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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千金药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颜爱民:男,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担任的社会职务有: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学会执行会长,湖南践行国学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组织和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卢雄文: 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中车资深管理专家,株洲市人大财经委、常委全预工委预算审查咨询专家,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历任株机公司财务监察员、财务处副处长、财务经理、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财务资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中心总监,现任中车株洲电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王若光:男,1967年生,生物学博士后。现任长沙高新开发区若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若光医学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原湖南中医药大学教授,研究生及博士生导师。

4、邓超:男,1965年生,博士学历,教授,中共党员。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的社会职务有: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邓建华:女,1968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合伙人和湖南分所副所长。担任的社会职务有:湖南农业

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五个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我们均按时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重大关联交易及定期报告的审议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核,并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2、关于2020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0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的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两次充分沟通,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3、独董情况说明

独董颜爱民、卢雄文因任期届满于2020年11月离任,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邓超、邓建华、王若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见2020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投票情况(反对次数)
颜爱民77000
卢雄文77000
王若光88000
邓超11000
邓建华11000

年11月17日《千金药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至今,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供担保程序合法、批准手续齐备。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章程中规定"每年以现金分配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金额为7.95亿元,其中2020年现金分红总额为

4.185亿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140.88%。真正使投资者享受公司发展的回报。

4、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全面的的内部控制体系,增强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主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2020年共发布临时公告38次,定期报告4次,在2020年度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

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7、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20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2020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进行了考核和审议。审计委员会就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 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独立董事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管理、产品研发及销售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议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自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职过程中,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我们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了主动咨询、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所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意见,认真行使职权。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2021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邓超 邓建华 王若光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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