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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第五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现实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原《章程》修订后《章程》
第十一条 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第十一条 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及由董事会认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士。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及由董事会认定为

员。

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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