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长江通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上市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15日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督协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尚未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月16日,上市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信息披露见上市公司2024年1月17日发布《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4-001)文件。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用途 |
长江通信
募集资金余额(元)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027900067810000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650,048,734.13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48,743.6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未使用。具体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上市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428号)认为: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正?,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存放与实际使?情况的专项核查意?》之签章?)
独?财务顾问主办?:
陈全
?明?明
兴业证
綠股份有跟公消
2024年4?29?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不适用 31,754.58 31,754.58 31,754.58 - - -31,754.58 - 2029年3月
不适
用
不适
用
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不适用 10,414.81 10,414.81 10,414.81 - - -10,414.81 - 2026年3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不适用 17,510.61 17,510.61 17,510.61 - - -17,510.61 - 2028年3月
不适
用
不适
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3,887.31 3,887.31 3,887.31 - - -3,887.31 - 不适用
不适
用
不适
用
否中介机构费用 不适用 1,432.69 1,432.69 1,432.69 - - -1,432.69 - 不适用
不适用
详见注4
否
合计 - 65,000.00 65,000.00 65,000.00 - - -65,0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注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2024年2月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税费14,326,892.02(不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