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粤泰股份:粤泰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司代码:600393 公司简称:粤泰股份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地产、投资、建筑、园林等业

务板块各所属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错报≥3%1.5%≤错报<3%错报<1.5%
潜在错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错报≥5%2.5%≤错报<5%错报<2.5%
潜在错报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重错报≥1%0.5%≤错报<1%错报<0.5%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③控制环境无效; ④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重大影响,导致严重偏离预期收益趋势的缺陷; ⑤在关联交易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 ⑥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⑦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者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错报≥2%1%≤错报<2%错报<1%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错报≥6%3%≤错报<6%错报<3%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重错报≥3%1.5%≤错报<3%错报<1.5%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有以下情况的直接视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较为严重; ②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因公司管理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⑤企业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⑥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并受到监管机构查处; ⑦内部控制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在控制活动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执行;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20年度,粤泰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32,860.17万元情况,违反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综合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关联方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南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计30.10%的股权依法变更至股份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海南粤泰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关联担保未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2020年度,粤泰股份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广州桦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桦熵投资)的1,34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担保责任尚未解除。综合管理截至2021年3月31日,桦熵投资已将上述银行借款全数清还,粤泰股份对其关联担保责任已解除。
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履行论证、决策和审批等程序2020年9月,公司与上海宗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宗美”)签订《“新式高亮彩超广色域阳光屏半导体光电智能产业化项目”合作意向书》,并向上海宗美支付5,000万元合作意向金。该合作意向书签订前,未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论证、决策和审批程序。投资管理公司日后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充分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完善公司内部分级授权管理模式并加强执行重大决策集体决策、分级审批等程序。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3个。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对于2020年发生的财务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公司已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尽量消除资金占用违规事项及关联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并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加强公司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021年公司会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树坪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