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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提示:2020年6月29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纪建斌、麦志荣因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格、张军、李侃童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杨格连任独立董事,张军、李侃童为新任独立董事。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各自任职期间,均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以下报告由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代表编制完成。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杨格,男,1983年出生,兰州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注册会计师。历任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项目经理,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广州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副所长。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执行所长、主任会计师,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00145)、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粤海制革有限公司(01058.HK)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张军,男,1968年出生,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工程系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铝厂计控室班长、工程师,中国铝业股份公司山西公司信息部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上海斯隆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上海运营中心主任、上海事业部总经理、集团副总裁、数字化转型研究院院长。现任北大纵横咨询集团事业部首席咨询专家、埃复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埃聚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3329)独立董事。2020年6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李侃童,女,1990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研究生,中国执业律师、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历任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实习律师、广东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亚太美争端调解中心(洛杉矶)调解专员、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南天明(顺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2020年6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纪建斌,男,1971年出生,2004年中山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律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陕西省黄陵监狱警察、陕西法豪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副主任。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独立董事。

5、麦志荣,男,1971年出生,1999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本科毕业,2007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广东发展银行南海分行会计员,南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现任佛山市南海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20次,其中现场会议0次、通讯会议11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9次,召开股东大会2次。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亲自出席了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就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董事高管候选人提名、高管考核、公司重大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等事项进行

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的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董事会的有关议案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持续发展作出了努力。

(三)与公司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2020年,除定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外,还现场参观公司福建常山垃圾发电项目和佛山工业服务中心项目,听取公司经营层的经营情况汇报,并参与公司“十四五”规划的研讨会。日常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以及协同办公平台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及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重大工程、“十四五”战略规划制定等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在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对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于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还提前向我们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情况。以上事项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风险得到充分控制。

2、共同对外投资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瀚蓝智慧环卫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南海区瀚洁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由于佛山市南海区瀚洁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上,与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已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 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6,292.2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67%%。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情况。以上事项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风险得到充分控制。

(三)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我们认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工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董事提名情况

对于董事会换届工作,第九届独立董事分别对第十届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

(五)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决策程序和监管机制,规范公司的分红管理工作。

在制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公司经营层依照《公司章程》及《分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请示》。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听取了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经营特点以及在拓展主营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发展的现状,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关联方等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多年获得良好及优秀评级,信息披露高质量,体现了对股东的权益保护。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进行内控规范。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以审计委员会为主要监督机构,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计,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关注公司治理及发展动态,参与重大决策,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我们将一如既往,诚信、勤勉、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和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言献策,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正文结束)

以下无正文,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杨 格 张 军 李侃童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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