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6号”文《关于核准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6年8月,本公司向2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54,54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0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09,999,986.8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4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0,549,986.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34,905.6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为45,454,544.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为355,630,348.54元。
2016年8月12日,本公司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公W[2016]B13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本次募集资金自2016年8月12日到账,根据募集资金投向安排,本公司以增资形式拨付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350,000,000元,用于实施“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O2O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增资形式拨付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50,549,986.88元,用于实施“三凤桥食品O2O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3,538,148.61元,主要用于“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O2O平台建设项目及三凤桥食品O2O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400,549,986.88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293,538,148.61 |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 293,538,148.61 |
本期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 0.00 |
加:利息收入 | 1,780,316.82 |
减:手续费支出 | 9,286.9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08,782,868.17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270”,银行账号:
3205016186360000027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无锡分行2332”,银行账号:32200060001801802233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345”,银行账号:
3205016186360000034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0349”,银行账号:8110501012800520349)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对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公司(无锡东方上工维修连锁有限公司、上海金扳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设立独立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509”,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50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531”,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53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0701”,银行账号:121916424810701)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2016年9月,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建设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无锡分行、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一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放金额 | 备注 |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 32050161863600000270 | 专户 | 269,464.49 | 活期存款 |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 32050161863600000345 | 专户 | 0.00 | 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 322000600018018022332 | 专户 | 60,786,565.97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 8110501012800520349 | 专户 | 47,703,276.90 | 活期存款 |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 32050161863600000509 | 独立账户 | 22,439.32 | 活期存款 |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 32050161863600000531 | 独立账户 | 1,054.09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 121916424810701 | 独立账户 | 67.40 | 活期存款 |
合计 | 108,782,868.1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3,538,148.6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详细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160号)。
附件:《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0,05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353.8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O2O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4,005.91 | -5,994.09 | 40.06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574.61 | 不适用 | 否 | |
三凤桥食品O2O 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5,055.00 | 5,055.00 | 5,055.00 | 340.76 | -4,714.24 | 6.74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25,007.14 | 7.14 | 100.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40,055.00 | 40,055.00 | 40,055.00 | 29,353.81 | -10,701.19 | 73.2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