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
010212021033006537113报告文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137号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劳斯玛菲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克劳斯玛菲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10100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克劳斯玛菲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亏损为人民币229,989,894.6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为人民币106,989,393.84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816,392,579.96元。克劳斯玛菲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装备制造产品和维修及技术服务。2020年度及2019年度,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元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装备制造产品 9,431,365,340.96
10,114,601,883.49
维修及技术服务 333,074,314.25
440,209,667.57
其他业务收入
材料销售收入 47,167,429.70
15,172,008.40
资产出租收入
3,516,171.36
3,516,171.36 | 3,602,130.79 |
其他收入
1,269,323.69 | 2,515,653.23 |
9,816,392,579.96
10,576,101,343.48
克劳斯玛菲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具体扣除明细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20年度
2019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9,816,392,579.96
10,576,101,343.4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
材料销售收入 47,167,429.70
15,172,008.40
资产出租收入 3,516,171.36
3,602,130.79
其他收入 1,269,323.69
2,515,653.23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51,952,924.75
21,289,792.42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51,952,924.75
21,289,792.42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9,764,439,655.21
10,554,811,551.06
1、克劳斯玛菲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装备制造产品和维修及技术服务。材料销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及其他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故予以扣除。
2、克劳斯玛菲公司在履行销售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2020年度,克劳斯玛菲公司销售合同均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本表已于2021年3月31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总会计师: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