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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工作,证券部具体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监管等日常工作。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工作,证券部具体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监管等日常工作。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第六条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二)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三)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四)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第六条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
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八)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九)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二)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三)公司分配股利、股权激励或者再融资(含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配股、发行公司债或可转换债券等)的计划; (十四)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五)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六)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3 (十八)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九)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 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1、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4、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5、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二十)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6、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7、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8、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10、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3第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 (六)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交易对手及其关联方,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七)为重大事件制作、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文件的各证券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与咨询、制定、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 (八)对于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在信息公开前向相关部门报送信息第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的,接受信息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 (九)前述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十)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前述所称单位,是指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4第十六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和时间、保密协议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同时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五年以上。第十六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和时间、保密协议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同时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
5第十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名称/姓名(包括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企业代码/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与上市公司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知悉内幕信息时间,知悉内幕信息所处阶段、信息获取渠道、信息公开披露情况等。第十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类型、名称/姓名(包括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身份、所在单位/部门、职务/岗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知情日期、亲属关系,知悉内幕信息地点、方式,知悉内幕信息所处阶段、信息获取渠道、信息公开披露情况等。
6第十八条 涉及下列事项之一的内幕信息,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新疆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一)并购重组; (二)发行证券; (三)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分立; (四)回购股份; (五)股权激励; (六)新疆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备案的其他信息。第十八条 涉及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送新疆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一)重大资产重组; (二)高比例送转股份; (三)导致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 (四)要约收购; (五)发行证券; (六)合并、分立; (七)回购股份; (八)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7第二十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由于职务变动、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属于应向监管部门备案的,应在变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向新疆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报备变更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新疆证监局。 在首次报送后,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补充报送。
8第二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交公司证券部备案。登记备案材料保存年限不少于五年。第二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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