟公司的行为。因此,为公司稳定有序发展和市场稳定,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本独立董事意见是暂搁置该等议案,积极同提案人沟通,向管理部门陈述真实情况,依规处理为宜。(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郭介胜

2021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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