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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吻合,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能有效激励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年度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拟利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计划授权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杨金才、余玉苗、陆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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