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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兰微: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785,761.01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96,397,797.65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出现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没有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综合考虑行业现状、战略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公司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始终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

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三年(2021-2023年)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召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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