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举行。本次会议为通讯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通过。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