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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科技:文一科技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一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公司董事会对该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关于保留意见的具体内容及理由、依据: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一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文一科技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一)所述,文一科技全资子公司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对外投资5,000.00万元参股上海办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办同),并持有上海办同33.33%的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办同已对外支付投资意向金。

上海办同已于期后受让了股权资产,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文一科技公司正积极督促上述投资款的收回。2021年4月20日,华翔资管已起诉上海办同及其控股股东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2021年4月20日华翔资管已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皖07民初92号),截至2021年4月27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我们实施了检查凭证、获取承诺以及函证等程序,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对文一科技公司2020年度业绩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文一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 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我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资管已起诉上海办同及其控股股东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率丰”),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出于风险控制,上海率丰就上海办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办同”)投资事宜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上海率丰作为上海办同的大股东,切实履行双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并承诺确保华翔资管投资上海办同5千万资金的安全;

2、为消除华翔资管方对投资上海办同股权可能出现的减值风险,上海率丰同意以其持有上海办同的全部股权对华翔资管5千万出资本金进行担保,即上海办同处置物业资产后或受让华翔资管方股权,支付华翔资管不低于5千万的出资本金;

3、在物业资产处置完毕前的过渡期间,上海率丰同意与上市公司及华翔资管进行商务谈判,就上海办同的经营管理和公章、法人章、财务章、Ukey等重要物品的妥善保管、使用协商一致后,签订管理制度或协议。”

特此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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