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五洲交通2018年年度报告(修正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公司代码:600368 公司简称:五洲交通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周异助其他公务王东
董事杨旭东其他公务韩道均
独立董事秦伟其他公务赵振

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梁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玉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25,632,06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共计分配128,322,055.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33, 551,432.55元结转以后年度。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规划等前瞻性陈述及相应的警示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3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0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五洲交通、公司本部、本公司、公司、母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区国资委、广西国资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局、广西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交通厅、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交投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招商公路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区高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广西区公路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广西区运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坛百高速公路、坛百路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
岑罗高速公路、岑罗路广西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
岑水高速、岑水路广西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
平宾路广西南宁至柳州高速公路小平阳至宾阳段
坛百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兴通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桥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西万通公司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凭祥万通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凭祥万通报关行公司广西凭祥万通报关行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凭祥万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万通进出口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洲房地产公司、地产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洲国通、国通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坛百公司参股子公司)
岑罗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利和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坛百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宏冠公司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洲地产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项目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五洲天美广西五洲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合越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钦廉公司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桥市场、金桥物流园广西金桥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
凭祥物流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
海润互市物流园海润互市商品综合市场
五洲?半岛阳光五洲?半岛阳光项目(百色)
金桥物业公司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楠市场、江楠交易中心金桥江楠果菜交易中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五洲交通
公司的外文名称GUANGXI WUZHOU COMMUNICATION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WZJ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梁君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英强梁芝冬、李铭森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7层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层
电话0771-55124880771-5518383、5525323
传真0771-55181110771-5518111
电子信箱wzjt600368@sohu.comwzjt600368@sohu.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7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30028
公司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7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30028
电子信箱wzjt600368@sohu.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律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五洲交通600368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丘树旺、韦回奕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1,819,353,053.831,792,177,209.821.521,289,784,60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4,131,285.11367,710,808.9215.34222,157,80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795,757.21306,521,051.1111.51166,921,906.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1,079,153.211,373,814,410.779.261,072,755,257.21
2018年末2017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16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71,785,577.163,272,724,521.859.142,993,463,231.74
总资产10,602,638,057.3910,693,154,166.90-0.8511,418,642,093.3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4-14.36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80.44-14.36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37-17.95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311.57增加0.86个百分点7.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29.65增加0.37个百分点5.61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1.52%,主要是子公司金桥公司、兴通公司贸易收入增加所致。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上升15.34%和11.51%,主要是部分子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及冲回减值损失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9.26%,主要是本期收到国通公司归还借款、利息及营业收入增加所致。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分别下降14.36%、14.36%和17.95%,主要是本期送股后增加股本总数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321,643,661.13512,807,512.46411,571,417.77573,330,46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349,440.2583,906,669.0153,327,157.83130,548,018.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5,147,606.3876,323,470.0746,297,814.5264,026,866.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430,543.32359,667,088.63177,356,322.34685,625,198.9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39.002,688,492.8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10,737,159.7410,589,198.118,292,459.06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57,901,457.1031,799,375.0045,123,665.44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818,97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836,914.36741,282.93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1,501,133.76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6,155,598.4816,155,598.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096,055.04-1,382,386.40-610,823.5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628,121.37-553,785.04-630,376.45
所得税影响额-4,827,668.11-2,977,256.27-1,128,654.88
合计82,335,527.9061,189,757.8155,235,896.20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的行业是公路运输业,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公司主要业务:收费公路,商贸物流、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等。具体如下:

1.收费公路业务公司拥有所辖收费公路经营权,期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公路使用者收取车辆道路通行费以及对公路相应附属设施开展经营工作,收费期满后相关路段资产将移交政府。公司现所辖高速公路(即平宾路、坛百路、岑罗路)均纳入广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采用“联网一站式”收费,各收费站入口发放IC卡或自动读入OBU,收费站出口负责根据IC卡或OBU所记录信息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出具收费凭证,车辆通行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统一清分后支付给公路投资主体。

2018年公司通行费收入111,395.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22.79万元,同比下降2.13%,主要原因为:南梧路(南宁至梧州收费公路黎塘绕城路和贵港绕城路)已于2017年12月31日停止收费,报告期内该路段通行费收入为零;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有所上升,同比上升幅度为2.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属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情况如下:

路段通行费收入(万元)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坛百路79,731.1978,720.491.28
岑罗路21,775.7720,329.637.11
平宾路9,888.8510,056.24-1.66
南梧路04,712.23-100.00
合计111,395.81113,818.60-2.13

2.商贸物流业务

公司商贸物流业务的运营主体为金桥公司、凭祥万通公司及合越公司,分别管理金桥市场、凭祥物流园、凭祥市海润互市商品交易市场及凭祥市海润海产品交易市场。经营模式为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物流设施、仓储设备获取费用,并通过提供相关物流服务获得服务收入。主要收入来源以园区租赁和其他服务收入为主。商贸物流业务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发展,以及南向通道建设,搭建起一条南北向的物流新通道,改写物流格局契机,凭祥万通公司成功设立中越车辆驳接区,引进凭祥电商城项目落户,联手打造“广西东盟农产品智慧交易中心”,有望提升商贸物流业务发展潜能。3.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公司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的运营主体为五洲交通本部、五洲房地产公司、金桥公司及万通公司、钦廉公司,主要有自建项目和代建项目以及待开发土地项目。自建项目主要集中在广西南宁、百色,在售项目为广西金桥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南宁)、 五洲国际项目(南宁)及五洲?半岛阳光项目(百色)。代建项目主要有五洲锦绣城项目和五洲绿苑项目(南宁)。房地产销售收入受到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和银行提高房贷首付比例等因素的影响,去库存压力较大。2018年金桥公司克服商业物业按揭首付比例高、按揭审批越发困难以及物业年久陈旧等因素,持续开展活动营销+精准广告推广工作,有效促成商业楼、天地楼销售成交。五洲房地公司采取整合推广、销售代理总包干的营销模式,同期地产去库存成效显著。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扎实推进“1234”战略思路落地和“稳基础、育核心、促关联”产业布局成型。

1.公司按照“文化引领、目标导航、科技创新、精细管理”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公路运营质量效益。一是高速公路堵漏增收工作新突破,2018年通过加大对非现金车辆进行核查、开展跨省跨区联合稽查、建立长效打逃合作机制等方式创新打逃形式,确保通行费应收尽收。2018年,堵漏增收金额为289.03万元,同比上涨3.39%。二是通过开展运营文化建设,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增强了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促进增加企业效益。三是应急保畅水平显著提升,通过与地方政府部门建立联席保畅机制,制定保畅应急预案,积极做好重大节假日车流高峰的保畅工作,为企业赢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2.“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南向通道建设,为五洲交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加强,“一带一路”宏观战略的实施,广西的区位优势凸显,加之广西的区位特点、民族特征和国家对自治区的宏观发展规划,使广西可以同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沿边开放政策、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优惠政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优惠政策、“一带一路”宏观经济政策,对五洲交通利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东盟自贸区政策以及共建南向通道契机,积极发展物流及物流园区业务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3.拥有良好的资源,为五洲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一是拥有良好的高速公路资源,能带来稳定的现金流。二是拥有金桥物流园和万通物流园。金桥物流园具有良好的物流区位优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先进的仓储、冷库等硬件配套,持续多年的运营管理,形成了多业态综合性的经营格局;万通物流园打造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农产品加工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国际物流配送中心五大功能区,推出专业的供应链式综合物流业务。4.业务布局初步形成,为五洲交通实现战略目标夯实基础。公司形成了以公路板块为核心,物流、电商、金融等业务板块多元发展的格局,重点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现代物流方面,加快“互联网+物流配送+农产品集散地实体经营”的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建设,推进电商、物流、小贷公司战略协同,促进现代物流集约发展,有效盘活和联动公司现有物流板块业务资源,做强做大物流板块业务;即立足物流园区,在贸易业务上下游、工程建设等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发掘互助互利的合作项目,挖掘潜在客户,开展仓单质押、物流地产抵押等贷款业务。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935.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17.58万元,增幅1.52%,完成年度目标的107.02%;实现利润总额47,839.42万元,同比增加3,205.97 万元,增幅7.18%,完成年度目标的122.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3%,完成年度目标8.95%的138.88%;实现总资产106.0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117亿元的90.62%。

1.收费公路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路运营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一是联合打逃创造新亮点,通过完善稽查打逃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稽查运行机制,提高稽查打逃工作效率以及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运营文化建设取得累累硕果,在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年度广西交通运输行业青年文明号获得殊荣。三是应急保畅水平显著提升,制定省界收费站保畅专项方案,采取“提前部署、全员参与、科技保畅”措施,确保道路畅通。四是智慧交通建设取得新成果,实现收费移动支、

自主开发的收费管理辅助系统投入使用,实现收费数据实时查阅、现场照明智能控制和收费员在线学习考试;自创服务区自助加水设备,完善服务区功能,实现增收。

2.商贸物流业务方面。报告期内物流园区培育新动能取得明显成效。金桥园区旺盛的经营形势保持稳定,五里亭活禽区100多家商户整体迁至金桥市场,金桥江楠果菜交易中心入驻商户达2000家,日均货物交易量提高到4800多吨,日成交额达3000多万元,成为目前南宁市最大一级蔬菜批发市场。万通园区凭祥市中越货车接驳区落户,凭祥电商城项目落户,成功引入一批电商企业,为完善园区配套、提供多元化增值服务奠定基础;致力打造“广西东盟农产品智慧交易中心”,向智慧物流和多元化方向发展迈出重要步伐。

3.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方面。报告期内房地产去库存速度加快。金桥公司克服商业物业按揭首付比例高、按揭审批越发困难以及物业年久陈旧等因素,持续开展活动营销+精准广告推广工作,有效促成商业楼、天地楼销售成交。地产公司采取整合推广、销售代理总包干的营销模式,持续开展大型活动的形式进行推广,提升项目知名度,销售业绩创开盘以来的历史新高。

4.公司综合治理方面。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提升安全防范,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公司设有以公司高管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把职工、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持续向好,安全文化形成,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2018年度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为18.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2%,其中通行费收入为11.14亿元,同比下降2.13%,房地产收入1.79亿元,同比下降9.72%,物流贸易收入为4.55亿元,同比增长15.87%,其他业务收入为0.7亿元,同比增长24.78%。2018年公司利润总额为4.78亿元,同比增长7.18%;净利润为4.05亿元,同比增长13.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4亿元,同比增长15.3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819,353,053.831,792,177,209.821.52%
营业成本896,967,495.29784,559,196.1714.33%
销售费用106,265,509.01103,212,744.902.96%
管理费用85,361,614.3677,406,433.5710.28%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54,604,359.14189,322,316.2234.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1,079,153.211,373,814,410.779.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688,475.40-102,158,915.71-115.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3,670,076.86-1,261,993,782.63-21.26%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主要为母公司及坛百公司、岑罗公司经营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入,母公司的“五洲国际”项目、五洲房地产公司的“五洲?半岛阳光”项目及金桥公司的“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实现的房地产收入和投资性房地产收入,万通公司、金桥公司、合越公司的物流贸易业务实现的物流贸易收入,利和公司的利息收入。影响通行费收入变化主要是受高铁分流、大修等因素影响路段的交通车流量;影响房地产收入变化主要是房地产宏观政策及相关楼盘或物业的销售量;影响物流贸易业务收入变化主要是公司经营结构调整,贸易交易量增加;影响利息收入变化主要是利和公司开展发放贷款业务情况。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不属于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

(3) 订单分析公司不存在产品订单的情况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交通运输业1,113,958,134.03291,561,502.5773.83-2.1317.06减少4.29个百分点
房地产业179,564,195.28124,130,212.3530.87-9.72-2.64减少5.02个百分点
物流贸易455,016,445.00437,351,494.053.8815.8717.32减少1.19个百分点
金融业374,877.34100.00-93.71增加0.00个百分点
合计1,748,913,651.65853,043,208.9751.220.7613.84减少5.60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通行费收入1,113,958,134.03291,561,502.5773.83-2.1317.06减少4.29个百分点
房地产收入179,564,195.28124,130,212.3530.87-9.72-2.64减少5.02个百分点
物流贸易收入455,016,445.00437,351,494.053.8815.8717.32减少1.19个百分点
利息收入374,877.34100.00-93.71增加0.00个百分点
合计1,748,913,651.65853,043,208.9751.220.7613.84减少5.60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广西地区1,748,913,651.65853,043,208.9751.220.7613.84减少5.60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情况说明

1、交通运输业主要是母公司及坛百公司、岑罗公司经营的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入。2018年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2.13%,主要是2018年减少了南梧二级路的通行费收入。2、房地产业主要是母公司的“五洲国际”项目、五洲房地产公司的“五洲?半岛阳光”项目及金桥公司的“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实现的房地产收入和投资性房地产收入。2018年房地产收入同比减少9.72%,成本同比减少2.64%,主要原因是五洲地产公司的“五洲?半岛阳光”房地产项目部分及金桥公司房产销售收入减少和相应房地产成本减少。3、物流贸易主要是万通公司、金桥公司、兴通公司经营物流贸易业务实现的收入。2018年物流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5.87%,成本同比增加17.32%,主要是金桥公司围绕拓展农产品上下游这一供应链为思路,以冷库、仓库、驳接货场、 五洲天美电子商务等仓储物流平台为资源,开展商圈配送等贸易业务;兴通公司拓展贸易渠道开展矿产品贸易。

4、金融业收入主要是利和公司小贷业务实现的利息收入。2018年利和公司利息收入同比下降93.71%。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在广西地区的主营业务的收入主要为母公司及坛百公司、岑罗公司经营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入,母公司的“五洲国际”项目、五洲房地产公司的“五洲?半岛阳光”项目及金桥公司的“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实现的房地产收入和投资性房地产收入,万通公司、金桥公司、合越公司的物流贸易业务实现的物流贸易收入,利和公司的利息收入。2018年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金桥公司、兴通公司贸易收入增加所致。

三、报告期公司无在境外实现的主营业务的收入。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交通运输业291,561,502.5732.51249,066,737.0631.7517.06主要为公路板块养护及折旧成本增加。
房地产业124,130,212.3513.84127,499,917.1716.25-2.64主要为本期五洲房地产公司、金桥公司房地产销售结转的成本减少。
物流贸易437,351,494.0548.76372,779,991.0547.5117.32主要为本期金桥公司、兴通公司贸易成本增加所致。
其他业务43,924,286.324.9035,212,550.894.4924.74主要是本期坛百公司、岑罗公司服务区经营成本增加。
合计896,967,495.29100.00784,559,196.17100.0014.33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交通运输291,561,502.5732.51249,066,737.0631.7517.06
房地产124,130,212.3513.84127,499,917.1716.25-2.64
物流贸易437,351,494.0548.76372,779,991.0547.5117.32
其他业务43,924,286.324.9035,212,550.894.4924.74
合计896,967,495.29100.00784,559,196.17100.0014.33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2018年度2017年度同比增减
销售费用106,265,509.01103,212,744.902.96%
管理费用85,361,614.3677,406,433.5710.28%
财务费用254,604,359.14189,322,316.2234.48%
所得税73,036,488.7190,203,731.38-19.03%

(1)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4.48%,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坛百公司的亚洲开发银行美元贷款产生的汇兑损失增长所致。(2)报告期所得税同比减少19.03%,主要原因是坛百公司由于汇兑损失的影响导致利润总额下降,计提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4.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952,363.38
研发投入合计952,363.3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05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16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5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49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期研发支出项目主要是子公司广西五洲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主研发“跨境电商平台”项目资本化支出。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2018年1-12月相关财务指标与2017年1-12月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其主要原因:

项目2018年1-12月2017年1-12月变动比例主要变动分析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604,672.573,721,901.50-56.89%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利和公司收入减少所致。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3,814,504.8630,346,355.00-112.57%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利和公司发放贷款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3,232,913.38100,951,925.5391.41%主要为本期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代垫代建项目款所致。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0.0018,554,730.00-100.00%主要为上期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收到出售中港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款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006,818,970.00-100.00%主要为上期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收到出售中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投资收益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688,925.4036,207,415.71-45.62%主要为上期子公司岑罗公司与坛百公司支付收费站和服务区改扩建项目款项。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091,325,200.00119.00%主要为本期母公司支付置换交投集团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款项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坛百公司的亚洲开发银行美元贷款因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失4,924.62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839,885,837.917.92548,870,134.625.1353.02主要为本期母公司期末新增贷款所致。
预付款项13,110,106.410.1263,663,208.830.60-79.41主要为上期子公司金桥公司预付贸易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61,104,279.550.58463,907,177.104.34-86.83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坛百公司收回国通公司借款所致。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39,989,538.060.3876,188,300.000.71-47.51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利和公司计提减值所致。
在建工程2,414,054.580.0248,253,939.860.45-95.00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合越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商誉1,124,077.080.018,833,253.710.08-87.27主要为本期计提 合越公司商誉减值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296,551,209.372.8012,384,846.280.122,294.47主要为本期母公司预付置换岑兴公司股权款所致。
短期借款548,000,000.005.17328,000,000.003.0767.07主要为本期母公司期末新增贷款所致。
预收款项174,798,590.031.6534,472,072.640.32407.07主要为本期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预收售房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24,259,777.0012.49993,660,327.479.2933.27主要为本期长期借款重分类至该科目所致。
股本1,125,632,068.0010.62833,801,532.007.8035.00主要为本期送股后股本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38,789,870.86-0.37-20,016,310.01-0.1993.79主要为本期非全资子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将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和岑溪至筋竹高速公路的收费权质押给银行以取得借款。

(2)兴通公司存出信用保证金3,295,078.40元。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持有待开发土地的区域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平方米)一级土地整理面积(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是/否涉及合作开发项目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平方米)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1钦州D-04-01地块33,333.80000
2钦州B-02-04地块107,182.780000
3钦州B-06-01、B-06-02地块129,968.020000
4钦州B-06-04地块37,998.420000
5钦州A2地块134,489.880000
6钦州A3、A4地块77,721.840000
7百色LJ02-12-01地块123,3010308,199.0700
8位于广西崇左市凭祥市南山润通国际住宅小区南面,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项59,373.060183,471.800
目用地
9位于广西崇左市凭祥市南山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人才小高地配套公寓项目用地22,734.55057,864.2400
10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北则(宗地号3703013)62,551.80000
11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北则(宗地号3703015)13,326.520000
12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北则(宗地号3703016)16,645.360000
13凭祥市弄怀边检站大门前(海润海产品交易市场)060,106000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地区项目经营业态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在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已竣工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报告期实际投资额
1百色五洲· 半岛阳光商品房、商铺、酒店。在建一期1#、2#、9#、10#、16#楼;二期12#、13#、14#、15#、122,942.83308,199.07394,920.4694,252.572,128.68150,0008,034

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地区项目经营业态可供出售面积 (平方米)已预售面积 (平方米)
1百色五洲·半岛阳光商品房、商铺57,39782,153
2南宁金桥农产品市场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等43,1026,425
3南宁五洲国际项目商品房、商铺、地下停车位7,523727

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地区项目经营业态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租金收入/房地产公允价值(%)
1广西崇左市凭祥市南山经济开发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正常98,8821,048
2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广西金桥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正常143,4304,822
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正常17212.7

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融资总额整体平均融资成本(%)利息资本化金额
6,464,916,564.274.3729,331,794.54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妥善解决柳州(鹿寨)至南宁段收费经营权问题,公司将持有的平宾路资产与交投集团持有的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平宾路资产与交投集团持有的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岑兴公司”)34%股权(占出资额 61,434.398 万元)进行资产置换。经评估,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平宾路资产(含收费经营权)评估价值为86,959.41万元,岑兴公司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16,918.14 万元,所对应的岑兴公司34%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41,752.17万元。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差额为54,792.76万元。2018年12月6日,公司与交投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在10%以上子公司情况(1)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养护和收费;服务区的经营管理;钢材项目贸易等;对金融业的投资及管理,开办小额贷款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注册资本180,400万元。本期净利润为35,844.23万元,占本次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为88.43%。

(2)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广西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收费和管理。注册资本82,019.36万元。本期净利润为7,870.65万元,占本次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为19.42%。

(3)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房地产、林业项目投资、开发及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销售代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经营)。注册资本800万元。本期净利润为4,788.69万元,占本次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为11.81%。

2.以上参控股公司情况:

①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坛百公司为广西区高管局和公司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设立。坛百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2009年9月8日变更为180,4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7,728万元,占坛百公司注册资本的32%。2010年12月公司完成收购广西区高管局持有坛百公司68%的股份,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坛百公司所处行业:交通行业,主营业务:经营收费公路,目前主要经营全长187.815公里的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2018年坛百公司营业收入为82,607.15万元。

②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岑罗公司由广西区高管局和公司出资组建,于2006年8月24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950万元,占岑罗公司注册资本的65%。2007年7月2日变更注册资本为6,069.3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19.36万元,占岑罗公司注册资本的82.70%。2009年10月28日变更注册资本为82,019.3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8,019.36万元,占岑罗公司注册资本的70.74%。2010年12月31日,广西区高管局持有的岑罗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交投集团,转让后公司占岑罗公司注册资本的70.74%,交投集团占岑罗公司注册资本的29.26%。2014年交投集团以其所持有的岑罗公司20.94%的股权置换公司所持有的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收费公路权益全部资产(含收费经营权),置换完成后公司持有岑罗公司91.68%股权。2017年公司协议收购交投集团持有的岑罗公司8.32%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岑罗公司100%股权。

岑罗公司所处行业:交通行业,主营业务:经营收费公路,目前主要经营全长约40公里的广西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2018年岑罗公司营业收入为24,101.91万元。

③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钦廉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4日,2013年4月,地产公司以600万元收购钦廉公司100%股权,钦廉公司已于2013年6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完成层级清理工作,2017年9月地产公司将所持有的钦廉公司100%股权以账面净值划转给五洲交通,钦廉公司已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钦廉公司所处行业:房地产行业。主营业务:土地开发。目前主要资产为钦州两宗土地约318.31亩。2018年钦廉公司营业收入为0万元。3.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在10%以上子公司基本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总资产较上年增长比例(%)净资产较上年增长比例(%)净利润较上年增长比例(%)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20,275.88-6.47215,241.95-1035,844.23-17.62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80,628.220.1591,490.959.417,870.65-2.08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40,591.7518.37-4,306.49-52.624,788.69-344.91

4.其他子公司股权变动情况说明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全资子公司坛百公司以股权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利和公司91.79%股权划转给五洲交通,2017年9月28日,签订股权划转协议;2018年7月30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 室批复;2018年8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仍将以交通业务为基础,智慧物流为核心业务,土地开发与经营为关联业务的产业布局,目前营业收入主要为道路通行费收入和物流商贸收入,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公路业务。报告期公司的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情况如下:

(1)行业地位及优势

公司拥有良好的高速公路资源,能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公司控股股东交投集团在区内高速公路建设运营领域中有高达70%以上的份额,其领域影响力还在不断提升。根据《广西高速公路网

规划(2018—2030年)》和自治区政府所赋予的使命,交投集团是广西未来高速公路15200公里

的第一大投资、建设与运营的项目业主,具有其他高速公路建设业主不可比拟的资源优势。

五洲交通是广西区内唯一一家交通行业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融资平台优势,不断通过优良资产收购、优良资产置换以及PPP等方式,不断增加高速公路资产,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公司所辖坛百高速公路是广州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是西南地区通往广西沿海港口及粤港澳地区的出海通道,全长187.815公里。公司所辖岑罗高速公路全长39.574公里,是广西通往广东最便捷的通道之一。随着广西经济的稳步增长,两路段车流量也稳定增长,在广西高速公路中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具有较强竞争力。

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加强,“一带一路”宏观战略的实施,广西的区位优势凸显,加之广西的区位特点、民族特征和国家对自治区的宏观发展规划,使广西可以同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沿边开放政策、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优惠政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优惠政策、“一带一路”宏观经济政策,对五洲交通利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东盟自贸区政策,积极发展物流及物流园区业务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五洲交通拥有金桥物流园区和万通物流园区。金桥市场具有良好的物流区位优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拥有仓储、冷库等硬件配套,持续多年的运营管理,形成了多业态综合性的经

营格局;万通物流园区打造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农产品加工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汽车零配件展示交易中心、国际物流配送中心五大功能区,打造广西最大、全国知名的精品物流品牌。

(2)面临的竞争格局

①路网不断完善至2018年底,已建和在建高速公路里程将突破8000公里,可以说《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规划,基本得到贯彻实施。根据《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在原规划的基础上新增路线里程6600公里,改扩建里程1400公里,合计新增建设规模8000公里,到2030年广西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达到15200公里,形成“1环12横13纵25联”的高速公路网,届时“环广西高速公路”也将形成。随着广西高速公路路网的完善,将对公司所辖路段通行车辆造成分流。同时,二级公路的免费通行政策及免费路网的升级,对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通行费增长带来一定压力。

②铁路竞争广西高铁开通运营以来,客流持续增长。庞大的铁路客运量对公路客流分流明显。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广西铁路大发展实现市市通高铁工作方案》的部署,广西将在2020年实现市市通高铁的交通规划目标,届时市际交通客流相当一部分将转向高铁,对这部分客流的通行费收入将进一步减少。

(3)公司发展趋势

“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业将从相互独立、彼此竞争的初级发展阶段向各种运输方式、城乡交通、区域交通融合发展的现代化综合交通发展阶段迈进。

①交通基础设施与物流的融合将更加紧密。区域交通一体化的实现,是要形成运输通路的网络化和流通秩序的规范化,其根本目的是要用区域交通一体化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因此,区域交通一体化必将加速推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布局,使得枢纽中心的作用显得异常突出,与物流运输体系的融合也更加紧密。

②交通运输业与金融业的融合将更加紧密。一方面,金融服务工具的创新使用推动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进程加快。除了传统的金融服务之外,一些新兴的金融服务如信托、金融租赁、保险债权资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参与程度大大提高。另一方面,交通运输服务与金融业的合作创新也将涌现。目前,交通运输服务与金融业最为成功的结合是供应链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其业务范围包括代理收取货款、抵押贷款、设备租赁、保险等。

③交通运输业与先进信息技术的融合将更加紧密。智能交通系统已成为全球交通产业发展的热点。目前智能交通系统(ITS)领域关注的热点已经转向安全(含车路合作与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及交通管理、环保三方面。国外发达国家已开始率先进行智能交通领域的试验与大规模应用。而我国智能交通系统在研发和应用中均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我国智能交通领域将加快发展,这将为交通企业率先利用智能交通研发成果,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及进行相关业务拓展提供机会。

④智慧交通是未来交通发展主要趋势。我国交通能耗、污染和拥堵问题的日益严重,智慧交通将大幅度提高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充分保障交通安全,高效利用交通设施减小环境污染,为出行者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信息服务,为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提高及时、准确、全面和充分的信息支持和信息化决策支持。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运用到交通系统的各个节点,形成高效利用交通设施、充分保障交通安全、尽力减小环境污染的智能化交通新格局,智慧交通是未来交通系统的发展新方向。

⑤多元化是高速公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高速公路企业异于其他多数行业,其经营业绩受业务单一化以及路产收费期限的限制。从主业看,行业业绩缺乏爆发式的增长机会(除非有优质路产

注入)。高速公路公司的特有优势在于经营性现金流充裕,具备发展主营业务之外的多元化项目的条件。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十三五”期间,公司将围绕“1234”战略思路,打造一个平台,充分利用公路路网、物流园区、上市公司平台等核心资源,打造交通物流智慧运营平台;培育两大核心,加快培育智慧物流核心业务和资本运营核心能力;促进三业融合,促进交通和物流融合、互联网和物流融合、金融资本和物流融合;加快四个转变,加快分散经营向协同发展转变、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被动经营向主动拓展转变、资源招商向品牌价值转变;最终形成以交通业务为基础,智慧物流为核心业务,资本运营为核心能力,土地开发与经营为关联业务的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协调发展,把公司打造成为广西一流、东盟知名的智慧型交通物流运营服务商。基于战略定位,公司“十三五”期间将形成“稳基础、育核心、促关联”业务布局。交通业务定位为基础业务,是业务发展模式的主要承载平台,也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未来继续巩固发展,依托公路路网资源与智慧物流形成协同效应,支持公司的整体发展。智慧物流为核心业务,资本运营为核心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物流园区及路网,发展供应链金融,成为区内一流的农副产品交通物流服务商,整合外部资源,加快发展。土地开发与经营是公司的关联业务。以盘活土地资源为切入点,把公司的土地优势转变为公司阶段性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一) 2019年是公司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将围绕建设广西一流、东盟知名的智慧型交通物流运营服务商的总目标,按照“1234”战略布局和“稳基础、育核心、促关联”业务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企业治理改革,提高规范化治理水平和软实力,着力推进业务发展创新,实现各板块业务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融资功能,推动五洲交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保持营业收入和利润稳步增长。

1.深化产业改革创新,推动各版块业务高质量发展。各板块业务按照“稳基础、育核心、促关联”的布局,以加强协同融合为目标,以新科技应用和自主创新为动力,推动业务发展提质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智慧交通建设为抓手,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以“智慧物流”为目标,深化园区管理和业务创新;以协同融合为方向,挖掘电商和小贷业务成长空间;以盘活土地为重点,打好房地产去库存歼灭战;以稳健拓展为原则,提高贸易业务收益;以创新渠道为抓手,突破风险项目清欠瓶颈。

2.深化企业管理改革,打造现代企业治理标杆。规范的企业治理是上市公司的本质要求,也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前提条件。2019年公司将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完善组织管控体系,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加快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以共享服务中心为依托,实现财务工作标准化;强化监察审计,预防并及时发现风险,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3.深化品质党建创建,打造改革创新攻坚堡垒。坚持党领导一切工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两个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做实,强化党员政治信念和思想武装。深化意识形态建设,提炼五洲交通核心价值观,完善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加强对先进人物、先锋团队的挖掘和宣传,讲好五洲故事,传播正能量。

(二)2019年度董事会考核指标

2019年度董事会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17.6亿元,利润总额8.1亿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12%,总资产为116亿元。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分析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回收期长,资产周转率低,占用大量资金,财务成本居高不下侵蚀了公司的利润。公司所属地产项目位于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压力增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连续下滑,行业竞争方式逐步由价格竞争演变成品牌竞争。2.路网竞争风险分析

高速公路路网的进一步加密完善,导致平行路线和可代替路线不断增加,对公司通行服务费收入增长带来负面影响。同时高速公路项目周边道路的改造,自身改扩建以及治理超载都会使路网车流量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了解路网规划及项目建设,提前进行分析、合理预测相关项目对公司现有路段的影响,通过完善交通道路指示标志,扩大宣传推介等引车上路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升所辖路段在路网中的竞争力。

3.行业政策风险分析

高速公路收费行业属于基础设施行业,主要营业收入来源是车辆通行费收入,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性调整对高速公路交通量及收费总量有所影响,会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跟踪、研判政策走势,适时制定对应策略和措施,在确保通行能力的前提下,避免收入流失,切实维护利益。

4.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交通基础设施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基础行业,享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优惠政策。但若遇国家产业指导性政策产生重大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经济周期波动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公司主要从事的公路运输行业,对经济周期具有一定敏感性,其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行费,经济周期的波动会直接影响经济活动对运输能力的要求,进而导致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的变化;公司房地产业务也与经济周期的变化紧密相关。同时,经济周期也会影响公司贸易、金融等其他业务。因而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起伏波动使公司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业务、盈利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

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25,632,06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共计分配128,322,055.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33, 551,432.55元结转以后年度。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2018年01.140128,322,055.75424,131,285.1130.26
2017年3.51.50125,070,229.80367,710,808.9234.01
2016年00.8066,704,122.56222,157,803.1930.03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

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

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交投集团详见说明一详见说明一
其他承诺其他交投集团详见说明二详见说明二

情况说明:

一、解决同业竞争说明:交投集团对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广西交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为避免今后可能将产生的同业竞争,交投集团承诺不利用从五洲交通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参与同业竞争的活动;在涉及到五洲交通与交投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为争取同一项目而发生竞争时,交投集团将放弃与五洲交通进行竞争;在涉及交投集团已建成、在建、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与五洲交通所经营公路路段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交投集团将进行充分论证,并与五洲交通进行充分沟通,在有利于提高五洲交通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置换或注入等方式予以解决。”

二、其他承诺说明:

1.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将持有的国通公司51%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竞拍的方式转让,交投集团竞拍成功,现持有国通公司51%的股权。国通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交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与交投集团及国通公司签订债务清偿三方协议,主要条款是: 交投集团作为国通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协调国通公司及时足额偿还公司及坛百公司债务本息。若国通公司未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足额偿还,交投集团将对未偿还部分予以及时足额偿还。对于国通公司所欠公司及坛百公司债务自2016年至2018年产生的利息,国通公司承诺按与公司及坛百公司所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并在每年年底随本金一并清偿,若国通公司未能如期、足额偿还,交投集团将对未偿还部分予以及时足额偿还。2018年12月29日,公司及坛百公司收到国通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94,826,269.78 元,利息115,861,790.27 元,国通公司已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2.交投集团计划自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1日共计12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为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5%且不超过总股本2%的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

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7月公司向自然人黄海乐溢价收购了合越公司,产生了770.92万元的商誉。收购协议约定如下业绩承诺条款:合越公司6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即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合越公司的累计净利润应不低于2450万元,净利润以合越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为准。若合越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2450万,则黄海乐应在净利润审计结果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差额部分补偿给五洲交通,黄海乐优先以合越公司给黄海乐的分配利润补偿;分配利润补偿不足的,黄海乐将持有的合越公司的股权按照届时评估值等价进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黄海乐承担;股权补偿仍不足的,黄海乐应以现金方式补足。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越公司如因业务发展需要除海润项目外的新增项目的业绩亏损不计算在承诺的业绩指标内。合越公司2016年8月-12月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3.74万元、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44.81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835.5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距离业绩承诺期满剩余8个月。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包含商誉的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计提减值准备7,709,176.63元。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报告期内已清欠情况
期初金额期末余额报告期内清欠总额清欠方式清欠金额清欠时间(月份)
349,487,251.390349,487,251.39现金偿还349,487,251.392018年12月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因2015年12月转让国通公司51%的股权引起合并范围变化,导致出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该占用已经五洲交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
导致新增资金占用的责任人
报告期末尚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原因
已采取的清欠措施
预计完成清欠的时间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国通公司51%的股权划转交投集团后,五洲交通与坛百公司采
性资金占用及清欠情况的其他说明取了积极措施落实收回资助资金事宜。2016年4月1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五洲交通及坛百公司分别与国通公司和交投集团签订三方还款的《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如下:(1)交投集团承诺协调国通公司及时足额偿还五洲交通、坛百公司债务本息,若国通公司未能按照还款计划表如期、足额偿还,交投集团将对未偿还部分予以及时足额偿还(含2015年未进行账内处理的利息)。其中:2016年3月20日前还款14,710,000元,2016年12月31日前还款41,000,000元,2017年12月31日前还款393,360,446.72元,2018年12月31日前还款393,360,446.71元。(2)对于国通公司所欠五洲交通、坛百公司债务在2016年至2018年产生的利息,国通公司承诺按与五洲交通、国通公司所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并在每年年底随本金一并清偿(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分别一次性清偿当年本息),若国通公司未能如期、足额偿还,交投集团将对未偿还部分予以及时足额偿还。 2016年国通公司归还公司及坛百公司借款本金55,908,493.50元,利息 43,762,310.56元;2017年国通公司归还公司及坛百公司本金393,360,446.72元,利息33,268,397.76元。2018年12月29日,公司及坛百公司收到国通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94,826,269.78 元,利息115,861,790.27 元,截止报告期,国通公司已全部归还所欠公司及坛百公司所有本息欠款。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按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车流量法的具体测算方法是,按资产净值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总车流量进行相除计算单车折旧系数,每三年对车流量重新进行测算”。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简称平宾路)执行的单车折旧系数已满三年,需要重新预测车流量。为此本公司委托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路段车流量进行测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出具的《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报告》,测算结果与原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车流量存在差异,需要调整单车折旧系数。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平宾路单车折旧系数由1.15元/辆调整为1.96元/辆(折算为标准小客车)。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年4月9日)起执行。

(3)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变更单车折旧系数,导致增加累计折旧5,785,486.69元,增加营业成本5,785,486.69元,减少盈余公积578,548.67元,减少未分配利润5,206,938.02元,最终导致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减少5,785,486.69元,2018年度净利润减少5,785,486.69元。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65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4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50,0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该所的工作效率、审计质量和服务态度,经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公司披露的诉讼包括: 1.金桥公司与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 2.利和公司与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莫兵借款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在公司信息披露选定报
同纠纷 3.利和公司与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建军、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4.利和公司与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黄彩绵、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5.利和公司与蒙建傧、梁庆真、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6.利和公司与阙振峰、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7.利和公司与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8.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 9.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关于借款合同纠纷 10.利和公司与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 11.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阙振峰、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 12.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农高敏、阙振峰、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 13.利和公司与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瑞财借款合同纠纷 14.利和公司与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借款合同纠纷 15.利和公司与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 16.利和公司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17.本公司与广西奥润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18.万通进出口公司与中国铁路物资柳州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凯迪矿业有限公司、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19.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钦州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1.凭祥万通公司与广西南宁市桂利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2.兴通公司与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黄聿新买卖合同纠纷纸和网站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2015年4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2015年6月29日披露的《五洲交通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2015年7月15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案件的情况公告》、2015年8月12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5年10月16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6年3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6年8月11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6年10月22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7年2月25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4,026.31万元0近期,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金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到二审法院相关法律文书。1.确认原告金桥公司对位于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台湾农产品交易区”尚未销售的32#楼的16、16B、18、19、20、21、22、23、23B、25、26、26B、28、30号共计14套房屋享有所有权;2.被告国泰富邦返还原告金桥公司合作开发“台湾农产品交易区”项目多分的款项11855577.06元;3.驳回原告金桥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3116元,鉴定费150900元,合计394016元,由金桥公司负担197008元,国泰富邦负担197008元。一审已判决。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莫兵莫威、莫兵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6年3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720.00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并作出判决,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被告世银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 被告世银公司支付原告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3年8月26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付利息70万元从应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莫威、莫兵对被告世银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莫威、莫兵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世银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世银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于都县林证自(2013)第2006010202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20204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2006050209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622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世银公司、莫威、莫兵共同负担。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建军、世银公司、莫威黄建军、世银公司、莫威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6年3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720.00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并作出判决,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被告绿桂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 被告绿桂公司支付原告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3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支付利息20万元从应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黄建军、莫威对被告绿桂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建军、莫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绿桂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绿桂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永府林证字(2013)第110728号至110736号、110739号至110741号、110743号至110746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已申请执行。
费622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绿桂公司、黄建军、莫威共同负担。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黄彩绵、世银公司、莫威黄彩绵、世银公司、莫威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6年3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720.00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并作出判决,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被告宏丰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宏丰公司支付原告利和公司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付利息20万元从已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黄彩绵、莫威对被告宏丰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彩绵、莫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宏丰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世银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30206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2006040208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60210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2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宏丰公司、黄彩绵、莫威共同负担。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梁庆真、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梁庆真、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64.20万元0近期,法院已二审判决。一审:1.被告蒙建傧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195万元;2.被告蒙建傧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被告蒙建傧向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5万元;4.被告蒙建傧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标、玉冰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相关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案件诉讼费由利和公司承担2030元,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及借款保证人承担。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已判决,尚未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阙振峰、蒙建标、蒙建标、借款合同详见2017年12月278.60万元0近期,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一审:1.被告阙振峰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95万元;2.被告阙振峰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被二审已判
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玉冰冰、旺盛公司、银信公司玉冰冰、旺盛公司、银信公司纠纷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告阙振峰向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5万元;4.被告阙振峰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标、玉冰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尚未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712.50万元0执行过程中发现抵押物存在违章建筑,因而向百色市田阳县国土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局举报无果后,于近期起诉百色市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国土局,请求:1.确认被告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田阳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判令被告立即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案的违法违章建筑做出行政处理;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万祥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5万元,其中2017年6月30日归还本金95万元;2017年10月30日归还本金250万元;2017年11月30日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5年3月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建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852.50万元0近期,法院裁定拍卖抵押房产,但一拍、二拍均流拍,法院裁定: 1.将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号2层的房产作价4808216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4808216元债务; 2.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3.注销利和公司、夏国安在上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1.被告上合农林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2.被告上合农林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5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被告上合农林如不能履行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头镇朝阳街2号2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上合发展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上合发展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合农林追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475元,由原告利和公司负担175元,被告上合农林、上合发展负担71300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合农林、上合发展负担。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广西上合覃安借款详见2017852.500近期,法院裁定拍卖1.上合铝业向原告利和偿还借款500万元;2.被告上已申
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荣、覃安锋、陆英艳合同纠纷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万元抵押房产,但一拍、二拍均流拍,法院裁定:1. 将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幢2层的房产作价4399360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4399360元债务;2.解除对前述房产的查封;3.注销利和公司在前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合铝业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5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被告上合铝业如不能履行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幢2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1、2项 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覃安荣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覃安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合铝业追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475元,由原告利和公司负担175元,被告上合铝业、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负担71300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合铝业、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负担。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712.50万元0近期,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一审:1.被告盛展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2.被告盛展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3年7月26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被告已付利息200万元、财务顾问费22.5万元予以抵扣);3.被告盛展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傧位于田阳县田州镇隆平大道A6区1#、5#、6#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双龙米粉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双龙米粉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盛展公司追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1675元,由原告利和公司负担1948元,被告盛展公司、双龙米粉公司、蒙建傧负担59727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已判决,尚未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双龙米粉、阙振峰、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蒙建傧阙振峰、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732.50万元0近期,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一审:1.被告双龙米粉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2.被告双龙米粉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3年7月26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被告已付利息180万元、财务顾问费22.5万元予以抵扣);3.被告双龙米粉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阙振峰位于田阳县田州镇隆平大道A6区3#、4#、7#、8#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双龙餐具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二审已判决,尚未执行。
责任。被告双龙餐具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双龙米粉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蒙建傧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蒙建傧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双龙米粉公司追偿;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安静受理费63075元,由原告利和公司负担2153元,被告双龙米粉公司、阙振峰、双龙餐具公司、蒙建傧负担60922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双龙餐具、农高敏、阙振峰农高敏、阙振峰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730.00万元0近期,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一审:1.被告双龙餐具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2.被告双龙餐具公司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3年7月26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被告已付利息180万元、财务顾问费25万元予以抵扣);3.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农高敏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农高敏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双龙餐具公司追偿;4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阙振峰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阙振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双龙餐具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蒙建傧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蒙建傧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双龙餐具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62900元,由原告利和公司负担2154元,被告双龙餐具公司、农高敏、阙振峰、蒙建傧负担60746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已判决,尚未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瑞财林瑞财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1,390.40万元0近期,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华美公司破产,利和已参加债权人会议。1.被告华美公司向利和公司返回借款本金900万元;2.华美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林瑞财对华美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林瑞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华美公司追偿;4.华美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林瑞财质押的华美公司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编号(南)股质设立准字(2014)第323号,林瑞财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华美公司追偿;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10522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110574元由利和公司负担1106元,华美公司、林瑞财负担109468元。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古远高、古卫丹、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680.00万元0近期,拍卖抵押物,一拍流拍,二拍成功,但拍卖抵押物所得无法实现第一抵押人的债权,因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1.远高公司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对权属古远高位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12号的房产,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已申请执行。
黄利军裁案件进展的公告》院裁定终止本轮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682.50万元0近期,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杨鸣和简约酒店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到二审其他法律文书。1.南山贸易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南山贸易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500为基数,自2015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亿晁控股、东昇纸业、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对南山贸易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晁控股、东昇纸业、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山贸易追偿;4.南山贸易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亿晁控股持有的南山贸易的19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5.南山贸易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杨雪岸持有的南山贸易的1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6.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57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64925元,由利和公司负担220元,七被告负担59355元。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1,313.20万元0近期,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止本轮执行。金华木业公司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其中2017年5月31日归还本金33万元;2017年7月31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8月31日归还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367万元和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4月3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月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何锡锋和钟碧霞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已申请执行。
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广西五洲交通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2,999.55万元0近期,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一审:驳回奥润公司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177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96777元,由奥润公司负担。二审:1.撤销一审民事判决;2.合越公司应支付已进入执行阶
限公司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奥润公司工程款14147100元及利息(利息以141471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9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驳回奥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9177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6777元,由奥润公司负担95000元,合越公司负担10177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1777元由奥润公司负担95000元,合越公司负担96777元。段。
中国铁路物资柳州物流有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凯迪矿业有限公司、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1,074.58万元是,660.50近期,二审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到重审法院相关法律文书。一审:1.被告万通进出口公司通向中铁物流赔偿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给该公司造成的铁矿石价格下降损失5241235.78元;2.被告万通进出口公司向原告中铁物流赔偿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给该公司造成的铁矿石货物堆存费损失1363714.9元;3.驳回原告中铁物流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6274.65元由原告中铁物流负担33245.65元,被告万通进出口公司负担53029元。二审:1.撤销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7)桂0602民初494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重审。万通进出口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6274.65元,本院予以退回。二审已裁定发回重审。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54.38万元0近期,二审法院已开庭审理并作出二审判决。1.被告胜达公司向原告万通进出口公司支付汽车货款427732.72元;2.被告胜达公司向原告万通进出口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427732.72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1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案件受理费9238元,由被告胜达公司负担。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已判决,未执行。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钦州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3,557.24万元0近期,法院裁定终止华兴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华兴公司破产。华兴公司返还万通进出口公司2320万元及支付相应的利息。已申请执行。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桂利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1,858.85万元0近期,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止本轮执行。1.被告桂利银公司支付原告凭祥万通公司货款10,877,356.24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计算:2014年12月31日起以150万元为基数;2015年1月3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3月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3月3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5月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5月31日起以137.735624元为基数。上述利息按月利率1%算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被告沣桦公司为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3,330元,由桂利银公司和沣已申请执行。
桦公司承担78,020元,凭祥万通公司承担55,310元。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黄聿新黄聿新买卖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152.84万元0近期,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一审:1.被告银旭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货款12155304.8元;2.被告银旭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以12155304.8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12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以12155304.8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上述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3.驳回原告兴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9442元由被告银旭公司负担119663元,原告兴通公司负担29779元。二审: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和第二项;2.变更一审判决第三项为驳回兴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494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9442元由上诉人兴通公司负担,上诉人银旭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9442元,由本院退回银旭公司。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代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子公司岑罗公司与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签订《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委托试运营管理合同书》,合同载明信达公司委托岑罗公司管理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在试运营期间的运营业务,委托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岑水路试运营满2年之日止,每年委托成本为1,602.42万元(不含税)。本公司、信达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委托代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18年,岑罗公司代管岑水路收入为1,615.56万元。

(2)经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4年8月22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7月17日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结算、存款、信贷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其中:①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支付金额以不超过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上限。②存款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同期同档次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贷款余额。③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或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其他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委托贷款、承兑票据、担保等金融业务)35亿元”。④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或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以较低者为准。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公司报告期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额为49,199.38万元,日均贷款余额为100,895.89万元。2018年12月31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75,068.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贷款余额为111,000万元。2018年公司支付财务公司贷款利息4,775.64万元,收到财务公司存款利息159.03万元。(3) 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4年8月22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存款兑付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议案》,公司加入财务公司成为成员单位,同意交投集团作为财务公司的母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兑付承担无限的连带担保责任。只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有存款,因政策发生改变或财务公司自身出现了不可持续经营状况,导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出现支付结算风险时,交投集团将用自有的资产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兑付提供担保。交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为交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75,068.00万元,2018年公司收到财务公司存款利息159.03万元。(4)根据2017年5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6月5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借款的议案》,合越公司与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于2017年6月14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Y201706-1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合越公司向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贷款5,800万元用于偿

还原有债务。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合越公司在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借款余额为5,800万元,2018年支付借款利息128.07万元。(5)2018年五洲交通与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屋号为2418(共1间),租赁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每月房租为5,566.66元(不含税)。2018年1-12月公司共收取租金6.68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柳桂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6)2017年4月11日五洲交通子公司岑罗公司与国通公司签订《岑罗高速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国通公司向岑罗公司租赁岑罗高速公路段户外高杆及跨线天桥的广告经营权,合作期限为3年,自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岑罗公司共收取租金26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国通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7)2018年五洲交通子公司坛百公司与国通公司签订《坛百高速广告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合同约定国通公司向坛百公司租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全线及其匝道、收费站、服务区、上跨天桥、连接线等广告规划区内广告设施设置点的场地,合作期限为5年,自2018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止。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坛百公司共收取租金28.81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国通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8)2018年报关行公司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公司”)签订《凭祥管理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座落于南友高速公路凭祥管理区内办公楼1栋、宿舍楼1栋作为员工宿舍,租赁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28.71万元。2018年报关行公司共支付租金28.71万元(含税),因五洲交通、崇左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公司,此次租金支付构成关联交易。

(9)2015年12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5年12月17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给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持有的国通公司33.33%股权和坛百公司持有的国通公司17.67%股权。国通公司成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跟公司形成关联方。2018年,国通公司支付五洲交通和坛百公司借款利息5,773.66万元(不含税)。

(10)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五洲天美公司采购劳保用品等,2018年1-12月采购金额为49.49万元(不含税)。

(11)坛百公司与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桥梁与路面检测合同,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坛百公司向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计量支付331.83万元(含税)。因五洲交通和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计量支付构成关联交易。

(12)岑罗公司与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桥梁与路面检测合同,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岑罗公司向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计量支付55.98万元(含税)。因五洲交通和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计量支付构成关联交易。

(13)2018年五洲交通与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冠公司”)签订《地下室停车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车位共19个(车位编号A003、A004、A005、A007、A008、A009、A010、A015、A017、A018、A023、A029、A057、A070、A071、A072、A078、A080、A081),租赁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每月租金为5790.48元(不含税)。2018年1-12月公司共收取租金6.95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宏冠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14)2018年金桥公司、金桥物业与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岛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屋号为2期仓库3-05、06、06B(共3间),租赁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每月房租为63507.6元(不含税),

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18年金桥公司1-12月公司共收取租金76.21万元(不含税)。2018年1-12月物业公司共收取物业费4.12万元(不含税)。因金桥公司、金桥物业公司及旅岛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15)五洲交通及子公司2018年向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公司”)采购物资及进行培训,2018年全年发生费用9.72万元。因五洲交通及方德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支付费用构成关联交易。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7月本公司向自然人黄海乐溢价收购了合越公司,产生了770.92万元的商誉。收购协议约定如下业绩承诺条款:合越公司6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即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合越公司的累计净利润应不低于2450万元,净利润以经合越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为准。若合越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2450万,则黄海乐应在净利润审计结果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差额部分补偿给五洲交通,黄海乐优先以目标公司给黄海乐的分配利润补偿;分配利润补偿不足的,黄海乐将持有的合越公司的股权按照届时评估值等价进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黄海乐承担;股权补偿仍不足的,黄海乐应以现金方式补足。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越公司如因业务发展需要除海润项目外的新增项目的业绩亏损不计算在承诺的业绩指标内。合越公司2016年8月-12月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3.74万元、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44.81万元、2018年审计的的净利润为-835.5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距离业绩承诺期满剩余8个月。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4年8月22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入财务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6年7月1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加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结算、存款、信贷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兑付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报告期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流动资金贷款4.6亿元,报告期归还贷款4.2亿元,期末余额11.1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本金余额为11.1亿元,应付利息余额为156.08万元。

(2)2015年12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5年12月17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给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持有的国通公司33.33%股权和坛百公司持有的国通公司17.67%股权。国通公司成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跟公司形成关联方。截止报告期末,国通公司已全额归还五洲交通、坛百公司借款本息。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代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岑罗高公司与信达公司签订代管协议,由岑罗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代管协议约定代管期限为2年。因信达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跟公司形成关联方。截止报告期末,岑罗公司未退回信达公司原预支付代管费用44万元。(4)根据2017年5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6月5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借款的议案》,合越公司与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于2017年6月14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Y201706-1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合越公司向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贷款5,800万元用于偿还原有债务。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合越公司在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借款本金余额为5,80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托管资产情况托管资产涉及金额托管起始日托管终止日托管 收益托管收益确定依据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是否关联交易关联 关系
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托管资产产权和经营权属于信达公司,产权清晰,收费权已质押给国家开代管协议约定代管期限为2年,每年代管费用为1602.42万2017年1月5日2019年1月4日1,615.56参照目前广西公路运营管理标准,具有公允的市场价格增加收入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发银行广西分行。

托管情况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代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岑罗公司与信达公司签订代管协议,由岑罗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代管协议约定代管期限为2年,每年代管费用为1,602.42万元(不含税)。因信达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委托代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18年,岑罗公司代管岑水高速公路收入为1,615.56万元。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方名称租赁资产情况租赁资产涉及金额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收益租赁收益确定依据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是否关联交易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江南农副产品批发中心金桥市场二期尚未建设的2-10#综合楼土地和1#大棚、2#大棚、装卸大棚16,332.182016年11月1日2028年10月30日6,975.32租赁合同的面积和租赁单价预计未来会增加营业收入6,975.32万元

租赁情况说明

金桥公司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江南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合作经营蔬菜项目,金桥公司出租场地给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江南农副产品批发中心,由其负责蔬菜项目的建设、招商和运营。蔬菜大棚位置在尚未建设的2-10#综合楼和1#大棚、2#大棚、装卸大棚。占地面积大概2.6万平方米,合作期12年(2016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0日),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是筹备阶段,不收取租金,其中免租期3年(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12年后(2028年10月30日)如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江南农副产品批发中心不续租,地面上所有建筑物所有权归金桥公司。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购买五洲国际房开项目所出售物业的客户40,000.00协议签署日连带责任担保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五洲地产“五洲.半岛阳光”房开项目所出售物业的客户29,000.00协议签署日连带责任担保
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金桥公司房开项目所出售物业的客户9,000.00协议签署日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6,460.3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2,855.9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29,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34,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46,855.9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3.2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34,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34,00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1. 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10月18日分别向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2,000.00万元、3,00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金桥公司在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余额5,00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5,000.00万元。 2. 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5月30日、5月31日、11月27日、12月21日分别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五洲交通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上级党委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批示精神,主动履行国企职责,始终按照突出重点、多策并举,合力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扶贫工作,依托“交通物流平台”的优势,通过“党建+扶贫”、“电商+扶贫”、“交通物流+扶贫 ”三大工程,打造精准扶贫“五洲模式”,切实将扶贫工作抓紧抓准抓到位,持续发力,践行国企社会责任。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五洲交通党委强力推进金桥物流园区“五洲彩虹桥”非公经济联合党建和凭祥万通物流园区“智慧党建+边贸扶贫”两大党建引领扶贫载体,将基层党建与产业扶贫、产业联创、边贸扶贫有机融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汇聚各方资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助推扶贫的强劲“引擎”。五洲交通利用“金桥国际农批”作为联系农产品产销两端的平台,实施农业产业扶贫、产业联创,打开农产品销路,以实现农民增收、园区增效双赢的目标。

“五洲彩虹桥”非公经济联合党建品牌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新模式,重新整合园区现有的县域农产品交易平台、市场内广西农特产品街、中国东盟农产品交易中心、广西好食材展销中心、土货秀等扶贫项目,打造金桥公司“党建+联合产业扶贫”特色平台。一是多渠道促进广西优质生态农产品销售。与商户党员、广西第一书记联合开展 “土货体验秀”等系列农特产品促销活动20多场,利用旗下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农产品销售专柜8个,打造“农超对接”平台,帮扶县域产品走出广西;二是主动对接广西各贫困县区党委、政府,在金桥市场建立县域经济一条街,引入大化、东兰、环江、巴马、乐业等五个县域农副产品展示馆,集中展示贫困县的农特产品,培养一批农特产品销售队伍,促进产品销售,并加强对广西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品牌打造和推广,打造的大化“七百弄鸡”在广州深圳供不应求。

金桥园区的商户党员通过“五洲彩虹桥”非公经济联合党建品牌的平台参与、并共同推进产地直销和产业对接,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金桥公司在区内开展了隆安县板栗、上林县大米等广西贫困县农产品基地直采业务,年直采量达1000多万元,并成功打造“金颐香”“新疆阿克苏苹果”等金桥自营品牌,通过产地直销、仓配一体等方式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直接增加产地农民收入。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25
2.物资折款37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1.2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2
1.3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57
2.2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495
9.其他项目
其中:9.1项目个数(个)1
9.2投入金额5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继续发挥金桥农产品市场和五洲天美电商平台物流、商流、信息流的规模和集聚优势,提升综合平台的扶贫功能,导入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定点帮扶村,为帮扶地的农产品产销提供销售支持及技术服务。

(2)进一步发挥万通公司边贸扶贫基地带动效应,通过扩建物流园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设立边贸扶贫产业园,争取将园区列为凭祥旅游景区,做好商贸旅游文章,积极为贫困边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强化源头治贫、稳定脱贫、长效扶贫,夯实凭祥万通边贸扶贫基地的品牌。

(3)继续发挥路网优势,以坛百路服务区改造升级为契机,为贫困地区农产品的进驻及展销提供更为便利的展销条件,进一步将这条红色之路打造成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的扶贫路、致富路。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党委主动担当,带领全体职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一是搭建线上线下农产品流通助力扶贫攻坚。充分发挥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凭祥边境物流园区、跨境电商平台、所辖高速公路等资源优势,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构建“党建+扶贫”、“电商+扶贫”、“物流+扶贫”等多渠道的贫困县农产品产销平台,拓宽广西优质生态农产品销路,打造扶贫攻坚“五洲模式”。2018年在金桥市场举办20多场农特产品推介会,重点推荐大化、东兰等5个贫困县农产品,直采量达1500多万元;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共设置扶贫专柜8个,帮助贫困县域农特产品走出广西。二是成立“五洲彩虹桥”志愿服务队。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正式登记在册,150名青年加入志愿服务队,定期到五洲治塘希望小学开展支教活动,开展慰问孤寡、交通文明服务、义务植树等青年志愿活动,传递正能量。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辖子公司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物流园区均设置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系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要求设置必要的处理设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处理,严格控制扬尘、噪音等不利因素,环保情况符合要求。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
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33,801,532100291,830,536291,830,5361,125,632,068100
1、人民币普通股833,801,532100291,830,536291,830,5361,125,632,068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833,801,532100291,830,536291,830,5361,125,632,0681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4月9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五洲交通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33,801,53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5股(每股面值1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共送股291,830,536股。本次送股完成后,共计增加公司股本291,830,536股, 5月22日公司完成送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5,632,068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33,801,53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5股(每股面值1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共送股291,830,536股。本次送股完成后,共计增加公司股本291,830,536股, 5月22日公司完成送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5,632,068股。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下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3,59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2,66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6,470,854406,241,59736.0900国有法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0,435,920155,967,12013.8600国有法人
严雅凤1,400,0004,500,0000.4000未知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815,6423,146,0470.2800境外法人
陈燕714,2852,897,1850.2600未知
丁小宝735,0002,835,0000.2500未知
张斌260,2722,608,5960.2300未知
罗楚珠657,7202,536,9200.2300未知
汪振邦529,7002,249,0000.2000未知
熊汉生523,5652,019,4650.18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6,241,597人民币普通股406,241,597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55,967,120人民币普通股155,967,120
严雅凤4,500,000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3,146,047人民币普通股3,146,047
陈燕2,897,185人民币普通股2,897,185
丁小宝2,835,000人民币普通股2,835,000
张斌2,608,596人民币普通股2,608,596
罗楚珠2,536,920人民币普通股2,536,920
汪振邦2,249,000人民币普通股2,249,000
熊汉生2,019,465人民币普通股2,019,46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在本公司知悉范围内,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周文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8日
主要经营业务交通建设与经营;交通设施养护、维护、收费;对房地产、金融业、物流业、资源开发、交通、能源、市政设施、建筑业的投资、建设、管理以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咨询、施工、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交通类科技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办公设备、通信器材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管跃庆
成立日期2004年7月1日
主要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王秀峰1993年12月18日91110000101717000C6,178,211,497公路、桥梁、码头、港口、航道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产品的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汽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人才培训。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交投集团计划从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1日共计12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为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5%且不超过总股本2%的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梁 君董事长432015-04-2740,00054,00014,000分红送股47.07
韩道均副董事长562018-06-202.75
张 毅董事、总经理392016-08-172018-06-208,00010,8002,800分红送股44.52
张毅副董事长、总经理392018-06-20
韩 钢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422015-04-272,8003,780980分红送股41.46
黄英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72017-05-1841.56
周异助董事532015-04-270
王东董事382018-06-200
杨旭东董事452016-06-305.4
赵 振独立董事522015-04-276.0
秦 伟独立董事392015-04-276.0
咸海波独立董事502015-04-276.0
孙泽华独立董事452015-04-276.0
侯岳屏监事会主席412018-06-203.0
余丕团监事会副主席432015-04-270
苏爱科监事402015-04-270
孙 旭监事322015-04-275.4
林 明职工监事422015-04-2731.26
侯红英职工监事532015-04-2729.85
郑海军原董事长602016-06-302018-6-203.85
黄新颜原董事432015-04-272018-6-200
王 静原监事会主席372017-06-052018-6-204.2
合计/////50,80068,58017,780/284.32/

报告期内,2018年5月21日公司实施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红送股,每10股送3.5股。原持本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持股数量均为通过送股增加。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梁 君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第二工程处工作;1998年12月至2001年9月任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机械施工处工作财务科主办会计;2001年9月至2002年4月任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2002年4月至2003年7月任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第三工程处财务科科长;2003年7月至2008年8月任广西启程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柳州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办财务处主任(其间:2007年3月至2008年8月任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并兼任广西启程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2月至今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审计部副经理、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兼)、财务结算中心主任、财务部经理(其间:2013年5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南宁市聚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2年2月至2015年4月任财务部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4月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20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2015年11月至今兼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委员。
韩道均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0年3月至2016年8月任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2016年11月至今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2月至今任招商局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
张 毅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05年10月在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2005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7年2月至2007年7月借调广西区交通厅作风效能建设办公室);2007年9月至2009年8月历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都南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书记、都南营管中心负责人;2009年8月至2011年4月历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综合经营办主任、职工监事;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百色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百色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20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韩 钢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基建管理局科员;2001年7月至2009
年8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工作,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挂职任处长助理);2009年8月至2009年10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20日任本公司第八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任本公司第八董事会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预算委员会委员。
黄英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伶俐管理所养护股技术员、副股长、股长;2006年7月至2008年10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宾阳管理所副所长;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南环管理所副所长;2009年1月至2009年8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伶俐管理所副所长;2009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宁安分公司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养护部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来宾至马山、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广西红河、正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20日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5月任)。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
周异助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02年1月至2006年9月在广西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外经处任主任科员;2006年9月至2009年2月在南宁市人民政府任副秘书长;2009年2月至2012年5月在南宁市商务局、南宁市口岸办工作,历任局长、党组书记、主任;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期间:2012年5月至2014年3月在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在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4年至今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综合经营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20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王 东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任中国铁通柳州分公司会计;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铁通广西分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2006年8月至2008年3月任中国铁通南宁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7年5月任);2008年3月至2008年5月任中国铁通广西分公司会计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2008年5月至2008年9月自谋职业;2008年9月至2010年5月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主管;2010年5月至2010年7月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7月至2018年2月任来宾至马山、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广西红河、正和(2010年8月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7月免)、总会计师; 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任广西乐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乐业至百色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百色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7年 2月任,2018年 1月免),云南富那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5月任);2018年2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杨旭东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1999年10月至2002年8月在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2年8月至2006年5月在广西柳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8年在广西柳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4日至2015年4月27日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2015年4月27日至2016年6月30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2015年6月30日至2018年6
月20日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预算委员会委员
赵 振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89年7月至1994年6月在交通部纪检组监察局任副主任科员;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工作(实习律师);1996年至今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2年6月至2008年5月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1月至今任内蒙古凌志马玲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6月至今在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2015年3月至今在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5年4月27日至2018年6月20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秦 伟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5年6月至2008年5月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2012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3年至2018年任博广热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至今任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13日至2015年4月27日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年4月27日至2018年6月20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咸海波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90年7月至1997年6月任广西大学教师;1997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广西审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9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今任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4月27日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2015年4月27日至2018年6月20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孙泽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96年9月至1999年2月任广西外运公司部门经理;1999年3月至2003年5月任广西网通公司工作部门经理;2003年6月至今任广西嘉润资产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至2014年6月任北部湾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2015年4月27日至2018年6月20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侯岳屏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1997年9月至1999年9月任北京同仁堂中药提炼厂财务科职员;1999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北京同仁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01年12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年10月至2013年11月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产权部)总经理助理;2017年3月至今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2月至今任湖北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余丕团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2008年8月至2008年11月任广西隆百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广西玉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作董事、财务总监;2009年6月至2012年2月任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0年3月至2010年10月兼任南宁外环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广西吉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2年2月至2015年4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兼财务部副经理;2012年5月至2015年4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兼任南宁市聚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兼任广西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监事工作部主任兼审计部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2015年6月至今任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市聚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玉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钦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广西玉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金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滨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年4月27日至2018年6月20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2018年6月20日今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
苏爱科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2001年8月至2002年8月任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南宁分公司营销部职员;2002年9月至2004年4月任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南宁分公司营销部业管室负责人;2004年5月至2008年8月任天华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任广西吉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9年3月至今历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副经理;2011年4月至2015年3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业务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律师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11月任);2015年年4月27日至2018年6月20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2018年6月20日今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孙 旭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2009年7月至2010年3月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2010年4月至2012年4月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2012年5月至2016年7月历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管理二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资本运营部项目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项目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1月至今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至今任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27日至今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2018年6月20日今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林 明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1999年7月至2015年8月在本公司证券部工作;2003年3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7年2月至2011年6月任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其间: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主持证券部全面工作);2011年6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本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纪检监察室主任;2014年6月至今兼任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7月至今兼任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12月至今兼任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6月至今兼任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6月20日今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侯红英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1985年7月至1994年12月历任广西区汽车工业贸易公司业务员、营业部副主任、主任;1994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商贸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副主任、运管中心党总支副书记,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总支副书记;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党总支副书记;2015年4月27日至今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6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2018年6月20日今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韩道均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8月
周异助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2014年4月
王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8年2月
杨旭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
侯岳屏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7年3月
余丕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兼监事工作部主任2015年4月
苏爱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2015年3月
孙 旭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8年7月
郑海军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月2016年8月
黄新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14年11月
王静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6年12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韩道均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1月
韩道均招商局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
周异助中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
周异助广西八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
王东广西乐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6年1月2018年2月
王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百色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7年 2月2018年 1月
王东云南富那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5月
杨旭东广西柳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5月2018年12月
杨旭东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
赵 振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6年
赵 振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2010年10月
赵 振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
赵 振山东奧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
赵 振内蒙古凌志马玲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
赵 振北京投资协会常务理事2017年12月
秦 伟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2年5月
秦 伟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
秦 伟博广热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2018年
咸海波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
孙泽华广西嘉润资产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6月
侯岳屏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
侯岳屏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2月
侯岳屏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2月
侯岳屏任湖北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2月
余丕团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6月
余丕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玉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6月
余丕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钦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6月
余丕团广西玉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6月
余丕团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6月
余丕团广西金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6月
余丕团广西滨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6月
孙 旭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3月
孙 旭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1月
孙 旭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4月
林 明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6月13日
林 明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7月21日
林 明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4日
林 明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4日
林 明广西万通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4日
林 明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18日
林 明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23日
林 明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12月23日
林 明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6月
黄新颜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9月
黄新颜广西金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9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按照《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暂行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高层人员(在公司日常上班的董事(内部董事)、经营班子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高层人员的薪酬分配决定权在董事会,即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对高层人员的薪酬分配的意见(或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不在公司日常上班的(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遵照《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工作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按照《广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暂行办法》,对公司高层人员薪酬分配进行考评、审议、确定;按照《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工作补贴管理办法》对外部董事、监事的工作补贴进行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已按时足额支付报酬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84.32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韩道均副董事长聘任换届选举
张毅副董事长聘任换届选举
黄英强董事、董事会秘书聘任换届选举
侯岳屏监事会主席聘任换届选举
郑海军原副董事长离任换届选举
黄新颜原董事离任换届选举
王静原监事会主席离任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1、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5月31日)选举、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6月20日)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方案:

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梁君、韩道均、张毅、韩钢、黄英强、周异助、王东、杨旭东、赵振(独立董事)、秦伟(独立董事)、咸海波(独立董事)、孙泽华(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6月20日)选举并聘任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梁君先生;副董事长:韩道均先生、张毅先生总经理:张毅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韩钢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以上人员任期从2018年6月20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完成换届之日止。2、经公司工会职工民主选举职工监事(2018年5月30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5月31日)选举、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6月20日)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方案:

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侯岳屏、余丕团、苏爱科、孙旭、林明(职工监事)、侯红英(职工监事)。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6月20日)选举监事会主席、副主席:

监事会主席:侯岳屏先生;监事会副主席:余丕团先生。以上人员任期从2018年6月20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完成换届之日止。3、2018年6月20日起郑海军先生、黄新颜先生、王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1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93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05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479
销售人员9
技术人员442
财务人员43
行政人员55
勤杂人员27
合计1,05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52
大学本科338
大学专科285
专科以下380
合计1,055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公司薪酬政策依据公司发展战略,遵循岗位决定岗位工资,业绩决定绩效工资的原则,结合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确保薪酬水平的市场竞争力。薪酬分配突出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注重员工的业绩、贡献和表现,通过“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薪酬决定机制实现对公司核心人才的培育和对员工的有效激励;并对薪酬标准较低的职工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形成公平、合理的薪酬分配格局。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公司每年都根据各部门、各子公司、直属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和预算制订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2018年度公司按照培训计划有序地开展了培训工作,坚持以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培训相辅的原则,分层次开展各项培训工作,主要开展了管理类、安全生产类、专业技术类、技能类等培训,并通过培训进行有效性评价,均达到了预期效果。此外还开展了在线网络学习,指导和督促员工进行选课和学习。管理人员年度培训学时达90学时以上,培训覆盖率达100%。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460048工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729.82万元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公司治理工作。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公告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提前在上交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审议相关议案时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全体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审计中,出具了《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认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推荐和选举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比例达到规定的比例,独立董事在法律、财务、物流等方面均具资深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验,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预算管理五个委员会,制定了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较好地开展了相关工作。公司安排董事、独立董事参加相关业务的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不断提高公司董事依法经营的水平和决策能力。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推荐和选聘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自身的职责,定期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了对每期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对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也参加了相关业务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提高了监事执行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5、较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外,通过电话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等方式,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认真负责解答股东的询问、投资者调研以及接受媒体的采访,在公平披露的前提下,充分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6、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报告期相关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较好开展。 对公司年度绩效的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上一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进行考评后,将考评结果报董事会审批,最后确定公司工资总额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 报告期公司对员工组织了有效的绩效考核,开展了绩效反馈、绩效面谈、绩效应用等工作,并统一推动各子公司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了覆盖全员全岗的考核体系。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2018年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政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18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次,披露临时公告共38次,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有股东、投资者享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2018年公司未因信息披露不规范受监管单位问责和监管。

8、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关注和妥善处理面临的各种问题,争取对公司的政策扶持,共同推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4月9日www.sse.com.cn2018年4月10日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6月20日www.sse.com.cn2018年6月21日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1月15日www.sse.com.cn2018年11月16日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2月3日www.sse.com.cn2018年12月4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梁君774004
韩道均432102
张毅774004
韩钢774004
黄英强442004
周异助774004
王东442004
杨旭东744300
赵振774003
秦伟764102
咸海波774004
孙泽华77400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7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3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4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

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

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听取、审查公司经营层履职情况报告,按照《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暂行办法》,主要从公司业务增长情况、高层管理人员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及工作态度、团队建设等方面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18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改革创新的事业精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并拥有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具备先进的企业管理知识和较强的企业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2018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拓业务、快发展、争卓越的总体要求,以推动智慧物流发展动能为主要任务,稳固公路运营主业基础,金融业务、房地产去库存等其他关联业务取得新突破,公司治理和业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形成“稳基础、育核心、促关联”的业务布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经营任务,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通过员工对高级管理人员满意度进行测评,员工普遍表示满意。公司根据2018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依据《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暂行办法》提取和发放相应工资总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按照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考核系数进行核算和兑现。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是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19)第450ZA3661号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交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五洲交通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五洲交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5。

1、事项描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五洲交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开发产品、开发成本账面余额为2,057,926,731.88元,存货跌价准备为20,500,360.26元。开发产品、开发成本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对开发产品、开发成本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开发产品、开发成本,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以协助管理层对开发产品、开发成本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开发产品、开发成本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涉及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了下列程序以应对该关键审计事项:

(1)我们了解并测试了五洲交通公司对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减值测试的内部控制;

(2)我们检查管理层对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减值迹象的识别过程;

(3)我们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进行实地观察,并询问管理层该等开发项目的开发进度;

(4)我们评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5)我们获取评估报告,了解评估方法及关键假设,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

(二)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与发放贷款及垫款损失准备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1);附注五、4(2);附注五、8。

1、事项描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五洲交通公司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为620,985,059.84元,坏账准备395,963,579.92元;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为211,751,850.14元,贷款减值准备171,762,312.08元。

管理层基于对应收款项、发放贷款及垫款可收回性的评估判断是否计提减值并估计计提金额。减值的计提涉及管理层的判断,而实际情况有可能与预期存在差异。

由于上述应收款项、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对五洲交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而言是重大的,而且对上述应收款项、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可收回性的评估涉及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了下列程序以应对该关键审计事项: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我们了解并测试了五洲交通公司管理层在对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评估方面的关键控制,包括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和对应收款项余额的可收回性的评估;

(2)我们选取样本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款项的账龄准确性进行了测试;

(3)我们获取了管理层对大额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评估的资料,选取了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款项,通过对客户背景的调查、走访了解客户的经营现状、查阅历史交易和还款情况等程序中获得的证据来评估管理层判断的合理性。

发放贷款及垫款损失准备

(1)我们了解并测试了五洲交通公司管理层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评估和减值计算的关键控制;

(2)根据借款人、担保人和抵押物的风险情况,以及其他外部证据和因素,我们选取了样本独立审阅了信贷资料,评估了管理层针对减值贷款判断是否恰当;

(3)对于以组合方式计提减值准备的贷款,我们对管理层组合减值准备的分类原则和计提方法进行了评估,并独立对贷款的风险分类过程进行测试来验证管理层判断的合理性。

(三)公路资产折旧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31(2)。

1、事项描述

五洲交通公司公路资产按车流量法计提折旧,该折旧法涉及五洲交通公司对高速公路剩余经营期限内的交通量进行预测,且该等估计存在不确定性,当预计总交通量与实测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时,须对公路资产的单车折旧系数作出相应调整。鉴于五洲交通公司所属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实测交通量与原预计交通量差异较大且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五洲交通公司于2018年1月聘请了外部独立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上述高速公路剩余经营期内的总交通量进行重新预测。根据更新的预测结果,股东大会决定变更相关的会计估计。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年度会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附注三、31(2)中所述。

我们关注此事项系由于公路资产折旧涉及五洲交通公司对未来交通量的估计。因此,我们将单车折旧系数变更和公路资产折旧的准确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了下列程序以应对该关键审计事项:

(1)我们对五洲交通公司所聘请的进行交通量预测的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估;

(2)我们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交通量预测报告中所使用的预测剩余经营期限交通量的方法进行了解并通过将预测交通量和该期间实际交通量作比较来评价交通量预测报告的可靠性;

(3)我们根据交通量预测报告,对单车折旧系数进行重新测算;

(4)我们对公路资产折旧进行重新测算,验证财务报表中公路资产折旧金额的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五洲交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五洲交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五洲交通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五洲交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五洲交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五洲交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五洲交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五洲交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五洲交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839,885,837.91548,870,134.6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七、4164,047,080.44152,577,558.3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丘树旺 韦回奕
中国〃北京二O一九年三 月十四日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64,047,080.44152,577,558.39
预付款项七、513,110,106.4163,663,208.8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661,104,279.55463,907,177.10
其中:应收利息129,880.071,914,000.0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72,058,478,003.992,026,537,677.20
持有待售资产七、8362,506,020.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042,031,122.5530,394,934.20
流动资产合计3,541,162,451.493,285,950,690.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七、1139,989,538.0676,188,3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七、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5
投资性房地产七、16669,039,195.97666,974,372.14
固定资产七、175,820,042,003.716,355,083,216.38
在建工程七、182,414,054.5848,253,939.8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21174,957,059.22181,352,576.51
开发支出七、22952,363.381,008,816.00
商誉七、231,124,077.088,833,253.71
长期待摊费用七、2418,447,583.3922,551,330.23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537,958,521.1434,572,825.45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26296,551,209.3712,384,846.28
非流动资产合计7,061,475,605.907,407,203,476.56
资产总计10,602,638,057.3910,693,154,166.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27548,000,000.00328,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七、30152,267,589.58147,768,654.17
预收款项七、31174,798,590.0334,472,072.6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七、3250,037,525.5336,581,380.58
应交税费七、3354,314,912.4659,989,099.39
其他应付款七、34116,128,872.33111,730,386.22
其中:应付利息18,068,386.7215,506,186.21
应付股利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七、351,374,711.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361,324,259,777.00993,660,327.47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421,181,978.721,712,201,920.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383,642,000,000.004,697,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七、40950,656,787.27972,065,126.0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426,604,950.68
递延收益七、4336,931,274.6246,450,742.16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512,267,359.8012,728,166.4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648,460,372.375,728,244,034.59
负债合计7,069,642,351.097,440,445,955.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451,125,632,068.00833,801,532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47467,645,116.19467,645,116.1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1472,941,833.58419,010,734.82
一般风险准备七、52871,515.76871,515.76
未分配利润七、531,504,695,043.631,551,395,623.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71,785,577.163,272,724,521.85
少数股东权益-38,789,870.86-20,016,310.0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532,995,706.303,252,708,211.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602,638,057.3910,693,154,166.90

法定代表人:梁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1,013,939.06305,876,878.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十七、14,490,451.205,115,574.18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490,451.205,115,574.18
预付款项30,000.00
其他应收款十七、22,680,855,417.923,030,711,501.31
其中:应收利息519,193,550.57423,565,702.71
应收股利
存货167,675,164.60167,838,593.33
持有待售资产362,506,020.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6,416,190.3026,234,049.59
流动资产合计3,752,987,183.723,535,776,596.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3,778,176,772.163,781,526,472.16
投资性房地产1,206,769.091,232,212.45
固定资产40,632,548.94419,752,051.98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3,356,886.124,277,874.2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43,664.902,311,456.54
递延所得税资产19,022,653.2818,182,147.71
其他非流动资产20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043,339,294.494,227,282,215.08
资产总计7,796,326,478.217,763,058,811.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2,504,214.6517,792,804.99
预收款项2,784,158.642,854,158.64
应付职工薪酬23,353,209.3721,387,868.32
应交税费7,055,145.674,970,726.83
其他应付款289,248,653.38290,287,626.15
其中:应付利息4,626,819.445,142,703.07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1,374,711.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42,000,000.0073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528,320,093.501,067,293,184.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137,000,000.002,979,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137,000,000.002,979,000,000.00
负债合计3,665,320,093.504,046,293,184.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125,632,068.00833,801,532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70,558,994.83670,558,994.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72,941,833.58419,010,734.82
未分配利润1,861,873,488.301,793,394,365.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131,006,384.713,716,765,626.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796,326,478.217,763,058,811.85

法定代表人:梁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莉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七、541,819,353,053.831,792,177,209.82
其中:营业收入1,819,353,053.831,792,177,209.8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345,599,945.561,361,867,229.77
其中:营业成本七、54896,967,495.29784,559,196.1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5515,263,141.2019,183,887.27
销售费用七、56106,265,509.01103,212,744.90
管理费用七、5785,361,614.3677,406,433.5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七、59254,604,359.14189,322,316.22
其中:利息费用264,970,350.41285,720,891.61
利息收入59,873,278.8333,738,396.97
资产减值损失七、60-12,862,173.44188,182,651.64
加:其他收益七、6110,529,563.5410,430,613.5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26,818,97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4-1,239.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84,282,671.81447,558,324.56
加:营业外收入七、651,956,070.311,362,352.43
减:营业外支出七、667,844,529.152,586,154.2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78,394,212.97446,334,522.76
减:所得税费用七、6773,036,488.7190,203,731.3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5,357,724.26356,130,791.3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5,357,724.26356,130,791.3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18,773,560.85-11,580,017.54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4,131,285.11367,710,808.9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05,357,724.26356,130,791.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24,131,285.11367,710,808.9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8,773,560.85-11,580,017.5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80.44

定代表人:梁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莉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十七、4100,172,258.66159,163,943.24
减:营业成本十七、416,868,559.2442,618,181.65
税金及附加2,410,368.232,552,606.00
销售费用9,341,052.4028,623,184.26
管理费用35,587,237.6931,585,270.7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5,740,870.0334,966,767.25
其中:利息费用152,924,224.28-
利息收入158,684,269.77-
资产减值损失3,304,300.4724,924,545.35
加:其他收益38,706.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500,000,000.00400,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38,440,316.66393,893,387.98
加:营业外收入42,111.10293,030.00
减:营业外支出11,945.74119,322.9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38,470,482.02394,067,095.05
减:所得税费用-840,505.57-5,180,712.9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9,310,987.59399,247,808.0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9,310,987.59399,247,808.0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39,310,987.59399,247,808.0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梁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83,498,993.832,381,105,985.3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604,672.573,721,901.5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9(1)520,725,265.33518,113,111.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05,828,931.732,902,940,998.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26,226,850.701,105,927,420.7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3,814,504.8630,346,355.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0,549,276.88144,198,384.74
支付的各项税费158,555,242.42147,702,501.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9(2)193,232,913.38100,951,925.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4,749,778.521,529,126,58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1,079,153.211,373,814,410.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554,73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818,97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0.0025,373,7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688,925.4036,207,415.71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091,325,2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9,688,925.40127,532,615.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688,475.40-102,158,915.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90,000,000.00628,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0,000,000.0062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65,055,045.931,504,507,529.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18,615,030.93385,486,253.4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3,670,076.861,889,993,782.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3,670,076.86-1,261,993,782.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94-124.7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7,720,624.899,661,587.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8,870,134.62539,208,546.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36,590,759.51548,870,134.62

法定代表人:梁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1,080,486.48158,293,595.2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49,026,676.47707,735,365.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0,107,162.95866,028,960.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603,424.74700,343.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819,030.2741,628,110.09
支付的各项税费6,723,927.9713,492,685.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4,993,888.12228,762,440.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0,140,271.10284,583,579.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9,966,891.85581,445,381.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0400,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450.00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0,000,450.0040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73,029.00226,45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091,325,2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0,873,029.0091,551,65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127,421.00308,448,35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0,000,000.003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0,000,000.003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30,000,000.00764,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93,957,252.15236,416,581.7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3,957,252.151,001,216,581.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957,252.15-701,216,581.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5,137,060.70188,677,150.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5,876,878.36117,199,728.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1,013,939.06305,876,878.36

法定代表人:梁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33,801,532.00467,645,116.19419,010,734.82871,515.761,551,395,623.08-20,016,310.013,252,708,211.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33,801,532.00467,645,116.19419,010,734.82871,515.761,551,395,623.08-20,016,310.013,252,708,211.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91,830,536.0053,931,098.76-46,700,579.45-18,773,560.85280,287,494.46
(一)综合收益总额424,131,285.11-18,773,560.85405,357,724.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91,830,536.0053,931,098.76-470,831,864.56-125,070,229.80
1.提取盈余公积53,931,098.76-53,931,098.7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91,830,536.00-416,900,765.80-125,070,229.8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25,632,068.00467,645,116.19472,941,833.58871,515.761,504,695,043.63-38,789,870.863,532,995,706.30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33,801,532.00489,390,512.44379,085,954.02871,515.761,290,313,717.5261,143,511.283,054,606,743.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33,801,532.00489,390,512.44379,085,954.02871,515.761,290,313,717.5261,143,511.283,054,606,743.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745,396.2539,924,780.80261,081,905.56-81,159,821.29198,101,468.82
(一)综合收益总额367,710,808.92-11,580,017.54356,130,791.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745,396.25-69,579,803.75-91,325,2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21,745,396.25-69,579,803.75-91,325,200.00
(三)利润分配39,924,780.80-106,628,903.36-66,704,122.56
1.提取盈余公积39,924,780.80-39,924,780.80
2.提取一般风险准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6,704,122.56-66,704,122.56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33,801,532.00467,645,116.19419,010,734.82871,515.761,551,395,623.08-20,016,310.013,252,708,211.84

法定代表人:梁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33,801,532.00670,558,994.83419,010,734.821,793,394,365.273,716,765,626.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33,801,532.00670,558,994.83419,010,734.821,793,394,365.273,716,765,626.9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91,830,536.0053,931,098.7668,479,123.03414,240,757.79
(一)综合收益总额539,310,987.59539,310,987.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91,830,536.0053,931,098.76-470,831,864.56-125,070,229.80
1.提取盈余公积53,931,098.76-53,931,098.7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91,830,536.00-416,900,765.80-125,070,229.8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25,632,068.00670,558,994.83472,941,833.581,861,873,488.304,131,006,384.71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33,801,532.00670,558,994.83379,085,954.021,500,775,460.613,384,221,941.4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33,801,532.00670,558,994.83379,085,954.021,500,775,460.613,384,221,941.4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9,924,780.80292,618,904.66332,543,685.46
(一)综合收益总额399,247,808.02399,247,808.0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9,924,780.80-106,628,903.36-66,704,122.56
1.提取盈余公积39,924,780.80-39,924,780.8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6,704,122.56-66,704,122.56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33,801,532.00670,558,994.83419,010,734.821,793,394,365.273,716,765,626.92

法定代表人:梁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2]27号文批准,于1992年12月31日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0001982250954,注册地址和总部都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27层,公司的股票代码为600368。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8号文批准发行股票。公司股票于200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并于2000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总股本为44,200万股。 2006年6月经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流通股股份总额10,200万股为基数、按照10:3.2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该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尚未流通的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股份总额为30,736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总额增加为13,464万股,股东持股数额和比例变化不影响公司股本总额。至2009年7月6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已全部解禁,变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61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8年2月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了54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手面值1,000元,发行总额54,000万元。至2009年7月1日,已有53,859.60万元债券转为股本,其余的债券被本公司赎回。股本由此增加了113,867,688股。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55,867,688.00元。经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5,867,68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股(每股面值1元),共分派股票股利138,966,922.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每股面值1元),共转增股本138,966,922.00元。公司股本由此增加277,933,844股,注册资本变更为833,801,532.00元。公司于2012年12月 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经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33,801,53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5股(每股面值1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共送股291,830,536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公司股本由此增加291,830,536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125,632,068.00元。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投资发展部、证券法律部、监察审计部、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拥有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等11家二级子公司;拥有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三级子公司;拥有广西钦州运通报关有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报关行有限公司等3家四级子公司。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收费公路,同时拓展贸易物流业务和房地产及其他业务。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度有11家二级子公司、3家三级子公司、3家四级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特殊处理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上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五、11)。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34。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10%;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3
1-2年88
2-3年1010
3年以上1515
3-4年1515
4-5年1515
5年以上505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金融类业务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季末对每单项贷款按其信贷资产质量划分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比例如下:

风险分类计提比例%备注
正常类贷款1
关注类贷款3
次级类贷款30
可疑类贷款60
损失类贷款100

正常类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经营状况良好,贷款到期能正常还本付息或一次性还本付息,风险控制措施价值充足、安全可靠。

关注类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的债权类资产;借款人的现金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但借款人的抵押或质押的可变现资产大于等于债务本金及收益。

次级类贷款: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类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类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代销产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销售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

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

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2。

15. 投资性房地产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

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5-5731.70-3.88
土地使用权4432.20

折旧或摊销方法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2。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按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其余资产采用分类直线法计提折旧。车流量法的具体测算方法是,按资产净值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总车流量进行相除计算单车折旧系数,每三年对车流量重新进行测算。母公司的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本年单车折旧为1.15-1.96元/辆、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本年单车折旧为17.84元/辆、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岑溪至筋竹高速公路本年单车折旧为6.04元/辆。其余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各类资产折旧率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25-5731.70-3.88
机器设备直线法8312.13
运输设备直线法8312.13
办公设备直线法8312.13
等级公路直线法7-29-3.45-14.29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2。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2。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网站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19-70直线法
软件4-10直线法
网站7-10直线法
商标5-6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2。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当项目完成后能达到预期开发的使用目的且开发支出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仅涉及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对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本公司收到广西交通厅下属的高速公路管理局清分中心发送的结算单,核对一致后确认收入。

对于商品贸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确认收入,即:①产品已发货并经客户签收;②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③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对于房地产销售,以该项目完工并已向购买方办理交付手续为时点,确认收入的实现。

对于利息收入,除衍生金融工具之外的所有生息金融资产和付息金融负债的利息收入和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入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支出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折现至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账面净值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权)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信用损失。如果本公司对未来收入或支出的估计发生改变,金融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亦可能随之调整。调整后的账面价值是按照原实际利率计算而得,该变动也计入损益。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逾期利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的规定,对于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对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收入主要分为两类:

①通过在特定时点或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主要包括结算手续费、清算手续费、佣金、资产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管理咨询费。此类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在提供服务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②通过提供交易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因协商、参与协商第三方交易,例如收购股份或其他债券、买卖业务而获得的手续费和佣金于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与交易服务的业绩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在达到实际约定的标准后才确认收入。

29.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金额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1. 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本公司的租赁业务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1)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准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根据标准法计算潜在风险估计值,按潜在风险估计值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对风险资产计提一般准备。潜在风险估计值=正常类风险资产×1.5%+关注类风险资产×3%+次级类风险资产×30%+可疑类风险资产×60%+损失类风险资产×100%

除上述规定外,本公司每年按信贷业务税后净利润的10%补充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当累计补充提取的一般准备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时,原则上不再提取。

(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应收账款减值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基于管理层对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这需要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来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固定资产当中的高速公路路产的折旧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规定,固定资产当中的高速公路路产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该折旧法涉及管理层对剩余经营期限内的交通量进行预测,且该等预测存在不确定性,当预测总交通量与实测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时,须对公路资产的单车折旧系数作出相应调整,以保证路产价值在经营期限内安全部收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管理层班子会议①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②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开始适用的时点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平宾路单车折旧系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4月9日增加累计折旧5,785,486.69元,增加营业成本5,785,486.69元,减少盈余公积578,548.67元,减少未分配利润5,206,938.02元,最终导致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减少5,785,486.69元,2018年度净利润减少5,785,486.69元

其他说明

①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按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车流量法的具体测算方法是,按资产净值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总车流量进行相除计算单车折旧系数,每三年对车流量重新进行测算”。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平宾路”)执行的单车折旧系数已满三年,需要重新预测车流量。为此本公司委托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路段车流量进行测算,根据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出具的《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报告》,测算结果与原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车流量相比差异较大,需要调整单车折旧系数。

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平宾路单车折旧系数由1.15元/辆调整为1.96元/辆(折算为标准小客车)。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年4月9日)起执行。

③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变更单车折旧系数,导致增加累计折旧5,785,486.69元,增加营业成本5,785,486.69元,减少盈余公积578,548.67元,减少未分配利润5,206,938.02元,最终导致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减少5,785,486.69元,2018年度净利润减少5,785,486.69元。

34. 公允价值√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3%、5%、10%、11%、16%、17%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2%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1%、2%、3%、5%、8%及累计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5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5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5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2年4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06,677.06169,770.62
银行存款836,463,868.57548,700,364.00
其他货币资金3,315,292.28
合计839,885,837.91548,870,134.6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1)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有3,295,078.40元为外贸业务信用保证金,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已将该金额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扣除。(2)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64,047,080.44152,577,558.39
合计164,047,080.44152,577,558.39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3,416,663.5151.12177,608,999.6196.835,807,663.90187,298,638.7954.00178,866,876.1495.508,431,762.6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6,266,560.6146.348,228,260.064.95158,038,300.55151,755,702.7843.767,609,907.045.01144,145,795.7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113,427.642.548,912,311.6597.79201,115.997,753,866.762.247,753,866.76100.00
合计358,796,651.76/194,749,571.32/164,047,080.44346,808,208.33/194,230,649.94/152,577,558.3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60,407,373.8660,407,373.86100.00诉讼
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38,254,689.5338,254,689.53100.00公司停产,陷入债务纠纷
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21,780,000.0021,780,000.00100.00诉讼
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6,245,304.8016,245,304.80100.00诉讼
广州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1,463,525.315,731,762.6550.00债务纠纷
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10,891,372.2410,891,372.24100.00诉讼
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6,728,993.526,728,993.52100.00诉讼
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105,000,000.10100.00诉讼
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4,444,157.014,444,157.01100.00诉讼
广东信威隆物流有限公司4,173,061.864,173,061.86100.00债务纠纷
广西淡水贸易有限公司2,510,160.562,510,160.56100.00诉讼
广西港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518,024.721,442,123.4895.00诉讼
合计183,416,663.51177,608,999.6196.83/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121,799,780.653,653,993.393.00
1年以内小计121,799,780.653,653,993.393.00
1至2年27,269,198.852,181,535.918.00
2至3年11,875,563.001,187,556.3010.00
3年以上
3至4年4,159,527.46623,929.1215
4至5年
5年以上1,162,490.65581,245.3450
合计166,266,560.618,228,260.064.95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238,255.0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719,333.7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60,407,373.8616.8460,407,373.86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联网收费管理中心58,114,340.9616.201,743,430.23
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38,254,689.5310.6638,254,689.53
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21,780,000.006.0721,780,000.00
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6,245,304.804.5316,245,304.80
合计194,801,709.1554.30138,430,798.42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9,787,010.1174.6562,461,426.2198.11
1至2年2,133,791.1016.281,024,882.031.61
2至3年1,012,404.617.72128,733.090.20
3年以上176,900.591.3548,167.500.08
合计13,110,106.41100.0063,663,208.83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预付款项 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百色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332,800.0017.79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179,479.4816.62
大连金谷良田谷物有限公司1,870,000.0014.26
单位名称预付款项 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515,546.813.93
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378,177.362.88
合计7,276,003.6555.48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29,880.071,914,000.0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60,974,399.48461,993,177.10
合计61,104,279.55463,907,177.10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应收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129,880.071,914,000.00
合计129,880.071,914,000.00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17,599,419.0582.99186,559,246.6285.7431,040,172.43578,339,533.3088.51174,323,105.4830.14404,016,427.8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3,711,830.0316.6713,777,602.9831.5229,934,227.0573,521,616.4911.2515,544,867.2121.1457,976,749.2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877,159.000.34877,159.00100.001,546,603.610.241,546,603.61100.00
合计262,188,408.08/201,214,008.60/60,974,399.48653,407,753.40/191,414,576.30/461,993,177.1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按单位)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56,299,039.7656,299,039.76100.00公司停产,陷入债务纠纷
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100.00诉讼
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28,147,141.6614,073,570.8350.00诉讼
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22,283,766.3622,283,766.36100.00诉讼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100.00纠纷
百色市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18,944,000.0013,260,800.0070.00纠纷
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12,500,000.006,250,000.0050.00诉讼
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291,752.001,258,350.4020.00诉讼
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3,133,719.273,133,719.27100.00诉讼
合计217,599,419.05186,559,246.6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7,031,525.75210,896.373
1年以内小计7,031,525.75210,896.373
1至2年2,349,919.29187,993.558
2至3年855,878.7385,587.8810
3年以上
3至4年5,798,823.26869,823.4815
4至5年4,041,542.29606,231.3415
5年以上23,634,140.7111,817,070.3650
合计43,711,830.0313,777,602.98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及借款232,058,826.82590,631,536.54
保证金10,362,224.108,298,423.72
个人借款735,099.351,238,313.69
备用金2,028,813.991,080,437.80
工程款14,821,739.2749,439,970.46
其他2,181,704.552,719,071.19
合计262,188,408.08653,407,753.40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061,672.3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4,592,795.39元。本期核销坏账准备669,444.61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往来款56,299,039.765年以上21.4756,299,039.76
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预付股权款50,000,000.004-5年19.0750,000,000.00
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28,147,141.662-3年为540,000.00,3-4年为2,433,333.33, 4-5年为2,474,770.00, 5年以上为22,699,038.3310.7414,073,570.83
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往来款22,283,766.365年以上8.5022,283,766.36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20,000,000.005年以上7.6320,000,000.00
合计/176,729,947.78/67.41162,656,376.95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57,005.14924,148.1432,857.00957,005.14924,148.1432,857.00
在产品
库存商品12,767,205.766,649,941.476,117,264.2915,010,165.53299,520.3114,710,645.22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开发成本1,683,651,582.3520,500,360.261,663,151,222.091,748,446,257.3390,794,186.851,657,652,070.48
开发产品374,275,149.53-374,275,149.53350,978,296.32350,978,296.32
委托代销产品14,901,511.0814,901,511.083,163,808.183,163,808.18
合计2,086,552,453.8628,074,449.872,058,478,003.992,118,555,532.5092,017,855.302,026,537,677.20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924,148.14924,148.14
在产品
库存商品299,520.316,350,421.166,649,941.47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开发成本90,794,186.8570,293,826.5920,500,360.26
合计92,017,855.306,350,421.1670,293,826.5928,074,449.87

说明:本公司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出具《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桂资评报字2019第0027号),转回开发成本-钦廉项目68,901,967.59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开发成本-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第一期1,391,859.00元存货跌价准备。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存货期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261,743,173.80元。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开工 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预计总 投资期末数期初数本期利息 资本化金额期末跌价 准备
钦州白石湖项目2016年2021年15亿531,073,863.92530,431,192.22
五洲·半岛阳光2012年11月29日2020年13亿508,228,992.72574,247,559.3427,767,183.39
钦廉项目2015年5月30日2025年27.39亿412,177,264.24411,752,840.80
五洲商贸中心项目2014年2020年3亿155,477,813.10155,347,098.11
人才小高地2014年2020年1.4亿16,684,121.6016,684,121.60
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第一期2013年10月1日2020年4.8亿59,983,445.2659,983,445.2620,500,360.26
通发园二期2019年2020年2.27亿26,081.51
合计1,683,651,582.351,748,446,257.3327,767,183.3920,500,360.26

说明:

①钦州白石湖项目因地上征拆问题未能解决,土地未能净地交付,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宗地外的配套设施基本已完善,宗地内的场地还未平整。

②五洲·半岛阳光项目分三期正常开发,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一期5栋全部竣工验收,满足交房条件;二期4栋有1栋竣工验收、2栋完成80%,、1栋完成90%;三期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③钦廉项目按照公司开发进度安排处于土地平整阶段。

④五洲商贸中心项目按照公司开发进度目前处于前期开发阶段,宗地内场地已基本平整,宗地外的配套设施基本已完善,正在修筑宗地周围施工围墙。

⑤人才小高地项目前处于前期工作状态,宗地内场地还未平整,项目也未正式开工建设。

⑥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第一期项目前处于前期工作状态,宗地内场地还未平整,项目也未正式开工建设。

⑦通发园二期项目目前仍处于前期测量设计工作阶段;土地上原建筑物尚未拆除,宗地外的配套设施基本已完善。

(6)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期末跌价准备
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2011年10月53,426,208.2932,887,744.8120,538,463.48
五洲国际项目2011年12月12,491,495.22320,225.2312,171,269.99
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2015年2月84,756,089.717,354,871.5677,401,218.15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期末跌价准备
五洲·半岛阳光2016年12月200,304,503.10134,887,429.3971,027,734.58264,164,197.91
合计350,978,296.32134,887,429.39111,590,576.18374,275,149.53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一)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二)持有待售处置组中的资产
其中:平宾路362,506,020.64
合计362,506,020.64/

其他说明:

2018年12月6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本公司将其拥有的柳王高速公路小平阳至王灵段(简称平宾路)资产(含收费经营权)与交投集团持有的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平宾路评估价值为86,959.41万元,岑兴公司34%股权评估价值为141,752.17万元,交易价格差额为54,792.76万元,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本公司向交投集团支付80%的差额款43,834.21万元,余款10,958.55万元在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在协议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进行交割,交割完毕后本公司和交投集团需签署书面确认文件;过渡期损益仍由控制权双方各自享有和承担。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向交投集团支付2亿元交易价格差额款,该资产置换交易预计将在2019年内完成。上述将被转让的平宾路资产及相关负债符合持有待售条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项 目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公允价值预计出售费用时间安排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
固定资产361,965,664.97870,428,456.122019年
无形资产540,355.67540,355.672019年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应付账款959,062.24959,062.242019年
其他应付款415,649.55415,649.552019年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摊费用76,038.6220,452.00
待抵扣进项税2,069,499.242,034,531.83
预缴税金39,885,584.6928,339,950.37
合计42,031,122.5530,394,934.20

11、 发放贷款及垫款

(1)按个人和企业分布情况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个人贷款和垫款54,016,957.0054,420,000.00
住房抵押28,736,957.0038,200,000.00
企业贷款和垫款157,734,893.14161,146,355.00
贷款
贷款和垫款总额211,751,850.14215,566,355.00
减:贷款损失准备171,762,312.08139,378,055.00
其中:单项计提数
组合计提数171,762,312.08139,378,055.00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39,989,538.0676,188,300.00

(2)按行业分布情况

行业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农、林、牧、渔业20,000,000.009.4520,000,000.009.28
制造业40,438,655.0019.1040,438,655.0018.76
建筑业2,278,138.141.084,800,000.002.23
批发和零售业64,200,000.0030.3259,200,000.0027.46
住宿和餐饮业10,000,000.004.7210,000,000.004.64
房地产业4,950,000.002.344,950,000.002.3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5,868,100.007.4921,757,700.0010.09
个人贷款54,016,957.0025.5054,420,000.0025.24
贷款和垫款总额211,751,850.14100.00215,566,355.00100.00
减:贷款减值准备171,762,312.08139,378,055.00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39,989,538.0676,188,300.00

(3)按地区分布情况

地区分布期末数比例(%)期初数比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211,751,850.14100.00215,566,355.00100.00
减:贷款损失准备171,762,312.08139,378,055.00
其中:单项计提数
地区分布期末数比例(%)期初数比例(%)
组合计提数171,762,312.08139,378,055.00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39,989,538.0676,188,300.00

(4)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信用借款6,400,000.00
保证贷款25,868,655.0027,958,655.00
附担保物贷款179,483,195.14187,607,700.00
其中:抵押贷款122,615,095.14134,850,000.00
质押贷款56,868,100.0052,757,700.00
贷款和垫款总额211,751,850.14215,566,355.00
减:贷款损失准备171,762,312.08139,378,055.00
其中:单项计提数
组合计提数171,762,312.08139,378,055.00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39,989,538.0676,188,300.00

(5)逾期贷款①本金部分或全部逾期1天及以上的贷款

项目期末数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逾期3年 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13,000,000.0013,000,000.00
保证贷款25,868,655.0025,868,655.00
抵押贷款24,000,000.0090,465,095.14114,465,095.14
质押贷款32,940,000.0018,928,100.0051,868,100.00
合 计13,000,000.0056,940,000.00135,261,850.14205,201,850.14
项目期初数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逾期3年 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25,888,655.0025,888,655.00
抵押贷款5,000,000.00118,750,000.00123,750,000.00
质押贷款29,000,000.0023,757,700.0052,757,700.00
合 计29,000,000.005,000,000.00168,396,355.00202,396,355.00

②利息逾期1天及以上但本金未逾期的贷款

项目期末数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逾期3年 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合 计
项目期初数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逾期3年 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29,000,000.0029,000,000.00
合 计29,000,000.0029,000,000.00

(6)贷款损失准备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期初余额139,378,055.00139,378,055.00110,348,200.00110,348,200.00
本期计提32,384,257.0832,384,257.0829,029,855.0029,029,855.00
本期收回
期末余额171,762,312.08171,762,312.08139,378,055.00139,378,055.00

1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
合计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

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
广西金戎万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16.67
合计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

说明:对广西金戎万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权益投资因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而未披露其公允价值。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

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00
小计00
合计00

其他说明

本公司持有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49%的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净资产为负数,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减记至0为限。

16、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17,473,570.79102,776,002.33720,249,573.12
2.本期增加金额23,546,760.7923,546,760.79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23,546,760.7923,546,760.79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5,191,648.805,191,648.80
(1)处置
(2)其他转出
(3)其他减少5,191,648.805,191,648.80
4.期末余额635,828,682.78102,776,002.33738,604,685.11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0,555,231.142,719,969.8453,275,200.98
2.本期增加金额14,158,383.552,331,402.7216,489,786.27
(1)计提或摊销14,158,383.552,331,402.7216,489,786.27
3.本期减少金额199,498.11199,498.11
(1)处置
(2)其他转出
(3)其他减少199,498.11199,498.11
4.期末余额64,514,116.585,051,372.5669,565,489.1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71,314,566.2097,724,629.77669,039,195.97
2.期初账面价值566,918,339.65100,056,032.49666,974,372.14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金桥农产品市场综合楼、加工车间及商铺525,750,695.00正在办理中

17、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5,820,042,003.716,355,083,216.38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5,820,042,003.716,355,083,216.38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公路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26,656,441.6288,861,967.5343,702,577.447,806,762,553.4225,315,530.468,291,299,070.47
2.本期增加金额56,963,568.808,042,349.931,357,255.281,596,056.4467,959,230.45
(1)购置6,507,369.521,357,255.281,589,106.449,453,731.24
(2)在建工程转入56,963,568.80188,230.0957,151,798.89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增加1,346,750.326,950.001,353,700.32
3.本期减少金额19,864.784,503,264.961,963,683.91758,269,708.961,774,476.69766,530,999.30
(1)处置或报废19,864.783,244,392.421,963,683.911,181,046.696,408,987.80
(2)合并范围减少
(3)其他减少1,258,872.54758,269,708.96593,430.00760,122,011.50
4.期末余额383,600,145.6492,401,052.5043,096,148.817,048,492,844.4625,137,110.217,592,727,301.6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4,006,805.0039,939,980.9834,702,629.871,770,483,459.2517,082,978.991,936,215,854.09
2.本期增加金额12,100,135.7211,298,194.743,190,717.72212,073,130.792,354,493.61241,016,672.58
(1)计提12,100,135.7211,298,194.743,190,717.72212,073,130.792,354,493.61241,016,672.58
3.本期减少金额19,864.784,423,361.781,951,296.91396,577,671.091,575,034.20404,547,228.76
(1)处置或报废19,864.783,244,392.421,951,296.911,175,328.126,390,882.23
(2)合并范围减少
(3)其他减少1,178,969.36396,577,671.09399,706.08398,156,346.53
4.期末余额86,087,075.9446,814,813.9435,942,050.681,585,978,918.9517,862,438.401,772,685,297.9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97,513,069.7045,586,238.567,154,098.135,462,513,925.517,274,671.815,820,042,003.71
2.期初账面价值252,649,636.6248,921,986.558,999,947.576,036,279,094.178,232,551.476,355,083,216.38

①期末,无固定资产抵押。②固定资产中的公路资产其他减少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本公司所属的黎塘绕城一级公路、贵港市绕城一级公路于2017年12月31日收费到期,本期本公司将上述两条路段分别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管理局接养;2、平宾路资产重分类至持有待售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8。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4#楼23,972,620.34正在办理中
合计23,972,620.34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18、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414,054.5848,253,939.86
工程物资
合计2,414,054.5848,253,939.86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零星工程545,484.73545,484.731,228,583.481,228,583.48
金桥-冷库设备1,138,400.001,138,400.00
凭祥市海润海产品交易市场项目31,478,034.1631,478,034.16
田阳停车区综合楼工程6,176,263.786,176,263.78
横垌改扩建工程9,371,058.449,371,058.44
岑罗高速岑溪东收费站新建宿舍楼项目730,169.85730,169.85
合计2,414,054.582,414,054.5848,253,939.8648,253,939.8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凭祥市海润海产品交易市场项目35,000,000.0031,478,034.1631,478,034.16100100自筹
田阳停车区综合楼工程7,000,000.006,176,263.78720,112.346,896,376.12100100自筹
横垌改扩建工程20,000,000.009,371,058.449,218,100.0818,589,158.52100100自筹
岑罗高速岑溪东收费站新建宿舍楼项目3,311,200.00730,169.85730,169.8522.0525自筹
合计65,311,200.0047,025,356.3810,668,382.2756,963,568.80730,169.85///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网站商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90,077,560.3912,075,188.743,296,311.48205,449,060.61
2.本期增加金额1,254,368.5710,820.001,265,188.57
(1)购置258,120.37258,120.37
(2)内部研发996,248.2010,820.001,007,068.20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870,000.0061,980.00931,980.00
(1)处置
2)企业合并减少
3)其他减少870,000.0061,980.00931,980.00
4.期末余额189,207,560.3913,267,577.313,296,311.4810,820.00205,782,269.1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9,594,770.004,399,976.68101,737.4224,096,484.10
2.本期增加金额4,700,346.961,899,771.91519,435.72795.607,120,350.19
(1)计提4,700,346.961,899,771.91519,435.72795.607,120,350.19
3.本期减少金额366,315.8325,308.50391,624.33
(1)处置
(2)企业合并减少
(3)其他减少366,315.8325,308.50391,624.33
4.期末余额23,928,801.136,274,440.09621,173.14795.6030,825,209.9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5,278,759.266,993,137.222,675,138.3410,024.40174,957,059.22
2.期初账面价值170,482,790.397,675,212.063,194,574.06181,352,576.51

本期末,无形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也未抵押。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49%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22、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凭祥万通物流信息系统平台1,008,816.00996,248.2012,567.80
电商平台二期952,363.38952,363.38
合计1,008,816.00952,363.38996,248.2012,567.80952,363.38

其他说明

项目资本化开始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凭祥万通物流信息系统平台2011年8月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已验收
电商平台二期2018年1月五洲5zmall电商平台功能升级立项报告50%

23、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他增加处置合并减少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1,124,077.081,124,077.08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7,709,176.637,709,176.63
合计8,833,253.718,833,253.71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7,709,176.637,709,176.63
合计7,709,176.637,709,176.63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337,854,033.8150,589,712.37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无需分摊无需分摊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338,978,110.8963,438,340.09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

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资产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预计现金流量根据本公司批准的 5 年期现金流量预测((广西五洲金

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简称金桥公司)5年增长率均为5%,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合越公司)前两年现金流量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确定,后三年增长率均为5%)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金桥公司折现率为7.85%,合越公司折现率为5.20%)),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保持稳定(金桥公司和合越公司稳定期增长率均为3%)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商誉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销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其相关费用。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本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本公司对合越公司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4、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坛百服务区建设费用9,721,496.621,905,316.927,816,179.70
装修费4,762,675.711,295,049.872,349,234.70176,151.603,532,339.28
岑罗高速公路管理区景观费650,541.25813,932.74267,454.171,197,019.82
金桥临时仓库及附着物3,229,740.161,406,084.201,823,655.96
金桥-堆垛笼184,376.32174,462.629,913.70
金桥-仓储托盘291,578.87136,410.26217,147.87210,841.26
金桥-仓储货架1,501,574.92625,299.24876,275.68
维修及设计费2,095,339.781,753,531.241,031,887.502,816,983.52
高速公路桥梁管理系统技术服务费80,000.0080,000.00
电商平台推广费用10,333.2810,333.28
其他23,673.32163,677.6022,976.45164,374.47
合计22,551,330.234,162,601.718,090,196.95176,151.6018,447,583.39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26,004,353.5128,631,169.47116,864,838.7226,110,276.0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已计提未发放的绩效工资15,512,212.933,878,053.2316,150,034.114,037,508.53
递延收益5,267,500.001,316,875.006,991,250.001,747,812.50
预计房地产利润12,531,069.833,132,767.461,500,917.90375,229.48
预缴税金3,998,623.94999,655.989,207,995.582,301,998.89
合计163,313,760.2137,958,521.14150,715,036.3134,572,825.45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49,069,439.2012,267,359.8050,912,665.6012,728,166.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49,069,439.2012,267,359.8050,912,665.6012,728,166.40

说明:2016年7月28日,本公司收购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69,795,988.36534,796,153.07
可抵扣亏损775,481,601.42670,390,969.25
合计1,245,277,589.781,205,187,122.32

说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8年24,532,283.64
2019年74,213,050.3756,052,488.94
2020年478,905,001.61462,211,323.83
2021年65,794,954.3265,160,833.12
2022年48,863,038.6662,434,039.72
2023年107,705,556.46
合计775,481,601.42670,390,969.25/

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代建大板一区和新竹小区的支出96,551,209.3712,360,916.28
VI项目23,930.00
预付投资款200,000,000.00
合计296,551,209.3712,384,846.28

其他说明:

(1)大板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局建设,2014年项目开始拆迁,项目投资额约15亿元,预计代建期为1080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板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约为2%。新竹小区项目为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局建设,2014年项目开始拆迁,项目投资额约1亿元,预计代建期为810天,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竹小区项目的建设进度约为50%。

(2)本公司根据协议约定,预付交投集团2亿元交易价格差额款。

27、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340,000,000.0050,000,000.00
信用借款208,000,000.00278,000,000.00
合计548,000,000.00328,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①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甲方)于2018年8月31日与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74802185463661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至2019年8月30日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2,000.00万元未还。

②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甲方)于2018年10月27日与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74802185474061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至2019年10月26日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3,000.00万元未还。

③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甲方)于2018年3月30日、5月30日、5月31日、11月27日、12月21日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8006、2018008、2018011、2018-017、2018-024的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4,000.00万元、6,000.00万元、6,000.00万元、5,000.00万元、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26,000.00万元未还。

④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于2019年11月28日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乙方)签订合同编号为HT283018112023872号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至2019年11月28日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3,000.00万元未还。

(2)信用借款

①本公司(甲方)于2018年10月18日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乙方)签订合同编号为HT283018112023872号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至2019年10月18日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15,000.00万元未还。

②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于2017年6月14日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Y201706-1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5,800.00万元用于偿还原有债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5,800.00万元未还。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2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52,267,589.58147,768,654.17
合计152,267,589.58147,768,654.17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20,912,952.9615,545,386.72
工程款124,562,500.57131,364,041.94
其他6,792,136.05859,225.51
合计152,267,589.58147,768,654.1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4,938,448.64未结算
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147,078.40未结算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704,571.13未结算
广西新宁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986,572.70未结算
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3,756,714.67未结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3,643,251.91未结算
上饶县旺达实业有限公司3,187,285.01未结算
岑罗高速公路岑溪征地拆迁工作小组2,180,529.54未结算
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55,172.26未结算
合计74,099,624.26

31、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及房款173,301,463.0933,945,666.15
工程款3,494.54
其他1,497,126.94522,911.95
合计174,798,590.0334,472,072.6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广西钦州恒通货柜码头仓储有限公司4,645,554.08未结算
合计4,645,554.08/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36,500,187.37128,837,428.63115,367,472.7949,970,143.2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81,193.2115,167,993.2015,181,804.0967,382.32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36,581,380.58144,005,421.83130,549,276.8850,037,525.53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4,172,418.64101,564,811.3287,486,074.4148,251,155.55
二、职工福利费106,193.719,805,789.749,911,983.45
三、社会保险费59,927.685,940,135.665,974,447.5625,615.78
其中:医疗保险费25,982.094,892,470.384,897,554.9320,897.54
工伤保险费18,624.25658,519.56674,213.932,929.88
生育保险费15,321.34389,145.72402,678.701,788.36
四、住房公积金494,880.688,237,028.708,478,950.18252,959.2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508,355.333,212,114.973,280,057.621,440,412.68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158,411.3377,548.24235,959.57
合计36,500,187.37128,837,428.63115,367,472.7949,970,143.2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78,291.8912,838,939.9712,853,218.7664,013.10
2、失业保险费2,901.32504,382.43503,914.533,369.22
3、企业年金缴费1,824,670.801,824,670.80
合计81,193.2115,167,993.2015,181,804.0967,382.3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本公司员工参与企业年金缴费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员工上年收入的20%、1.5%、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年金。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33、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2,487,575.098,101,487.60
消费税
营业税4,582,426.764,582,426.76
企业所得税23,768,850.5634,052,782.89
个人所得税377,386.67491,193.54
城市维护建设税2,267,976.492,213,022.51
教育费附加951,589.24928,645.65
地方教育费附加663,271.77626,195.77
房产税763,897.11517,341.03
土地使用税468,845.5374,715.86
土地增值税6,561,930.047,263,609.09
防洪保安费34,434.1234,434.12
价格调节基金3,218.553,218.55
印花税1,232,152.01704,111.69
水利建设基金151,358.52395,914.33
合计54,314,912.4659,989,099.39

34、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18,068,386.7215,506,186.2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98,060,485.6196,224,200.01
合计116,128,872.33111,730,386.22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15,561,532.4515,040,369.85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506,854.27465,816.36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18,068,386.7215,506,186.21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41,584,867.0354,144,171.97
待付费用11,409,432.7315,708,869.31
押金2,946,221.502,837,529.08
暂借款152,000.1197,643.57
往来款38,482,736.6720,005,116.58
其他3,485,227.573,430,869.50
合计98,060,485.6196,224,200.0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642,930.17未结算
钦州钦廉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5,299,111.53未结算
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5,000,000.00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628,500.47未结算
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3,815,037.50未结算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3,641,616.14未结算
北京汉威达交通运输设备有限公司2,582,968.00未结算
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公司1,800,000.00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安徽省现代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1,626,618.19未结算
广西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NO5合同段1,541,700.54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1,171,642.23未结算
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1,148,221.51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广西禾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69,280.39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2015-2017年小修保养工程NO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1,046,252.27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押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合计41,013,878.94/

35、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其中:平宾路1,374,711.79
合计1,374,711.79

36、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55,000,000.00933,000,00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69,259,777.0060,660,327.47
合计1,324,259,777.00993,660,327.47

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质押借款307,000,000.00297,000,000.00
信用借款948,000,000.00636,000,000.00
合计1,255,000,000.00933,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亚洲开发银行协议61,987,049.0053,387,600.4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债转贷协议7,272,728.007,272,727.00
合计69,259,777.0060,660,327.47

37、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8、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3,749,000,000.004,046,000,000.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1,148,000,000.001,584,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55,000,000.00-933,000,000.00
合计3,642,000,000.004,697,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①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9月1日与工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6年(共和)字0111号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80,000万元,以坛百路收费权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至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3%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74,4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2,800万元。

②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10月28日与工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6年(共和)字0130号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62,9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29,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2,200万元。

③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11月25日与工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6年(共和)字0142号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71,2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3,400万元。

④本公司(甲方)于2017年6月20日与工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7年(共和)字089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28,5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000万元。

⑤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甲方)于2006年11月1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编号为45000600320061105号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6.25亿元用于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的建设,甲方以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项目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的31.65%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34,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6,000万元。

⑥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甲方)于2006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乙方)签订编号为45101200600003100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4亿元用于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甲方以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收费权做为质押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25,5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2,000万元。

⑦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甲方)于2006年8月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编号为2006年共和字第0122号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4.5亿元用于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甲方以坛百高速公路收费权做为质押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27,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4,300万元。

⑧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3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共和路支行签订编号为2009年共和字第0010号的借款合同,贷款5亿元用于筋竹至岑溪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以在建公路未来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2009年3月24日起至2029年1月12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8%。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42,5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3,500万元。

⑨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2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订编号为604255127009001号的借款合同。借款4.5亿元用于筋竹至岑溪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以在建公路未来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2009年2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起息日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8%。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34,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4,000万元。

⑩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9月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订编号为604255127008002号的借款合同。借款1.5亿元用于筋竹至岑溪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以在建公路未来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2008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起息日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8%。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8,8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500万元。

(2)信用借款

①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1月14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6-002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1月13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1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0,000万元。

②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4月26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6-015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4月25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15,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5,000万元。

③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5月19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6-017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5月18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2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20,000万元。

④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6月22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6-020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6月21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2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20,000万元。

⑤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1月19日与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04255123616002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1月1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2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20,000万元。

⑥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7月28日与桂林银行南宁分行(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20040201603102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7月27日止,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9,8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9,800万元。

⑦本公司(甲方)于2018年10月29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8-16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1年10月28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1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0元。

⑧本公司(甲方)于2018年11月26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8-20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1年11月25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1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0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39、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

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950,656,787.27972,065,126.03
专项应付款
合计950,656,787.27972,065,126.03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亚洲开发银行贷款1,003,634,548.50998,098,386.2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债转贷协议29,090,905.0021,818,178.00
小计1,032,725,453.501,019,916,564.27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60,660,327.4769,259,777.00
合计972,065,126.03950,656,787.27

其他说明:

(1)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系2005年1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亚洲开发银行签订《贷款协定》用于广西公路发展二期项目-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而申请的一笔贷款,该贷款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通过广西交通厅实施,期初借款总额为2亿美元,实际放款金额为188,305,746.64美元,折合人民币1,278,895,516.15元贷款的期限为24年,借款利率为贷款规则规定的LIBOR利率加上0.60%。该笔贷款的还款首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际司下发付款通知单到广西财政厅,广西财政厅国际金融合作处再下发给广西交通厅,再由广西交通厅下发还款本息的通知至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145,427,553.66美元折合人民币998,098,386.27元人民币未还,其中下一年需要归还61,987,049.00元人民币调列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列报。

(2)应付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债转贷协议为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交通厅下发的关于利用国债转贷资金实施建设项目的协议,该规定中属于本公司的项目为坛洛-百色公路的国债转贷资金为8,0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从2005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8日止,利率为当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加上0.30%。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21,818,178.00元未还,其中下一年需要归还7,272,728.00元人民币调列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列报。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6,604,950.68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其他
合计6,604,950.6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说明:中国铁路物资柳州物流有限公司(简称中铁物流)因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凯迪矿业有限公司、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枫公司)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74.58万元。法院于2017年9月6日开庭审理,2018年5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被告万通进出口公司向中铁物流赔偿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给该公司造成的铁矿石价格下降损失5,241,235.78元;

2.被告万通进出口公司向原告中铁物流赔偿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给该公司造成的铁矿石货物堆存费损失1,363,714.90元;3.驳回原告中铁物流的其他诉讼请求。万通进出口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于2018年12月18日开庭审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二审法院尚未判决,万通进出口公司按照一审判决的结果计提预计负债6,604,950.68元。

43、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42,986,942.159,318,667.5433,668,274.61
服务区经营权转让收益3,463,800.01200,800.003,263,000.01
合计46,450,742.169,519,467.5436,931,274.62/

涉及政府补助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标准化配送中心补助1,631,250.00543,750.001,087,500.00与资产相关
电子商务系统项目补助200,000.00100,000.00100,000.00与资产相关
信息系统和检验系统补助800,000.00400,000.00400,000.00与资产相关
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160,000.0080,000.0080,000.00与资产相关
“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项目4,200,000.00600,000.003,600,000.00与资产相关
物流信息平台268,333.01140,000.04128,332.97与资产相关
凭祥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3,261,696.31828,855.9812,432,840.33与资产相关
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资金899,583.01365,000.04534,582.97与资产相关
财政局服务业聚集功能资金6,796,460.35169,911.486,626,548.87与资产相关
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150,000.0033,750.00116,250.00与资产相关
中国-东盟电子物流信息枢纽—第三方物流业务全程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1,000,000.00225,000.00775,000.00与资产相关
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120,000.0140,000.0080,000.01与资产相关
201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技改资金500,000.00337,500.00162,500.00与资产相关
五星级酒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999,619.465,454,900.007,544,719.46与资产相关
合计42,986,942.159,318,667.5433,668,274.61

4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833,801,532.00291,830,536.00291,830,536.001,125,632,068.00

46、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7、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59,967,016.19459,967,016.19
其他资本公积7,678,100.007,678,100.00
合计467,645,116.19467,645,116.19

48、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49、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0、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1、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91,602,879.5053,931,098.76445,533,978.26
任意盈余公积27,407,855.3227,407,855.32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419,010,734.8253,931,098.76472,941,833.5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52、 一般风险准备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71,515.76871,515.76

53、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551,395,623.081,290,313,717.5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551,395,623.081,290,313,717.5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4,131,285.11367,710,808.9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3,931,098.7639,924,780.8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416,900,765.8066,704,122.56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504,695,043.631,551,395,623.0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5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748,913,651.65853,043,208.971,735,727,690.33749,346,645.28
其他业务70,439,402.1843,924,286.3256,449,519.4935,212,550.89
合计1,819,353,053.83896,967,495.291,792,177,209.82784,559,196.17

(1)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通行费1,113,958,134.03291,561,502.571,138,186,017.28249,066,737.06
房地产销售126,724,169.9293,631,865.39142,826,866.6498,845,968.57
金融业374,877.345,960,969.96
物流贸易452,806,726.14433,679,609.53392,067,727.07371,899,739.84
租金收入48,220,249.7927,040,787.2156,069,075.7428,653,948.60
行业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其他6,829,494.437,129,444.27617,033.64880,251.21
合计1,748,913,651.65853,043,208.971,735,727,690.33749,346,645.28

55、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3,604,693.423,363,597.04
教育费附加1,544,716.741,499,145.52
资源税
房产税2,265,488.322,340,775.33
土地使用税1,507,882.281,662,577.81
印花税1,421,340.05849,741.49
地方教育费附加984,846.89966,101.90
土地增值税3,586,468.046,874,048.95
价格调节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329,365.481,534,163.50
其他18,339.9893,735.73
合计15,263,141.2019,183,887.27

其他说明:

说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56、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63,401,962.4172,477,980.08
广告费1,061,729.163,642,613.65
车辆使用费1,232,832.601,664,806.72
行业管理费及联网收费支出3,801,075.832,092,868.68
办公费991,710.071,343,104.39
差旅费772,735.11649,943.44
业务招待费282,522.42413,106.34
水电费5,575,889.724,279,787.14
设施维护费1,836,387.671,308,912.50
劳动保护费479,352.20399,026.85
代理费10,716,044.295,367,185.62
折旧摊销费9,619,341.085,760,596.32
运输费875,868.54
租赁费159,176.00
其他5,458,881.913,812,813.17
合计106,265,509.01103,212,744.90

57、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46,919,716.5842,767,426.52
中介咨询费12,114,936.528,934,943.96
办公费2,091,458.082,218,569.49
折旧费5,992,726.504,510,388.56
业务招待费529,774.89637,524.35
交通差旅费1,187,958.16987,508.97
车辆使用费1,896,525.191,742,116.88
广告费596,717.68509,407.03
长期待摊费用2,297,144.242,699,434.50
劳动保护费105,714.63154,213.49
物业水电费2,103,406.112,178,195.40
无形资产摊销6,575,769.206,158,382.72
安全基金开支293,360.70
其他2,949,766.583,614,961.00
合计85,361,614.3677,406,433.57

58、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9、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总额294,302,144.95321,920,012.44
减:利息资本化-29,331,794.54-36,199,120.83
利息费用264,970,350.41285,720,891.61
减:利息收入-59,873,278.83-33,738,396.97
承兑汇票贴息
汇兑损益49,247,699.39-62,919,816.59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
手续费及其他259,588.17259,638.17
合计254,604,359.14189,322,316.22

6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10,987,798.2859,039,391.59
二、存货跌价损失-63,943,405.4395,113,405.05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5,000,000.00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7,709,176.63
十四、贷款减值损失32,384,257.0829,029,855.00
合计-12,862,173.44188,182,651.64

61、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标准化配送中心补助543,750.00543,750.00与资产相关
电子商务系统项目补助100,000.00100,000.00与资产相关
信息系统和检验系统补助400,000.00400,000.00与资产相关
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80,000.0080,000.00与资产相关
“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项目600,000.00600,000.00与资产相关
物流信息平台140,000.04390,000.04与资产相关
广西服务业务补助资金140,000.04与资产相关
凭祥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828,855.98828,855.96与资产相关
财政局服务业聚集功能资金169,911.48169,911.48与资产相关
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40,000.0039,999.99与资产相关
五星级酒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454,900.006,938,096.00与资产相关
经信局农村电商服务中心项目补助款200,000.00与收益相关
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资金365,000.04与资产相关
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33,750.00与资产相关
中国-东盟电子物流信息枢纽—第三方物流业务全程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225,000.00与资产相关
201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技改资金337,500.00与资产相关
绿化补助款992,190.00与收益相关
交调点建设补助经费180,000.00与收益相关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38,706.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0,529,563.5410,430,613.51

62、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818,970.00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6,818,970.00

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4、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1,239
合计-1,239

6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207,596.20158,584.60207,596.20
赔偿收入1,389,209.51783,258.441,389,209.51
罚款收入65,899.85123,793.1065,899.85
其他293,364.75296,716.29293,364.75
合计1,956,070.311,362,352.431,956,070.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经贸局2017年会展补助资金(第二批)50,000.00与收益相关
统计局基层统计建设补助经费2,000.005,000.00与收益相关
服务业发展培育基金50,000.00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95,596.2053,584.60与收益相关
统计局奖励上规模企业服务奖金60,000.00与收益相关
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汇入2017年自治区服务业补助金5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207,596.20158,584.60

66、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7,664.3153,206.5917,664.3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7,664.3153,206.5917,664.31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赔偿支出7,747,161.422,041,008.657,747,161.42
罚款支出200.0014,333.31200.00
其他79,503.42477,605.6879,503.42
合计7,844,529.152,586,154.237,844,529.15

6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76,882,991.0090,653,796.88
递延所得税费用-3,846,502.29-450,065.50
合计73,036,488.7190,203,731.38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78,394,212.9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19,598,553.2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7,770,475.3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35,863.6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3,318,964.18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4,391,511.38
所得税费用73,036,488.71

6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个人及单位往来款444,850,234.52452,844,647.01
收单位保证金8,252,422.494,989,243.98
收利息收入59,873,328.8333,738,396.97
收到政府补贴45,734.20358,584.60
收到违约金及赔偿收入1,601,863.382,164,176.44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640,000.00
其他6,101,681.9112,378,062.85
合计520,725,265.33518,113,111.85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往来款112,273,455.1645,252,335.29
支付保证金16,465,728.683,960,313.70
支付管理费用22,981,517.7420,392,487.10
支付销售费用25,201,174.2624,085,915.43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259,638.17259,638.17
支付备用金4,995,365.193,052,145.08
其他11,056,034.183,949,090.76
合计193,232,913.38100,951,925.53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405,357,724.26356,130,791.38
加:资产减值准备-12,862,173.44188,182,651.6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57,506,458.85230,763,340.26
无形资产摊销7,120,350.196,257,176.8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090,196.957,828,782.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39.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7,664.3153,206.5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14,218,049.80222,801,075.0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818,97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385,695.69-66,633.5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60,806.60-391,620.3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7,206,273.5248,275,422.2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40,787,572.94304,812,312.7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57,003,005.6626,417,050.29
其他-9,519,467.54-10,431,413.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1,079,153.211,373,814,410.7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836,590,759.51548,870,134.6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548,870,134.62539,208,546.9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7,720,624.899,661,587.71

说明: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0元。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836,590,759.51548,870,134.62
其中:库存现金106,677.06169,770.6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836,463,868.57548,700,364.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20,213.88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36,590,759.51548,870,134.6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7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295,078.40信用保证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合计3,295,078.40/

1)本公司将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和岑溪至筋竹高速公路的收费权质押给银行以取得借款。

73、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长期应付款145,427,553.666.8632998,098,386.27
美元145,427,553.666.8632998,098,386.27
人民币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031,799.896.863261,987,049.00
美元9,031,799.896.863261,987,049.00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

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74、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75、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财政拨款10,529,563.54其他收益10,529,563.54
财政拨款207,596.20营业外收入207,596.20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后续采用总额法计量

补助项目种类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其他 减少金额期末余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标准化配送中心补助财政拨款1,631,250.00543,750.001,087,5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电子商务系统项目补助财政拨款200,000.00100,000.00100,0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信息系统和检验系统补助财政拨款800,000.00400,000.00400,0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财政拨款160,000.0080,000.0080,0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项目财政拨款4,200,000.00600,000.003,600,0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物流信息平台财政拨款268,333.01140,000.04128,332.9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凭祥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财政拨款13,261,696.31828,855.9812,432,840.3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资金财政拨款899,583.01365,000.04534,582.9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财政局服务业聚集功能资金财政拨款6,796,460.35169,911.486,626,548.8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种类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其他 减少金额期末余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财政拨款150,000.0033,750.00116,25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中国-东盟电子物流信息枢纽—第三方物流业务全程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财政拨款1,000,000.00225,000.00775,0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财政拨款120,000.0140,000.0080,000.01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01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技改资金财政拨款500,000.00337,500.00162,5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五星级酒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财政拨款12,999,619.465,454,900.007,544,719.46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合计42,986,942.159,318,667.5433,668,274.61

(2)采用总额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种类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绿化补助款财政拨款992,19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交调点建设补助经费财政拨款180,00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财政拨款38,706.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统计局奖励上规模企业服务奖金财政拨款60,000.00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统计局基层统计建设补助经费财政拨款2,000.00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汇入2017年自治区服务业补助金财政拨款50,000.00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财政拨款95,596.20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合计1,418,492.2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南宁南宁物流70.00出资设立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凭祥凭祥物流100.00出资设立
广西凭祥万通报关行有限公司凭祥凭祥服务100.00出资设立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现代物流技术培训中心凭祥凭祥教育52.00出资设立
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物流60.00出资设立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南宁贸易100.00出资设立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南宁交通100.00出资设立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南宁南宁房地产100.00出资设立
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南宁服务100.00出资设立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南宁交通100.00出资设立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南宁贷款91.79出资设立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南宁南宁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宁南宁交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钦州南宁房地产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钦州运通报关有限公司钦州钦州服务100.00出资设立
广西五洲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宁南宁服务51.00出资设立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凭祥凭祥物流6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0.00-11,608,129.07-62,943,493.07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8.21-3,017,397.355,763,950.32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86,730,144.78202,330,073.89289,060,218.67462,936,869.8027,461,005.83490,397,875.6397,437,666.45211,339,022.16308,776,688.61448,760,564.3822,996,072.69471,756,637.07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8,442,376.8648,428,503.8166,870,880.675,383,726.505,383,726.5013,755,195.5389,792,724.27103,547,919.805,308,057.365,308,057.36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3,990,885.15-38,357,708.50-38,357,708.50-5,933,641.4926,554,752.40-51,609,947.01-51,609,947.011,807,137.17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613,758.53-36,752,708.27-36,752,708.274,995,777.576,045,921.44-27,982,972.45-27,982,972.45-32,987,258.46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30,700,000.00330,700,000.00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464,000,000.00120,000,000.00240,000,000.00344,000,000.00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120,000,000.00120,000,000.00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1,472,734,893.4120,000,000.00445,684,650.701,047,050,242.7
1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345,984,650.70345,984,650.70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55,638,610.00-84,100,249.70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55,638,610.00-84,100,249.70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指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方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及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54.30%(2017年:

56.72%);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67.41%(2017年:78.49%)。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

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313,9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340,900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末数
一年以内一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548,000,000.00548,000,000.00
应付账款82,423,801.2669,843,788.32152,267,589.58
应付职工薪酬34,525,312.6015,512,212.9350,037,525.53
应付利息18,068,386.7218,068,386.72
其他应付款54,846,008.0343,214,477.5898,060,485.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24,259,777.001,324,259,777.00
长期借款3,642,000,000.003,642,000,000.00
长期应付款950,656,787.27950,656,787.27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2,062,123,285.614,721,227,266.106,783,350,551.71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初数
一年以内一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328,000,000.00328,000,000.00
应付账款57,718,513.8990,050,140.28147,768,654.17
预收账款21,126,889.4715,454,491.1136,581,380.58
应付利息15,506,186.2115,506,186.21
其他应付款38,490,263.8257,733,936.1996,224,200.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93,660,327.47993,660,327.47
长期借款4,697,000,000.004,697,000,000.00
长期应付款972,065,126.03972,065,126.03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1,454,502,180.865,832,303,693.617,286,805,874.47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数上年数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负债
其中:短期借款250,000,000.00
长期借款98,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000,000.00136,000,000.00
合计348,000,000.00234,000,000.00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负债
其中:短期借款298,000,000.00328,000,000.00
长期借款3,642,000,000.004,599,000,000.00
长期应付款950,656,787.27972,065,126.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26,259,777.00857,660,327.47
合计6,116,916,564.276,756,725,453.50

于 2018年12 月31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 个基点,而其它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144万元(2017年12 月31 日:136万元)。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848.39万元。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及负债详见附注七、73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848.39万元。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及负债详见附注七、73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

本公司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本公司权益证券投资价格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其他价格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其他价格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6.68%(2017年12月31日:69.58%)。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其他
(三)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四)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4,933,633,717.884,933,633,717.88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4,933,633,717.884,933,633,717.8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585,892,631.882,585,892,631.88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2,585,892,631.882,585,892,631.88

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系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等。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交通投资30036.0936.09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亿元,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适用 √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金盟工程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人
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同一控制人
广西百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
广西三祺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关键管理人员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委托培训97,152.00367,623.05
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路面检测3,878,105.2877,148.0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拆借利息47,756,363.8954,423,296.93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拆借57,736,611.9431,385,280.96
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16,155,598.5116,155,598.48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物业费等41,181.0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等494,973.58

说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代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之子公司岑罗公司与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信达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签订《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委托试运营管理合同书》,合同载明信达公司委托岑罗公司管理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简称岑水高速)在试运营期间的运营业务,委托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岑水高速试运营满2年之日止。本公司、信达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委托代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18年度,岑罗公司发生受托收入16,155,598.51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出租66,800.0466,800.04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高杆广告牌出租548,095.24195,000.00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车位69,485.76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冷库出租762,091.20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有限公司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员工宿舍承租287,102.00273,430.5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16年1月14日2019年1月13日公路养护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02016年4月26日2019年4月25日公路养护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02016年5月19日2019年5月18日公路养护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02016年6月22日2019年6月21日公路养护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18年10月29日2021年10月28日日常经营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18年11月26日2021年11月25日日常经营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02018年3月30日2019年3月29日日常经营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002018年5月30日2019年5月29日日常经营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002018年5月31日2019年5月30日日常经营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02018年11月27日2019年11月26日日常经营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0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2月20日日常经营
合计1,110,000,000.00
拆出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21,312,121.002013年5月23日2017年4月26日流动资金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29,000,000.002014年5月23日2016年5月21日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48,000,000.002014年5月28日2016年5月26日流动资金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48,000,000.002014年6月4日2016年6月2日流动资金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9,839,877.282014年6月6日2016年6月4日流动资金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35,000,000.002014年6月16日2016年6月14日流动资金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35,000,000.002014年7月2日2016年6月30日流动资金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18,000,000.002014年7月14日2016年7月12日流动资金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21,600,000.002014年7月15日2016年7月13日流动资金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2,074,271.502011年12月6日2016年6月30日流动资金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27,000,000.002012年8月1日2016年6月30日流动资金
合计294,826,269.78

说明:

1、本期拆入的关联方资金应支付利息47,756,363.89元。2、2016年4月14日,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即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本公司(丙方)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书约定:

甲方承诺协调乙方及时足额偿还丙方债务本息(截至2015年12月31,乙方应付丙方本金744,095,210.00元、利息98,335,683.43元)。若乙方未能按照还款计划表(2016年3月20日前还款14,710,000.00元、2016年12月31日前还款41,000,000.00元、2017年12月31日前还款393,360,446.72元,2018年12月31日前还款393,360,446.71元)如期、足额偿还,甲方将对未偿还部分予以及时足额偿还。对于乙方所欠丙方债务在2016年至2018年产生的利息,乙方承诺按与丙方所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并在每年年底随本金一并清偿(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分别一次性清偿当年本息),若乙方未能如期、足额偿还,甲方将对未偿还部分予以及时足额偿还。该三方协议已经本公司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5月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已按还款计划归还本金及利息410,688,060.0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已经按照还款计划清偿全部款项。

3、本期拆出的关联方资金应收利息57,736,611.94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中港公司10%股权25,373,700.0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岑罗公司8.32%股权91,325,200.00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41.75203.34

本公司本期关键管理人员16人,上期关键管理人员16人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广西三祺投资有限公司3,000.0090.00
应收账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85,546.77110,566.40
其他应收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516.78765.50
其他应收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10,000.001,500.0010,000.001,500.00
预付账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3,548.673,548.67
其他应收款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349,487,251.39
其他非流动资产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0
合计203,727,612.22112,921.90349,500,800.061,500.00

(2).应付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短期借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60,000,000.00220,000,000.00
短期借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58,000,000.0058,000,000.00
其他应付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6,388.89126,388.89
其他应付款广西百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00,000.00700,000.00
其他应付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12,902.7012,902.70
其他应付款广西金盟工程有限公司498,992.00498,992.00
其他应付款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440,000.00440,000.00
其他应付款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4,750.00
其他应付款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267.30
其他应付款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50,000.00
预收账款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65,000.00
应付利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60,869.421,526,204.17
应付利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1,484,638.9093,084.42
长期借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065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50,000,000.00200,000,000.00
合计1,172,943,809.211,131,447,572.18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至田阳县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058万元。法院于2018年3月14日立案受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②李创新因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将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航联公司)、万通进出口诉至北海市海事法院,涉案金额409.75万元。法院于2018年4月15日发来《应诉通知书》。法院于2018年9月3日开庭审理,并于2018年9月25日判决:1.被告航联公司支付尚欠原告李创新工程款313.90万元和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4年8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2.被告航联公司支付原告李创新评估费3万元;3.驳回原告李创新对被告万通进出口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58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航联公司负担。李创新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二审尚未开庭。

③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25.41万元。法院于2018年8月16日发来《应诉通知书》。法院于2018年9月19日开庭审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案尚未判决。

④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仓储合同纠纷将将万通进出口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93.65万元。法院于2018年9月14日发来《应诉通知书》。2018年10月8日,港口区人民法院裁定移送凭祥市人民法院审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案尚未开庭。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 日,本公司为下列公司及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终止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20,000,000.002018年8月31日2019年8月31日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30,000,000.002018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18日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260,000,000.002018年3月23日2019年12月20日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2018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0日

说明:本公司为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的担保信息详见附注七、27。

(3)其他或有负债

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五洲半岛”阳光房地产项目(下称“项目”)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公司同意向购买该商品房及商铺的全部按揭贷款客户拟向建设银行百色分行、工商银行百色分行以及农业银行百色右江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 担保金额为2.9亿元信用担保,在房屋产权及其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前为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后终止。此项担保业务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承担的阶段性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559,0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128,322,055.75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发生的平宾路重要资产置换事项。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1)交通业;(2)房地产业;(3)金融业;

(4)物流贸易业。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交通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物流贸易业分部间抵销合计
本期或本期期末
营业收入1,166,269,550.36190,213,547.84637,346.61462,232,609.021,819,353,053.83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1,166,269,550.36190,213,547.84637,346.61462,232,609.021,819,353,053.83
分部间交易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13,958,134.03179,564,195.28374,877.34455,016,445.001,748,913,651.65
营业成本319,043,361.77132,924,197.33444,999,936.19896,967,495.29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291,561,502.57124,130,212.35437,351,494.05853,043,208.97
其他业务成本32,106,346.5011,124,163.77693,776.0543,924,286.32
营业费用291,018,292.6968,233,706.044,781,646.1982,197,837.59446,231,482.51
营业利润/(亏损)546,256,780.6714,207,294.96-28,825,939.94-47,355,463.88484,282,671.81
资产总额13,728,101,695.282,289,822,558.5074,664,060.671,584,029,570.187,073,979,827.2410,602,638,057.39
负债总额6,570,685,877.222,313,058,879.405,250,138.171,627,166,420.263,446,518,963.967,069,642,351.09
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226,178,379.668,434,102.84168,458.5237,936,064.97272,717,005.99
2.资产减值损失2,376,110.30-53,617,592.5732,467,148.425,912,160.41-12,862,173.44
上期或上期期末
营业收入1,186,132,787.31206,225,841.306,045,921.44393,772,659.771,792,177,209.82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1,186,132,787.31206,225,841.306,045,921.44393,772,659.771,792,177,209.82
分部间交易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38,186,017.28198,895,942.385,960,969.96392,684,760.711,735,727,690.33
营业成本278,191,221.40133,587,983.72372,779,991.05784,559,196.17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249,066,737.06127,499,917.17372,779,991.05749,346,645.28
营业费用228,966,150.72111,221,273.234,954,094.4043,983,863.61389,125,381.96
营业利润/(亏损)600,227,037.38-72,161,511.91-27,981,501.77-52,525,699.14447,558,324.56
资产总额13,678,538,625.343,543,948,165.76103,547,919.80446,900,965.787,079,781,509.7810,693,154,166.90
负债总额7,067,582,305.193,217,997,276.195,308,057.36596,077,280.283,446,518,963.967,440,445,955.06
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222,497,280.0910,383,279.74185,721.5711,783,017.86244,849,299.26
2.资产减值损失57,745,338.5473,637,750.2429,073,328.8127,726,234.05188,182,651.64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

原因□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涉及诉讼的重大应收款项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8年底账面余额2018底账面减值准备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8年底账面余额2018底账面减值准备
(1)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柳州瑞昱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5833.72万元终止本次执行应收账款21,780,000.0021,780,000.00
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444,157.014,444,157.01
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7,899,999.997,899,999.99
广西航联工业物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561,766.76561,766.76
(2)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淡水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71.48万终止本次执行应收账款2,510,160.562,510,160.56
(3)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557.24万元法院已宣告被执行人破产其他应收款22,283,766.3622,283,766.36
(4)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54.38万元二审已判决应收账款427,732.72320,799.54
(5)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钦州市天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19.73万元二审已开庭应收账款941,828.16847,645.34
(6)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港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192.98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应收账款1,518,024.721,442,123.48
(7)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桂利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凭祥市人民法院1858.85万元终止本轮执行应收账款10,891,372.2410,891,372.24
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
(8)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3,546.02万元二审已开庭,尚未判决其他应收款28,147,141.6614,073,570.83
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9)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152.84万元二审已判决应收账款16,245,304.8016,245,304.80
其他应收款3,133,719.273,133,719.27
黄聿新
(10)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3897.40万元已签和解协议其他应收款12,500,000.006,250,000.00
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051.47万元终止强制执行应收账款6,728,993.526,728,993.52
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
宁承东
(12)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680.82万元终止强制执行应收账款5,000,000.105,000,000.10
宁承东
(13)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728.04万元一审已判决,二审未开庭其他应收款6,291,752.001,258,350.40
(14)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陈雪娟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5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3,500,000.003,500,000.00
岑小培
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
(15)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5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3,500,000.003,500,000.00
孙明
陈雪娟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8年底账面余额2018底账面减值准备
(16)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0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陈雪娟
岑小培
(17)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黄焯伟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13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980,000.00588,000.00
廖志梅
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
(18)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20万元已申请强制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
莫威
(19)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20万元已申请强制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黄建军
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莫威
(20)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20万元已申请强制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黄彩绵
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莫威
(21)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李思科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414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1,236,957.00742,174.20
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
贺钰
(22)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680万元终止本轮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古远高
古卫丹
黄利军
(23)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潘冬梅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8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24)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利达手套厂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8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潘冬梅
(25)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608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4,000,000.004,000,000.00
潘冬梅
(26)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潘冬梅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8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曾繁政
曾烨
曾颖娴
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8年底账面余额2018底账面减值准备
(27)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433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1,928,100.001,928,100.00
卢光昌
卢培华
(28)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466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3,000,000.003,000,000.00
陆前
黄玉春
(29)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431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2,938,655.002,938,655.00
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
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罗小霞
蒙影
钟文
(30)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64.2万元二审已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2,000,000.001,200,000.00
梁庆真
蒙建标
玉冰冰
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1)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阙振峰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71.4万元二审已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2,000,000.001,200,000.00
蒙建标
玉冰冰
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2)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71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4,950,000.002,970,000.00
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
蒙建傧
(33)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71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4,950,000.004,950,000.00
蒙汇鸿
蒙建傧
(34)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85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5)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85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覃安荣
覃安锋
陆英艳
(36)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712.5万元二审已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8年底账面余额2018底账面减值准备
蒙建傧
(37)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732.5万元二审已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
阙振峰
蒙建傧
(38)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730万元二审已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农高敏
阙振峰
蒙建傧
(39)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黄尚敏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760.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罗兰
(40)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78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黄尚敏
罗兰
(41)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喜相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82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黄尚敏
罗兰
(42)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682.5万元一审已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
杨和荣
杨鸣
杨雪岸
(43)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王晓宁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62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侯惠霞
(44)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64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3,940,000.003,940,000.00
王晓宁
侯惠霞
(45)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70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蒙丽
梁永祥
梁桦
(46)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313.2万元终止本次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8,500,000.005,100,000.00
何锡锋
毛锐
钟碧霞
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004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6,500,000.003,900,000.00
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毛经旭
毛锐
钟碧霞
(48)南宁市利和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借款南宁市兴宁463.4万已受理强制发放贷款及3,000,000.001,800,000.0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8年底账面余额2018底账面减值准备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区人民法院执行申请垫款0
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毛经旭
毛锐
钟碧霞
毛攀
(49)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390.4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9,000,000.009,000,000.00
林瑞财
(50)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653.84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2,278,138.141,366,882.88
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郭宏伟
郭宏雁
陈健勇
莫小革
陆原
黄学军
(51)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6082.72万元已立案,尚未开庭其他应收款50,000,000.0050,000,000.00
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
(52)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375.19万元一审已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97,500,000.0097,500,000.00
陈晓宇
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3)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340.31万元一审已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9,500,000.009,500,000.00
唐秀用
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4)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潘飞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228.94万元一审已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9,750,000.009,750,000.00
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510万元已立案,尚未开庭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黄海乐
(56)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863.16万元已申请强制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8,000,000.004,800,000.00
(57)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5,080.74万元已立案,尚未开庭50,807,373.8750,807,373.87
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
(58)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24.57万元已立案,尚未开庭1,700,000.001,700,000.00
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

说明:

(1)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与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工业物资有限公司、第三人柳州瑞昱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与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工业物资有限公司、第三人柳州瑞昱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起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833.72万元。法院于2013年12月4日立案受理,2014年10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四被告连带清偿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货款3,604.42万元及违约金。2014年12月13日判决生效,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6月19日法院执行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货款190万元。执行过程中,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四被告的关联方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航联公司”)签署《协议书》,约定航联公司以其租赁的北海铁山港货场的收益来冲抵上述公司的欠款。近期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止本次执行。

(2)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广西淡水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淡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淡水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71.48 万元。法院于2015 年6 月9 日立案受理,2015年11 月2 日开庭审理,2016年2月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淡水公司支付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货款237.98 万元及违约金(以237.98 万元为基数自2015 年6 月9 日起至实际清偿本金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 倍计算)。2017年4月25日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本次执行。

(3)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钦州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与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第三人广西钦州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华兴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钦州中院”),涉案金额3557.24万元。钦州中院立案受理后,查封华兴公司名下位于钦州港勒沟作业区的三块土地,2016年3月25日钦州中院作出判决:华兴公司返还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232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不同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分段计算)。华兴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提起上诉,但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用,钦州中院裁定按华兴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申请强制执行,钦州中院于2016年11月23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7年6月27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文号为(2017)桂07执1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冻结华兴公司在钦州华兴公司所享有的50%的股权,冻结期为二年。2017年9月4日,法院作出文号为(2017)桂07执1号之二的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华兴公司名下小轿车二台。2017年12月22日法院作出文号为(2017)桂07执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中止本院(2017)桂07执1号案件的执行。2018年3月22日召开华兴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8年7月16日,华兴公司管理人发出通知称,将于2018年8月6日召开华兴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2018年10月31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裁定:1.终止华兴公司破产重整程序;2.宣告华兴公司破产。

(4)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达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4.38万元。法院于2018年1月17日立案受理,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9日、2018年6月14日三次开庭审理,2018年6月25日判决:1.胜达公司向万通进出口公司支付汽车货款427,732.72元;2.胜达公司向万通进出口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427,732.72为基数,自2014年4月1日期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3.案件受理费9,238元,由胜达公司负担。2018年7月19日胜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2月2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与钦州市天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钦州市天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19.73万元。法院于2018年1月27日立案受理,于2018年4月23日开庭审理。法院于2018年6月25日判决:天堃公司向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支付货款94.1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4.18万元为基础,自2014年4月1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案件受理费15576元,由天堃公司负担。天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截至2019年3月14日,二审尚未判决。

(6)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广西港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港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92.98万元。法院于2018年1月27日立案受理。法院于2018年7月16日开庭审理,并于2018年7月25日判决:港嘉公司向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支付货款151.8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51.8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1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案件受理费22168元,公告费260元,两项合计22428元,由港嘉公司负担。2019年1月15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7)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祥万通公司)与广西南宁市桂利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凭祥万通公司与广西南宁市桂利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利银公司”)、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858.85万元。法院于2016

年11月17日立案受理, 2017年3月29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17日一审法院判决:1.被告桂利银公司支付原告凭祥万通公司货款10,877,356.24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计算:2014年12月31日起以150万元为基数;2015年1月3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3月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3月3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5月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5月31日起以1,377,356.24元为基数。上述利息按月利率1%算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被告沣桦公司为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3,330元,由桂利银公司和沣桦公司承担78,020元,凭祥万通公司承担55,310元。2017年11月13日收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书》,证明该判决已于2017年10月26日生效。2018年3月19日凭祥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近期作出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8)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百公司)与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坛百公司因与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壮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美壮公司、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佳业公司”)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546.02万元。美壮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提出反诉,反诉请求:判令坛百公司向美壮公司支付损失赔偿金100万元。2017年7月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美壮公司向坛百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400万元;2.美壮公司向坛百公司支付利息1,100,474.66元;3.美壮公司向坛百公司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借款本金2,4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从2014年12月21日起计至本案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4.同创佳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19,101元、财产保全受理费5,000元,合计224,101元(坛百公司已预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美壮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该案。截至2019年3月14日,二审尚未判决。

(9)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黄聿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旭公司”)、黄聿新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152.84万元。法院于2015年6月23日立案受理,于2015年10月15日、2016年1月27日、2018年4月27日开庭审理。2018年5月10日判决:1.被告银旭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货款12,155,304.8元;2. 被告银旭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

以12,155,304.8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12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以12,155,304.8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上述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3.驳回原告兴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9,442元由被告银旭公司负担119663元,原告兴通公司负担29779元。兴通公司、银旭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和第二项;2.变更一审判决第三项为驳回兴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49,4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9,442元由上诉人兴通公司负担,上诉人银旭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9,442元,由本院退回银旭公司。

(10)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岑罗公司)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岑罗公司因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珠公司”)、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江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将江珠公司、新长江公司起诉至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法院”),涉案金额3,897.40 万元。珠海法院于2015年6月 15日立案受理,江珠公司、新长江公司同年8 月11 日提起反诉,反诉请求:判令岑罗公司赔偿江珠公司、新长江公司因股权收购项目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700 万元(实际损失以第三方最终评估为准)。2016年2月24日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由珠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签订后,江珠公司支付本金100万元,后因江珠公司未按约定执行,岑罗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7月27日,江珠公司出具《付款计划》,岑罗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3月14日,江珠公司已还款2,250万元。

(11)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与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宁承东关于货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金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山坡公司”)、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东公司”)、宁承东,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宁区法院”),涉案金额1051.47万元。兴宁区法院于2014年9月8日立案受理,2015年1月29日开庭审理, 2015年2月13日兴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三山坡公司支付金桥公司货款672.9万元;(2)三山坡公司支付2013年11月20日前逾期付款利息28.06万元;(3)三山坡公司支付金桥公司2013年11月20日后逾期付款利息;(4)三山坡公司赔偿金桥公司律师费10万元;(5)巨东公司、宁承东对上述四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于2015年6月23日生效,兴宁区法院于2015年6月24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并将本案移交至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玉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已查封三山坡公司的一块面积为93,358.4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及担保人宁承东名下一块面积为162.46平方米的土地。因冻结的财产为另案抵押物,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置,2016年3月7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本次执行。

(12)金桥公司与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宁承东关于货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金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东公司”)、宁承东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80.82万元。法院于2014年9月8日立案受理,2015年1月28日开庭审理,2015年1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巨东公司支付金桥公司货款500万元;(2)巨东公司支付金桥公司2013年11月20日前逾期付款利息25.99万元;(3)巨东公司支付金桥公司2013年11月20日后逾期付款利息;(4)巨东公司赔偿金桥公司律师费8万元;(5)宁承东对上述四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于2015年6月23日生效,经

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移交至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玉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已执行冻结巨东公司在广西巨东食品公司80%股权、查封宁承东汽车一台。因冻结的财产为另案抵押物,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置,2016年3月7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本次执行。

(13)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与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因合作合同纠纷,将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富邦”)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728.04万元。因金桥公司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根据级别管辖的有关规定,案件移交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金桥公司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确认未销售的30号楼的01、15、16、30号房屋,31号楼的01、15、16号房屋,32号楼的16、16B、18、19、20、21、22、23、23B、25、26、26B、28、30号房屋,33号楼的01、02号共计23套房归原告所有。2、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合作开发“台湾农产品交易区”项目多分的款项共计1,818.51元。3、本案诉讼费以及鉴定费由被告承担。为此,涉案金额变更为4026.31万元。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6日立案受理,分别于2018年3月15日、2018年5月18日开庭审理。近期法院判决:1.确认原告金桥公司对位于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台湾农产品交易区”尚未销售的32#楼的16、16B、18、19、20、21 、22、23、23B、25、26、26B、28、30号共计14套房屋享有所有权;2.被告国泰富邦返还原告金桥公司合作开发“台湾农产品交易区”项目多分的款项11,855,577.06元;3.驳回原告金桥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3,116元,鉴定费150,900元,合计394,016元,由金桥公司负担197,008元,国泰富邦负担197.008元。金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近期提起上诉。

(14)本公司之子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与陈雪娟、岑小培、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陈雪娟、岑小培、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25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1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雪娟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350万元及利息,岑小培、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6月21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15)利和公司与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孙明、陈雪娟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孙明、陈雪娟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25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7月5日开庭审理,2016年9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利和公司本金35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陈雪娟、孙明对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8月18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3月22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16)利和公司与靖西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陈雪娟、岑小培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靖西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陈雪娟、岑小培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0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1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靖西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478.67万元及利息,陈雪娟、岑小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6月21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17)利和公司与黄焯伟、廖志梅、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黄焯伟、廖志梅、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1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黄焯伟、廖志梅共同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 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6月19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4月29日收回本金1万元,2018年6月26日收回本金1万元。

(18)利和公司与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莫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银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将世银公司、莫威、莫兵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2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8年8月31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1.被告世银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世银公司支付原告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3年8月26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付利息70万元从应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莫威、莫兵对被告世银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莫威、莫兵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世银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世银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于都县林证自(2013)第2006010202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20204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2006050209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62,2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世银公司、莫威、莫兵共同负担。2019年2月21日,利和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19)利和公司与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建军、莫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利和公司因与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桂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将绿桂公司、黄建军、世银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2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近期判决:1.被告绿桂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绿桂公司支付原告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3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支付利息20万元从应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黄建军、莫威对被告绿桂公

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建军、莫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绿桂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绿桂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永府林证字(2013)第110728号至110736号、110739号至110741号、110743号至110746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2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绿桂公司、黄建军、莫威共同负担。2019年2月21日,利和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20)利和公司与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黄彩绵、莫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宏丰公司、黄彩绵、世银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20 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8年8月31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1.被告宏丰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宏丰公司支付原告利和公司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付利息20万元从已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黄彩绵、莫威对被告宏丰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彩绵、莫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宏丰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世银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30206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2006040208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60210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2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宏丰公司、黄彩绵、莫威共同负担。2019年2月21日,利和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21)利和公司与李思科、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贺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李思科、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贺钰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14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2月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李思科、贺钰共同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296.56万元及利息;2. 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对李思科名下的轿车,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7日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贺钰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6号中铁?凤岭山语城25号楼A单元3201号房产完成网络公开拍卖,拍卖成交价为分别373.45万元。同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思科名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38号玫瑰园米兰路L52号的房地产完成网络公开拍卖,拍卖成交价为分别303.88万元。2017年11月19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作出《分配方案》执行款356.09万元按各有关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利和公司分配所得为176.30万元,2018年1月利和公司收到执行款1,763,043.00元。

(22)利和公司与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8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1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 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对古远高名下位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12号的房产,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5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2018年10月26日,法院将古远高抵押的位于贺州市八步建设东路12号房产以1,100万元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2018年11月15日以起拍价880万元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竞买人薛勇良受贺州市豪景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最终以最高价1038万元成功竞买该拍卖标的物。但因古远高在另案尚欠壹押债权人在该拍卖款中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法院依法穷尽了财产调查措施,查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23)利和公司与潘冬梅、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潘冬梅借款合同纠纷,将潘冬梅、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富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80万元,法院于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7年1月5日作出判决:1、潘冬梅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广富公司对上述债务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以华泰公司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5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24)利和公司与富川瑶族自治县利达手套厂、潘冬梅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富川瑶族自治县利达手套厂(以下简称“利达手套厂”)、潘冬梅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8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11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因需要补充材料,庭审中止。2017年6月21日再次开庭审理。2017年6月22日法院判决:1.利达手套厂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潘冬梅对上述债务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对编号为富房他证富阳镇字第57007643号的房屋他项权证项下的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66,400元、公告费350元由利达手套厂、潘冬梅共同负担。2017年9月30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25)利和公司与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潘冬梅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潘冬梅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08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11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7年1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2.潘冬梅对上述债务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以潘冬梅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5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26)利和公司与潘冬梅、曾繁政、曾烨、曾颖娴、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借款合同纠纷,将潘冬梅、曾繁政、曾烨、曾颖娴、华泰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80万元,法院于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7年1月5日作出判决:1、潘冬梅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曾繁政、曾烨、曾颖娴对上述债务在继承曾庆润遗产的范围内向利和公司承担偿还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以华泰公司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之后优先受偿。2017年5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27)利和公司与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卢光昌、卢培华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凯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东凯公司、卢光昌、卢培华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33万元,法院于2016年8月2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3月17日出具《民事调解书》:东凯公司在2017年12月28日前分四期归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在2018年6月28日前分两期支付利息110万元(计至2017年3月28日);卢光昌、卢培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合计4.76万元由三被告承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4月8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 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利和公司累计收到执行款107.19万元。

(28)利和公司与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陆前、黄玉春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旭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柏旭公司、陆前、黄玉春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66万元,法院于2016年8月2日立案受理,2017年2月24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协议约定柏旭公司在2017年11月25日前分批归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陆前、黄玉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合计5.06万元由三被告承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4月8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7年8月29日、2018年2月6日法院分别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29)利和公司与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罗小霞、蒙影、钟文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开电气”)借款合同纠纷将广开电气、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罗小霞、蒙影、钟文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31万元。双方达成调解,法院于2016年9月23日作出《民事调解书》:广开电气归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罗小霞、蒙影、钟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合计9.28万元由六被告承担;上述费用六被告在2016年9月30日前支付18万元,2016年10月30日前支付190万元,余款于2016年11月30日前付清。广开电气未按调解书执行,利和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月26日利和公司收到执行款958,872.00元。

(30)利和公司与蒙建傧、梁庆真、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将蒙建傧、梁庆真、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旺盛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信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64.20万元。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17年7月26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蒙建傧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95万元;2.被告蒙建傧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被告蒙建傧向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5万元;4.被告蒙建傧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标、玉冰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相关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承担2030元诉讼费,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及借款保证人承担。蒙建傧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1)利和公司与阙振峰、蒙建标、玉冰冰、旺盛公司、银信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阙振峰借款合同纠纷,将阙振峰、蒙建标、玉冰冰、旺盛公司、银信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78.60万元。2017年7月26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被告阙振峰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95万元;2.被告阙振峰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被告阙振峰向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5万元;4.被告阙振峰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标、玉冰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相关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承担1261元诉讼费,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及借款保证人承担。银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2)利和公司与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万祥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12.5万元。2017年2月7日立案,2017年4月11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万祥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5万元,其中2017年6月30日归还本金95万元;2017年10月30日归还本金250万元;2017年11月30日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5年3月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建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因被告未按民事调解书执行,根据利和公司的申请,2017年7月13日、2018年2月6日兴宁区人民法院分别作

出《强制执行受理通知书》。执行过程中,利和公司发现有人陆续在该案抵押物田阳县田州镇凤马村21,613.80㎡的土地上违法建造十几栋住宅房屋。为维护利和公司作为该土地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利和公司向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田阳县国土资源局举报要求制止、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无果,遂向田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1.确认被告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田阳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判令被告立即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案的违法违章建筑做出行政处理;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田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5日立案受理。

(33)利和公司与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蒙汇鸿、蒙建傧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鑫祥公司、蒙汇鸿、蒙建傧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10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4月11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鑫祥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5万元,其中2017年6月30日归还本金95万元;2017年7月30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8月30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100万元;2017年11月30日结清全部借款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5年3月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建鸿和蒙建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7月13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34)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合农林”)、、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合发展”)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5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4月11日开庭审理, 2017年8月9日作出的判决:1.上合农林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5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上合农林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向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号2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上合发展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175元,被告负担71,300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8月6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近期法院裁定:1.将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号2层的房产作价4,808,216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4,808,216元债务;2.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3.注销利和公司、夏国安在上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5)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简称“上合铝业”)、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5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3日开庭审理,2017年8月11日作出的判决:1.上合铝业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5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上合铝业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以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幢2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覃安荣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175元,被告负担71,300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8月6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近期法院裁定:1.将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幢2层的房产作价4,399,360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4,399,360元债务;2.解除对前述房产的查封;3.注销利和公司在前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6)利和公司与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盛展公司”)、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双龙米粉”)、蒙建傧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1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5月10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26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盛展公司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支付利息,如不履行,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蒙建傧的抵押财产享受优先受偿权,被告双龙米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蒙建傧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二审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7)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阙振峰、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蒙建傧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阙振峰、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简称“双龙餐具”)、蒙建傧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3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5月10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26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双龙米粉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支付利息,如不履行,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阙振峰的抵押财产享受优先受偿权,被告双龙餐具、蒙建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蒙建傧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8)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农高敏、阙振峰、蒙建傧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农高敏、阙振峰、蒙建傧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30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5月10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26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双龙餐具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支付利息,如不履行,由被告农高敏、阙振峰、蒙建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蒙建傧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9)利和公司与黄尚敏、罗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黄尚敏、罗兰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60.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3日开庭审理, 2017年8月14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黄尚敏、罗兰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及利息;2.被告黄尚敏、罗兰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2.5万元和案件受理费;3.如被告不履行以上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尚敏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40)利和公司与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黄尚敏、罗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万洲餐饮”)、黄尚敏、罗兰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8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3日开庭审理, 2017年8月14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万洲餐饮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万洲餐饮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如被告不履行以上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尚敏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黄尚敏、罗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由利和公司负担175元,其余部分及案件保全费7.14万元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41)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喜相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黄尚敏、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罗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喜相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相传餐饮”)、黄尚敏、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洲餐饮”)、罗兰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2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29日开庭审理。2017年10月26日利和公司收到法院2017年9月21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田喜相传餐饮向利和公司返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喜相传餐饮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22日起至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万洲餐饮对喜相传餐饮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喜相传餐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喜相传餐饮追偿;4.喜相传餐饮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尚敏名下的位于田阳县玉凤镇百民方屯面积为2054.2亩的林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林权抵押登记证编号:阳林抵登(2013)第00004号)。被告黄尚敏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喜相传餐饮追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37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74,725元,由利和公司负担747元,喜相传餐饮、黄尚敏、万洲餐饮负担73,978元。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7月11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42)利和公司与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8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8年7月3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1.南山贸易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南山贸易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500为基数,自2015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亿晁控股、东昇纸业、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对南山贸易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晁控股、东昇纸业、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山贸易追偿;4.南山贸易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亿晁控股持有的南山贸易的19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5.南山贸易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杨雪岸持有的南山贸易的1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6.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57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64,925元,由利和公司负担220元,七被告负担59,355元。

(43)利和公司与王晓宁、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侯惠霞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王晓宁借款合同纠纷,将王晓宁、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生物”)、侯惠霞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2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3月3日出具民事调解书:王晓宁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2017年5月31日前偿还贷款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2017年12月31日还清全部贷款利息;如王晓宁在2017年5月31日还清贷款本金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期间利息调整为年利率12%,如王晓宁不能按期偿还,将取消利息优惠条款;侯惠霞对本案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王晓宁未能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利和公司对中能生物抵押的机械设备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付清。因三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6月12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王晓宁于2017年10月14日与利和公司达成新的庭下调解协议,承诺在2017年11月20日前归还贷款本金935万元,缴纳利息费用46.81万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44)利和公司与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王晓宁、侯惠霞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中能生物借款合同纠纷,将中能生物、王晓宁、侯惠霞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42.5万元。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3月3日出具民事调解书:中能生物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2017年3月31日前偿还贷款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2017年12月31日还清全部贷款利息;如中能生物在2017年3月31日还清贷款本金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期间利息调整为年利率12%,如不能按期偿还,将取消利息优惠条款;王晓宁对本案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中能生物未能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利和公司对王晓宁持有的中能生物的2,700万元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和公司已预付的诉讼费减半,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付清。因三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 2017年4月25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三被告于2017年10月14日与利和公司达成新的庭下调解协议,承诺在2017年11月20日前归还贷款本金935万元,缴纳利息费用46.81万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累计收到还款106万元。

(45)利和公司与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蒙丽、梁永祥、梁桦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昌石化”)借款合同纠纷,将弘昌石化、蒙丽、梁永祥、梁桦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0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5月22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弘昌石化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其中2017年6月20日归还利息80万元;2017年7月20日归还利息80万元;2017年8月20日归还利息70万元;2017年9月20日归还本金70万元;2017年10月20日归还本金70万元;2017年11月20归还本金70万元;2017年12月20归还本金60万元;2018年1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2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3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4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5月20归还本金30万元;2018年6月27归还剩余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1月2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丽、梁桦和梁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保全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8年6月28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7月13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46)利和公司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华木业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13.2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4月10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金华木业公司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其中2017年5月31日归还本金33万元;2017年7月31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8月31日归还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367万元和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4月3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月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何锡锋和钟碧霞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 2017年6月14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2月28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47)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经旭、毛锐、钟碧霞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旭攀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经旭、毛锐、钟碧霞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04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4月10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旭攀公司归还贷款本金650万元,其中2017年5月31日归还本金33万元;2017年7月31日归还本金100万元;2017年8月31日归还本金2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317万元和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4月3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月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和钟碧霞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6月14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12月15日和2019年1月3日法院分别将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4006商铺、4008商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均流拍。

(48)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坛鑫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63.4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4月10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旭攀公司归还贷款本金300万元,其中2017年5月31日前归还本金34万,2017年7月31日前归还本金50万元,2017年8月31日前归还本金1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归还本金116万元及全部利息(利息计算: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9月8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案件受理费43,872元,减半收取21,936元,由旭攀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旭攀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10万元;若旭攀公司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旭攀公司自2017年4月8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期间的利息调整为: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2%计算,若旭攀公司未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本条约定的优惠条款作废;若旭攀公司未能按约履行义务,则坛鑫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利和公司对坛鑫公司抵押的不动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

执行申请。2018年12月15日和2019年1月3日法院分别将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3003商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均流拍。

(49)利和公司与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瑞财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美公司”)、林瑞财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90.4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29日开庭审理。利和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收到法院2017年9月21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华美公司向利和公司返回借款本金900万元;2.华美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林瑞财对华美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林瑞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华美公司追偿;4.华美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林瑞财质押的华美公司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林瑞财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华美公司追偿;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105,22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110,574元由利和公司负担1,106元,华美公司、林瑞财负担109,468元。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7月11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3日作出裁定:受理申请人龚晓明对被申请人华美纸业的破产申请。2018年9月19日,华美纸业管理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8年12月25日,华美纸业管理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50)利和公司与广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宏伟、郭宏雁、陈健勇、莫小革、陆原、黄学军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建筑)、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宏伟、郭宏雁、陈健勇、莫小革、陆原、黄学军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53.84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3月13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华泰建筑归还贷款本金480万元,其中2017年2月28日归还利息10万元;2017年3月31日归还利息140万元;2017年5月31日归还利息41.76万元和本金40万元;2017年7月31日归还本金2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和利息。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宏雁、陈健勇、莫小革、陆原和黄学军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 2017年6月12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11月8日利和公司收到执行款419,401.60元,2018年12月3日收到执行款2,102,460.26元。2019年2月收到执行款910,055.24元。

(51)本公司与河池与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本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将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达公司)、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源公司)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082.72万元。法院于2018年7月24日立案受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案尚未开庭。

(52)利和公司与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陈晓宇、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公司)、陈晓宇、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燃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75.19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法院于2019年1月29日开庭审理,2019月1月29日判决:1.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75万元;2.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

1.以本金97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01%计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667元;4.被告陈晓宇对被告五洋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晓宇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五洋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建燃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1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9,311元,由被告五洋公司、陈晓宇负担。利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3月4日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到二审阶段有关法律文书。截至2019年3月14日,利和公司累计收到法院执行回款423,299.42元。

(53)利和公司与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唐秀用、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更源公司)、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燃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40.31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法院于2018年12月5日开庭审理,2019年1月22日判决:1.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50万元;2.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1.以本金9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1%计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667元;4.被告唐秀用对被告更源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唐秀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更源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建燃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2,21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7,219元,由被告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负担。利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3月4日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到二审阶段有关法律文书。

(54)利和公司与潘飞、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潘飞、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图宇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燃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228.94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法院于2018年12月5日开庭审理,2019年1月22日判决:

1.被告一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75万元;2.被告一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1.以本金97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1%给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一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667元;4.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一追偿;5.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三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5,53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0,536元,由被告潘飞、图宇公司负担。利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3月4日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到二审阶段有关法律文书。

(55)利和公司与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润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10万元。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立案受理。截至2019年3月14日,该案尚未开庭。

(56)利和公司与合越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合越公司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63.16万元。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立案受理,2018年12月18日开庭审理,2018年12月20日判决:1.被告合越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归还借款本金800万元;2.被告合越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1.以8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止,按年利率7.358%计算;2.以8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案件受理费72,221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合计77,221元,由被告合越公司负担。利和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3月14日,尚未收到还款。

(57)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与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商贸”)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一长实商贸、被告二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联投资”)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080.74万元。法院于2018年8月24日立案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开庭审理。

(58)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与长实商贸、航联投资合同纠纷一案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与长实商贸合作协议纠纷,将被告一长实商贸、被告二航联投资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约224.57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29日立案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开庭审理。

5、其他

(1)2016年7月本公司向自然人黄海乐溢价收购了其持有合越公司60%的股权,产生了770.92万元的商誉。收购协议约定如下业绩承诺条款:合越公司6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即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合越公司的累计净利润应不低于2450万元,净利润以经合越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为准。若合越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2450万,则黄海乐应在净利润审计结果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差额部分补偿给本公司,黄海乐优先以目标公司给黄海乐的分配利润补偿;分配利润补偿不足的,黄海乐将持有的合越公司的股权按照届时评估值等价进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黄海乐承担;股权补偿仍不足的,黄海乐应以现金方式补足。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越公司如因业务发展需要除海润项目外的新增项目的业绩亏损不计算在承诺的业绩指标内。

合越公司2016年8月-12月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3.74万元、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44.81万元、2018年审计的的净利润为-835.5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距离业绩承诺期满剩余8个月。

(2)本公司因合同纠纷将黄海乐起诉至凭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判决确认被告黄海乐单方解除与本公司2016年7月2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黄海乐负担。案件原由凭祥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1日立案受理,因被告黄海乐反诉,反诉涉及标的金额超过基层法院受案范围,因而移交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黄海乐提出的反诉请求为:1.解除双方于2016年7月2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黄海乐退还转让款3,673.97万元给本公司,本公司返还全部受让股权给黄海乐,合越公司也应将海润项目资产移交给黄海乐;2.本公司赔偿黄海乐经济损失11,074,532.03元;3.本公司支付违约金5,045,565.89元给黄海乐。截至2019年3月14日,该案尚未开庭。

(3)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按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车流量法的具体测算方法是按资产净值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总车流量进行相除计算单车折旧系数,每三年对车流量重新进行测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简称坛百路)执行的单车折旧系数已满三年,需要重新预测车流量。

(4)本公司所属黎塘绕城至贵港绕城一级公路于1993年10月18日建成通车,本公司所属黎塘绕城一级公路总长22.258公里、贵港市绕城一级公路总长21.253公里,所属两路段设立黎塘收费站、贵港收费站庆丰收费

点、贵港覃塘收费站点。

根据交通部《关于南宁至宾阳等公路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交财发﹝1998﹞712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对全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和收费期限重新核定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4﹞244号)批复,黎塘绕城至贵港绕城一级公路黎塘收费站、贵港收费站庆丰收费点、贵港覃塘收费站点收费权经营期

限确定为2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从1998年1月1日起算,至2017年12月31日到期。黎塘收费站、贵港收费站庆丰收费点、贵港覃塘收费站点于2018年1月1日零点起终止收费。

黎塘绕城一级公路、贵港市绕城一级公路收费到期后,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须将上述两条路段分别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管理局接养。在公路移交前,本公司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定,须对路面、桥涵、排水以及交通安全等公路设施进行修复和养护,修整路容路貌,符合相应的技术等级和标准,即:公路技术状况等级达到良等以上,桥梁技术状况达到二类以上的标准。2018年2月8日,本公司已将黎塘绕城一级公路(除K1578+080黎塘铁路立交桥外)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2018年2月9日,本公司已将贵港市绕城一级公路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管理局。截至2019年3月14日,K1578+080黎塘铁路立交桥尚未移交。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490,451.205,115,574.18
合计4,490,451.205,115,574.18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629,331.13100.00138,879.933.004,490,451.205,273,787.81100.00158,213.633.005,115,574.1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4,629,331.13100.00138,879.933.004,490,451.205,273,787.81100.00158,213.633.005,115,574.1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629,331.13138,879.933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4,629,331.13138,879.933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4,629,331.13138,879.93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9,333.7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两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85,546.7779.61110,566.40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943,784.3620.3928,313.53
合计4,629,331.13100.00138,879.93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519,193,550.57423,565,702.7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161,661,867.352,607,145,798.60
合计2,680,855,417.923,030,711,501.31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母子公司资金拆借利息519,193,550.57423,565,702.71
合计519,193,550.57423,565,702.71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0,000,000.002.2550,000,000.00100.00370,412,979.8913.9050,000,000.0013.50320,412,979.89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168,751,687.6197.757,089,820.260.332,161,661,867.352,293,848,704.8086.107,115,886.090.312,286,732,818.7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2,218,751,687.61100.0057,089,820.262.572,161,661,867.352,664,261,684.69100.0057,115,886.092.142,607,145,798.6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100.00诉讼
合计50,000,000.0050,000,000.00100.0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825,088.8424,752.673.00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825,088.8424,752.673.00
1至2年1,600.00128.008.00
2至3年5,400.00540.0010.00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743,153.93111,473.0915.00
5年以上13,905,853.006,952,926.5050.00
合计15,481,095.777,089,820.2645.8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及借款2,217,149,191.842,661,878,256.73
保证金191,116.00655,080.97
个人借款115,699.09115,699.09
备用金31,224.94522,321.05
其他1,264,455.741,090,326.85
合计2,218,751,687.612,664,261,684.69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6,065.83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往来款1,047,050,242.715年以上47.19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往来款345,984,650.701年以内15.59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借款、往来款344,000,000.004年以内15.50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往来款330,851,783.435年以上14.91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借款、往来款80,383,915.001年以内3.62
合计/2,148,270,591.8496.81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781,526,472.163,349,700.003,778,176,772.163,781,526,472.163,781,526,472.1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3,781,526,472.163,349,700.003,778,176,772.163,781,526,472.163,781,526,472.1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75,000,000.00175,000,000.00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责任公司893,088,249.16893,088,249.16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222,491,323.00177,188,200.002,045,303,123.00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369,627,200.00369,627,200.00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44,000,000.0044,000,000.00
广西五洲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080,000.004,080,000.00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36,739,700.0036,739,700.003,349,700.003,349,700.00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6,000,000.006,000,000.00
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500,000.00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30,000,000.00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77,188,200.00177,188,200.00
合计3,781,526,472.16177,188,200.00177,188,200.003,781,526,472.163,349,700.003,349,700.00

(1)2018年度,本公司内部进行了股权架构调整,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91.79%股权,划转至本公司名下。至此,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三级子公司成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2)期末,本公司对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计提了3,349,700.00元减值准备。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99,881,816.7116,843,115.88158,391,401.0042,546,812.84
其他业务290,441.9525,443.36772,542.2471,368.81
合计100,172,258.6616,868,559.24159,163,943.2442,618,181.65

其他说明:

行业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通行费98,888,483.3816,522,890.65147,684,780.1937,491,683.05
房地产销售993,333.33320,225.2310,706,620.815,055,129.79
合计99,881,816.7116,843,115.88158,391,401.0042,546,812.84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00,000,000.00400,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其他
合计500,000,000.00400,000,000.00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737,159.7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57,901,457.1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836,914.3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6,155,598.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096,055.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4,827,668.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628,121.37
合计82,335,527.9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430.37680.37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020.30360.3036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公章、法人代表、主管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董事长:梁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3月1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