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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恒生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和《恒生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恒生电子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丁玮先生、刘霄仑先生及董事朱超先生、蒋建圣先生共5位成员组成,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刘霄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2020年2月18日,审计委员会收到委员丁玮先生的辞职通知书,丁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未进行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自2020年2月18日起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刘霄仑先生及董事朱超先生、蒋建圣先生共4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各项任职条件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除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之外,还就关联交易等事项召开了3次临时会议。各位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临时会议如下:

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4名,审计委员会主席刘霄仑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四项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议案一《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二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云纪网络进行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议案》、议案三《关于公司为恒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2022三年投资理财总体规划的议案》。2020年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4名,审计委员会主席刘霄仑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参与认购南京星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4名,审计委员会主席刘霄仑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议案一《关于对恒生科技园项目公司股权进行优化处理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弧途科技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等多种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建言献策。审计委员会主席刘霄仑先生还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对公司总经理刘曙峰先生、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工作访谈,充分了解了公司高管绩效考核机制、新收入准则执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等。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经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并检查其披露情况,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或重大错报情况;在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委员们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关注的问题,并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促使审计工作按照原定计划及时推进,保证了公司年报审计的进度和质量。

4、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岗位职责明确,权限和业务流程清晰,有效地加强了对公司经营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实现了不相容岗位间的监督、制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开展。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确保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审计工作成本,同时有效地提升公司审计部门的业务素质和内部审计水平。

6、关联交易及相关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与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及相关投资的资料,并发表书面意见,提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方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或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审计委员会还定期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恒生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恪尽职守,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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