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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杭萧钢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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