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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4-010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

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因购销而形成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邓春山先生、吴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会上对相关审议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周颖女士、周波女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825亿元,根据经审计的

2023年度报告,实际发生5,842.57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8,250万元,实际发生2,965.92万元;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10,000万元,实际发生2,876.65万元。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采购、销售、接受及提供劳务金额均未超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详情见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预计发生额2023年实际发生额
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光明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0001,990.02
上海方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000572.61
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250112.66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1,000290.63
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小计8,2502,965.92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有限公司8,0002,476.93
上海良友金伴便利连锁有限公司300132.10
上海第一食品连锁发展有限公司10033.09
上海光明随心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50.56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1,500183.9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小计10,0002,876.65
合计18,2505,842.57

(三)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在2023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2024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总额为1.75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预计发生额
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光明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00
上海方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000
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200
光明校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0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1,000
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小计7,4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有限公司8,000
上海良友金伴便利连锁有限公司350
上海第一食品连锁发展有限公司100
上海光明随心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0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1,5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小计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小计10,100
合计17,5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是集现代农业、食品加工制造、食品分销为一体、具有完整食品产业链的综合食品产业集团,注册资本49.66亿元。目前围绕“食品产业与供应链、城市保障服务与资产经营管理”两大核心主业,着力探索多元协作的发展模式。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光明集团拥有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光明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光明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光明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形成,由于关联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由此所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彼此间签署的业务合同执行。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发展和客户利益需求。

四、关联交易授权有效期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按照本议案确定的定价方式,决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日常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因购销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挥集团内部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司酒业战略的实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以

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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