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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化:ST南化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7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 2020年8月18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0-23号)。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9月1日开市起复牌。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0年9月14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本次资产重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要求对本次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25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2月0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30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披露了本次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0-25号、临2020-33号、临2020-38号、临2020-43、临2020-44号、临2021-03号)。由于基于前期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保证相关审计、评估数据的时效性,以及更客观的体现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开展及经营情况,经公司与重组相关方协商,拟选定新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鉴于拟选定新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预计不能在首次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7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基于上述规定,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完成后,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涉及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同时披露涉及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二)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已对本次资产重组涉及

的有关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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