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申达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