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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6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60                            公司简称:福耀玻璃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1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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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曹晖                    董事                  因公出差                    陈向明
吴世农                  董事                  因公出差                    朱德贞
1.3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学娟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0,673,593,788              29,865,845,423                     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084,285,820              18,033,617,524                     0.28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4,665,802               2,727,876,775                  14.55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营业收入                       13,399,533,416              11,590,552,414                  1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43,549,923               2,175,402,903                  -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085,025,580               2,131,238,531                  -2.1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7                       13.06   减少 1.19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5                        0.87               -2.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5                        0.87               -2.30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339,953.34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5.61%;实现利
润总额人民币 260,139.77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2.76%,主要是受本报告内人民币升值影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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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兑损失人民币 30,373.74 万元(2016 年 1-9 月汇兑收益为 20,903.79 万元),若扣除此因素,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17.8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说明
                                                             (7-9 月) 末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008,329      -19,536,3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27,299,899       88,189,385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6,690,518      -20,362,502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15,372       10,558,7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426            11,058
所得税影响额                                                      996,119          -335,983
                             合计                              20,274,261       58,524,34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A 股股东 74,579 名,H 股登记股东 62 名,合计
74,641 名。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74,64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       比例
                                                             售条件股   股份                  股东性质
             (全称)                  数量          (%)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491,734,400     19.60               未知                未知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390,578,816     15.57               无                  境外法人
                                                                                            境内非国有
河仁慈善基金会                      290,000,000     11.56               无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7,760,233     10.27               未知                未知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38,653,598      1.54               未知                未知
                                                                                            境内非国有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34,277,742      1.37               质押   27,200,000
                                                                                            法人
白永丽                               32,319,406      1.29               未知                未知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598,300      0.98               未知                未知
李生清                               20,633,938      0.82               未知                未知
李海清                               20,632,159      0.82               未知                未知
                                                4 / 21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491,734,4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491,734,400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390,578,816           人民币普通股        390,578,816
河仁慈善基金会                                         29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7,760,233           人民币普通股        257,760,233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38,653,598        人民币普通股            38,653,598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34,277,742        人民币普通股            34,277,742
白永丽                                                     32,319,406        人民币普通股            32,319,40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598,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598,300
李生清                                                     20,633,938        人民币普通股            20,633,938
李海清                                                     20,632,159        人民币普通股            20,632,15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
                                     家庭成员。其余 8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额         增减比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10,019,355              1,951,267           108,068,088    5,538.35%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                          272,699,929            118,430,342           154,269,587         130.26%
 其他流动资产                        104,983,702            174,699,089           -69,715,387         -39.91%
 短期借款                          5,829,600,852       4,255,037,518           1,574,563,334           37.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9,429,785                         0          19,429,785         1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56,891,527            613,982,362           242,909,165          39.56%
 应交税费                            249,386,211            558,062,870         -308,676,659          -55.31%
 其他流动负债                                     0         608,604,575         -608,604,575         -1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是本报告期CCS货币互换合同估算为金
融资产以及购买的收益与摩根大通MOZAIC WEEKLY指数连结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整体指定为该科目
核算所致。
(2)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应收联营公司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借款本息人民币1.28亿元。
(3)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是因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
                                                  5 / 21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4)短期借款增加主要是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增加主要是未到期的掉期合约因汇率波动
估算为未实现损失所致。
(6)应付票据增加主要是因为采购额增加及采用汇票结算的金额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减少主要是上年预提的应交所得税于本报告期汇算清缴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减少是因为本报告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全部偿还所致。
3.1.2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同期金额             增减额        增减幅度
税金及附加                 144,640,541            97,520,649        47,119,892        48.32%
财务费用                   313,515,459          -143,616,133        457,131,592      -318.3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01,698                403,685      -7,605,383     -1,883.99%
投资收益                     28,943,238           43,976,478        -15,033,240       -34.18%
其他收益                     87,947,545                         0   87,947,545        100.00%
营业外收入                   32,630,860           65,543,225        -32,912,365       -50.21%
营业外支出                   41,366,635           14,242,764        27,123,871        190.44%
少数股东损益                    26,854                -780,283         807,137       -103.44%
(1)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是因为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通知,从
2016年5月1日起将“管理费用”科目下核算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及印花税,统一
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中进行核算。
(2)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因为本报告期汇兑损失人民币3.04亿元,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2.09亿元。
(3)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主要是未到期的掉期合约因汇率波动估算为未实现损失。
(4)投资收益主要为本报告期出售子公司福州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收益,同期主要为出
售子公司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75%股权收益。
(5)其他收益是本报告期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统一在“其他收益”科
目中核算。
(6)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号)的通知,将原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统一在
“其他收益”科目中核算。
(7)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是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变动主要是由于非全资子公司溆浦福耀硅砂有限公司损益变动所致。
3.1.3 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本期金额             同期金额          增减额      增减比例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7,098,930           147,274,889      79,824,041     54.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202,773,335           121,739,376      81,033,959     66.56%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          9,800,000      -9,800,000   -1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6,736,338            35,726,453      31,009,885     86.8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135,651,005           212,515,869     -76,864,864    -36.17%
收到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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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361,855,189           52,500,000     309,355,189        589.25%
       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4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        800,000,000    -800,000,000      -1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0   1,200,000,000      -1,200,000,000     -100.00%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0          4,609,290      -4,609,290      -100.00%
       现金
       (1)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主要是因为汽车玻璃出口退税率增加所致(2016年11月起退税率从13%提
       升到17%)。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是因为去年同期收到合营企业分配的股利款。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转让三锋饰
       件土地使用权及其厂房、附属设施等资产。
       (5)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主要是收到出售子公司福州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
       司100%股权款。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购买的6个月期限的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
       产品到期收回本息。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是本报告期购买3个月以上期限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支出。
       (8)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是因为去年同期发行3年期年利率为3%的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本报告
       期未发行。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是因为去年同期发行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共计人民币12亿
       元,本报告期未发行。
       (10)支付其他与筹资相关的现金减少是因为去年同期支付公司债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费用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3.1 分红承诺
    承                                                                                           是否 是否
承诺    诺                                         承诺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背景    类                                         内容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型                                                                                           限    履行
    分   福耀玻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1、利润分   承诺公布      是    是
    红   璃工业   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    日期:2015
             集团股   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    年 3 月 12
其他
             份有限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日,承诺履
承诺
             公司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行期限:
                      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    2015 年 1
                      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    月 1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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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      2017 年 12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     月 31 日
               隔: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
               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未来三年,公司
               董事局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最低现金分
               红比例: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在公
               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局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
               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
               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局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
               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
               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
               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
               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
               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局应当综
               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
               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7、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
               执行: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局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
               预案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董事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3.2 避免同业竞争及禁售承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19 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中「主要股东」一章有关本
公司主要股东(见香港上市规则的定义)曹德旺先生及其联系人(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对本公
司所作承诺的相关披露。
3.3.2.1 避免同业竞争
    为消除与本公司竞争的活动,曹德旺先生、陈凤英女士(曹先生的配偶及耀华的控股股东)、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三益」)、鸿侨海外有限公司(「鸿侨」),及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
限公司(「耀华」)各自于 2002 年 2 月 8 日向本公司承诺(「不竞争承诺」),只要彼等仍为本
                                            8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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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股东,彼等将不会并将促使其所控制的所有公司不从事或发展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或主
要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包括投资、合并及收购从事相同或类似主营业务或
主要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任何公司、实体或经济组织。此外,彼等确认,本公司日后将有权优
先发展任何新业务,而彼等则将不会并将促使其所控制的任何公司不发展同类新业务。除曹德旺
先生、三益、鸿侨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亦概无于直接
或间接与本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中拥有权益。
    本公司每年均与上述主要股东就不竞争承诺的遵守情况进行确认,经本公司向各主要股东作
出具体查询后,确认上述全体主要股东均已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政年度内全面遵守不
竞争承诺。同时,根据本公司对各主要股东所从事业务的观察和监控,亦未发现任何主要股东违
反该等承诺。
    鉴于以上所述,本公司确认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已作出不竞争承诺的主
要股东已全面遵守其承诺。
3.3.2.2 禁售承诺
    耀华、陈凤英女士及曹德旺先生各自已分别向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承诺,自 2015 年 3 月 12
日起至本公司 H 股上市日期(「上市日期」)起计满 12 个月当日止期间(「禁售期」),其
不得且须促致其控制的相关登记持有人不得出售或订立任何协议出售招股章程显示耀华、陈凤英
女士及曹德旺先生或其控制的相关登记持有人(「相关方」)为实益拥有人之任何该等股份,或
就该等股份设立任何购股权、权利、权益或产权负担(22,340,000 股 A 股已由耀华抵押予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惟就一项真正商业贷款以一家授权机构(定义见香港法例第 155 章银行
业条例)为受益人质押或抵押本公司任何证券作为担保除外。
    此外,陈凤英女士及曹德旺先生已分别向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承诺,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起
至上市日期起计满 12 个月当日止期间,其将:
    (a) 倘任何相关方就一项真正商业贷款以一家授权机构(定义见香港法例第 155 章银行业条
例)为受益人质押或抵押其或其各自控制的相关登记持有人实益拥有的任何本公司证券,须立即
知会本公司有关该质押或抵押以及所质押或抵押的股份数目;及
    (b) 倘任何相关方接获承质押人或承抵押人口头或书面指示,将出售任何已质押╱ 抵押股份,
须立即知会本公司该等指示。
    禁售期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届满。根据本公司的股东持股情况记录,及耀华及陈凤英女士
确认,自上市日期以来,陈凤英女士、耀华和曹德旺先生并未出售其所持有的任何股份。因此,
耀华、陈凤英女士及曹德旺先生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已分别遵守了各自作出的禁售承
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德旺
                                        日期                    2017 年 10 月 25 日
                                         9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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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556,562,871    7,211,178,98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0,019,355       1,951,26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78,348,567      871,597,857
  应收账款                                                 3,282,077,178    3,636,343,106
  预付款项                                                   167,416,787      150,956,72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72,699,929      118,430,34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049,257,000    2,785,865,09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874,735       16,936,288
  其他流动资产                                               104,983,702      174,699,089
    流动资产合计                                          14,642,240,124   14,967,958,7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1,072,239      101,536,42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913,925,390    9,267,464,872
  在建工程                                                 3,287,941,820    3,821,964,355
  工程物资
                                          10 / 21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98,943,798    1,148,077,027
 开发支出
 商誉                                                    74,678,326       74,678,326
 长期待摊费用                                            362,257,608      290,472,2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503,727      193,403,9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756          289,4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031,353,664   14,897,886,664
     资产总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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