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