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1年3月1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临2021-02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即2021年3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16日止)。
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本次回购为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0.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用途 | 回购资金0.5亿元 | 回购资金1亿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
拟回购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亿元) | 拟回购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亿元) |
股权激励 | 500 | 0.46 | 0.5 | 1000 | 0.91 | 1 | 12个月 |
合计 | 500 | 0.46 | 0.5 | 1000 | 0.91 | 1 | 12个月 |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股份 | 1,098,743,383 | 100 | 1,098,743,383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248,700 | 0.20 | 9,790,756 | 0.89 |
股份总数 | 1,098,743,383 | 100 | 1,098,743,383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