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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发展:蓝光发展关于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4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06号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约28.90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本次重大诉讼被起诉、被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期,由于公司出现的阶段性流动性紧张及债务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及合作方向公司提起了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累计约28.90亿元,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鉴于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对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附表: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序号当事人事由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内容收到起诉状或申请书的时间涉案金额(万元)受理法院或仲裁机构案件进展情况
原告被告
1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被告1: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2: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3:成都蓝光电脑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判令被告1立即偿还原告中期票据本金2亿元、利息1500万元及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 2、判令被告2、被告3对被告1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2021.8.2421500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待开庭审理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被告1:武汉市新宏森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2:武汉锦绣盛开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3: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判令被告1立即偿还贷款本金5.25亿元及利息、罚息; 2、判令原告对拍卖、变卖被告2质押给原告的被告1的100%股权所获得价款在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原告对拍卖、变卖被告1抵押给原告的不动产所得价款在主债权本金3.46亿及其他应付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被告3对被告1差欠原告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2021.8.2752500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待开庭审理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被告1: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3: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4:成都蓝光电脑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判令被告1立即偿还原告并购贷款本金20982万元及本息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2、判令原告对被告3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通江社区的七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处置该抵押物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3、判令被告2、被告3、被告4对被告1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2021.8.1620982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待开庭审理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兑付申请人持有的“20蓝光02”债券本金6500万元,支付债券利息1,706,205.48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兑付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8月6日为3,342.29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偿还本金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21年8月6日为130,000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偿还利息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21年8月6日为3,412.41元; 5、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33,681.59元及本案仲裁费。2021.8.236688.16北京仲裁委员会待开庭审理
5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19蓝光04”债券本金共计3亿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19蓝光04”债券利息共计20766666.67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19蓝光04”债券违约金; 4、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24.06万元由被申请人承担。2021.8.2632101.23北京仲裁委员会待开庭审理
6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19蓝光07”债券本金4亿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债券利息共计20666666.67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19蓝光07”债券违约金; 4、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31.55万元由被申请人承担。2021.8.2642098.72北京仲裁委员会待开庭审理
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16蓝光01”债券本金9290万元; 2、判令被告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应付利息5838701.37元; 3、判令被告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应付本息之日的逾期利息; 4、判令被告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标准支付原告违约金;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函费用及公告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2021.8.259873.87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待开庭审理
8安徽绿城佳园置业有限公司被告1: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1、请求判令被告1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付的汇票金额13768171.19元; 2、请求判令被告1立即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28265.52元; 3、请求判令被告2对上述第1、2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由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担保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2021.8.231389.64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待开庭审理
9安徽绿城佳园置业有限公司被告1:成都淦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1、请求判令被告1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9186791.32元; 2、请求判令被告1立即向原告支付违约金94593.67元; 3、请求判令被告2对上述1-2项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2021.8.23928.14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待开庭审理
1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被告1: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3: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4: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判令被告1立即向原告支付应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3500万元及截止全部全款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 2、判令被告2、被告3在第1、2项诉讼请求所确定的款项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原告对被告4抵押的金堂国用(2013)第6633号、金堂国用(2013)第3828号、金堂国用(2013)第6954号住宅用地享有抵押权,并对被告4抵押的上述财产折价、变卖、拍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2021.8.2013500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待开庭审理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被告1: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3: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4: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判令被告1立即向原告支付应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9300万元及截止全部欠款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 2、判令被告2、被告3在第1、2项诉讼请求所确定的款项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原告对被告4抵押的金堂国用(2013)第6633号,金堂国用(2013)第3828号,金堂国用(2013)第6954号住宅用地享有抵押权,并对被告4抵押的上述财产折价、变卖、拍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2021.8.2019300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待开庭审理
1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第一支行被告1:云南德商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3:成都德商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4:昆明炀玖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判令被告1立即向原告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68100万元及截止全部欠款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 2、判令被告2对第1项诉讼请求确定的借款本息、复利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被告3在被告1应支付款项5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被告4在被告1应支付款项5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原告对被告3质押的被告1的50%的股权享有质权,并对在该股权折价、变卖、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6、判令原告对被告4质押的被告1的50%的股权享有质权,并对在该股权折价、变卖、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7、判令上述四被告连带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2021.8.2068100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待开庭审理
总计:288961.7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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