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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报
公告日期:2014-10-28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5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14
                                                                    2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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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宏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德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艳英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总资产                        24,171,695,316.58     24,871,749,690.41        21,768,064,178.27           -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749,111,974.17       3,957,472,774.81        3,568,245,709.33          20.00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
                                                                 (1-9 月)
                                (1-9 月)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9,233,463.99      -1,033,479,784.06 -1,826,813,970.32            不适用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
                                                                    (1-9 月)
                                (1-9 月)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70,083,657,021.42     56,032,548,933.30        51,936,736,301.09          2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5,027,798.75             553,266,373.92       538,694,263.60          1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17,275,920.19             462,715,479.07       462,715,479.07          33.4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减少 0.07 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55                       14.62                17.07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179                    0.9035               0.9619           12.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179                    0.9035               0.9619           12.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0767                    0.8263               0.8263           30.30
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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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增加 0.84 个
                                                 15.51                        14.67                  14.67
  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说明
                             项目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284,474.48        16,342,686.6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95,972.88         2,301,334.52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3,811,062.93            8,554,567.43
    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0,995.04    -19,782,288.33
    所得税影响额                                                -1,484,655.70            255,191.2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2,750.96           80,387.06
                             合计                                        648,474.73         7,751,878.56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2,31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           期末持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
                                                                                              股份
        (全称)               内增减           股数量       (%)           件股份数量                      数量      性质
                                                                                              状态
                                                                                                                     国有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2,385,761      400,313,179    63.83             52,385,761      无
                                                                                                                     法人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国有
                                         0     51,395,655         8.20                  0     质押     51,395,655
有限公司                                                                                                             法人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385,433        9,733,517         1.55                  0      无                    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6,203,875        6,203,875         0.99          6,203,875      无                    未知
信达澳银基金-上海银行-
                               4,582,448        4,582,448         0.73          4,582,448      无                    未知
定增 15 号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700,000        4,000,000         0.64                  0      无                    未知
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
                                    -63,928     3,937,563         0.63                  0      无                    未知
投资基金(LOF)
兴业证券鑫享定增 9 号集合
                               2,792,625        2,792,625         0.45          2,792,625      无                    未知
资产管理计划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
                                189,673         2,590,403         0.41                  0      无                    未知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0      2,583,980         0.41                  0      无                    未知
                                                         4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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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47,927,418    人民币普通股         347,927,418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1,395,655    人民币普通股          51,395,655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9,733,517    人民币普通股            9,733,51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937,563    人民币普通股            3,937,563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90,403    人民币普通股            2,590,40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2,583,980    人民币普通股            2,583,980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2,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2,282,811    人民币普通股            2,282,811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2,153,869    人民币普通股            2,153,869
账户
                                                    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第 2 至第 10 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非一致行动人,第 2 名至第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类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变动率            变动主要原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收购导致期末
      其他应收款         302,209,890.00      232,318,931.70         30.1%
                                                                             合并范围公司增加
                                                                             经营规模扩大新增土地,和非同
      无形资产           567,179,679.47      172,812,329.99        228.2%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收购公司
                                                                             的无形资产
      其他非流动                                                             所购房屋达到可使用状态,预付
                           22,163,160.00      33,345,355.00         -33.5%
      资产                                                                   购房款转入固定资产
      预收账款          1,384,712,844.09   2,751,601,140.18         -49.7%   期末预收款减少
                                                                             存货减少导致期末留抵的进项税
      应交税费           -819,487,852.01   -1,254,533,127.97        -34.7%
                                                                             减少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收购导致期
      其他应付款         641,265,157.18      462,139,269.67         38.8%
                                                                             末合并范围公司增加
         损益类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变动率            变动主要原因
      财务费用           422,874,490.27      123,725,575.49        241.8%    本期汇兑损失增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收购公
      资产减值损
                            1,354,472.04       -8,316,795.42       -116.3%   司上年按照本公司会计估计调
      失
                                                                             整账龄分析法的坏账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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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资收益           18,165,659.41     105,076,032.15    -82.7%    上年出售部分华夏银行股票
                                                                 上年金额包括下属子公司收到
营业外收入         23,664,773.46      58,179,486.14    -59.3%    的拆迁补偿款和无法支付款项
                                                                 转入营业外收入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13 年 6 月,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改制并吸收合并中汽凯
瑞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拟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51,697,482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公司
制改制且吸收合并中汽凯瑞完成后的存续法人主体中国汽车工业
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17,232,493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
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进行两次分红,故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募集配
套资金的发行底价由 13.80 元/股调整为 13.52 元/股,发行股份购     具体内容请分别详见于 2014 年
买资产的股数相应调整为 52,385,761 股)                           7 月 22 日、2014 年 8 月 29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经过户至公司名下,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2014 年 7 月 1 日,大华会计      (www.sse.com.cn)的《发行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进行了验资,         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172 号)。本次发行        动公告》(临 2014-35 号),《发
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完成变更登记。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
2014 年 8 月 22 日,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配         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套资金的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验资专         (临 2014-43 号)。
户内。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机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5.5322 万股后实
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317 号),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36,085,152.00 元,扣除各项发行相关费用人
民币 16,029,761.4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0,055,390.60
元。上述募集资金计入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4,755,322.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05,300,068.60 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完成变更登记。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作出的
 相关承诺均及时履行,具体承诺事项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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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关于股份禁售期的承诺
    国机集团承诺在鼎盛天工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
以任何方式转让。
    截至 2014 年 9 月 26 日,国机集团未减持相关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②关于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情况的确认和承诺函
    国机集团作为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进汽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重组
完成前中进汽贸租赁物业存在的情况,特此确认并承诺如下:“1、截至目前,中进汽贸及其下属
相关全资、控股子公司均正常使用其所租赁物业,相关租赁物业存在的出租方手续不完备等情形
未对该等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2、国机集团将督促中进汽贸与相关出租方进行充分
协商和沟通,全力协助相关出租方完善租赁物业存在的上述情形;3、若因上述情形对中进汽贸及
其下属相关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国机集团将于当地政府或其规划、建
委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关于要求搬迁的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采取提供或安排相同或相似
条件、权属手续完备的物业供该等公司经营使用等方式,保障该等公司业务经营平稳过渡,避免
对该等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4、上述租赁物业的出租方解决房屋租赁相关手续不完备
等情形或者中进汽贸重新租赁相同或相似条件的、权属手续完备的物业前,若因前述情形导致中
进汽贸及其下属相关全资、控股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国机集团在经审计确认后的三个月内全额
现金补偿。”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③关于维护鼎盛天工独立性的承诺
    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鼎盛天工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机集团正在履行维
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④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在鼎盛天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且本公司作为鼎盛天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
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
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
何不正当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与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鼎盛天工及其控股
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⑤关于规范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确认与承诺函
     为了规范与国机财务之间的资金往来,国机集团已出具《关于规范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
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确认与承诺函》,确认并承诺如下:
(1)国机集团基于加强集团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构筑产融结合等考虑,设
立国机财务,作为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为下属企业提供金融
服务。国机集团未强制要求鼎盛天工、中进汽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国机财务进行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2)国机集团将督促国机财务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为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包括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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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子公司,下同)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时,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并
约定以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作为协议生效要件。(3)国机集团将督促鼎盛天
工、中进汽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
运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该等公司存放于国机财务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内容,并按照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合
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与国机财务重新签署协议,将存款余额从“不超
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 50%且不能超过 15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33 亿元”。公司 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并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进行了公告,该承诺目前正在履行中。
     ⑥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中未置入上市公司的部分汽车贸易及服务板块的企业,其中中国汽车工业
进出口总公司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存在法律纠纷、经营业绩不佳,截至 2009 年底,净资产为
-8,269.31 万元,未置入上市公司,国机集团承诺“积极解决相关问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两年内置入上市公司、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
     北京国机隆盛汽车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中进汽贸以现金方式,收购国机集
团及其下属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权。
     中汽凯瑞由于个别子公司存在国有产权登记手续不完备的情形、主营业务不匹配(汽车零部
件、柴油整车出口业务需剥离)未置入上市公司,国机丰盛由于土地资产权属存在瑕疵、工程建
设合规性存在瑕疵未置入上市公司,国机集团承诺“积极解决相关问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后,两年内置入上市公司,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
     国机集团承诺“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
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
放弃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
上市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
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
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均及时履行,具体承诺事项见下:
    ①关于股份禁售期的承诺
    天津渤海承诺在鼎盛天工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
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截至 2014 年 9 月 26 日,天津渤海未减持相关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②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与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不通过与鼎盛天工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
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与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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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期末,天津渤海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均及
时履行,具体承诺事项见下:
    ①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国机集团承诺:“为维护国机汽车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本集团
及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国机汽车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本集团特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对于北京国机丰盛汽车有限公司,根据本集团分别于 2011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国机资函
[2011]11 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11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国机资函(2011)30 号《关
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集团承诺在 2013 年 11 月 18 日前参考评估值协商定价并向
国机汽车转让所持全部股权。
    (2)对于贵州公司,由于区域市场环境较差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且公司设立时
间较短前期资本性支出较高,目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本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年内,
在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时,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
资产或业务纳入国机汽车,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
    (3)对于温州中汽,由于其设立时间较短前期资本性支出较高,目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本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年内,在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时,采取资产
重组、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或业务纳入国机汽车,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
终止相关业务。
    (4)对于天津中汽,由于区域市场环境较差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且公司设立时
间较短前期资本性支出较高,目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本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年内,
在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时,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
资产或业务纳入国机汽车,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
    为切实解决同业竞争,在不损害国机汽车及其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本集团将在上述
两年期限内采取股权托管等方式作为过渡期的保障措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个月内,本集团督
促国机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机汽车或中汽进出口改制并吸收合并中汽凯瑞后依法存续的中汽进出口
有限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将国机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持有的贵州公司、温州中汽、天津中汽的全
部股权交由国机汽车或中汽进出口有限(以下简称“托管方”)进行托管,直至不存在同业竞争为
止。托管方在托管期间有权代替国机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及该等公司章程的规定就重大
事项进行决策,并将充分利用自身业务经营管理优势和有效资源,及时解决相关业务过程中遇到
的问题,保证该等公司业务正常运作。”
     此外,针对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国机汽车同类业务或
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国机汽车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集团特承诺如下:本集团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国机汽车相同或
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国机汽车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集团或本集团控制
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国机汽车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集
团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国机汽车的业务竞争。 本集团承诺,自本承
诺函出具日起,赔偿国机汽车因本集团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
承诺函在国机汽车合法有效存续且本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②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国机集团承诺:
                                          9 / 25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国机汽车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本集团持有的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公司制改制及
吸收合并中汽凯瑞完成后的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配套募集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
关联交易是以独立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所载的公允数据为基准进行定价,作价公允,
程序公正,不会损害国机汽车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为了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本集团作为国机汽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
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及国机汽车《公司章程》等
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本集团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集团将在合法权
限范围内促成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国机汽车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集团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③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国机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证国机汽车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的独立性。本承诺在本集团作为国机汽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国机汽车造成经济损失,本集团将向国机汽车进行赔偿。”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④关于股份禁售期的承诺
    国机集团承诺:“在国机汽车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减持相关股份。
    ⑤关于拟置入资产相关权属问题的承诺
    国机集团承诺:
    “一、自有物业的瑕疵及解决:
    (一)对于自有划拨土地未办理出让手续,国机集团承诺督促中汽进出口有限尽快协调江西
中汽办理前述土地的划拨地转出让手续,并取得土地类型为出让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对于自建物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机集团承诺:
    1、瑕疵资产为相关公司建设并持续实际使用,未因其实际使用该等房产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
任何权利;
    2、本集团将督促相关公司就本次交易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之前办理完毕该等瑕疵资产权属登记
事宜;
    3、如因上述瑕疵资产权属问题未能如期解决,导致本次交易后的国机汽车遭受任何损失,本
集团承诺给予及时、足额的现金补偿。
    (三)对于自有物业所占用土地为国有划拨地,国机集团承诺督促中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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