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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38号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决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共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535,117.22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按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0,605,891.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75,784,308.14元,减去2020年度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290,921,894.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261,791,639.24元。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及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登记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合理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以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同意提名王虎根先生、唐秀智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1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职务变动,且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此次拟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

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以10.0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222.85万股股份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预留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预留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被授予权益的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和本次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条件的131名激励对象授予439.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5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虎根先生:73岁,毕业于浙江大学药学院。曾任浙江省医学科学院院长、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车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秀智女士:61岁,浙江财经学院财务专业。曾任浙江临海海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等。现任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高宇液压机电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安正铸造机械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恩泽医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临海市临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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