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