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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股份:标准股份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的目的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1、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上交所等颁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2、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3、投资者公平性原则。公司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协助证券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一)做好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对外投资、权益分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其他重要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二)认真组织筹备股东大会

公司按规定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登记和组织工作,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召集方式以便于股东参加,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参会者透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股东大会过程中如对参会股东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及时答复投资者询问

1、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电话:029-88279352,传真:029-88279160)。证券部指定专人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耐心回答投资者的询问,并做好电话沟通的登记工作。

2、及时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对于投资者通过“上证e互动”、公司邮箱(zqb@chinatypical.com)或信件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下,及时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公司在互动平台、公司邮箱或其他渠道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回复或解答不得早于法定信息披露渠道。

3、积极筹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陕西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

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主动与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流、互动,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转型、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治理、重大投资等重要信息,积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四)热情接待投资者等来访人员

公司对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研、座谈沟通的,实行预约管理,由证券部统筹安排。公司将尽量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单位证明或身份证等资料,对人员信息、调研提纲等信息做好登记,以便公司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和接待安排。特定对象现场来访时,董事会秘书安排相关负责人与特定对象见面沟通,并做好调研活动记录以备查。现场参观时,指派两人或两人以上陪同、接待,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特定对象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问题。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全程陪同并回答问题。

(五)持续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对于媒体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应及时进行求证、核实,避免公司股价由于传闻出现较大波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必要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澄清。

(六)密切关注股票交易动态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向相关方进行求证,核实掌握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积极适应资本市场变化的新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环境,利用公司会议、即时通讯、特定培训等多种渠道,继续做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督促公司各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参加会议论坛讲话等情形下,注意合法合规披露公司有关信息或发表意见,避免因采访、会谈等涉及

未公开信息而形成违规。2021年公司将通过开展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实现公司价值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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