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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嵘控股:关于上交所对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5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华嵘控股 编号:2022-033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上证公函【2022】2617号《关于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现就问询函中所关注事项回复如下:

一、公司三季报显示,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11.97万元,其中3,961.40万元均在第三季度实现,占前三季度的比例为50.07%。10月18日,公司公告拟将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由预计的3,500万元再增加不超过1,000万元的额度。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发展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说明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季节性规律,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应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予以扣除。如是,请列示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并结合相关财务数据,充分提示可能触及退市风险警示风险;(2)对比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说明本年度关联交易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的业务,交易对方,交易金额等,以及拟大幅增加关联交易额的具体原因,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

回复:

(一)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1、公司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

公司PC模具、模台及桁架筋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施工领域,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从公司过去两年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分布来看,下半年收入占比均高于上半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2020年
上半年下半年上半年下半年
营业收入5,989.947,045.355,408.358,610.50
占比45.95%54.05%38.58%61.42%

2、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市场需求存在延后情况

2022年上半年,上海疫情较为严重,整体压制了长三角区域短期内的市场需求,部分客户需求和订单存在延期的情形,这也导致了公司第三季度产品订单及交付有一定的增长。

3、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产品结构

公司围绕下游PC工厂客户的需求,从第三季度开始生产销售桁架筋类产品,该类产品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7.48万元。

(二)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收入及固定资产确认

1、收入确认

公司下游客户基本上从事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公共市政等相关业务,对于建筑模具、模台和桁架筋有一定的客观需求,生产经营执行以销定产的策略,各项业务收入均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商业合理性。

公司严格根据会计政策确认相关收入,以客户签收或验收作为商品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2、固定资产确认

目前,公司无自有的土地使用权和生产厂房。主要生产场地系租赁关联方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产业园内的厂房。

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761.81万元,主要生产设备为激光切割机、激光器、焊机等,部分设备购入时为二手设备,目前阶段能够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需求。在日常核算中,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公司大额生产设备折旧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编号资产类型名称固定资产名称开始使用日期净残值率可使用月份原值期末累计折旧合计期末价值
1生产设备光纤数控激光切割机2018/9/300.05603,491,379.322,653,448.16837,931.16
2生产设备数控激光切割机2020/8/260.05601,831,858.40725,110.501,106,747.90
3生产设备数控激光切割机2017/11/300.05601,423,316.171,307,059.72116,256.45
4生产设备激光切割机2021/8/250.05601,196,460.13246,271.35950,188.78
5生产设备数控激光切割机2017/11/300.0560958,000.00879,750.3878,249.62
6生产设备激光切割机2021/5/260.0560706,194.72178,902.72527,292.00
7生产设备平台2017/11/300.0560390,000.00358,144.8031,855.20
8生产设备激光切割氮气发生器2021/11/290.0560338,938.0653,665.20285,272.86
9生产设备光纤激光器2019/8/300.0560336,283.20197,005.76139,277.44
10生产设备钢筋桁架焊机2022/8/300.0560315,965.455,002.79310,962.66
11生产设备电动单梁起重机2018/9/280.0560311,896.54237,041.2874,855.26
12生产设备钢筋桁架焊机2022/8/300.0560305,030.164,829.64300,200.52
13生产设备光纤激光器2019/7/310.0560292,035.40175,707.82116,327.58
14生产设备数控折弯机2021/1/210.0560247,787.6078,466.00169,321.60
15生产设备数控折弯机2021/12/200.0560238,053.1033,922.53204,130.57
16生产设备电液同步数控折弯机2021/4/300.0560230,088.5061,932.19168,156.31
17生产设备柴油发电机2021/11/190.0560228,318.5836,150.40192,168.18
18生产设备电液同步数控折弯机2017/11/300.0560196,581.20180,524.6816,056.52
19生产设备行车钢轨2018/8/270.05120140,689.6654,575.7186,113.95
20生产设备铣边机2022/8/110.0560119,469.041,891.59117,577.45
合计13,298,345.237,469,403.225,828,942.01

(三)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介绍

1、主要产品及用途

浙江庄辰主要产品为预制构件(PC)模具、模台、工装货架和桁架筋等。预制构件模具是根据PC构件图纸进行机械设计,通过钢材加工制作成特定的结构形式使混凝土成型的一种工业产品;模台是混凝土成型过程中,为保证模具水平而使用的平台钢构产品;工装货架是用于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存放或运输的钢结构产品;桁架筋有良好的抗弯强度,主要用于制作预制叠合楼板,由钢筋原材料通过专业设备焊接制成。

2、产品形态及生产过程

(1)模具

1)产品形态

2)制作流程

(2)模台

1)产品形态

2)制作流程

(3)货架

1)产品形态

下料焊接

焊接检验

检验型材预处理

型材预处理压型装配

打磨

打磨钻孔探伤

油漆

油漆防锈组装、包装

2)货架的制作流程与模具基本一致。

(4)桁架筋

1)产品形态

2)制作流程

(四)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三季报披露的营业收入未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 目金 额项 目金 额
2022年三季报披露营业收入79,119,688.002022年三季报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07,137.19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3,058,130.64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影响净利润金额2,208,891.80
扣除相关影响后营业收入扣除相关影响后净利润

原材料准备

原材料准备腹杆拉丝材料装入设备机械焊接

分拣打包

分拣打包成品出库
76,061,557.36-7,916,028.99

以上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主要包括加工费26.85万元、废料销售215.02万元、技术服务收入0.85万元和其他业务收入63.09万元。

(五)关联销售情况

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正积极开展建筑工业化业务和市政路桥等业务,对于建筑模具、模台和桁架筋有一定的客观需求,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均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商业合理性。

1、2022年1-9月关联销售情况

2022年1-9月份,公司关联方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类别收入营业收入中是否扣除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经营范围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模具655,067.78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等
技术服务费8,490.57
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模具、桁架筋4,599,283.87建筑材料的研发、技术成果转让、销售;预制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外加剂、表面活性剂、粘胶剂复配项目、金属结构件、浇筑模具、机械零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
加工费11,723.89
河南豫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模具939,295.75建筑科学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水泥混凝土制品、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纤维增强水泥制品及其他水泥类制品的制造、安装和销售;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模具、模台等。
金华中天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模具451,992.06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湖北中天绿建工业有限公司模具170,314.61预制混凝土构件制造、销售;建筑材料研发、推广。
宁波甬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模具、桁架筋1,162,618.68建筑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混凝土预制构件、石膏、水泥制品研发制造及批发;金属制品加工及批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钢筋加工及批发等。
陕西中天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模具、模台2,944,289.04混凝土结构构件、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及其他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检验检测及销售。
关联方类别收入营业收入中是否扣除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经营范围
浙江铠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模具216,260.08

模板、防护屏、脚手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模板、防护屏、脚手架、建筑机械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生产、设计、销售、租赁等。

河北倚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模具170,719.47建筑科学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水泥混凝土制品、混凝土结构件、纤维增强水泥制品及其他水泥类制品制造、销售;轻质建筑材料等。
其他465,486.92
浙江古思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模具2,434.51建筑材料研发,石膏、砂浆生产、销售,新型建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保温材料安装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等。
其他18,938.05
浙江谊科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模具37,380.53

一般项目:建筑技术研发、成果转让,建筑施工用铝合金模板生产、销售、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租赁等。

中天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模具1,555,970.35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砌块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浙江仰皓构件有限公司模具921,884.07预制混泥土构件的生产及销售;工业设计。
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模具3,015,457.77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用石加工【分支机构经营】。
四川中匠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模具25,158.19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砌块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钢、铁冶炼;水泥制品制造。许可项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
合 计17,372,766.19

公司2022年1-9月份对关联方销售的主要为模具、模台和桁架筋等产品,并有少

量的加工费、技术服务费和贸易等收入,关联销售占比为21.96%。根据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公司将加工费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504,639.43元在营业收入予以扣除。

上述关联方销售合计金额1,737.28万元已计入公司预计的截至2022年9月30日与关联方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2800 万元中(详见公告2022-31)。其中公司向关联方河北倚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活动板房发生的交易系属贸易性质,在定期报告中已按净额入账,该关联交易总额为796.43万元,净额为46.55万元,差额749.88万元,在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时全额计入;此外,公司前三季度向关联方采购金额约307万元,主要为厂房租赁费、水电费以及少量用于桁架筋生产的二手设备购置及配套材料等。

2、2022年1-9月关联销售增加的原因

2022年1-9月,公司关联销售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如下:(1)为有效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加收入来源和增长点,公司一直积极开拓除传统房建市场以外的市政路桥市场并取得一定的突破。鉴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也从事市政路桥施工业务,公司对关联方中天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市政路桥施工业务主体的销售金额有所增加。 (2)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开始围绕下游客户推广桁架筋类产品,因该产品与模具类产品客户基本重合,这也导致公司关联销售金额有所增加。

3、公司拟增加关联交易的原因

在公司市场路桥类模具以及桁架筋等产品市场拓展的不断推动下,鉴于关联方对此类产品存在客观的市场需求,公司预计2022年度的整体关联交易金额将较2021年度有一定的增加,为确保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增加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000万元。

公司关联销售均具备真实的业务背景。根据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如系加工费、技术服务费和贸易类收入,公司将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单独列示需要扣除的营业收入项目及金额。

二、公司三季报显示,应收账款余额为6,830.38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55.93%,应收账款余额较2021年底增加22.93%。

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名称、金额、结算周期与方式、形成原因、账龄,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具有较大回收风险;(2)结合行业上下游,以及本年营业收入和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提升营业收入等情况。

回复:

(一)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客户名是否关联方金额结算周期与方式形成原因账龄
1恒均建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非关联8,125,052.80无预付款,货到并全部验收合格完毕,60个工作日付款合同总价的80%,三个月内付到95%剩余5%作为质保金,6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得以完全解决并经5个工作日验证无误,方可支付质保金主要为今年新增订单,尚在账期内,部分系上年拖欠货款,因国企背景,内部审批流程较长主要为1年内,部分1-2年
2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5,971,776.99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每月30日前,双方核对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的发货数量及金额,乙方于次月5日前将对账期内的等额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以收到发票后计算次月30日前支付该账期内70%的货款8月初签订协议,仍在账期内1年以内
3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3,546,074.23每月月底前支付上个月已审工作量,按照已审工作量的95%支付,尾款5%按工作量表确定日起三个月内付今年新增订单,略超出账期,因国企背景,内部审批流程较长1年以内
4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合并外关联方3,122,857.28结算周期:每月25日为结算截止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周期;本月26日至27日核对数量和单价;付款周期:需方在收到供方等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付至该批模具货款的95%;甲方该项目工程完工或货物到达现场满8个月(时间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将余款5%支付完毕。今年新增订单,因关联方客户资金安排影响,付款有所延迟1年以内
5陕西中天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合并外关联方2,905,288.95验收合格后,当月底对账,次月结算,双方确认本合同实际金额,乙方提供全额13%增值税发票,甲方见票后支付至总货款的95%;余5%质保金,合同范围内预制构件浇注无质量问题后6个月内一次无息付清。今年新增订单,因关联方客户资金安排影响,付款有所延迟1年以内

从非关联方背景分析,受行业整体景气度下降的影响虽回款周期较长,但恒均建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和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国资控股,而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大型建筑产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非关联客户均实力较强,

且从当前账龄分析看,超出账期时间较短,回款风险较小;从关联方账龄分析,受客户资金安排的影响,存在超过账期付款的情况发生,但整体账龄仍保持在1年以内,且两家客户均为长期合作,不曾发生无法回款的问题,当前的应收款不存在明显的回款风险。

(二)公司不存在刻意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提升营业收入的情况

截止2022年9月底,公司应收账款为6,830.38万元,较2021年底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61.40万元,金额占比较高,根据公司的信用政策,部分应收账款尚未到期;(2)建筑施工行业整体景气度下降,竞争加剧,客户回款周期存在一定的延长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客户背景、规模、资金实力和合作历史等因素对客户资信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并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执行统一的评价标准,且信用政策与往年相比没有重大调整情况,不存在刻意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提升营业收入的情况。

三、公司三季报显示,截至2022年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仍低于1亿元且扣非净利润为负。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做好2022年业绩预告、定期报告相关工作,充分提示可能触及退市风险警示风险,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和财务情况,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做好2022年业绩预告、定期报告相关工作,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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