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32 公司简称:宏达矿业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俞倪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存龙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经营管理风险、立案调查风险、业务转型风险、诉讼纠纷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二、其他披露事项”“(二)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审慎评估相关风险,科学合理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全面加强公司的成本和风险控制能力,把相关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保证公司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9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8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宏达矿业 | 指 |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晟天 | 指 | 上海晟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晶茨 | 指 |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淄博宏达 | 指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山东东平 | 指 | 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临淄宏达 | 指 | 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上海精银 | 指 | 上海精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宏达 | 指 | 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宏禹 | 指 | 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 |
上海钧晟 | 指 | 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粤晟石化 | 指 | 粤晟(舟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金鼎矿业 | 指 |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商银行 | 指 |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淄博金富 | 指 | 淄博金富矿业有限公司 |
宏啸科技 | 指 | 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 |
悦乾投资 | 指 | 上海悦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HINA ROBOTIC SURGERY GROUP | 指 | CHINA ROBOTIC SURGERY GROUP U.S. HOLDING, LLC. |
中技集团 | 指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登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宏达矿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HONGDAMINING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ONGDAMIN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俞倪荣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顾铁军 | 高欣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 |
电话 | 021-50342280 | 021-50342280 |
传真 | 021-50342907 | 021-50342907 |
电子信箱 | info@hdky600532.com | info@hdky600532.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5幢203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439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20 |
公司网址 | http://www.hdky600532.com/ |
电子信箱 | info@hdky600532.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宏达矿业 | 600532 | *ST华科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994,660,853.48 | 2,406,286,608.41 | -17.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03,269.03 | -249,943,260.06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55,269.03 | 24,042,730.98 | -123.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935,615.83 | -20,291,933.47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59,533,234.52 | 1,864,336,503.55 | -0.26 |
总资产 | 2,641,041,142.65 | 3,180,601,399.35 | -16.9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48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4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5 | -1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6 | -14.59 | 增加14.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0 | 1.30 | 减少1.6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2,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合计 | 852,000.00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煤炭贸易业务。贸易经营模式采用自营模式,即公司自行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自主开拓下游客户渠道进行销售,利用自身资金优势、时间和地区差异赚取利润。由于煤炭的价格信息相对透明,公司的定价主要参考各大商务平台实时公布货物价格、水路运输价格、铁路运输价格,并结合自身资金优势和客户的具体需求与上下游客户进行协商定价,同时,与部分供应商通过预付款方式取得价格优势。公司通过严格审查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选取优质的供应商和客户,保持稳定的供应商及客户关系,以控制风险。公司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向供应商提前支付一定比例货款,对客户给予一定账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产生的商品价差,通过时间和地区的差异最大限度的获取贸易利润。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贸易业务带来营业收入199,466.09万元,同比减少7.53%。
(二)行业情况说明
由于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行业政策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贸易行业风险加大。
据海关总署统计,2020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4.2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降幅较前5个月收窄1.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7.71万亿元,下降3%;进口6.53万亿元,下降
3.3%。
国内方面,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2020 年上半年度,国内GDP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为-1.6%。随着国内经济生产活动逐步恢复正常,各行业逐步回暖对于贸易行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管理团队成熟,经营决策高效
公司目前拥有一支熟悉行业情况和公司状况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不仅能针对当前的国际形势和国内政策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正确决策,也能及时根据市场的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对既定方针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同时,公司培养了一支成熟的业务团队,在从事相关贸易业务时,能准确进行市场分析和判断,及时把握市场波动契机,并考虑下游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贸易策略进行及时调整,以实现贸易业务的稳定增长。
(二)供应体系完善,客户群体优质
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已拥有了一批稳定的供应渠道以及一批优质的客户群体。公司依托现有稳定的供应渠道,同时不断寻求新的优质供应商,以确保供应体系的稳定、高效;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新老客户的密切联络和深度沟通,不断了解和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建立稳定的忠实客户群,保证了稳定的销售渠道。
(三)健全管理体系,保证生产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制度学习,深化了员工制度意识。此外,继续严格把关安全生产工作,对下属相关公司涉及的重要生产环节、要素,重点监督、重点治理,积极开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文化活动,有效促进了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公司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发挥平台优势,吸引优秀人才
公司利用良好的人才平台优势,吸引优秀人才,从完善岗位设置入手,构建良好的员工成长通道,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优化用人机制,始终坚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建立综合管理梯队,抓好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改进员工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4.2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降幅较前5个月收窄1.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7.71万亿元,下降3%;进口6.53万亿元,下降3.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着力于“抓主业、稳发展、谋转型”的基本策略,努力实现公司的各项既定目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64,104.11万元,同比减少16.96%;净资产185,953.81万元,同比减少0.26%;实现营业收入199,466.09万元,同比减少17.11%;实现净利润为-480.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2.45亿元。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94,660,853.48 | 2,406,286,608.41 | -17.11% |
营业成本 | 1,968,306,705.88 | 2,314,471,120.89 | -14.96% |
销售费用 | 841,184.98 | 2,513,158.08 | -66.53% |
管理费用 | 14,456,036.07 | 42,750,557.63 | -66.19% |
财务费用 | 12,328,410.93 | 32,326,450.71 | -61.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935,615.83 | -20,291,933.4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21,965.49 | -3,353,406.6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60,869.84 | -15,365,899.79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报告期期末数为1,994,660,853.4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11%,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公司剥离铁精粉业务,导致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有所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报告期期末数为1,968,306,705.8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96%,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公司剥离铁精粉业务,导致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成本有所减少。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报告期期末数为841,184.9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53%,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公司剥离铁精粉业务,导致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运输费用及相关销售人员薪酬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报告期期末数为14,456,036.0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19%,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公司剥离铁精粉业务,导致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职工薪酬等管理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报告期期末数为12,328,410.9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86%,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归还贷款导致财务费用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期末数为142,935,615.8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3,227,549.30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期的应收账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期末数为-25,021,965.4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668,558.89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支付交易诚意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期末数为-116,060,869.8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694,970.05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归还贷款本息所致。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年同期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为铁精粉业务与贸易业务,2019年下半年公司剥离铁精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为贸易业务。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同期期末数 | 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60,590,705.84 | 28.80 | 107,622,475.10 | 3.20 | 606.72 | 注1 |
应收票据 | 21,300,000.00 | 0.63 | -100.00 | 注2 | ||
其他应收款 | 4,144,461.13 | 0.16 | 13,640,019.89 | 0.40 | -69.62 | 注3 |
存货 | 51,529,958.38 | 1.95 | 162,425,342.43 | 4.82 | -68.27 | 注4 |
固定资产 | 2,331,781.36 | 0.09 | 533,750,216.11 | 15.85 | -99.56 | 注5 |
在建工程 | 165,479,297.32 | 4.91 | -100.00 | 注6 | ||
无形资产 | 281,463,872.65 | 8.36 | -100.00 | 注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654,756.78 | 1.24 | -100.00 | 注8 | ||
短期借款 | 80,000,000.00 | 3.03 | 364,510,801.05 | 10.82 | -78.05 | 注9 |
应付票据 | 45,000,000.00 | 1.70 | 5,000,000.00 | 0.15 | 800.00 | 注10 |
应付账款 | 8,219,060.25 | 0.31 | 203,109,072.71 | 6.03 | -95.95 | 注11 |
预收款项 | 358,870,400.88 | 10.65 | -100.00 | 注12 | ||
合同负债 | 19,300,000.00 | 0.73 | 不适用 | 注1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1,433.44 | 0.05 | 15,400,456.70 | 0.46 | -90.96 | 注14 |
应交税费 | 563,113.11 | 0.02 | 18,579,311.33 | 0.55 | -96.97 | 注15 |
应付利息 | 9,836,186.12 | 0.37 | 49,643,075.00 | 1.47 | -80.19 | 注16 |
长期应付款 | 35,001,726.01 | 1.04 | -100.00 | 注17 | ||
预计负债 | 90,474,629.37 | 3.43 | 275,716,453.67 | 8.19 | -67.19 | 注18 |
其他说明注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余额为760,590,705.84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增加606.72%,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出售下属公司收回往来款、本报告期内收回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期的应收账款所致。注2: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为0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开展煤炭贸易业务以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所致。注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为4,144,461.13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69.62%,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上年度欠款所致。注4:存货报告期期末余额为51,529,958.38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68.27%,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出售下属公司致原材料减少及本报告期内煤炭贸易业务销售增加所致。
注5:固定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为2,331,781.36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99.56%,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出售下属公司所致。注6:在建工程报告期期末余额为0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出售下属公司所致。注7:无形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为0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出售下属公司所致。注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0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出售下属公司所致。注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8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78.05%,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按期归还贷款及部分借款合同签订延期协议后短期借款转入长期负债所致。注10:应付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为45,000,000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增加800.00%,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开展煤炭贸易业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所致。注11:应付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为8,219,060.25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95.95%,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出售下属公司所致。注12:预收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为0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因会计政策调整将合同项下预收款项转入合同负债所致。注13:合同负债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9,300,000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增加100%,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因会计政策调整将合同项下预收款项转入合同负债所致。注1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391,433.4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96%,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出售下属公司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注1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563,113.1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6.9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出售下属公司致应交税费减少所致。注16: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9,836,186.1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0.19%,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借款致计提利息减少及本期支付利息所致。注17: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0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出售下属公司致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注18: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90,474,629.37元,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67.19%,主要原因是根据诉讼事项进展对预计负债进行调整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5,529,409.40 | 长期借款质押担保(注1) |
应收账款 | 80,000,000.00 | 短期借款质押(注2) |
合计 | 220,529,409.40 |
注1:2016年11月,公司向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12,000.00万元,公司以持有的4,310.31万股齐商银行股份提供质押担保。注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以其应收账款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通过保理方式融资 3,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10月28日;以其应收账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路支行通过保理方式融资2,237.4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以其应收账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路支行通过保理方式融资2,762.6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齐商银行43,103,104股股份,公允价值 95,529,409.40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有以下控股公司:上海精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粤晟(舟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此外,公司有一家参股公司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各下属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关联关系 | 持股比例 |
上海精银 | 149,324.23 | 150,866.94 | -1,542.71 | 0.00 | -12.27 | 全资子公司 | 100% |
深圳宏达 | 313,196.91 | 314,857.10 | -1,660.19 | 0.00 | -284.84 | 全资子公司 | 100% |
上海宏禹 | 576,826.22 | 581,416.02 | -4,589.80 | 87,462.99 | -5,643.60 | 全资子公司 | 100% |
上海钧晟 | 526,675.63 | 526,680.26 | -4.63 | 112,003.10 | 193.67 | 全资子公司 | 100% |
粤晟石化 | 1.46 | 0.00 | 1.46 | 0.00 | 1,225.92 | 控股公司 | 66.67% |
宏啸科技 | 173,687.15 | 21,451.67 | 152,235.48 | 2,385.22 | -3,678.59 | 参股公司 | 17.06%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风险。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等产品的销售,其价格受宏观经济状况、供需关系、海运价格、国际汇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近年来波动较大。如未来全球经济下行或市场需求下降、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都会导致公司产销量、价格及毛利率发生变化,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立案调查风险。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业务转型风险。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划业务转型,努力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的产业。未来公司转型有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行业结构性调整、人才储备、汇率波动或利率调整带来的转型风险。
4、诉讼纠纷风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的涉诉纠纷共计12件,其中公司胜诉1件;正在审理中10件;终审判决公司败诉1件。如果法院最终判定公司应当还本付息,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股价波动风险。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及资金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同时还受到投资者心理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我国证券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仍存在着因投机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偏离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的风险,使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遭受损失。
综上,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审慎评估上述风险,科学合理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全面加强公司的成本和风险控制能力,争取把上述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保证公司的平稳运行,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01-15 |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004号公告 | 2020-01-16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05-14 |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014号公告 | 2020-05-15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以现场记名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倪荣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计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6,877,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以现场记名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倪荣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计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6,977,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6%,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俞倪荣 | 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本人承诺:在上海晶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不处置目前持有的上海晟天65%的股权。 | 2018年1月18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谢雨彤 | 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本人承诺:在上海晶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不处置目前持有的上海晟天35%的股权。 | 2018年1月18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俞倪荣、谢雨彤 | 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了保护宏达矿业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本人成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承诺如下:(一)保持与宏达矿业人员之间的独立:1.宏达矿业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宏达矿业专职工作,不在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以外的行政职务,继续保持宏达矿业人员的独立性;2.宏达矿业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之间资 | 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 否 | 是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俞倪荣、谢雨彤 | 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避免未来可能与宏达矿业之间产生的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在本人成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确保宏达矿业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承诺如下:1.本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划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将在三年内逐步采取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使上海寰亚电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开展与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2.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现有(除寰亚电力外)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对于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及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 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 否 | 是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俞倪荣、谢雨彤 | 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减少并规范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未来可能与宏达矿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宏达矿业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在成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1.不利用自身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宏达矿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先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的 | 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 否 | 是 |
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宏达矿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宏达矿业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宏达矿业违规向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业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不与宏达矿业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宏达矿业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1)督促宏达矿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达矿业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人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宏达矿业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宏达矿业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达矿业章程的规定,督促宏达矿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上海晟天 | 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本公司承诺:在上海晶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本公司不处置本次交易取得的上海晶茨股权。 | 2018年1月18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上海晟天 | 上海晟天承诺:1.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所涉及的资金均为上海晟天合法自有资金以及上海晟天实际控制人俞倪荣、谢雨彤向上海晟天提供的借款;2.上海晟天受让上海晶茨股权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宏达矿业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本次受 | 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期间 | 否 | 是 |
让的宏达矿业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上海晟天 | 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了保护宏达矿业的合法利益及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上海晟天通过上海晶茨间接控股宏达矿业期间,上海晟天承诺,将保证宏达矿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并具体承诺如下:(一)保持与宏达矿业人员之间的独立:1.宏达矿业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宏达矿业专职工作,不在上海晟天兼任除董事以外的行政职务,继续保持宏达矿业人员的独立性;2.宏达矿业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二)上海晟天与宏达矿业之间资产独立:1.宏达矿业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宏达矿业的控制之下,并为宏达矿业独立拥有和运营;2.上海晟天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宏达矿业的资金、资产;3.上海晟天将不以宏达矿业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三)上海晟天与宏达矿业之间继续保持财务独立:1.宏达矿业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宏达矿业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宏达矿业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上海晟天共享一个银行账户;4.宏达矿业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上海晟天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宏达矿 | 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期间 | 否 | 是 |
业的资金使用调度;5.宏达矿业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上海晟天处兼职或领取报酬;6.宏达矿业依法独立纳税。(四)上海晟天与宏达矿业之间机构独立:1.宏达矿业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宏达矿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上海晟天与宏达矿业之间业务独立:1.宏达矿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上海晟天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宏达矿业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上海晟天 | 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避免未来可能与宏达矿业之间产生的同业竞争,上海晟天承诺,在通过上海晶茨间接控股宏达矿业期间,不从事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确保宏达矿业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承诺如下:1.自2018年1月22日起,上海晟天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采取合法及有效地措施,促使上海晟天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上海晟天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包括上海晟天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他受上海晟天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宏达矿业,并优先 | 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期间 | 否 | 是 |
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宏达矿业。若宏达矿业无法从事该业务,也将该商业机会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不从事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4.对于宏达矿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实际控制人损害宏达矿业及宏达矿业中小股东的利益。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上海晟天 | 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减少并规范上海晟天及所控制的企业未来可能与宏达矿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宏达矿业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上海晟天通过上海晶茨间接控股宏达矿业期间,承诺:1.不利用自身对宏达矿业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宏达矿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上海晟天优先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宏达矿业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宏达矿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上海晟天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宏达矿业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宏达矿业违规向上海晟天及其所控制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上海晟天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宏达矿业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宏达矿业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上海晟天保证:(1)督促宏达矿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达矿业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上海晟天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宏达矿业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 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期间 | 否 | 是 |
宏达矿业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达矿业章程的规定,督促宏达矿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上海晶茨 | 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本公司承诺:在上海晶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上海晶茨不处置目前持有的宏达矿业的135,142,264股股份。 | 2018年1月18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上海晶茨 | 本承诺人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后,承诺不会损害宏达矿业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宏达矿业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 | 为控股股东期间 | 否 | 是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上海晶茨 | 本承诺人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宏达矿业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本承诺人承诺如下:一、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宏达矿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而与宏达矿业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宏达矿业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二、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宏达矿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宏达矿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三、本承诺人将不利用宏达矿业的股东身份进行损害宏达矿业及宏达矿业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 | 为控股股东期间 | 否 | 是 |
补偿由此给宏达矿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上海晶茨 | 本承诺人在作为宏达矿业5%以上股东期间,本承诺人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宏达矿业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将督促宏达矿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所作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为控股股东期间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颜静刚 | 就本人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事宜,本人承诺:如因本人个人违反证券、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宏达矿业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本人在宏达矿业承担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 | 不适用 | 否 | 是 | ||
其他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 | 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 | 不适用 | 否 | 是 |
有限公司 | 通知书》事宜,中技集团承诺:如因颜静刚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宏达矿业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由颜静刚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赔偿,中技集团将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未能足额赔偿,中技集团将在宏达矿业承担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 | ||||||
其他 | 上海晟天 | 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事宜,上海晟天承诺:如因颜静刚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宏达矿业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由颜静刚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赔偿,上海晟天将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未能足额赔偿,上海晟天将在宏达矿业承担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 | 不适用 | 否 | 是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度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提交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084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强调事项段说明及进展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
(一)情况描述
资产负债表日,宏达矿业存在6个未决诉讼,这6个诉讼案件目前均尚处于等待开庭阶段或审理阶段。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我们无法了解到上述诉讼事项的其他信息,以及宏达矿业是否还存在其他潜在纠纷,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诉讼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这些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非标准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变化及说明
针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中涉及的诉讼事项,报告期内其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万某峰、万某云、万某志及李某升4起案件江西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上诉后,江西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程序不当,撤销江西中院判决并发回重审;公司与丁某的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上海市一中院判定驳回原告丁红的起诉,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权利人可依据相关法律事实再决定是否寻求民事救济;公司与宁阳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的案件,济南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2号、2020-003号、2020-028号、2020-013号及2020-020号公告。
二、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一)情况描述
宏达矿业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二)非标准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变化及说明
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就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相关事项,此前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作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如下:
(1)颜静刚承诺:如因本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宏达矿业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本人在宏达矿业承担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
(2)中技集团进一步承诺:对颜静刚先生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先生未在前述期限内向宏达矿业足额赔偿的,中技集团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
(3)上海晟天进一步承诺:对颜静刚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未在前述期限内向上市公司足额赔偿的,上海晟天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万某峰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崔之火、朱士民 | 民间借贷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3号公告 | 49,999,990 | 否 | 发回重审 | 一审判决公司应偿付借款本金16,999,990元、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已提起上诉,江西高院判撤销江西中院判决并发回重审。 | 不适用 |
万某云 |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静刚、蔡彩莲、朱士民 | 民间借贷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2号公告 | 49,500,000 | 否 | 发回重审 | 一审判决公司应偿付借款本金4,950万元、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已提起上诉,江西高院判撤销江西中院判决并发回重审。 | 不适用 |
万某志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 |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 | 民间借贷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33,330,000 | 否 | 发回重审 | 一审判决公司应偿付借款本金3,333万元、利 | 不适用 |
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朱士民 | 2020-028号公告 | 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已提起上诉,江西高院判撤销江西中院判决并发回重审。 | ||||||
李某升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颜静刚、朱士民 | 民间借贷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8号公告 | 11,500,000 | 否 | 发回重审 | 一审判决公司应偿付借款本金1,150万元、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已提起上诉,江西高院判撤销江西中院判决并发回重审。 | 不适用 |
鞠某琼、陈某磬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颜静刚、梁秀红 | 民间借贷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1号公告 | 20,000,000 | 是 | 一审判决 | 一审判决公司应偿付借款本金740.5万元及利息3,776,564.37元,公司已提起上诉。 | 不适用 |
江苏大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原告 |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3号公告 | 75,000,000 | 是 | 二审判决 | 二审判决公司败诉,支付违约金7,500万元。 | 不适用 | |
恒丰银行股份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 | 金融借贷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 | 400,000,000 | 否 | 一审判决 | 一审判决公司对被告中技集团不 | 不适用 |
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 | 公司2020-006号公告 | 能清偿的部分,包括借款本金4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截至2018年2月22日,利息为2,487,618.94元,复利为702.87元;之后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复利和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承担10%的赔偿责任。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 | 金融借贷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6号公告 | 400,000,000 | 否 | 一审判决 | 一审判决公司对被告中技集团不能清偿的部分,包括借款本金4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截至2018年2月22日,利息为2,488,888.89元,复利为703.24元;之后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复利和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承担10%的赔偿责任。 | 不适用 |
恒丰银 | 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 | 金融借贷 | 具体内 | 500,000,000 | 否 | 一审判决 | 一审判决公司对 | 不适用 |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司 | 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 | 合同纠纷 | 容详见公司2020-006号公告 | 被告上海盈浩不能清偿的部分,包括借款本金5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截至2018年2月22日,利息为3,001,031.22元,之后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复利和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承担10%的赔偿责任。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 | 金融借贷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6号公告 | 500,000,000 | 否 | 一审判决 | 一审判决公司对被告上海盈浩不能清偿的部分,包括借款本金5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截至2018年2月22日,利息为3,111,111.11元,之后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复利和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承担10%的赔偿责任。 | 不适用 |
丁某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 |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民间借贷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 | 415,000,000 | 否 | 一审判决 | 本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故法 | 不适用 |
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静刚、吕彦东 | 公司2020-013号公告 |
宁阳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0号公告 | 100,000,000 | 否 | 一审判决 | 公司胜诉。 | 不适用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22号公告。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展中,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平宏达 | 2,574.65 | 2018-11-1 | 2018-11-1 | 2023-11-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否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574.65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574.65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8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574.65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574.65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担保不存在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的情况。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止报告期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为2,574.65万元,对应贷款总额为2,574.65万元。上述对外担保是公司为东平宏达提供的担保,公司为东平宏达向民生租赁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由淄博金富及其股东孙夫宝、孙志涛提供了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4月30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精银医疗与悦乾投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精银医疗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悦乾投资持有的宏啸科技82.94%股权,宏啸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目前持有宏啸科技17.06%股权,宏啸科技持有美国MIVIP 8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持有宏啸科技100%股权,间接持有MIVIP 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012号公告。2020年6月29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对本次交易的主体和交易时间安排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20-019号公告。
十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准则的规定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经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
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 99%以上的收入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的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的时点,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列报无重大影响。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月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4号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月,公司根据财会[2019]16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9号公告。
3、2020年5月,公司获悉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持有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的司法冻结。2020年6月,公司获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持有公司86,904,3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4%)的司法冻结。2020年7月,公司获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持有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的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15号、2020-017号、2020-021号公告。
4、2020年4月30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精银医疗与悦乾投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精银医疗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悦乾投资持有的宏啸科技82.94%股权,宏啸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目前持有宏啸科技17.06%股权,宏啸科技持有美国MIVIP 8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持有宏啸科技100%股权,间接持有MIVIP 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012号公告。
2020年6月29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对本次交易的主体和交易时间安排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20-019号公告。
5、2020年8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到期届满。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22 号、2020-024号、2020-025 号、2020-026 号公告。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苏妮女士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俞倪荣先生、卢奋奇先生、郭伟亮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郝军先生、刘文新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曲燕娜女士、凌盛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俞倪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聘任其为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存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顾铁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高欣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曲燕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4号、2020-025号、2020-026号、2020-030号、2020-031号、2020-032号公告。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27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135,142,264 | 26.19 | 0 | 冻结 | 135,142,26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崔之火 | 0 | 31,478,744 | 6.10 | 0 | 冻结 | 31,478,744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0 | 19,971,887 | 3.87 | 0 | 质押 | 19,971,887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周国炳 | 19,000,001 | 19,000,001 | 3.6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何柯佳 | 13,261,800 | 13,261,800 | 2.5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周东 | 12,858,500 | 12,858,500 | 2.4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姚大利 | 12,184,560 | 12,184,560 | 2.3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0 | 10,000,000 | 1.94 | 0 | 冻结 | 1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朱秀芬 | 9,100,000 | 9,100,000 | 1.76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冯波 | 8,970,000 | 8,970,000 | 1.7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5,142,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142,264 | |||||||
崔之火 | 31,478,744 | 人民币普通股 | 31,478,744 |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9,971,88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71,887 | |||||||
周国炳 | 19,000,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0,001 | |||||||
何柯佳 | 13,26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61,800 | |||||||
周东 | 12,85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58,500 | |||||||
姚大利 | 12,184,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84,560 |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朱秀芬 | 9,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00,000 | |||||||
冯波 | 8,9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7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海晶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60,590,705.84 | 763,737,925.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388,366,220.40 | 516,936,459.0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015,456.44 | |
预付款项 | 七、7 | 717,931,791.86 | 1,168,114,424.0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2,019,461.13 | 14,731,894.77 |
其中:应收利息 | 7,875,000.00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51,529,958.3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737,738.65 | 3,277.18 |
流动资产合计 | 1,932,175,876.26 | 2,465,539,436.8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08,896,397.09 | 613,996,136.1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95,529,409.40 | 95,529,409.4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331,781.36 | 2,680,883.1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992,301.12 | 1,389,221.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115,377.42 | 1,466,312.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8,865,266.39 | 715,061,962.55 | |
资产总计 | 2,641,041,142.65 | 3,180,601,399.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80,000,000.00 | 152,581,964.7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45,000,000.00 | 5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8,219,060.25 | 20,730,003.28 |
预收款项 | 七、37 | 419,153,142.70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9,300,000.0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91,433.44 | 1,559,970.44 |
应交税费 | 七、40 | 563,113.11 | 10,332,261.9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1,554,793.50 | 26,427,108.70 |
其中:应付利息 | 9,836,186.12 | 3,058,501.32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35,000,000.00 | 365,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11,028,400.30 | 1,045,784,451.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90,474,629.37 | 90,474,629.37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0,474,629.37 | 270,474,629.37 |
负债合计 | 781,503,029.67 | 1,316,259,081.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16,065,720.00 | 516,065,72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47,652,876.20 | 1,047,652,876.2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7,804,083.30 | 17,804,083.3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78,010,555.02 | 282,813,824.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59,533,234.52 | 1,864,336,503.55 | |
少数股东权益 | 4,878.46 | 5,814.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59,538,112.98 | 1,864,342,318.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41,041,142.65 | 3,180,601,399.35 |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7,232.02 | 103,830.6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731,206,034.04 | 1,814,456,056.9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31,333,266.06 | 1,814,559,887.6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08,896,397.09 | 613,996,136.1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5,529,409.40 | 95,529,409.4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4,981.39 | 238,225.6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4,620,787.88 | 709,763,771.17 | |
资产总计 | 2,435,954,053.94 | 2,524,323,658.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5,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48,704.60 | 748,704.60 | |
应交税费 | 165,148.46 | 546,462.88 | |
其他应付款 | 84,408,404.60 | 47,924,330.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9,562,802.80 | 3,009,795.8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5,000,000.00 | 36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0,322,257.66 | 489,219,498.1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0,474,629.37 | 90,474,629.37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0,474,629.37 | 270,474,629.37 |
负债合计 | 690,796,887.03 | 759,694,127.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16,065,720.00 | 516,065,72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73,704,062.91 | 3,073,704,062.9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686,129.94 | 32,686,129.94 | |
未分配利润 | -1,877,298,745.94 | -1,857,826,381.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45,157,166.91 | 1,764,629,531.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35,954,053.94 | 2,524,323,658.78 |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994,660,853.48 | 2,406,286,608.4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994,660,853.48 | 2,406,286,608.4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97,183,683.58 | 2,399,379,573.4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968,306,705.88 | 2,314,471,120.8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51,345.72 | 7,318,286.10 |
销售费用 | 七、63 | 841,184.98 | 2,513,158.08 |
管理费用 | 七、64 | 14,456,036.07 | 42,750,557.63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328,410.93 | 32,326,450.71 |
其中:利息费用 | 20,102,367.05 | 32,317,153.37 | |
利息收入 | 7,984,792.39 | 64,194.7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71,800.71 | 608,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099,739.05 | 21,953,676.0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5,099,739.05 | 21,953,676.05 |
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297,498.13 | 458,281.3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53,270.31 | 29,926,992.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23,920.93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74,509,911.9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53,270.31 | -244,058,998.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50,934.82 | 5,876,955.6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04,205.13 | -249,935,954.3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04,205.13 | -249,935,954.3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03,269.03 | -249,943,260.0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6.10 | 7,305.7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804,205.13 | -249,935,954.3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 -4,803,269.03 | -249,943,260.06 |
总额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36.10 | 7,305.7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4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4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48,972.59 | 9,202,288.6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8,751,472.94 | 27,102,829.6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746,902.77 | 27,105,183.13 | |
利息收入 | 202.92 | 9,616.67 | |
加:其他收益 | 9,974.1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099,739.05 | 786,308.8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099,739.05 | 786,308.8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17,846.07 | -69,260.8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472,364.35 | -35,588,070.2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3,565,661.6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472,364.35 | -309,153,731.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472,364.35 | -309,153,731.9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472,364.35 | -309,153,731.9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472,364.35 | -309,153,731.9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95,710,939.37 | 1,608,004,096.3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06,887.2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82,373.10 | 8,211,144.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6,893,312.47 | 1,618,422,128.5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25,842,876.86 | 1,547,664,304.8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909,871.55 | 35,275,760.9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049,186.76 | 37,981,722.3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155,761.47 | 17,792,273.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53,957,696.64 | 1,638,714,061.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935,615.83 | -20,291,933.4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965.49 | 3,353,406.6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21,965.49 | 3,353,406.6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21,965.49 | -3,353,406.6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10,801.0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000.00 | 2,610,801.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2,581,964.7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324,682.25 | 7,917,235.9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4,222.80 | 10,059,464.9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060,869.84 | 17,976,700.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60,869.84 | -15,365,899.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52,780.50 | -39,011,239.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3,737,925.34 | 134,669,608.4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5,590,705.84 | 95,658,368.57 |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77.08 | 2,778,288.4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77.08 | 2,778,288.4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3,200.00 | 3,900,618.2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9,189.1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1,090.86 | 4,081,080.9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4,290.86 | 8,310,888.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4,113.78 | -5,532,599.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391,411.00 | 45,560,222.2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391,411.00 | 45,560,222.2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193,895.84 | 7,917,235.9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00,000.00 | 53,671,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893,895.84 | 61,588,235.9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7,515.16 | -16,028,013.6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401.38 | -21,560,613.5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830.64 | 21,653,399.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232.02 | 92,785.53 |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6,065,720.00 | 1,047,652,876.20 | 17,804,083.30 | 282,813,824.05 | 1,864,336,503.55 | 5,814.56 | 1,864,342,318.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6,065,720.00 | 1,047,652,876.20 | 17,804,083.30 | 282,813,824.05 | 1,864,336,503.55 | 5,814.56 | 1,864,342,318.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03,269.03 | -4,803,269.03 | -936.10 | -4,804,205.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03,269.03 | -4,803,269.03 | -936.10 | -4,804,205.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6,065,720.00 | 1,047,652,876.20 | 17,804,083.30 | 278,010,555.02 | 1,859,533,234.52 | 4,878.46 | 1,859,538,112.98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6,065,720.00 | 1,047,652,876.20 | 3,473,931.07 | 17,804,083.30 | 253,347,049.94 | 1,838,343,660.51 | 1,838,343,660.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873,204.78 | -6,873,204.78 | -6,873,204.7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6,065,720.00 | 1,047,652,876.20 | 3,473,931.07 | 17,804,083.30 | 246,473,845.16 | 1,831,470,455.73 | 1,831,470,455.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6,225.52 | -249,943,260.06 | -248,227,034.54 | 7,305.72 | -248,219,728.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9,943,260.06 | -249,943,260.06 | 7,305.72 | -249,935,954.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716,225.52 | 1,716,225.52 | 1,716,225.52 | ||||||||||||
1.本期提取 | 3,683,015.03 | 3,683,015.03 | 3,683,015.03 | ||||||||||||
2.本期使用 | 1,966,789.51 | 1,966,789.51 | 1,966,789.5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6,065,720.00 | 1,047,652,876.20 | 5,190,156.59 | 17,804,083.30 | -3,469,414.90 | 1,583,243,421.19 | 7,305.72 | 1,583,250,726.91 |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6,065,720.00 | 3,073,704,062.91 | 32,686,129.94 | -1,857,826,381.59 | 1,764,629,531.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6,065,720.00 | 3,073,704,062.91 | 32,686,129.94 | -1,857,826,381.59 | 1,764,629,531.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472,364.35 | -19,472,364.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472,364.35 | -19,472,364.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6,065,720.00 | 3,073,704,062.91 | 32,686,129.94 | -1,877,298,745.94 | 1,745,157,166.91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6,065,720.00 | 3,073,704,062.91 | 32,686,129.94 | -1,725,965,223.78 | 1,896,490,689.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714,839.15 | -4,714,839.1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6,065,720.00 | 3,073,704,062.91 | 32,686,129.94 | -1,730,680,062.93 | 1,891,775,849.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9,153,731.94 | -309,153,731.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9,153,731.94 | -309,153,731.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6,065,720.00 | 3,073,704,062.91 | 32,686,129.94 | -2,039,833,794.87 | 1,582,622,117.98 |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阳科技”、“本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9]第 53 号文件和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1999]第 77 号文件批准,由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泰安飞达助剂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农业生产资料站、山东省农药研究所、山东农业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于1999年12月30日,设立时注册资本 5,000 万元。2002 年 10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2004 年 7 月 19 日,本公司根据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3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 2,700 万股,转增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1,700 万股。2006 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1,820 万股。2008 年度本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3,510 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5,210 万股。
2011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与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宏达”)及孙志良、山东金天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地”)、张中华、潍坊华潍膨润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膨润土”)签订《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一致确定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 201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 2012 年 10 月 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8 号),本公司分别向淄博宏达、孙志良、金天地、张中华、膨润土合计发行 244,134,400.00 股用于购买相关矿业资产,每股面值 1 元。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4,134,4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96,234,400.00元。
2012 年 11 月 27 日已办理相关财产交接手续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012 年 12 月 5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2012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名称变更手续并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18048677。注册地:山东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法定代表人:段连文。
2015 年 7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0 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831,320.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6,065,720.00 元。2015年12月14日淄博宏达与梁秀红等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1.60%的股份转让给梁秀红等自然人,股权转让完成后梁秀红持有本公司 15%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16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注册地址由山东省宁阳县磁窑镇迁至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 112-118 号 5 幢 203室,同时,公司中文名称由“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DONG HONGDA MINING CO.,LTD.”变更为“SHANGHAI HONGDA MINING CO.,LTD.”,公司 A 股证券简称和 A 股证券代码不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1 月 11 日本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名称变更手续并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20757247Q,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 112-118 号 5 幢 203,法定代表人:崔之火。
2017 年 1 月 11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梁秀红女士与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梁秀红女士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7,409,858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转让给上海晶茨。梁秀红女士为上海晶茨最终控制人颜静刚先生之配偶,与上海晶茨为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梁秀红女士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上海晶茨合计持有本公司 120,869,66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4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颜静刚先生。2017 年 1 月 23 日,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上海晶茨计划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 20 元/股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017 年 8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1月 9 日,上海晶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14,272,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7%,增持后上海晶茨持有本公司 135,142,26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19%。
2018 年 1 月 16 日,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与上海晟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技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上海晶茨 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晟天,转让完成后由上海晟天持有上海晶茨 100%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 135,142,26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19%。2018 年 1 月 18 日,上述协议转让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因此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上海晟天间接持有本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19%,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俞倪荣先生与谢雨彤女士是上海晟天的控股股东。因此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本公司最终控制人变更为俞倪荣先生与谢雨彤女士。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516,065,720.00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对采矿业的投资、开发、管理,矿产品销售,矿山设备及备件备品的购销,采选矿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机电设备及配件、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装卸服务(除危险品),煤炭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全称
1 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
2 上海精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3 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4 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 粤晟(舟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披露”。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二〇一六年二月一十五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铁精粉的生产和销售及大宗商品贸易。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 “38、收入”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公司不一致的,公司在合并日应当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本政策规定确认。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5.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6.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前期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20)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21.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9.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仅适用于存在采用套期会计方法核算的套期保值的情况)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0.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0.1.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0.1.2.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10.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10.2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应收款项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e)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对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1、应收票据,12、应收账款。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当一项金融工具逾期超过(含)90日,本公司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0.3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4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未逾期商业承兑汇票,按应收账款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逾期后,转入应收账款按照不同业务组合计量损失准备。
11.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2.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组合1:非关联方货款 | 应收非关联方货款 |
组合2:关联方货款 | 应收关联方货款 |
12.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保理业务,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
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
14.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组合1:合并内关联方组合 | 为应收合并内关联方的往来款 |
组合2: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 为应收取的押金及保证金 |
组合3:其他款项组合 | 为应收的一般性非合并内关联方往来款、员工备用金等款项 |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4.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其他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其他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15.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15.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5.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2、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10、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1.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1.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1.2.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1.2.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1.2.3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1.2.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无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5.1 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35.2 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6.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36.1.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36.1.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6.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8.1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38.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38.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38.4贸易收入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贸易收入的实现,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客户提货后,贸易标的物运离所在第三方仓库或贸易标的物所在库位所属人变更为客户,公司取得产权转移交割单或者第三方仓库的仓单和客户结算单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按从客户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开具销售发票,确认贸易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4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1.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17持有待售资产”、附注“ 十六、5 终止经营”相关描述。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统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 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 ||
预收款项 | 419,153,142.70 | 合同负债 | 419,153,142.7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63,737,925.34 | 763,737,925.3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16,936,459.05 | 516,936,459.0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15,456.44 | 2,015,456.44 | |
预付款项 | 1,168,114,424.02 | 1,168,114,424.0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731,894.77 | 14,731,894.7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77.18 | 3,277.1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65,539,436.80 | 2,465,539,436.8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13,996,136.14 | 613,996,136.1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5,529,409.40 | 95,529,409.4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80,883.19 | 2,680,883.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89,221.58 | 1,389,221.5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66,312.24 | 1,466,312.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5,061,962.55 | 715,061,962.55 | |
资产总计 | 3,180,601,399.35 | 3,180,601,399.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2,581,964.79 | 152,581,964.7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0,730,003.28 | 20,730,003.28 | |
预收款项 | 419,153,142.70 | -419,153,142.70 | |
合同负债 | 419,153,142.70 | 419,153,142.7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59,970.44 | 1,559,970.44 | |
应交税费 | 10,332,261.96 | 10,332,261.96 | |
其他应付款 | 26,427,108.70 | 26,427,108.70 | |
其中:应付利息 | 3,058,501.32 | 3,058,501.32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5,000,000.00 | 36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45,784,451.87 | 1,045,784,451.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0,474,629.37 | 90,474,629.37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0,474,629.37 | 270,474,629.37 | |
负债合计 | 1,316,259,081.24 | 1,316,259,081.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16,065,720.00 | 516,065,72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47,652,876.20 | 1,047,652,876.2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804,083.30 | 17,804,083.3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82,813,824.05 | 282,813,824.0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64,336,503.55 | 1,864,336,503.55 | |
少数股东权益 | 5,814.56 | 5,814.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64,342,318.11 | 1,864,342,318.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80,601,399.35 | 3,180,601,399.3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通过对年初预收款项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梳理复核,将符合准则规定的预收款项金额调至合同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3,830.64 | 103,830.6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1,814,456,056.97 | 1,814,456,056.9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14,559,887.61 | 1,814,559,887.6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13,996,136.14 | 613,996,136.1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5,529,409.40 | 95,529,409.4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38,225.63 | 238,225.6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9,763,771.17 | 709,763,771.17 | |
资产总计 | 2,524,323,658.78 | 2,524,323,658.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48,704.60 | 748,704.60 | |
应交税费 | 546,462.88 | 546,462.88 | |
其他应付款 | 47,924,330.67 | 47,924,330.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3,009,795.87 | 3,009,795.8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5,000,000.00 | 36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89,219,498.15 | 489,219,498.1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0,474,629.37 | 90,474,629.37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0,474,629.37 | 270,474,629.37 | |
负债合计 | 759,694,127.52 | 759,694,127.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16,065,720.00 | 516,065,72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73,704,062.91 | 3,073,704,062.9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686,129.94 | 32,686,129.94 | |
未分配利润 | -1,857,826,381.59 | -1,857,826,381.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64,629,531.26 | 1,764,629,531.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24,323,658.78 | 2,524,323,658.78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准则的规定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经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 99%以上的收入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的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的时点,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列报无重大影响。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45.1 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45.2 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5.3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5.4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5.5 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4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5.7 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45.8 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45.9 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或劳务收入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54 | 18.54 |
银行存款 | 715,590,687.30 | 713,737,906.80 |
其他货币资金 | 45,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760,590,705.84 | 763,737,925.3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5,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45,000,000.00 | 50,000,000.0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072,431.0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072,431.09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88,366,220.4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88,366,220.4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2,289,111.52 | 100.00% | 3,922,891.12 | 1.00% | 388,366,220.40 | 522,158,039.44 | 100.00 | 5,221,580.39 | 1.00 | 516,936,459.05 |
其中: | ||||||||||
合计 | 392,289,111.52 | / | 3,922,891.12 | / | 388,366,220.40 | 522,158,039.44 | / | 5,221,580.39 | / | 516,936,459.0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92,289,111.52 | 3,922,891.12 | 1.00 |
合计 | 392,289,111.52 | 3,922,891.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221,580.39 | 1,298,689.27 | 3,922,891.12 | |||
合计 | 5,221,580.39 | 1,298,689.27 | 3,922,891.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客户 | 146,502,779.20 | 1年以内 | 37.35 | 1,465,027.79 |
第二名 | 客户 | 141,571,940.30 | 1年以内 | 36.09 | 1.415,719.40 |
第三名 | 客户 | 98,736,908.56 | 1年以内 | 25.17 | 987,369.09 |
第四名 | 客户 | 4,221,222.86 | 1年以内 | 1.08 | 42,212.23 |
第五名 | 客户 | 787,824.18 | 1年以内 | 0.20 | 7,878.24 |
合计 | 391,820,675.10 | 99.89 | 3,918,206.7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融资 | 2,015,456.44 | |
合计 | 2,015,456.44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17,089,451.69 | 99.88 | 1,168,114,424.02 | 100.00 |
1至2年 | 842,340.17 | 0.12 | ||
合计 | 717,931,791.86 | 100.00 | 1,168,114,424.0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金额 | 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253,586,720.40 | 1年以内 | 预付商品采购款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172,858,837.29 | 1年以内 | 预付商品采购款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153,939,434.70 | 1年以内 | 预付商品采购款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107,600,000.00 | 1年以内 | 预付商品采购款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25,000,000.00 | 1年以内 | 预付商品采购款 |
合计 | 712,984,992.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875,000.00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144,461.13 | 14,731,894.77 |
合计 | 12,019,461.13 | 14,731,894.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7,875,000.00 | |
合计 | 7,875,000.0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未逾期或逾期30天以内 | 4,214,980.60 |
逾期30-90天 | |
逾期90-365天 | 510,580.00 |
逾期1-2年 | |
逾期2-3年 | |
逾期3年以上 | 1,270,522.00 |
坏账准备 | -1,851,621.47 |
合计 | 4,144,461.13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4,471,858.64 | 5,222,940.64 |
代垫款 | 90,626.96 | 89,384.46 |
资金往来款 | 1,070,000.00 | 12,270,000.00 |
诉讼费 | 341,997.00 | |
暂支款 | 21,600.00 | |
合计 | 5,996,082.60 | 17,582,325.10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979,908.33 | 1,870,522.00 | 2,850,430.33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898,808.86 | 100,000.00 | 998,808.8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81,099.47 | 1,770,522.00 | 1,851,621.4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850,430.33 | 998,808.86 | 1,851,621.47 | |||
合计 | 2,850,430.33 | 998,808.86 | 1,851,621.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 | 1,606,131.06 | 未逾期 | 26.79 | 24,091.97 |
江苏携同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500,000.00 | 未逾期 | 25.02 | 22,500.01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70,000.00 | 逾期3年以上 | 17.84 | 1,070,000.00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 | 逾期90-365天 | 8.34 | 500,000.00 |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 | 未逾期 | 8.34 | 7,500.00 |
合计 | / | 5,176,131.06 | / | 86.33 | 1,624,091.98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51,529,958.38 | 51,529,958.38 |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51,529,958.38 | 51,529,958.3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737,738.65 | 3,277.18 |
合计 | 1,737,738.65 | 3,277.1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宏啸科技 | 613,996,136.14 | -5,099,739.05 | 608,896,397.09 | ||||||||
小计 | 613,996,136.14 | -5,099,739.05 | 608,896,397.09 | ||||||||
合计 | 613,996,136.14 | -5,099,739.05 | 608,896,397.09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5,529,409.40 | 95,529,409.40 |
合计 | 95,529,409.40 | 95,529,409.40 |
其他说明: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为95,529,409.40元,投资成本为94,020,000.00元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作为 12,000.00 万元长期借款的质押物。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无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31,781.36 | 2,680,883.1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31,781.36 | 2,680,883.1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71,606.90 | 1,820,149.46 | 3,891,756.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84.07 | 20,884.07 | |
(1)购置 | 20,884.07 | 20,884.0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071,606.90 | 1,841,033.53 | 3,912,640.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23,818.28 | 487,054.89 | 1,210,873.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6,388.34 | 173,597.56 | 369,985.90 |
(1)计提 | 196,388.34 | 173,597.56 | 369,985.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920,206.62 | 660,652.45 | 1,580,859.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51,400.28 | 1,180,381.08 | 2,331,781.3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47,788.62 | 1,333,094.57 | 2,680,883.1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摊销 | 1,389,221.58 | 396,920.46 | 992,301.12 | ||
合计 | 1,389,221.58 | 396,920.46 | 992,301.1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461,509.70 | 1,115,377.42 | 5,865,248.97 | 1,466,312.2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4,461,509.70 | 1,115,377.42 | 5,865,248.97 | 1,466,312.2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13,002.89 | 2,206,761.75 |
可抵扣亏损 | 360,428,554.54 | 340,919,722.19 |
合计 | 361,741,557.43 | 343,126,483.9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
2022 | 69,879,742.29 | 69,879,742.29 | |
2023 | 252,942,616.05 | 252,942,616.05 | |
2024 | 18,097,363.85 | 18,097,363.85 | |
2025 | 19,508,832.35 | ||
合计 | 360,428,554.54 | 340,919,722.1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0,000,000.00 | 77,581,964.79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75,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80,000,000.00 | 152,581,964.7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以其应收账款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通过保理融资 3,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10月28日;以其应收账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路支行通过保理融资2,237.4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30
日至2020年9月29日;以其应收账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路支行通过保理融资2,762.6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45,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45,000,000.00 | 50,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219,060.25 | 20,730,003.28 |
合计 | 8,219,060.25 | 20,730,003.2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货款 | 19,300,000.00 | 419,153,142.70 |
合计 | 19,300,000.00 | 419,153,142.7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96,308.14 | 4,611,202.32 | 4,716,077.02 | 1,391,433.4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3,662.30 | 60,560.30 | 124,222.60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559,970.44 | 4,671,762.62 | 4,840,299.62 | 1,391,433.4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58,667.00 | 3,852,229.19 | 3,926,896.19 | 484,000.00 |
二、职工福利费 | 485,340.43 | 485,340.43 | ||
三、社会保险费 | 41,500.30 | 129,847.70 | 155,001.40 | 16,346.6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6,654.10 | 116,630.70 | 138,495.10 | 14,789.70 |
工伤保险费 | 987.80 | 939.70 | 1,927.50 | |
生育保险费 | 3,858.40 | 12,277.30 | 14,578.80 | 1,556.9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四、住房公积金 | 26,532.00 | 143,785.00 | 148,839.00 | 21,47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69,608.84 | 869,608.84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496,308.14 | 4,611,202.32 | 4,716,077.02 | 1,391,433.4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1,733.10 | 58,725.10 | 120,458.20 | |
2、失业保险费 | 1,929.20 | 1,835.20 | 3,764.4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3,662.30 | 60,560.30 | 124,222.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46,893.62 | 1,437,269.70 |
企业所得税 | 8,349,367.25 | |
个人所得税 | 41,070.60 | 81,967.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862.04 | 56,767.92 |
印花税 | 211,096.01 | 330,697.22 |
教育费附加 | 29,862.02 | 71,863.48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4,328.82 | 4,328.82 |
合计 | 563,113.11 | 10,332,261.9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9,836,186.12 | 3,058,501.32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1,718,607.38 | 23,368,607.38 |
合计 | 21,554,793.50 | 26,427,108.70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9,562,802.80 | 3,009,795.87 |
企业债券利息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73,383.32 | 48,705.45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9,836,186.12 | 3,058,501.32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支付的费用 | 10,468,403.38 | 12,168,403.38 |
往来款 | 11,200,000.00 | |
保证金 | 1,250,000.00 | |
其他 | 204.00 | 204.00 |
合计 | 11,718,607.38 | 23,368,607.3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35,000,000.00 | 365,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335,000,000.00 | 365,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金融机构名称 | 质押物 | 保证人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利率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齐商银行股份 |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16-11-22 | 2020-11-21 | 7.7%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85,000,000.00 | 2017-07-14 | 2020-07-12 | 7.15%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 上海晶茨、颜静刚、梁秀红、俞倪荣、谢雨彤、上海晟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2017-1-20 | 2022-11-25 | 6.5% | |
合计 | 515,000,000.00 |
注:1、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借款期限变更为48个月,延长至2020年11月21日,自2019年11月22日起(含)的贷款年利率为7.7%。
2、本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借款期限变更为36个月,延长至2020年7月12日,自2019年7月12日起(含)贷款年利率为7.15%。
3、本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达成协议,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将其对本公司享有的债权26,190.00万元及担保权利全部转让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贷款年利率为6.5%。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借款余额为21,000万元。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90,474,629.37 | 90,474,629.37 | 见注1、注2 |
合计 | 90,474,629.37 | 90,474,629.3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鞠某琼、陈某磬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应返还对方本金人民币7,405,000.00元及利息。本公司已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本金7,405,000.00元,利息6,857,044.37元,诉讼费569,885.00元,合计预计损失为人民币14,831,929.37元。由于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该预计损失具有不确定性。注2:江苏大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金介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汯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远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诉公司股权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应赔偿对方损失人民币75,000,000.00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本金75,000,000.00元,诉讼费642,700.00元,合计预计损失为人民币75,642,700.00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收到法院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16,065,720.00 | 516,065,72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47,652,876.20 | 1,047,652,876.20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1,047,652,876.20 | 1,047,652,876.2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7,804,083.30 | 17,804,083.3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7,804,083.30 | 17,804,083.3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2,813,824.05 | 253,347,049.9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873,204.7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2,813,824.05 | 246,473,845.1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03,269.03 | 36,339,978.8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8,010,555.02 | 282,813,824.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94,660,853.48 | 1,968,306,705.88 | 2,382,746,188.19 | 2,302,326,702.93 |
其他业务 | 23,540,420.22 | 12,144,417.96 | ||
合计 | 1,994,660,853.48 | 1,968,306,705.88 | 2,406,286,608.41 | 2,314,471,120.8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689.49 | 616,763.83 |
教育费附加 | 12,237.14 | 278,795.03 |
房产税 | 709,931.78 | |
土地使用税 | 1,115,957.75 | |
印花税 | 1,214,261.00 | 1,242,688.6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158.09 | 185,863.35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46,402.38 | |
水资源税 | 12,276.00 |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3,109,607.29 | |
合计 | 1,251,345.72 | 7,318,286.1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56,686.95 | 1,154,991.50 |
业务招待费 | 59,790.08 | 116,347.30 |
差旅费 | 205,583.28 | 157,850.43 |
运输费 | 375,321.39 | |
检测费 | 14,410.00 | 336,126.05 |
咨询费 | 340,142.90 | |
其他 | 4,714.67 | 32,378.51 |
合计 | 841,184.98 | 2,513,158.0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4,467,956.77 | 2,730,834.30 |
诉讼费 | -260,543.05 | 2,918,549.67 |
无形资产摊销 | 1,237,187.13 | |
折旧费 | 369,985.90 | 1,616,723.82 |
职工薪酬 | 4,222,611.94 | 18,970,095.33 |
差旅费 | 462,699.28 | 746,683.76 |
办公费 | 708,185.89 | 681,516.17 |
业务招待费 | 362,976.12 | 1,722,804.90 |
租赁费 | 3,295,363.56 | 4,639,118.68 |
维修费及车辆费用 | 281,512.46 | 257,258.60 |
矿井排水及养护费 | 4,717,703.59 | |
其他 | 545,287.20 | 2,512,081.68 |
合计 | 14,456,036.07 | 42,750,557.6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0,102,367.05 | 32,317,153.37 |
减:利息收入 | -7,984,792.39 | -64,194.71 |
其他 | 210,836.27 | 73,492.05 |
合计 | 12,328,410.93 | 32,326,450.7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52,000.00 | 608,000.00 |
其他 | 19,800.71 | |
合计 | 871,800.71 | 608,000.0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99,739.05 | 21,953,676.0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5,099,739.05 | 21,953,676.0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98,808.86 | 15,343.1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98,689.27 | 442,938.1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297,498.13 | 458,281.3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金收入 | 513,611.11 | ||
其他 | 10,309.82 | ||
合计 | 523,920.9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2,250.0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2,250.00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罚款及罚息 | 965,398.25 | ||
预计负债 | 273,512,263.72 | ||
合计 | 274,509,911.9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700,924.69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50,934.82 | 176,031.00 |
合计 | 350,934.82 | 5,876,955.6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453,270.3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13,317.5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274,934.7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1,875.2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7,442.41 |
所得税费用 | 350,934.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罚款收入 | 6,276.28 | |
利息收入 | 109,792.39 | 64,194.71 |
政府补助收入 | 852,000.00 | 608,00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7,350,591.76 | |
其他 | 220,580.71 | 182,082.15 |
合计 | 1,182,373.10 | 8,211,144.9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手续费 | 56,083.47 | 76,119.01 |
办公费 | 328,247.80 | 1,068,855.03 |
差旅费 | 768,282.56 | 1,027,383.06 |
业务招待费 | 448,412.91 | 1,495,202.87 |
中介服务费 | 6,165,303.87 | 4,074,503.09 |
租赁费 | 3,651,981.66 | 4,815,118.41 |
保证金 | 100,000.00 | 2,909,738.64 |
其他 | 637,449.20 | 2,010,853.75 |
装修费 | 314,500.00 | |
合计 | 12,155,761.47 | 17,792,273.8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短期借款 | 2,610,801.05 | |
合计 | 2,610,801.0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000,000.00 | |
付融资租赁款 | 1,405,510.00 | |
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 | 65,381.99 | |
保证金 | 3,588,572.95 |
保理手续费 | 154,222.80 | |
短期借款 | ||
合计 | 154,222.80 | 10,059,464.9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804,205.13 | -249,935,954.3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2,297,498.13 | -458,281.3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69,985.90 | 28,529,407.9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237,187.13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96,920.46 | 33,732.9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250.0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227,367.05 | 32,317,153.3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99,739.05 | -21,953,676.0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0,934.82 | 33,094.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2,936.9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529,958.38 | -130,360,964.4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8,653,247.14 | -3,726,949.5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5,530,916.95 | 323,818,129.8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935,615.83 | -20,291,933.4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15,590,705.84 | 95,658,368.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13,737,925.34 | 134,669,608.4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52,780.50 | -39,011,239.8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15,590,705.84 | 713,737,925.34 |
其中:库存现金 | 18.54 | 18.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15,590,687.30 | 713,737,906.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5,590,705.84 | 713,737,925.3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其他非流动金金融资产 | 95,529,409.40 | 长期借款质押担保(注1) |
应收账款 | 80,000,000.00 | 短期借款质押(注2) |
合计 | 220,529,409.40 | / |
其他说明:
注1:2016年11月,公司向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12,000.00万元,公司以持有的43,103,104股齐商银行股份提供质押担保。
注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以其应收账款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通过保理方式融资 3,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10月28日;以其应收账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路支行通过保理方式融资2,237.4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以其应收账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路支行通过保理方式融资2,762.6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52,000.00 | 其他收益 | 852,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宏禹 | 上海市宝山区 | 上海市宝山区 | 铁矿石、煤炭、焦炭、矿产品等产品的销售等 | 100.00 | 设立 | |
上海精银 | 上海市宝山区 | 上海市宝山区 | 医院管理、技术咨询等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宏达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医疗技术咨询、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等 | 100.00 | 设立 | |
上海钧晟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矿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等 | 100.00 | 设立 | |
粤晟石化 | 浙江省舟山市 | 浙江省舟山市 | 石油化工品的销售等 | 66.67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宏啸科技 | 上海自贸区 | 上海自贸区 | 信息技术开发、咨询 | 17.06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宏啸科技《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约定,宏啸科技设董事会成员三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其中悦乾投资有权向股东会推举一名董事长候选人和一名董事候选人,宏达矿业有权向股东会推举一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成员、董事长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宏啸科技《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约定,董事会对所决议事项作出决定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为有效。报告期内,宏啸科技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名董事为公司委派。因此,公司对宏啸科技表决权具有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金鼎矿业 | 宏啸科技 | 金鼎矿业 | 宏啸科技 | |
流动资产 | 762,013,782.28 | 1,134,148,329.75 | ||
非流动资产 | 974,857,689.66 | 572,569,670.24 | ||
资产合计 | 1,736,871,471.94 | 1,706,717,999.99 | ||
流动负债 | 185,590,281.33 | 253,296,979.39 | ||
非流动负债 | 28,926,461.40 | 28,502,370.05 | ||
负债合计 | 214,516,742.73 | 281,799,349.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54,778,364.40 | 108,978,169.4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467,576,364.81 | 1,315,940,481.15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08,896,397.09 | 613,996,136.14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08,896,397.09 | 613,996,136.14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3,852,214.52 | 275,181,596.04 | 211,846,534.55 | |
净利润 | -36,785,941.24 | 71,364,174.40 | 4,609,078.88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6,785,941.24 | 71,364,174.40 | 4,609,078.88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2020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2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2.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目前固定利率借款占外部借款的100%。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50%基准点的变动时,将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应付利息 | 9,836,186.12 | 9,836,186.12 | |||
应付账款 | 8,219,060.25 | 8,219,060.25 | |||
其他应付款 | 11,718,607.38 | 11,718,607.3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5,000,000.00 | 335,000,000.00 | |||
长期借款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80,000,000.00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5,529,409.40 | 95,529,409.4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5,529,409.40 | 95,529,409.4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要可观察输入值 |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 | 每股价值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晶茨 | 上海市宝山区 | 商务、服务业 | 100,000.00 | 26.19 | 26.1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俞倪荣先生、谢雨彤女士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中1、(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鼎矿业 | 购铁矿石 | 81,414,046.7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鼎矿业 | 提供劳务 | 15,201,210.3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东平宏达 | 25,746,546.30 | 2018-10-31 | 2023-11-15 | 否 |
注:2019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钧晟与淄博金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债务清偿协议》,根据《债务清偿协议》约定,公司为临淄宏达融资事项提供的保证担保已于股权交割日解除,同时公司为东平宏达融资事项提供的保证担保已由淄博金富及其股东孙夫宝、孙志涛提供反担保,并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28号、2019-034号及2019-035号公告。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晶茨 | 120,000,000.00 | 2016-11-22 | 2022-11-22 | 否 |
中技集团 | 185,000,000.00 | 2017-7-14 | 2022-7-12 | 否 |
上海晶茨、上海晟天、颜静刚、梁秀红、俞倪荣、谢雨彤 | 210,000,000.00 | 2017-1-20 | 2024-11-25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7.80 | 129.4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1抵押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长期借款12,000.00万元由本公司所持有的4,310.31万股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约为9,552.94万元,质押期限为2016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2日。
1.2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1为关联方其他事项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为原下属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5日。
2.2未决诉讼
2.2.1已收到诉讼文件的案件如下:
序号 | 案号 | 起诉方 | 被起诉方 | 诉讼事由 | 发生时间 | 诉讼(仲裁) 本金(万元) |
1 | (2018)赣01民初38号 | 万某峰 | 借款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崔之火、朱士民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02.02 | 4,999.9 |
2 | (2018)赣01民初39号 | 万某志 | 借款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朱士民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02.02 | 4,000 |
3 | (2018)赣01民初49号 | 李某升 | 借款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颜静刚、朱士民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02.02 | 1,750 |
4 | (2018)赣01民初50号 | 万某云 | 借款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静刚、蔡彩莲、朱士民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02.02 | 4,950 |
5 | (2018)沪01民初289号 | 丁某 | 借款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静刚、吕彦东担保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04.19 | 41,500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大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金介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汯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远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诉公司股权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应赔偿对方损失人民币75,000,000.00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收到法院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公司上年度已对上述判决全额计提预计负债7,500万元,因此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具体结果将以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31,206,034.04 | 1,814,456,056.97 |
合计 | 1,731,206,034.04 | 1,814,456,056.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未逾期或逾期30天以内 | 1,281,581,993.21 |
逾期30-90天 | |
逾期90-365天 | 10,580.00 |
逾期1-2年 | 486,794,144.26 |
逾期2-3年 | |
逾期3年以上 | 1,270,522.00 |
坏账准备 | -38,451,205.43 |
合计 | 1,731,206,034.0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往来款 | 1,766,643,678.01 | 1,844,924,022.01 |
代垫费用 | 89,384.46 | 89,384.46 |
保证金 | 2,924,177.00 | 1,711,702.00 |
往来款 | 11,200,000.00 | |
合计 | 1,769,657,239.47 | 1,857,925,108.4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42,198,529.50 | 1,270,522.00 | 43,469,051.50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5,017,846.0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37,180,683.43 | 1,270,522.00 | 38,451,205.4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3,469,051.50 | 5,017,846.07 | 38,451,205.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761,532,678.01 | 未逾期/逾期1-2年 | 99.54 | 37,082,652.55 |
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5,111,000.00 | 未逾期/逾期1-2年 | 0.29 | 55,550.00 |
江苏携同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 | 担保金 | 1,500,000.00 | 未逾期 | 0.08 | 22,500.00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70,000.00 | 逾期3年以上 | 0.06 | 1,070,000.00 |
代理财政收费资金过渡户 | 保证金 | 200,522.00 | 逾期3年以上 | 0.01 | 200,522.00 |
合计 | / | 1,769,414,200.01 | / | 99.98 | 38,431,224.55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08,896,397.09 | 608,896,397.09 | 613,996,136.14 | 613,996,136.14 | ||
合计 | 608,896,397.09 | 608,896,397.09 | 613,996,136.14 | 613,996,136.1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宏啸科技 | 613,996,136.14 | -5,099,739.05 | 608,896,397.09 | ||||||||
小计 | 613,996,136.14 | -5,099,739.05 | 608,896,397.09 | ||||||||
合计 | 613,996,136.14 | -5,099,739.05 | 608,896,397.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99,739.05 | 786,308.8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5,099,739.05 | 786,308.8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2,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852,0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26 | -0.01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0 | -0.01 | -0.0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董事长:俞倪荣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