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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维维: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21年5月14日下午14:00地 点:本公司会议室会议主持:董事长林斌先生议 程:

一、董事长林斌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有关议案

1、议案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董事长 林斌

2、议案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监事会召集人 丁金礼

3、议案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财务总监 赵昌磊

4、议案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财务总监 赵昌磊

5、议案六: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董事会秘书 于航航

6、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 董事会秘书 于航航

7、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于航航

三、大会投票表决

1、成立监票小组

2、表决方式

3、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四、宣读表决结果

五、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

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林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下面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作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年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毕。我代表公司管理层做年度工作报告,对一年来的工作予以简要的回顾和总结,并对公司2021年的重点工作做简要阐述。

一、概述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有更多的不确定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报告期内,面对疫情状态下人员流动受限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全体员工共克时艰,迎难而上,努力拼搏,取得了高质量发展的可喜成绩。上一届董事会给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双百千亿”五年规划,新一届董事会抓住国资新盛集团进入企业的契机,根据新形势,提出了“维维再出发”的号召,期望为维维未来发展开创出一个生机勃勃的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不忘初心,秉承“健康是大家的事业,我们做的是一项健康工程”的使命,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持续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各事业部、子公司围绕总公司年初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开展运营活动,努力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798,816,953.10元,同比减少4.77%,主要原因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枝江酒收入仅有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的累计收入。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734,627.67元,同比增长

497.50%,主要原因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产生投资收益和子公

司济南农牧、六朝松、宁夏东方被当地政府征收土地产生资产处置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71,804,096.31元,同比增长20.61%,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主要产品经营情况如下:

固体饮料全年营业收入为175,118.72万元,比上年减少0.24%;植物蛋白饮料全年营业收入为44,024.26万元,比上年减少14.53%;粮食初加工产品全年营业收入为212,242.14万元,比上年增长3.27%;酒类产品以枝江系列产品为主,全年营业收入为24,499.34万,比上年减少

43.33%,减少主要原因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枝江酒收入仅有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的累计收入。

二、公司2020年度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大粮食、大食品”产业战略,食品和粮食产业“双轮驱动,两翼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效。食品板块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推进承包分配机制,激发团队战斗力,强化市场基础建设,提高渠道掌控力,豆奶粉品系销售17.51亿元,创历史新高;粮食板块由于内部疫情和外部逆全球化同时发生,国家将粮食安全提升到了更高的高度,给粮食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面粉公司创建厂百年来最高产值。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98,816,953.10元,同比减少4.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734,627.67元,同比增长497.50%。

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798,816,953.105,039,164,760.23-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734,627.6772,926,044.30497.50
营业成本3,707,718,864.783,853,143,049.20-3.77
销售费用436,691,944.77496,018,496.69-11.96
管理费用237,117,524.12279,050,085.98-15.03
研发费用3,507,075.111,822,278.7292.46
财务费用137,893,892.10196,130,081.65-29.69

三、公司2020年核心竞争优势分析

1、管理能力

公司管理追求卓越,推崇精细。将精细化管理思想贯穿至每一管理环节,实施精细化计划、精细化操作、精细化控制、精细化核算、精细化分析、精细化执行。将精益管理与安全生产、市场销售、产品研发、创新创效深度融合,从目标、过程、体系、机制、方法、绩效等方面进行管理创新,通过精益求精的管理能力,整合公司优秀人才、先进技术、市场网络、竞争产品等资源,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把握产业动态,推进企业核心竞争力跃迁。

2、品牌优势

品牌是企业鲜明的旗帜,是企业的形象。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品牌塑造是公司立于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利器。公司高举品牌大旗,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升品牌价值,塑造品牌核心竞争力。公司牢牢把握品牌优势,专门成立了品牌文化与传播部,通过品牌塑造,传播品牌内涵,树立了“健康、欢乐”的良好形象;赢得了更多消费者,增强了消费者的信任度、追随度、忠诚度;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增加了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认同感、归属感;吸纳了大量优秀人才,利于公司从优秀走向更优秀。

3、持续精耕的销售渠道

公司拥有持续精耕30年的销售渠道,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地毯式”营销,先后在华北、华南、华中、华东、西南、西北、东北等区域建立配送中心,建立了健全完善、运转高效的全国销售网络。公司大力发展线上业务,积极拥抱互联网生态圈,将互联网大数据与传统零售供应链相结合,积极打通线上线下,打造线上线下与现代物流相结合的新零售模式,形成了完整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体系。

四、2020年公司治理情况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1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维维六朝松面粉产业有限公司下淀厂区被征收的议案》;

2020年3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收购维维印象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0年5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8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71%股份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济南维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议案》;

2020年9月15日,组织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拟为子公司粮食收储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年11月16日,组织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至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6项议案,共披露相关公告69个。

(二)、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企业发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全体董事能够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各位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充分行使和履行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除战略委员会外,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公司的决策更加高效、规范与科学。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职责清晰,全体监事能够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

各位监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积极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并能认真履行职责,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绩效评估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效率与公平并举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

会获得信息。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7、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就关联资金拆借行为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公司违反了《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未按要求对关联资金拆借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上述内控缺陷,导致公司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或防范资金被违规占用,关联方占用资金没有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

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公司未来发展分析

一方面,伴随着“健康”、“环保”、“快捷”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减肥”、“养生”、“躺瘦”思潮兴起,植物基产品风靡全球,备受健康主义者们推崇,作

为植物基细分市场的豆奶行业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消费群体,豆奶行业整体表现亮眼,前景可期。另一方面,面对千亿级植物基市场新蓝海,各大消费巨头纷纷入局,二三线企业跟随性切入,豆奶市场云涌风起,竞争加剧。2021年,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及“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地力恢复”,国家发出“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建设粮食产业强国”的号召,要求“产业强,粮食安”;要求粮食深加工企业以“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做强绿色食品加工;要求粮食企业积极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将对粮食产业产生深远影响,长期利好粮食产业。

六、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产业双百亿带动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规划,将徐州地方经济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争取粮食和食品饮料产业双双过百亿,通过政府主导,维维带动,在徐州打造出一个千亿级粮油食品产业集群。同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品牌化战略、人力资源战略、产品研发战略。

七、2021年经营计划

2020年疫情席卷之下,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社会民生遭遇重创,全球未来的不确定性显著加剧。崭新开启的2021年,中国企业将迎来关键变革。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正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型,“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确立,中国资本市场“三十而立”。同时,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公司实施“双百千亿”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紧密围绕“双百千亿”发展战略规划,严格践行“规范、创新、再造”方针,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规范意识、算账意识、发展意识”,锚定“维维再出发,创出新格局”发展主题,坚持战略目标不动摇,坚持科学管理理念不动摇,坚持创新发展观念不动摇,坚持利润优先原则不动摇,心无旁骛、凝心聚力,抢抓市场机遇,完善管控

体系,促进公司提质增效,引领公司迈向发展高地。公司实施1+N战略,稳步拓展豆奶粉市场,牢牢占据豆奶行业领先地位,加大乳饮产品以及苦荞片、水果谷物燕麦片、红豆薏仁粉、山药黑米粉等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盛集团为公司赋能,为粮食板块的发展打开了广阔空间,公司将按照“集中资源,发挥优势,统一管理,分类运营”的原则有序推进粮食产业,不断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探索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渠道创新,推动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第二,加大研发力度,孵化推出更多适合不同年龄阶段、特定群体、具备不同功能特点的新产品,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打造维维产品矩阵;

第三、精耕市场,补弱挖潜,深下沉、广密布,推进渠道下沉,强化深度分销,加大市场基础工作,扎实做好终端网络建设,提升渠道资源掌控力,大力做好新产品推广,积极寻找新的市场增长点;

第四、坚守“追求卓越”的品质,进一步夯实质量管理体系和高效风险防控体系;

第五、积极拥抱互联网新业态,打通线上线下,推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发展。

第六、招贤纳士,推进接班人计划,建设人力资源池,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构建系统化人才体系。

八、精心做好2021度董事会的各项工作

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江苏监管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组织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江苏监管局举办的有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

2、按期完成股东大会批准的各项决议事项。

3、按期完成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江苏监管局布置的各项工作。

4、组织好新年度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各项事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

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召集人 丁金礼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下面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作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维维印象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71%股份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济南维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议案》。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推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丁金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依法运作、认真履职。公司监事会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六次,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对决策程序进行监督,掌握公司经营成果,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和检查职能。

1、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对公司高管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

4、检查公司财务;

5、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项目收购进行监督;

6、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决策程序、决策行为、管理制度、决议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决策行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作日趋规范,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执行力均在本质上显著提高,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同时公司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控制制度的改善,有效地控制了企业风险,为公司实现主营业务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公司的各项决策能够按合法的程序进行;同时公司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项委员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董事会决策科学化、合理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做到了勤勉尽责,监事会未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半年度、2020年第三季度及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费用的支出基本合理,各项计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成本基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制度健全、管理完善,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同意其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四、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对外投资均严格履行了董事会的决策程序、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公司的管理团队及公司全体员工,以“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面对国内经济新常态,强化内部管理,挖潜增效,使公司的经营保持平稳发展,主营业务稳步提升;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科研、生产、销售、财务及管理等有了明显的提高。使公司的发展逐步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为股东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维护广大员工的利益,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行使好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监事会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完成监事会的各项任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总监 赵昌磊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我向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年度报告期间: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有关信息。

三、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4,798,816,953.105,039,164,760.23-4.775,032,918,22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734,627.6772,926,044.30497.5059,669,76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115,201.29-18,779,870.11425.43-31,300,781.62
经营活动产896,375,609.08-14,813,348.656,151.13142,058,114.96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71,804,096.312,464,077,404.2220.612,502,080,575.07
总资产6,719,134,045.728,653,112,696.05-22.358,353,178,174.39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04575.000.03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0.04575.000.03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1500.00-0.01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092.92增加13.17个百分点2.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6-0.75增加3.01个百分点-1.22

四、财务会计报告

详见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财务总监 赵昌磊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我向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如下建议:

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734,627.6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53,587,248.65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11,576,185.34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2亿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54,857,820股,以此计算2020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1,714,218.00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7.11%。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于航航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我向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报告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作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达到了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9名的三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议六次,第八届董事会召开董事会议一次,公司独立董事未有缺席情况,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就其中涉及关联交易、高管变动、对外投资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的决议事项进行

了细致的审核,并相应发表了独立意见。通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整体运作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决议均是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而做出的。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20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得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董事会秘书 于航航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批准的《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确定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办法》,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经审核,2020年度内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2021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还将继续加强工作,更进一步地加强对公司管理层的考核,协助公司制订更完善的薪酬体系。附:2020年度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支付的薪酬

一、董事薪酬

董事长: 杨启典 72.00万董事: 崔桂亮 28.80万董事: 孟召永 43.20万独立董事: 张玉明 4.39万独立董事: 罗栋梁 4.39万独立董事: 侯立松 4.39万独立董事: 刘淑想 0.63万独立董事: 赵长胜 0.63万独立董事: 张英明 0.63万

二、监事薪酬

监事会召集人、监事 丁金礼 43.20万监事: 肖 娜 17.28万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总经理: 赵惠卿 72.00万副总经理: 张明扬 43.20万副总经理: 曹荣开 72.00万副总经理: 孙 欣 43.20万财务总监: 赵昌磊 41.40万董事会秘书: 于航航 7.68万

总计:499.02万元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于航航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我向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正常经营需要,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关联关系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0,000城市建设项目投资、管理;非金融性资产受托管理服务等业务林斌公司股东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108.02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批发与零售等崔超公司股东
中储粮绥化仓储有限公司7,672中央事权粮油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装卸服务及相关服务;裴立军联营公司
维维天山雪乳业(上海)有限公司1,000食品流通及销售刘万江参股公司
徐州远景牧业有限公司1,000牛的养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奶牛肉牛养殖销售等郭兴华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青岛灵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00批发、零售(网上销售),销售食品等宫晓静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湖南省山水悠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0茶叶种植、生产、加工、分装销售等简伯华参股公司
徐州嘉恒建材实业有限公司4,000建筑材料销售批发等任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徐州市豪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0酒店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等任冬公司股东的孙公司
徐州太阳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李鸿公司股东的孙公司
徐州昆仑汇假日酒店有限公司1,000物业管理服务;餐饮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等夏友华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杭州维维千策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000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等赵春参股公司
关联方名称交易类别2021年预计发生金额(元)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维维天山雪乳业(上海)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4,400,000.009,168,220.45
中储粮绥化仓储有限公司转供电费100,000.0084,778.96
徐州远景牧业有限公司场地租金2,200,000.002,095,238.09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800,000.00132,886.73
杭州维维千策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5,000,000.00
青岛灵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000,000.00421,459.87
湖南省山水悠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300,000.00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劳务及培训费2,600,000.00
徐州嘉恒建材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70,000,000.00
徐州市豪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餐饮住宿服务500,000.00
徐州太阳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产租金 及物业费1,200,000.00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车辆400,000.00
徐州昆仑汇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物业费及电费150,000.00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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