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3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

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236亿元。

?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 本次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对外担保额度375.32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4月15日,此项授权进展如下:

公司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为159.72亿元。其中在授权额度内的为88.715亿元,未在授权额度内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为71.005亿元。在授权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分布如下:

(1)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37.2亿元;

(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

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为30.02亿元;

(3)本公司对非控股公司(含其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为21.495亿元

的担保。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现实情况,现拟继续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如下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1、担保方式:

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包括质押及抵押等方式。

2、担保主体:

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236亿元,额度分配如下:

(1)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14.5

亿元;

(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

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6.92亿元;

(3)本公司对非控股公司(含其子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不超过44.58亿元

的担保。

3、授权范围: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担保事项时进行审议。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提请授权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4、授权期限: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拟发生担保业务的主体,截止2020年9月30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与公司关系子公司名称注册地点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范围资产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持股 比例公司对其分配担保额度(万元)
全资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10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78,309.9310,912.94-1,266.39100%500,000.00
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区22,058.00房地产开发经营444,756.844,274.141,001.95100%400,000.00
沈阳首开京泰置业有限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3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43,872.0029,658.00-86.00100%60,000.00
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3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188,255.0015,296.00-540.00100%35,000.00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30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6,797,757.131,267,171.6821,036.94100%150,000.00
小计1,145,000.00
控股子公司或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16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358,052.99159,876.160.3850%90,000.00
福州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2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157,675.0021,195.00-149.0058%145,000.00
福州融侨和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2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43,894.00-9.00-9.0034%10,200.00
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区2,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360,597.821,874.28-125.7270%140,000.00
太原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10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122,651.0099,269.00-458.0050%75,000.00
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22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830,184.94209,481.36313.3634%40,000.00
北京东银燕华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3,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158,269.00-75,713.00-152.0040%100,000.00
北京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5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379,203.8449,391.48-608.6246%69,000.00
北京合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顺义区4,180.30房地产开发经营6,111.004,111.00-24.0065%20,000.00
北京金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10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215,377.0099,771.00-228.0034%80,000.00
小计769,200.00
参股公司北京怡和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264,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932,043.52260,800.82-2,392.6433%51,150.00
北京怡城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25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854,549.64249,166.83-833.1730%75,000.00
北京润和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6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106,010.0029,855.00-145.0050%70,000.00
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平谷区2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79,523.9619,963.21-36.7933%33,000.00
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22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428,576.00206,940.00-160.0040%16,000.00
常熟虞茂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常熟市2,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429,744.38-139.36-139.3645.9%160,650.00
北京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朝阳区30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531,959.97288,995.59-510.5233%40,000.00
小计445,800.00
合计2,360,000.00

(二)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公司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发生的变

化,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本授权有效期内,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或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或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担保授权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担保授权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授权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担保授权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批准了本次担保授权的议案。此项担保授权尚需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担保授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运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73,4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7%;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总额为24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2%。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92,01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55%;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54,3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88%。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1,014.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