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992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该等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除此之外,最近三年没有受到其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王晓军 | 18年 | 2016年 | 2009年 | 2016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范革辉 | 17年 | 2016年 | 2009年 | 2016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彭峥嵘 | 19年 | 2016年 | 2009年 | 2016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陈自强 | 17年 | 2016年 | 2009年 | 2016年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年 | 中油工程 | 高级经理 |
2019至2020年 | 中油工程 | 签字合伙人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至2020年 | 中油工程 | 高级经理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至2020年 | 中油工程 | 高级经理,签字会计师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至2020年 | 中油工程 | 高级经理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金额 | 金额 | 增减% | 金额 | 增减% |
1019万元 | 992万元 | -2.65 | 992万元 | 0.00 |
续五年的审计工作情况看,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且费用合理。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确定的审计费用合理参考了行业收费标准和工作量。同意将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五年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定的审计费用合理参考了行业收费标准和工作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项目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水平良好,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按计划完成了前期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审计业务费用合理。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确定审计业务费用为992万元。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