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81 公司简称:百川能源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学伟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行业政策风险、价格变化风险、气源依赖风险、宏观经济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百川能源 | 指 |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百川燃气 | 指 | 百川燃气有限公司,原名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荆州天然气 | 指 | 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阜阳燃气 | 指 |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百川资管 | 指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
贤达实业 | 指 |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
景湖房地产 | 指 |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指 | 百川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荆州天然气100%股权 |
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百川燃气100%股权 |
中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
中海油 | 指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
中石化 | 指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百川能源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百川能源股东大会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立信事务所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百川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STSUN ENER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ESTSUN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东海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韩啸 | 许健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
电话 | 010-85670030 | 010-85670030 |
传真 | 010-85670030 | 010-85670030 |
电子信箱 | baichuandsh@163.com | baichuandsh@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阳新路特一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注册地址变更情况详见公司2003-031号、2005-023号、2011-004号公告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02 |
公司网址 | www.bestsungas.com |
电子信箱 | baichuandsh@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百川能源 | 600681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顺利、李昀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4,624,583,853.92 | 4,295,772,505.14 | 7.65 | 4,881,558,893.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7,364,585.20 | 507,473,614.86 | 5.89 | 728,290,026.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5,059,862.93 | 485,795,174.59 | 1.91 | 671,764,787.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6,478,929.25 | 892,971,904.22 | 27.27 | 1,427,413,140.75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909,610,964.69 | 4,237,859,333.95 | -7.75 | 4,516,606,818.31 |
总资产 | 8,151,726,468.77 | 8,013,778,823.51 | 1.72 | 9,147,336,331.1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6 | 8.33 | 0.5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6 | 8.33 | 0.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4 | 5.88 | 0.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38 | 11.75 | 增加1.63个百分点 | 16.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3 | 11.25 | 增加1.08个百分点 | 15.2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因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回购股份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430,830,629股。
2、2020年因回购股份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415,795,060股。
3、2021年因回购股份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373,878,852股。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669,993,886.08 | 775,771,867.23 | 684,899,031.15 | 1,493,919,069.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1,288,037.80 | 141,508,684.87 | 94,563,713.92 | 100,004,148.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7,766,932.55 | 135,331,848.28 | 71,500,410.06 | 90,460,672.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708,739.91 | 188,004,375.61 | 209,931,633.00 | 804,251,660.5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693,052.22 | -6,133,547.07 | 17,836,205.0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565,747.21 | 41,167,795.00 | 65,522,382.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46,616.44 | 2,393,860.42 | 1,696,798.91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03,068.5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18,364.18 | -6,019,822.05 | -11,288,140.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963,911.60 | 955,349.44 | 799,887.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417.82 | 8,774,496.59 | 19,045,187.94 | |
合计 | 42,304,722.27 | 21,678,440.27 | 56,525,239.04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098,383.56 | 0.00 | -60,098,383.56 | 762,739.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 | 1,500,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61,598,383.56 | 1,500,000.00 | -60,098,383.56 | 762,739.73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我国通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14.4万亿元,同比增长8.1%。本年度,百川能源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目标,加大工商业用户市场开发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理,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措施,各项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在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业务结构实现了进一步优化。
(一)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5亿元,同比增长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7亿元,同比增长5.89%。公司营业收入中,天然气销售业务收入36.34亿元,占整体营业收入的78.6%,占比较上年提升6个百分点。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规模和占比逐年提升,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也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恢复较快增长,天然气销售总量13.7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02%。其中,居民燃气销售量6.9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5%,占公司天然气销售总量的50.6%,占比下
降4个百分点;非居民燃气销售量6.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4%,占公司天然气销售总量的49.4%,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安装居民用户17.6万户,开发安装非居民用户3,154户。截止2021年底,公司高中压管网合计超过5,900公里,覆盖居民人口超过1,800万,现有居民用户225万户。
(二)安全生产和运行管理方面
公司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长效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创新推动安全网格化建设,实现多网合一,高效运营。本年度,公司优化了综合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了安全设备设施和专业检测设备的有效投入,对公司场站、管网运行和重点用户的管理得到提升。
公司业务信息化整合重点突破,SCADA系统实现“场站-区域公司-管理中心-总部”四级同步,“三网合一”模式由点到面,服务效率与管理双提升。
(三)营商环境提升方面
公司注重营商环境建设,大力推进业务流程优化调整,提高开发到通气的时效,提升工程质量,在用户心中树立了重信守诺、专业可靠的企业形象。公司在经营区域内新增大量自助购气设备,提升用户购气便捷度,通过探索呼叫中心服务新模式,提高客服电话接通率和问题解决率,客户服务水平持续增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近年来,受益于国家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能源结构调整、“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等政策支持,城市燃气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十三五”时期内,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从2015年的1,855亿立方米快速增长至2020年的3,300亿立方米,年均增量290亿立方米,年均增速12%。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0年天然气在全球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达到24.7%,而我国天然气消费仅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4%。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提出,目标到2030年我国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天然气消费市场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首次提出我国的“双碳”发展目标,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天然气作为清洁稳定的低碳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也必将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较2020年增长超过400亿立方米。全国天然气产量2,0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连续五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我国天然气市场产销两旺也可以说明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能源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提高,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将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湖北省荆州市、安徽省阜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区进行燃气特许经营。公司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公司从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后,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在销售价格方面,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并已建立起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在管道天然气采购价格变化时,公司可向政府申请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定价。
2、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对燃气灶、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实施大宗采购,在进行燃气工程安装时,向开发商或用户销售燃气具,并收取费用。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位优势
公司逐步成长为全国性布局的城市燃气企业,所辖经营区域中,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域,安徽省阜阳市、湖北省荆州市位于长江经济带重要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着眼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参与国际竞争、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实施的重大国家战略。目前京津冀三地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型等重点领域已经取得显著成果。伴随着北京市通州区与廊坊三河、香河、大厂三市县一体化规划,以及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和雄安新区建设加速推进,产业承接和转移升级带来的人口和产业溢入将促进区域市场对天然气的需求继续快速增长。而长江经济带作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转型实施战略及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域内天然气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天然气消费将持续增长。
2、多元化发展优势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致力于产业多元化发展,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努力实现由区域性城市燃气运营商向多元化产业组合的全国型清洁能源服务商转变。
外延并购方面,公司积极寻找优质城市燃气项目,加速公司整体发展。通过运用资本市场平台,公司并购能力不断提升。
增值服务方面,公司通过开拓智慧燃气增值服务平台,打造“移动+物联+智能”的增值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经营区域及客户优势,为客户提供进一步的增值服务。
3、市场份额规模效应优势
由于城市管道燃气在同一供气区域内具有规模效应,管网覆盖区域越广、燃气用户越多,公司在气源采购、物资招采、区域协同等方面的规模效应越明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天然气输配管网长度已超过5,900公里,覆盖居民人口超过1,800万,现有居民用户225万户,工商业用户数万家。公司在城市管道燃气的基础网络设施、用户数量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域市场规模优势。
4、气源保障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长输管线和城市管网,为公司燃气业务在各区域深度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在气源方面,公司长期与上游气源供应商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主要气源来自陕京二线永唐秦支线、陕京四线宝香西支线、港清三线、西气东输忠武线、西气东输一线等。
5、安全生产优势
公司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网格化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风险,杜绝事故发生。以“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动态循环、持续改进”为指导思想,不断提升和完善安全生产的人防和技防水平。公司各类场站和重点用户均已采用SCADA系统进行智能化管理和控制。公司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能力,确保供气安全平稳。
6、运营管理优势
经过20余年的专业经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城市燃气运营和安全管理经验,拥有一批业务素质优秀、对公司高度忠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司探索实施“燃气+互联网”服务,利用GIS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对管网运行安全提供支持和保障。通过组织变革与新技术应用实现扁平化、精细化的管理,提升客户体验,不断提升公司运营管理优势。
7、公司治理优势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全面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的要求,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证监会、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规范公司治理和
内部控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通过近年来公司体系建设,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构建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并使其有效运行,形成了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度,公司荣获第十一届上市公司口碑榜最佳董事会奖。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5亿元,同比增长7.6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亿元,同比增长5.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624,583,853.92 | 4,295,772,505.14 | 7.65 |
营业成本 | 3,603,539,074.99 | 3,292,081,780.34 | 9.46 |
销售费用 | 51,955,716.65 | 49,836,610.37 | 4.25 |
管理费用 | 135,925,048.33 | 129,852,744.39 | 4.68 |
财务费用 | 62,761,033.39 | 61,015,179.70 | 2.86 |
研发费用 | 3,173,939.61 | 3,613,121.33 | -12.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6,478,929.25 | 892,971,904.22 | 27.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848,823.92 | -203,057,679.23 | 25.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8,644,121.86 | -1,397,298,054.82 | 64.3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天然气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天然气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为满足销售需求,客服人员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上年同期公司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冲减管理费用,剔除该因素影响,本期公司管理费用发生额同比减少,主要系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利息费用较上年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研发项目发生的支出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燃气销售收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取得金融机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收入44.95亿元,同比增长7.63%;主营业务营业成本35.59亿元,同比增长9.10%。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燃气行业 | 4,495,265,774.08 | 3,558,795,706.27 | 20.83 | 7.63 | 9.10 | 减少1.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天然气 | 3,634,495,368.10 | 3,214,918,029.55 | 11.54 | 16.72 | 11.54 | 增加4.10个百分点 |
燃气工程安装 | 630,175,005.95 | 178,948,893.74 | 71.60 | -14.10 | 8.04 | 减少5.82个百分点 |
燃气具 | 125,361,118.98 | 82,424,456.75 | 34.25 | -39.85 | -28.57 | 减少10.38个百分点 |
供暖 | 55,053,140.66 | 40,275,141.16 | 26.84 | -5.73 | -16.04 | 增加8.98个百分点 |
成品油 | 50,181,140.39 | 42,229,185.07 | 15.85 | -19.46 | -16.52 | 减少2.9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3,057,251,063.79 | 2,423,658,992.84 | 20.72 | 4.45 | 5.65 | 减少0.90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898,016,215.65 | 704,494,306.52 | 21.55 | 12.33 | 15.43 | 减少2.1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483,845,821.11 | 388,310,990.50 | 19.74 | 20.76 | 18.19 | 增加1.74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39,728,159.77 | 26,223,322.43 | 33.99 | 5.63 | 36.00 | 减少14.74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16,424,513.76 | 16,108,093.98 | 1.93 | 36.52 | 66.98 | 减少17.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城市燃气服务 | 4,495,265,774.08 | 3,558,795,706.27 | 20.83 | 7.63 | 9.10 | 减少1.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分产品:
1、燃气具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9.85%,主要因下游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公司燃气炉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分地区:
1、西北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6.52%,主要因本期主营业务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燃气行业 | 燃气业务成本 | 3,558,795,706.27 | 98.76 | 3,261,809,122.64 | 99.08 | 9.1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天然气 | 天然气及输送成本 | 3,214,918,029.55 | 89.21 | 2,882,230,993.68 | 87.55 | 11.54 | |
燃气工程安装 | 安装成本 | 178,948,893.74 | 4.97 | 165,627,798.91 | 5.03 | 8.04 | |
燃气具 | 燃气具成本 | 82,424,456.75 | 2.29 | 115,395,753.14 | 3.51 | -28.57 | |
供暖 | 供暖成本 | 40,275,141.16 | 1.12 | 47,970,194.68 | 1.46 | -16.04 | |
成品油 | 成品油销售成本 | 42,229,185.07 | 1.17 | 50,584,382.23 | 1.54 | -16.5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2月8日,阜阳燃气与临泉县盛世广源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临泉县百源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阜阳燃气持股比例58%。2021年3月5日,阜阳燃气子公司上海江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完成注销手续。2021年7月8日,阜阳燃气转让其所持有的蒙城县和顺加油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2021年9月8日,阜阳燃气转让其所持有的安徽国祯东明石化有限公司全部股权。2021年11月11日,涿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取得商都县恒泰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3,941.4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3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3,983.1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4.3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51,955,716.65 | 49,836,610.37 | 4.25 |
管理费用 | 135,925,048.33 | 129,852,744.39 | 4.68 |
财务费用 | 62,761,033.39 | 61,015,179.70 | 2.86 |
所得税费用 | 188,687,810.25 | 170,017,744.58 | 10.98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173,939.6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3,173,939.6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0.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硕士研究生 | 2 |
本科 | 1 |
专科 | 8 |
高中及以下 | 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6,478,929.25 | 892,971,904.22 | 27.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848,823.92 | -203,057,679.23 | 25.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8,644,121.86 | -1,397,298,054.82 | 64.31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104,473,612.57 | 13.55 | 605,065,905.15 | 7.55 | 82.54 | 主要因应收账款回款及本期经营收款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60,098,383.56 | 0.75 | -100.00 | 主要因本期赎回到期的理财产品所致。 | |
应收票据 | 11,618,922.45 | 0.14 | 3,781,555.63 | 0.05 | 207.25 | 主要因本期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463,988,861.31 | 5.69 | 706,745,691.87 | 8.82 | -34.35 | 主要因本期收回部分欠款所致。 |
预付款项 | 94,478,133.88 | 1.16 | 169,600,373.32 | 2.12 | -44.29 | 主要因本期预付的燃气采购款减 |
少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9,952,843.75 | 0.12 | 14,997,337.73 | 0.19 | -33.64 | 主要因本期收回部分欠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76,527,624.38 | 0.94 | 52,771,045.12 | 0.66 | 45.02 | 主要因本期预缴税款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674,489.85 | 0.02 | 8,517,712.03 | 0.11 | -80.34 | 主要因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9,962,620.28 | 0.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要因本期执行 新租赁准则,将土地租赁费调至使 用权资产项目,以及本期新增房屋租赁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758,382.49 | 0.01 | 5,267,077.29 | 0.07 | -85.60 | 主要因本期执行 新租赁准则,将土地租赁费调至使 用权资产项目所致。 |
应付票据 | 63,322,429.19 | 0.78 | 9,595,258.12 | 0.12 | 559.93 | 主要因本期通过 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支付采购 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4,227,522.99 | 1.65 | 26,614,640.91 | 0.33 | 404.34 | 主要因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098,460,000.00 | 13.48 | 655,980,000.00 | 8.19 | 67.45 | 主要因本期新增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3,331,885.21 | 0.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要因本期新增 房屋租赁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69,297,542.18 | 0.85 | 143,199,415.96 | 1.79 | -51.61 | 主要因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27,423,284.26 |
固定资产 | 134,183,238.60 |
应收账款 | 15,477,414.18 |
合计 | 177,083,937.0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阜阳燃气于2021年2月8日与临泉县盛世广源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临泉县百源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源天然气”)。百源天然气设立时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阜阳燃气认缴2,320 万元,持股比例 58%。
涿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取得商都县恒泰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取得成本1,716.43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初始投资成本 |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投资收益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000,000.00 | 421,643.84 | 49,972.60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341,095.89 | 33,904.11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 | 115,500.00 | 1,500,000.00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百川燃气 | 36,000.00 | 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 | 505,149.41 | 157,213.02 | 323,571.99 | 32,288.34 |
荆州天然气 | 6,000.00 | 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 | 37,371.03 | 13,461.66 | 50,470.62 | 8,222.22 |
阜阳燃气 | 11,635.55 | 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 | 148,099.81 | 43,900.55 | 93,314.05 | 16,805.98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天然气行业产销两旺,行业发展保持良好趋势
2021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较2020年增长超过400亿立方米。全国天然气产量2,0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连续五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全年进口天然气合计1.2亿吨,同比增长19.9%,其中管道天然气进口4,243万吨,同比增长22.9%,液化天然气进口7,893万吨,同比增长17.6%。
“十三五”时期内,我国油气勘探开发总投资1.36万亿元,年均增长7%,全国天然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5.6万亿立方米,2021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较2015年增加781亿立方米,国内资源增储上产成效显著,行业发展保持良好趋势。
2、 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深化推进,“X+1+X”格局初步建立
2021年,我国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逐步构建“X+1+X”的天然气市场体系。国家管网公司已于年内完成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相关油气资产的接收和运行,并逐步探索建立托运商机制,管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力稳步提升,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天然气上游勘探开采市场化改革进程也在稳步推进。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市场准入,推动油气增储上产。
3、绿色转型政策不断出台,天然气将在低碳转型中起到中坚作用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后,我国社会经济绿色转型速度不断加快。2020年9月,习总书记提出的“双碳”目标更是彰显了国家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决心。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提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文件也都提出继续坚持“增气减煤”同步,重点区域继续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天然气作为清洁稳定的低碳能源,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将起到中坚作用。
4、城镇化率和气化率稳步提高,天然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受城镇区域扩张、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和乡村人口流入城镇三方面因素带动,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比2020年末提高0.83个百分点。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提到继续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截至2020年底,我国总气化人口约4.9亿,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约为54%,气化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高质量增长,城镇化持续推进,包括天然气在内的清洁低碳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天然气内生潜力依然巨大。
随着国家的发展、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以及油气改革关键性政策落地实施,天然气行业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1)》中预计我国2025年天然气消费规模可达到4,300亿~4,500亿立方米,2030年达到5,500亿~6,000亿立方米。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以来,借助我国经济发展、产业政策支持以及资本市场助力,通过深耕现有经营区域及并购优质城市燃气项目实现了快速发展,在燃气经营、用户服务等方面逐渐形成规模化、品牌化优势。公司将继续深耕现有经营区域市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做强存量业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外延并购力度,积极并购优质城市燃气项目,发挥公司并购整合管理经验优势,做大增量业务,强化全国性布局。此外,公司将加大在新能源和综合能源等领域的探索及投入力度,寻找新业务增长点。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将秉承“凝心聚力,深化变革,创新提升,笃定前行”的指导思想,抓住“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导向下的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反复带来的不确定性,聚焦目标,夯实发展基础,提升管理效率,努力实现经营目标。
(一)深入挖掘市场潜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将结合各经营区域的发展规划及政府相关政策,利用天然气安全、低碳、便利等优势,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大力拓展工商业用户用气;抓住国家乡村振兴、燃气下乡机遇,深入挖掘现有经营区域市场潜力,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业务量全面提升。
(二)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售气利润
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通过工商业用户的增加和市场潜力的挖掘,实现公司天然气销售量的提高,天然气销售业务占总营业收入比例的提高。公司还将加强需求侧管理工作,提高计划准确性,达成天然气销售利润稳步增长的目标。
(三)牢树底线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将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员工安全专业能力,加强安全信息平台建设,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将保安全视为生命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推进隐患的排查及治理,保证用户用气安全,保障公司安全平稳运行。
(四)努力拓展经营区域,探索新发展机遇
公司将继续以现有经营区域为基础,全力获取经营区域周边空白区域和新建园区的经营权。公司仍将继续大力并购优质城市燃气项目,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为重点,加大外延并购力度,加速全国性布局。此外,公司还将依托现有用户和市场等资源优势,加大对新能源领域的探索力度,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寻找新增长点。
2022年,公司目标实现营业收入48亿元,净利润6亿元。
特别提示:上述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仍存在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一)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属的城市燃气行业受到国家及地方的整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支持。但不排除未来国家及地方的整体规划和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法规作出改变,导致燃气行业获得的扶持与鼓励减少或公司经营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价格变化风险
中国天然气行业的上下游具有不同的定价机制。上游逐渐实施市场化定价,下游城市燃气定价则受各地政府监管。政府价格监管部门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已经建立但仍有时滞,可能会对公司销售毛利产生一定影响。各地政府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价格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三)气源依赖风险
目前,我国天然气的来源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控制。公司与中石油长期合作,能够获得中石油的稳定供气。同时由于城市燃气业务涉及民生问题,公司在供气合同到期后续签或新签订供气合同可能性较大。如果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导致公司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需要得不到满足,或是供气合同到期后,公司未能与主要供应商及时续签或新签订供气合同,将制约公司的业务发展。
(四)宏观经济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或受到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好公司治理风险防范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同时聘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召开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能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地保证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三)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签署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遵循五分开、五独立的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3/26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3/27 |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共17项议案,详见公司2021-021号公告。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8/18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8/19 |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2021-043号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东海 | 董事长 | 男 | 57 | 2016/4/21 | 2022/3/20 | 177,450,696 | 177,450,696 | 0 | 0 | 否 | |
韩啸 | 董事 | 男 | 50 | 2016/4/21 | 2022/3/20 | 865,385 | 865,385 | 0 | 0 | 否 | |
白恒飞 | 董事 | 男 | 39 | 2018/1/10 | 2022/3/20 | 0 | 0 | 0 | 0 | 否 | |
朱杰 | 董事 | 男 | 33 | 2018/1/10 | 2022/3/20 | 0 | 0 | 0 | 0 | 是 | |
倪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6/4/21 | 2022/3/20 | 0 | 0 | 0 | 7.2 | 是 | |
邹振东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6/4/21 | 2022/3/20 | 0 | 0 | 0 | 7.2 | 是 | |
陆新尧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3 | 2015/3/12 | 2021/3/26 | 0 | 0 | 0 | 1.7 | 是 | |
李伟林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1/3/26 | 2022/3/20 | 0 | 0 | 0 | 5.5 | 否 | |
马福有 | 监事 | 男 | 60 | 2017/4/20 | 2022/3/20 | 865,385 | 865,385 | 0 | 98.2 | 否 | |
王文东 | 监事 | 男 | 58 | 2016/4/21 | 2022/3/20 | 0 | 0 | 0 | 20.0 | 否 | |
张敏 | 监事 | 女 | 37 | 2019/9/16 | 2022/3/20 | 0 | 0 | 0 | 0 | 是 | |
傅志峰 | 总经理 | 男 | 44 | 2019/11/7 | 2021/3/5 | 0 | 0 | 0 | 0 | 否 | |
王东海 | 总经理 | 男 | 57 | 2021/3/5 | 2022/3/20 | 150.0 | 否 | ||||
韩啸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6/4/21 | 2022/3/20 | 100.4 | 否 | ||||
韩啸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0 | 2016/4/5 | 2022/3/20 | 0 | 否 | ||||
白恒飞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39 | 2017/8/3 | 2022/3/20 | 0 | 0 | 0 | 100.4 | 否 | |
杨轶男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17/4/27 | 2022/3/20 | 0 | 0 | 0 | 100.0 | 否 | |
介保海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19/3/21 | 2022/3/20 | 0 | 0 | 0 | 98.7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79,181,466 | 179,181,466 | 0 | / | 689.3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东海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至1992年任职于永清县经济委员会,1992年至今先后创办了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百川燃气有限公司、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曾任永清县政协副主席,廊坊市政协常委,河北省政协委员。现任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百川能源董事长、总经理等。 |
韩啸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永清恒通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百川能源董事会秘书。现任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百川能源董事、副总经理等。 |
白恒飞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8年至2010年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从事审计业务,2010年起先后就职于民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及中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现任百川能源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百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 |
朱杰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荆州市天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泸州市贤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泸州市贤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百川能源董事。 |
倪军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北京注协财务报表审计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历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1月起担任合伙人。现任百川能源独立董事。 |
邹振东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曾任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英国伦敦鸿鹄律所交流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国际业务委员会委员,百川能源独立董事,香港华商国际(206.hk)独立董事。 |
李伟林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2015年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华中输气公司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学会全国储运科学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油气储运》编委会副主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石油学会科学普及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石油学会石油储运专业委员会腐蚀与防护工作部主任、油气管道输送安全国家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参与编写的著作和论文多次获省部级奖项。现任百川能源独立董事。 |
马福有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二级建造师。历任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永清公司、燕郊公司、大厂公司经理,百川燃气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百川能源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
王文东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职于华北石油第二机械厂,历任永清县恒通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廊坊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百川燃气有限公司采购部主任。现任百川能源监事。 |
张敏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百川燃气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百川能源监事。 |
杨轶男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02年-2012年任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先后任工程师、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主任、项目支持部副主任工程师等职务;2013年-2015年任北京中联奥意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2016年任宝塔新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百川能源副总经理, 百川燃气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 |
介保海 |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至2010年任三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董事会秘书,2010年至2012年任福成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至2014年任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长,2014年至2019年任百川能源总经理助理。现任百川能源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傅志峰先生于2021年3月5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王东海先生于2021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陆新尧先生于2021年3月11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且连任时间达到六年,在选举新的独立董事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伟林先生于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东海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4月 | |
张敏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经理 | 2021年3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东海 | 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12月 | |
王东海 | 永清县百川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5月 | |
王东海 | 永清百川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6月 | |
王东海 | 百川能源(绥中)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1月 | |
王东海 | 廊坊泛海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10月 | |
王东海 | 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5月 | |
韩啸 | 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 | |
韩啸 | 百川能源(绥中)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 | |
韩啸 | 百川燃气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6月 | |
白恒飞 | 百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Bestsun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1月 | |
白恒飞 | 百川燃气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6月 | |
白恒飞 | 百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8月 | |
朱杰 | 泸州市贤达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3月 | |
倪军 | 北京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0年1月 | |
邹振东 | 北京中鹏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07年3月 | |
邹振东 | 华商国际海洋能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5月 | |
马福有 | 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 | |
马福有 | 百川能源(绥中)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1月 | |
马福有 | 大厂回族自治县智汇热力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6月 | |
马福有 | 百川燃气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6月 | |
马福有 |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8月 | |
马福有 | 百川能源(固安)热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5月 |
王文东 | 永清县津永铁城铁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2月 | |
王文东 | 永清县里澜城铁路货物储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12月 | 2021年5月 |
杨轶男 | 百川能源(绥中)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7年11月 | |
杨轶男 | 百川燃气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18年6月 | |
杨轶男 | 天津市武清区九九热力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6月 | |
杨轶男 | 百川能源(固安)热电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5月 | |
杨轶男 | 河北磐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7月 | |
介保海 | 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5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照《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领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前述“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所列示。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89.3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傅志峰 | 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辞职 |
王东海 | 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需要 |
陆新尧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且连任时间达到六年 |
李伟林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工作需要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 | 2021/3/5 | 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年度董事会工 |
13次会议 | 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申请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24项议案,详见公司2021-005号公告。 | |
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 | 2021/4/28 |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2项议案,详见公司2021-025号公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 | 2021/7/12 | 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0号公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 | 2021/8/2 |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3项议案,详见公司2021-039号公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 | 2021/10/29 |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东海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韩啸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白恒飞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朱杰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倪军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邹振东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陆新尧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1 |
李伟林 | 是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倪军、邹振东、朱杰 |
提名委员会 | 邹振东、倪军、王东海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伟林、邹振东、白恒飞 |
战略委员会 | 王东海、韩啸、李伟林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2/23 |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申请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等事项。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4/25 | 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事项。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7/30 | 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事项。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10/26 | 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2/23 | 审议《关于提名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事项。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2/23 | 审议《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等事项。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7/9 | 审议《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4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91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7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378 |
销售人员 | 59 |
技术人员 | 228 |
财务人员 | 69 |
行政人员 | 153 |
不在岗 | 31 |
合计 | 1,91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21 |
本科 | 289 |
专科 | 651 |
高中及以下 | 957 |
合计 | 1,91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的职级进行不同的绩效考核方式,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以实现员工薪酬的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依据发展战略、年度绩效达成情况,在考虑同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薪酬策略,每年定期对干部、员工薪酬进行调整,保证薪酬水平在行业中具备竞争力,使企业与员工能够利益共享。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培养人,成就人”的理念,重视人才规划与培养,不断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2021年度,公司通过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模式,采取现场授课与网络培训等方式,全方位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护了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1,363,010,801股(总股本1,442,740,31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79,729,5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9,793,564.3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4月15日实施完毕。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1,358,907,894股(总股本1,363,010,8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4,102,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4,603,420.9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9月7日实施完毕。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1,363,010,801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4,102,907股后应分配股数为1,358,907,8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9,726,973.50元(含税)。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和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2022年3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确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薪酬方案。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经营计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子公司经营班子指派及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等方式对各子公司经营管理进行整体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证监会部署,2021年公司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通过本次自查,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自查发现的董事、监事会议发言要点记录不够充分问题和人员变动工商备案不及时问题已经得到改正,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三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化解环境约束、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对推动节能减排、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作为清洁能源供应商,不在国家规定的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范围内。公司存续期间内,没有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门站调压器运行、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燃气管网建设施工期埋设管线对沿线环境产生的临时性粉尘以及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生活废水、固体废弃物等。为此,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配置了相关环保设施,包括消声器(降噪)、排污池、站场生活垃圾处理装置等。公司注重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通过减排、环境及资源保护体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科学发展理念,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环保工作。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肩负着能源消费结构从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重要使命,对促进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的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量13.76亿立方米,按等热值换算,相当于替代原煤25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82万吨、14万吨、124万吨,大幅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注:相关数据测算依照《中国天然气高质量发展报告(2020)》)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共享共赢”理念,在满足社会需求和解决共同挑战中寻找机遇、谋求发展,努力创造与利益相关方的共享价值,履行社会责任,做有担当的企业。
加强利益相关者权益维护方面:1)公司一如既往承担公用事业企业的特殊使命和责任,加强经营区域内燃气管网等城乡供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安全稳定供气,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化、多渠道、个性化”服务。2)公司高度注重契约精神,讲求责任与担当,着力强化供应商管理,加强供应商绿色供应链管理,增强履责意识。3)公司坚持做到同股同权,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确保股东权利的实现。
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充分保障员工权益,给予员工公平的就业机会。公司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保证薪酬水平在行业中具备一定的竞争力,使企业与员工能够利益共享。此外,公司同样注重员工能力的提升,通过管理培训、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救灾助困、公益事业方面:公司持续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始终把关心慰问困难群众、公益捐赠作为一种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免费上门服务,及时帮助用户解决困难,用实际行动践行公益、传递温暖。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教育捐赠活动,近三年累计捐款1000余万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曹飞 | 本次权益变动后,曹飞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曹飞已于2015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2015年1月7 日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曹飞 | 本次权益变动前,曹飞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业务上不存在竞争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曹飞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为消除和避免同上市公司未来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曹飞已于2015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2015年1月7 日 | 否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曹飞、百川资管、王东海 | 1、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解决关联交易 | 曹飞 | 本次权益变动前,曹飞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和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曹飞已于2015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2015年1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上市公司 |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和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 | 1、若百川燃气及下属公司存在部分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更名过户手续、未取得产权证书或存在其他瑕疵,所租赁的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或未取得房产证等情形导致百川燃气发生损失或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本企业将全额承担该部分损失和被处罚的损失;2、若百川燃气及下属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之前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与公积金费用,或因社保费用与公积金费用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本企业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被处罚的损失;3、若税务主管部门要求百川燃气各发起人补缴或向其追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改制为股份公司过程中相关的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个人所得税,百川燃气的发起人不能及时缴纳上述个人所得税时,本人/本企业将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无条件先行承担发起人应补缴(或被追缴)的个人所得税款,保证缴纳所有发起人应缴纳的税款。如因百川燃气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遭主管税务部门处罚,本人/本企业将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费用,保证不造成百川燃气任何损失。4、若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因中国银行廊坊分行永清支行借款合同形成的债权所发生的诉讼等情形导致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或百川燃气的后续支出超出472.87万元的额外损失部分,本人/本企业将予以全额承担。5、若百川燃气及下属公司因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报告未列明的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潜在诉讼、纠纷、资产瑕疵等)发生了重大损失或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本企业将全额承担上述损失与处罚的费用。 | |||||||
其他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1、本人/本企业已经依法对交易资产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2、本人/本企业对交易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本企业真实持有该资产,不存在委托、信托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的情形;作为交易资产的所有者,本人/本企业有权将交易资产转让给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交易资产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未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讼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形。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下同)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杜绝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承诺人保证: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履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 |||||||
解决同业竞争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 |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上市公司及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燃气”)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上市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将不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 | 1、人员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其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其他企业中兼职。2、资产完整 保证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拥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资产独立完整,且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开。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并且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不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关于资产完整的重大决策事项。3、财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银行账户,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能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保证本人/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5、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并且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 |||||||
其他 | 百川资管及曹飞 | 本人/本企业参与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的认购资金来源于本人及家族/本企业的积累与自筹,为合法来源。本人/本企业对本承诺函所有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若因资金来源问题给上市公司和其他交易对方造成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以现金方式承担该损失。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 | 如因置入资产所涉及的百川燃气及其子公司所占有、使用的部分房产存在尚未取得房产证、所租赁的房屋未取得房产证、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等瑕疵导致百川燃气或万鸿集团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予以全额补偿。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资管及王 | 1、如因百川燃气及分子公司目前占有、使用或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存在风险导致百川燃气或万鸿集团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予以全额补偿。2、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东海 | 如在土地(香国用[2011]字第0081号、永国用(1997)字第046号、永国用(1998)字第290号及永国用(1998)字第291号土地)划拨转出让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百川燃气及其子分公司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导致百川燃气遭受经济损失的,将对百川燃气进行全额补偿。3、如因百川燃气及其分子公司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更名及过户手续导致百川燃气或万鸿集团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予以全额补偿。 | ||||||
其他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如本单位/本人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本单位不转让在百川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百川能源董事会,由百川能源董事会代本单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单位/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授权百川能源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百川能源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则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单位/本人未从事与百川能源及其拟控制的包括荆州天然气在内的其他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二、为避免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本人作为百川能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单位/本人承诺:1、非为上市公司利益之目的,本单位/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2、本单位/本人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3、本单位/本人保证将促使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本人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并称“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4、本单位/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单位/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5、如上市公司此后进一步扩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单位/本人及/或关联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扩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单位及/或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扩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单位/本人将亲自及/或促成关联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三、本单位/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它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 |||||||
解决关联交易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百川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百川能源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百川能源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单位/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百川能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百川能源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百川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百川能源及其中小股东及百川能源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本次交易前,荆州天然气及百川能源均独立于本单位/本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将继续保持百川能源的独立性,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上遵循五分开、五独立的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不利用百川能源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百川能源资金。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 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2017年5月9日 | 否 | 是 |
级管理人员 |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百川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相关情形,即:1、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36个月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2017年5月9日 | 否 | 是 | ||
其他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其他 | 百川能源 |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作的信息披露和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能源 | 1、本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2、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最近五年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任何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百川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百川能源股东之地位谋求与百川能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百川能源股东之地位谋求与百川能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与百川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百川能源及百川能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企业/本人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百川能源造成的损失向百川能源进行赔偿。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为保障百川能源的合法权益,本单位/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起不会占用百川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否则,应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为避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纳入上市公司后可能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本人特承诺如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确系荆州天然气所有,不存在其他所有权争议;荆州天然气承担其所属房屋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以及其他程序性费用等;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自荆州天然气股权过户至百川能源名下之日起24个月内办理完毕;若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自荆州天然气股权过户至百川能源名下之日起24个月内未办理完毕的,则本公司/本人将承担上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以及其他程序性费用等;如果因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致使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将在接到百川能源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以现金给与足额补偿,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强制拆除费用、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失、第三方索赔等;上述补偿承诺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诺,履行期限为长期。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为避免因荆州天然气正在进行的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用地可能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本人特承诺如下:荆州天然气及监利天然气将各自承担其所属划拨土地在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税费以及其他程序性费用等);上述变更手续将自荆州天然气股权过户至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毕;若上述变更手续自荆州天然气股权过户至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未办理完毕的,则承诺人将承担上述土地性质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变更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税费以及其他程序性费用等;如果因前述土地使用权变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将在接到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以现金给与足额补偿,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搬迁费用、相关设施的拆除费用、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失等;上述补偿承诺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诺,履行期限为长期。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荆州天然气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股权及历史股权演变真实、清晰,股东合法持有股权,股东间无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如因荆州天然气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任何股权权属问题、现有或历史上股东间产生任何股权纠纷、股权历史演变瑕疵(如有)而给百川能源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将承担现金赔偿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在荆州天然气股权过户至百川能源名下之日起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若标的公司未来任一交付年度实际采购量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照付不议量而触发照付不议义务,中石油可能会要求标的公司就该年实际采购量与照付不议量的差额付款。荆州天然气在就该差额付款后,有权要求中石油根据协议条款及条件供应天然气补充量;但若荆州天然气未能出售中石油所供应的燃气补充量,相关损失将由朱伯东承担,荆州市贤达实业有限公司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若荆州天然气及下属公司因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报告未列明的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潜在诉讼、纠纷、资产瑕疵、对外担保等)发生了重大损失或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单位/本人将全额承担上述损失与处罚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 |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相关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及最近36个月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 | 本公司保证及时为本次交易提供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百川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处罚、赔偿安排。 | |||||||
其他 | 朱伯东 | 本人保证及时为本次交易提供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 | 1、本公司合法持有标的股权,对该标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处置权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标的股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标的股权的情形;2、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等限制性情形,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转让情形;3、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过户或转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4、若因标的股权存在的出资瑕疵等引起损失或法律责任,将由本公司承担。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 | 本单位承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以及不存在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景湖房地产 | 除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2016]鄂1023刑初46号刑事处罚外,本单位承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以及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其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解决同 | 贤达实 | 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本企业所控制的合营或联营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业竞争 | 业、景湖房地产 | 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未从事任何对百川能源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百川能源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本企业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企业及相关企业(包括本次重组完成后设立的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百川能源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企业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本企业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百川能源的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百川能源,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百川能源;(2)如本企业及相关企业与百川能源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百川能源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百川能源认为必要时,本企业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在有关资产和业务中持有的股权/权益比例,或全部转让本企业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4)在百川能源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按照公允价值和法定程序优先收购本企业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具体举证的损失。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 |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本公司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不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股东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股东特别是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本公司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期间或直接、间接对上市公司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其他 | 荆州天然气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其他非关联方的担保情况。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仲裁。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5、除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2016]鄂1023刑初4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朱伯东免于刑事处罚外,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五年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荆州天然气 | 1、本公司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2、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具备与经营有关的配套设施,本公司合法拥有上述资产。3、本公司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已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百川能源拟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100%股权,不涉及前述审批事项。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荆州天然气 | 本公司保证及时为本次交易提供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于2021年4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 董事会 | 使用权资产 | 4,561,529.54 | |
长期待摊费用 | -4,561,529.54 |
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估计的具体情况
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说明
(1)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配气价格准许成本的核定中管网折旧年限不低于30年。
(2)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燃气管道和储气设施的技术投入,定期维护保养,提高了其性能和使用寿命,原来执行的折旧年限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实际可使用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公司对相应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2、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资产类别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折旧年限(年) | 净残值率 | 折旧年限(年) | 净残值率 | |
燃气管道 | 20 | 5% | 30 | 5% |
机器设备 | 10-20 | 5% | 10-30 | 5%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3、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时点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燃气管道折旧年限由 20年变更为30年 | 董事会 | 2021年1月1日 | 固定资产:增加69,351,898.42元; 营业成本:减少69,351,898.42元; 净利润:增加52,013,923.82元。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0-20年变更为10-30年 | 董事会 | 2021年1月1日 | 固定资产:增加2,301,718.16元; 营业成本:减少2,301,718.16元; 净利润:增加1,726,288.62元。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熟悉公司业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诚信状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财务报告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内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933,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962,739,9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962,739,9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0.2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20,00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7,934,417.65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27,934,417.65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担保情况说明 (1)2018年12月24日,百川能源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提供17,973.99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
(2)2019年4月28日,百川能源与昆仑银行西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阜阳燃气提供1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20年4月15日,百川能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阜阳燃气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2021年2月23日,百川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提供 1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2021年3月12日,百川能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2021年3月12日,百川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提供1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2021年6月21日,百川能源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2021年7月16日,百川能源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将双方于2020 年2月24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额度由25,000万元调整为34,800万元;
(9)2021年7月27日,百川能源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百川燃气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2021年9月9日,百川能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百川燃气提供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2021年9月23日,百川能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出具《关于提供贷款担保的函》,为荆州天然气提供13,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12)2021年12月28日,百川能源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清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百川燃气提供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2021年12月28日,百川能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百川燃气提供1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0,000.00 | 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00.00 | 2020-12-9 | 2021-4-9 | 自有资金 | 协议约定 | 2.85% | 570,000.00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00.00 | 2021-4-9 | 2021-7-9 | 自有资金 | 协议约定 | 3.00% | 375,000.00 | 已收回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49,282 | 0.14 | -334,415 | -334,415 | 1,714,867 | 0.13 | |||
1、国家持股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049,282 | 0.14 | -334,415 | -334,415 | 1,714,867 | 0.1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049,282 | 0.14 | -334,415 | -334,415 | 1,714,867 | 0.1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
4、外资持股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40,691,028 | 99.86 | -79,395,094 | -79,395,094 | 1,361,295,934 | 99.8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40,691,028 | 99.86 | -79,395,094 | -79,395,094 | 1,361,295,934 | 99.8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
4、其他 | 0 | ||||||||
三、股份总数 | 1,442,740,310 | 100 | -79,729,509 | -79,729,509 | 1,363,010,801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5月11日,公司注销第一次回购股份和第二次回购股份共计79,729,509股,公司总股本由1,442,740,310股变更为1,363,010,801股。详见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暨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021年10月25日,公司股改限售股334,415股流通上市,详见于2021年10月20日披露的《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5月11日,公司注销第一次回购股份和第二次回购股份共计79,729,509股,公司总股本由1,442,740,310股变更为1,363,010,801股。2021年7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102,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公司总股本的减少及第三次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增加。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4,415 | 334,415 | 0 | 0 | 股改限售股 | 2021/10/25 |
合计 | 334,415 | 334,415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5月11日,公司注销第一次回购股份和第二次回购股份共计79,729,509股,公司总股本由1,442,740,310股变更为1,363,010,801股。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30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70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12,608,484 | 37.61 | 0 | 质押 | 358,01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曹飞 | 194,872,726 | 14.3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东海 | 177,450,696 | 13.02 | 0 | 质押 | 101,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 78,267,836 | 5.74 | 0 | 质押 | 38,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1,335,522 | 61,335,522 | 4.50 | 0 | 无 | 0 | 其他 | |
王东江 | 22,414,526 | 1.6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东水 | 19,938,281 | 1.4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859,770 | 1.3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17,958,391 | 1.3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UBS AG | 14,488,745 | 14,488,745 | 1.06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12,608,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512,608,484 | |||||
曹飞 | 194,872,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872,726 | |||||
王东海 | 177,450,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450,696 | |||||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 78,267,836 | 人民币普通股 | 78,267,836 | |||||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1,335,522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35,522 | |||||
王东江 | 22,414,5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14,526 | |||||
王东水 | 19,938,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38,281 | |||||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859,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59,770 | |||||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17,958,3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58,391 | |||||
UBS AG | 14,488,7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88,74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及王东水属于一致行动人;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武汉市中行百货经销部 | 668,829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2 | 武汉市税务咨询事务所 | 668,829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3 | 武汉包装印刷联合公司 | 167,209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4 | 上海西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0,000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5 | 哈尔滨三友农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6 | 哈尔滨京都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 42,000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7 | 上海侨桥贸易有限公司 | 28,000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东海 |
成立日期 | 2013-04-18 |
主要经营业务 | 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及配套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王东海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1年7月13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5 |
拟回购金额 | 100,000,000 |
拟回购期间 | 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1日 |
回购用途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4,102,907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0.30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说明:公司第三次股份回购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回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7.00元/股测算。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10号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能源)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百川能源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百川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商誉减值 | |
商誉减值的会计政策详情及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注释30、长期资产减值及“七、合 | 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评估及测试了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包括关 |
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8、商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百川能源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126,744.19万元,相应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47.28万元。 管理层每年评估商誉可能出现减值的情况。商誉的减值评估结果由管理层依据其聘任的外部评估师编制的估值报告进行确定。减值评估是依据所编制的折现现金流预测而估计商誉的使用价值。折现现金流预测的编制涉及运用重大判断和估计,特别是确定收入增长率、永续增长率、成本上涨,以及确定所应用的风险调整折现率时均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和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好的影响。 由于商誉的减值预测和折现未来现金流量涉及固有不确定性,以及管理层在选用假设和估计时可能出现偏好的风险,我们将评估商誉的减值视为百川能源的关键审计事项。 | 键假设的采用及减值计提金额的复核及审批; 2、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通过参考行业惯例,评估了管理层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 4、通过将收入增长率、永续增长率和成本上涨等关键输入值与过往业绩、管理层预算和预测及行业报告进行比较,审慎评价编制折现现金流预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 5、基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场数据重新计算折现率,并将我们的计算结果与管理层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折现率进行比较,以评价其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折现率; 6、对预测收入和采用的折现率等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以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减值评估结果的影响以及考虑对关键假设的选择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7、通过对比上一年度的预测和本年度的业绩进行追溯性审核,以评估管理层预测过程的可靠性和历史准确性。 |
(二)天然气销售收入的确认 | |
2021年度百川能源合并财务报表的天然气销售收入为363,449.54 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8.59%,是百川能源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收入是百川能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我们将百川能源天然气销售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了解及评估本公司对天然气用户开户、供气、收费、确认收入等有关流程中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本期天然气销售价格是否发生变动,获取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文件; 3、按照客户类别对销售数量、收入及毛利情况实施分析程序,判断本期销售数量、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对于抄表客户(民用、商用、工业、公福等),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抄表记录单(客户确认单)、气量交接单、发票结算单、货款回收记录等; 5、对于非抄表用户,我们对其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进行了复核; 6、核对天然气销售经营月报表是否与财务报表存在差异。 |
4. 其他信息
百川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百川能源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5.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百川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百川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6.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百川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百川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百川能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昀
中国?上海 2022年3月7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1,104,473,612.57 | 605,065,905.1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附注七、2 | 60,098,383.5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附注七、4 | 11,618,922.45 | 3,781,555.63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5 | 463,988,861.31 | 706,745,691.8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7 | 94,478,133.88 | 169,600,373.3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8 | 9,952,843.75 | 14,997,337.73 |
其中:应收利息 | 147,556.00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附注七、9 | 275,329,009.04 | 302,294,804.8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13 | 76,527,624.38 | 52,771,045.12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6,369,007.38 | 1,915,355,097.2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附注七、16 | 1,674,489.85 | 8,517,712.03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七、17 | 34,378,861.85 | 33,060,650.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附注七、18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附注七、20 | 47,098,315.75 | 51,509,593.99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21 | 3,602,844,321.57 | 3,477,038,350.22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22 | 378,537,726.14 | 449,594,873.7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附注七、25 | 9,962,620.28 |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26 | 715,500,319.96 | 747,073,539.3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附注七、28 | 1,266,969,046.42 | 1,270,752,678.72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29 | 758,382.49 | 5,267,077.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30 | 40,144,077.08 | 38,119,950.6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31 | 15,989,300.00 | 15,989,3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15,357,461.39 | 6,098,423,726.29 | |
资产总计 | 8,151,726,468.77 | 8,013,778,823.5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32 | 282,000,000.00 | 280,6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附注七、35 | 63,322,429.19 | 9,595,258.12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36 | 288,250,790.95 | 356,503,768.2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附注七、38 | 1,324,952,398.14 | 1,299,432,816.8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39 | 49,819,998.39 | 47,065,476.00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40 | 178,838,781.87 | 155,853,876.74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41 | 56,133,435.86 | 71,994,494.18 |
其中:应付利息 | 附注七、41 | 184,511.89 | 55,034.00 |
应付股利 | 附注七、41 | 29,983,173.93 | 33,010,664.53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43 | 134,227,522.99 | 26,614,640.91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77,545,357.39 | 2,247,660,331.0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附注七、45 | 1,098,460,000.00 | 655,98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附注七、47 | 3,331,885.21 | |
长期应付款 | 附注七、48 | 69,297,542.18 | 143,199,415.9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51 | 167,900,339.70 | 162,457,062.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附注七、30 | 279,298,191.34 | 308,930,241.2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52 | 90,867,451.17 | 111,194,003.5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09,155,409.60 | 1,381,760,723.00 | |
负债合计 | 4,086,700,766.99 | 3,629,421,054.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53 | 1,012,831,132.00 | 1,092,560,64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55 | 494,246,895.74 | 910,568,207.44 |
减:库存股 | 附注七、56 | 19,253,241.48 | 361,048,534.92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附注七、58 | 38,873,446.75 | 55,833,888.70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59 | 181,721,556.02 | 181,721,556.0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60 | 2,201,191,175.66 | 2,358,223,575.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09,610,964.69 | 4,237,859,333.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5,414,737.09 | 146,498,435.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65,025,701.78 | 4,384,357,769.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151,726,468.77 | 8,013,778,823.51 |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1,967,694.70 | 11,760,779.0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7,358.82 | 20,280.00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七、2 | 592,996,868.85 | 1,098,933,112.5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附注十七、2 | 400,000,000.00 | 216,000,000.00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6,352.78 | ||
流动资产合计 | 995,001,922.37 | 1,110,770,524.4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七、3 | 6,33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949.58 | 24,094.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530,515.78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38,383,366.41 | 6,322,870,995.24 | |
资产总计 | 7,333,385,288.78 | 7,433,641,519.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7,390.00 | 37,390.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81,381.00 | 78,317.58 | |
应交税费 | 11,773,599.71 | 11,517,451.66 | |
其他应付款 | 300,772,632.26 | 55,881,806.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983,173.93 | 2,090,664.5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867,052.81 | 2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4,532,055.78 | 67,534,965.5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90,460,000.00 | 409,98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331,885.2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3,791,885.21 | 409,980,000.00 | |
负债合计 | 728,323,940.99 | 477,514,965.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63,010,801.00 | 1,442,740,31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548,852,892.26 | 4,965,174,203.96 | |
减:库存股 | 19,253,241.48 | 361,048,534.9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4,265,561.78 | 274,506,831.15 | |
未分配利润 | 388,185,334.23 | 634,753,743.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605,061,347.79 | 6,956,126,554.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333,385,288.78 | 7,433,641,519.64 |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624,583,853.92 | 4,295,772,505.14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61 | 4,624,583,853.92 | 4,295,772,505.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877,095,039.49 | 3,552,461,923.57 |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61 | 3,603,539,074.99 | 3,292,081,780.3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62 | 19,740,226.52 | 16,062,487.44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63 | 51,955,716.65 | 49,836,610.37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64 | 135,925,048.33 | 129,852,744.39 |
研发费用 | 附注七、65 | 3,173,939.61 | 3,613,121.33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66 | 62,761,033.39 | 61,015,179.70 |
其中:利息费用 | 附注七、66 | 72,881,291.79 | 67,271,454.07 |
利息收入 | 附注七、66 | 12,851,641.91 | 11,858,317.03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67 | 9,722,611.36 | 8,335,462.4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8 | 22,459,152.13 | 3,625,359.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364,211.58 | 1,918,033.4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0 | 762,739.73 | 812,534.2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1 | -35,095,429.63 | -51,559,002.3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3 | 797,488.38 | -5,817,179.4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6,135,376.40 | 698,707,756.09 |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74 | 986,583.66 | 2,098,174.27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75 | 3,694,969.12 | 7,942,363.9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3,426,990.94 | 692,863,566.44 |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76 | 188,687,810.25 | 170,017,744.5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4,739,180.69 | 522,845,821.8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4,739,180.69 | 522,845,821.8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7,364,585.20 | 507,473,614.8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74,595.49 | 15,372,207.0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54,739,180.69 | 522,845,821.8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7,364,585.20 | 507,473,614.8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374,595.49 | 15,372,207.0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七、4 | 19,433,962.24 | 29,150,943.51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111,412.29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5,257,545.03 | -15,753,047.7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6,547,695.01 | 26,016,155.4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110,866.78 | 29,541,685.95 | |
利息收入 | 8,580,082.78 | 3,560,824.92 | |
加:其他收益 | 105,679.88 | 119,991.8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七、5 | 500,000,000.00 | 550,00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683.54 | -550.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7,587,306.25 | 569,007,277.6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7,587,306.25 | 569,007,277.69 | |
减:所得税费用 | -6,109,222.8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7,587,306.25 | 575,116,500.5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7,587,306.25 | 575,116,500.5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97,587,306.25 | 575,116,500.5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60,115,866.64 | 4,693,187,061.7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1,825.88 | 6,109,222.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1) | 190,618,676.73 | 139,773,068.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50,956,369.25 | 4,839,069,353.1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55,794,438.78 | 3,322,163,964.7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6,187,527.36 | 223,392,190.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2,595,637.24 | 277,229,737.6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2) | 189,899,836.62 | 123,311,556.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14,477,440.00 | 3,946,097,448.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6,478,929.25 | 892,971,904.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106,500.00 | 7,397,894.3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1,271,917.15 | 6,337,607.34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6,890,454.3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3) | 110,000,000.00 | 183,54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268,871.45 | 197,275,501.6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2,243,035.52 | 218,833,180.9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6,287,560.4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4) | 54,587,099.38 | 17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3,117,695.37 | 400,333,180.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848,823.92 | -203,057,679.2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400,000.00 | 1,5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8,400,000.00 | 1,5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29,000,000.00 | 957,8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5) | 13,312,389.79 | 16,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0,712,389.79 | 975,3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57,617,192.00 | 1,518,833,650.9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79,719,803.41 | 673,928,305.3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361,600.00 | 20,255,139.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6) | 212,019,516.24 | 179,886,098.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9,356,511.65 | 2,372,648,054.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8,644,121.86 | -1,397,298,054.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5,985,983.47 | -707,383,829.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1,064,344.84 | 1,298,448,174.6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7,050,328.31 | 591,064,344.84 |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109,222.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52,463.45 | 5,769,659.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52,463.45 | 11,878,882.0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849,344.48 | 27,935,625.5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01,779.87 | 1,112,731.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37,866.6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04,138.72 | 5,693,224.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893,129.74 | 34,741,581.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40,666.29 | -22,862,699.0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000,000.00 | 1,054,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000,000.00 | 1,054,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64,450,150.00 | 1,381,135,2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74,450,150.00 | 1,381,135,2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8,450,150.00 | -327,135,2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04,929,137.13 | 1,331,121,501.2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04,929,137.13 | 1,341,121,501.2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40,000.00 | 2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719,446,705.24 | 626,599,684.41 |
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2,644,699.93 | 160,010,676.0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2,131,405.17 | 986,610,360.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2,797,731.96 | 354,511,140.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0,206,915.67 | 4,513,241.7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60,779.03 | 7,247,537.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1,967,694.70 | 11,760,779.03 |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92,560,641.00 | 910,568,207.44 | 361,048,534.92 | 55,833,888.70 | 181,721,556.02 | 2,358,223,575.71 | 4,237,859,333.95 | 146,498,435.48 | 4,384,357,769.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92,560,641.00 | 910,568,207.44 | 361,048,534.92 | 55,833,888.70 | 181,721,556.02 | 2,358,223,575.71 | 4,237,859,333.95 | 146,498,435.48 | 4,384,357,769.4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729,509.00 | -416,321,311.70 | -341,795,293.44 | -16,960,441.95 | -157,032,400.05 | -328,248,369.26 | 8,916,301.61 | -319,332,067.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7,364,585.20 | 537,364,585.20 | 17,374,595.49 | 554,739,180.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729,509.00 | -416,321,311.70 | -341,795,293.44 | -154,255,527.26 | 9,107,821.58 | -145,147,705.6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9,729,509.00 | -416,321,311.70 | -496,050,820.70 | 23,770,940.00 | 23,770,94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 |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4,255,527.26 | -154,255,527.26 | -14,663,118.42 | -168,918,645.68 | |||||||||||
(三)利润分配 | -694,396,985.25 | -694,396,985.25 | -17,227,000.00 | -711,623,985.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4,396,985.25 | -694,396,985.25 | -17,227,000.00 | -711,623,985.2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 |
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960,441.95 | -16,960,441.95 | -339,115.46 | -17,299,557.41 | |||||||||||
1.本期提取 | 48,322,706.82 | 48,322,706.82 | 1,195,497.07 | 49,518,203.89 | |||||||||||
2.本期使用 | 65,283,148.77 | 65,283,148.77 | 1,534,612.53 | 66,817,761.3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12,831,132.00 | 494,246,895.74 | 19,253,241.48 | 38,873,446.75 | 181,721,556.02 | 2,201,191,175.66 | 3,909,610,964.69 | 155,414,737.09 | 4,065,025,701.78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92,560,641.00 | 929,249,991.76 | 201,037,858.91 | 65,963,898.56 | 181,721,556.02 | 2,448,148,589.88 | 4,516,606,818.31 | 149,025,854.66 | 4,665,632,672.97 | ||||||
加:会计政策 |
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92,560,641.00 | 929,249,991.76 | 201,037,858.91 | 65,963,898.56 | 181,721,556.02 | 2,448,148,589.88 | 4,516,606,818.31 | 149,025,854.66 | 4,665,632,672.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681,784.32 | 160,010,676.01 | -10,130,009.86 | -89,925,014.17 | -278,747,484.36 | -2,527,419.18 | -281,274,903.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7,473,614.86 | 507,473,614.86 | 15,372,207.00 | 522,845,821.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18,681,784.32 | 160,010,676.01 | -178,692,460.33 | 2,504,500.00 | -176,187,960.33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65,500.00 | 1,865,500.00 | 2,504,500.00 | 4,37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547,284.32 | -20,547,284.32 | -20,547,284.32 | ||||||||||||
4.其他 | 160,010,676.01 | -160,010,676.01 | -160,010,676.01 | ||||||||||||
(三)利润分配 | -597,398,629.03 | -597,398,629.03 | -20,790,000.00 | -618,188,629.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7,398,629.03 | -597,398,629.03 | -20,790,000.00 | -618,188,629.0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130,009.86 | -10,130,009.86 | 385,873.82 | -9,744,136.04 | |||||||||||
1.本期提取 | 39,914,829.68 | 39,914,829.68 | 1,552,032.34 | 41,466,862.02 | |||||||||||
2.本期使用 | 50,044,839.54 | 50,044,839.54 | 1,166,158.52 | 51,210,998.0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92,560,641.00 | 910,568,207.44 | 361,048,534.92 | 55,833,888.70 | 181,721,556.02 | 2,358,223,575.71 | 4,237,859,333.95 | 146,498,435.48 | 4,384,357,769.43 |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2,740,310.00 | 4,965,174,203.96 | 361,048,534.92 | 274,506,831.15 | 634,753,743.86 | 6,956,126,554.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2,740,310.00 | 4,965,174,203.96 | 361,048,534.92 | 274,506,831.15 | 634,753,743.86 | 6,956,126,554.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729,509.00 | -416,321,311.70 | -341,795,293.44 | 49,758,730.63 | -246,568,409.63 | -351,065,206.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7,587,306.25 | 497,587,306.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729,509.00 | -416,321,311.70 | -341,795,293.44 | -154,255,527.2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9,729,509.00 | -416,321,311.70 | -496,050,820.7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4,255, | -154,25 |
527.26 | 5,527.26 | ||||||||||
(三)利润分配 | 49,758,730.63 | -744,155,715.88 | -694,396,985.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9,758,730.63 | -49,758,730.6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4,396,985.25 | -694,396,985.2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3,010,801.00 | 4,548,852,892.26 | 19,253,241.48 | 324,265,561.78 | 388,185,334.23 | 6,605,061,347.79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 所有者权 |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收益 | 润 | 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2,740,310.00 | 4,985,721,488.28 | 201,037,858.91 | 216,995,181.09 | 714,547,522.37 | 7,158,966,642.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2,740,310.00 | 4,985,721,488.28 | 201,037,858.91 | 216,995,181.09 | 714,547,522.37 | 7,158,966,642.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547,284.32 | 160,010,676.01 | 57,511,650.06 | -79,793,778.51 | -202,840,088.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5,116,500.58 | 575,116,500.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547,284.32 | 160,010,676.01 | -180,557,960.3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547,284.32 | -20,547,284.32 | |||||||||
4.其他 | 160,010,676.01 | -160,010,676.01 | |||||||||
(三)利润分配 | 57,511,650.06 | -654,910,279.09 | -597,398,629.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7,511,650.06 | -57,511,650.0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7,398,629.03 | -597,398,629.0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2,740,310.00 | 4,965,174,203.96 | 361,048,534.92 | 274,506,831.15 | 634,753,743.86 | 6,956,126,554.05 |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百川能源”)前身为武汉长江印刷股份有限(集团)公司,系由原武汉印刷厂、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起组建,于1992年3月18日正式成立。
1992年7月,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2]第9号”文件、“武汉市证券领导小组[1993]13号文”批准,公司联合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和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武汉长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5,263.04万股,其中国家股2,533.04万股,法人股1,790万股,个人股940万股。
1993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32号”文件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760万股社会流通股。同年10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长印股份”,总股本为7,023.04万股。
1994年4月,经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社会个人股东每10股送4股,国家股、法人股每10股送2股,另派送2元现金(含税)的1992及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4年10月,经“武汉市武证办(1994)49号”文件批准,公司向社会个人股东按每10股配3股,同时,国家股、法人股配股权有偿转让,每10股转配2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0,870.848万股。
1995年6月,经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1股红股,同时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的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11,957.9328万股。
1998年8月,经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1.6股红股,同时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40元(含税)的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13,871.202万股。
1998年8月,经财政部“财国字(1998)256号”文件批准,原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900万股国家股股份转让给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成
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诚成集团持有公司法人股2,9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91%,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经1999年度第二届八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年4月30日,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诚成文化”。
2000年5月,经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10转增5股的1999年度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20,806.803万股。
2002年5月,诚成集团与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出版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2,350万股法人股以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南出版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湖南出版集团持有公司法人股2,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3年2月,湖南出版集团与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2,350万股法人股以6,39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奥园集团;同时,司法裁定武汉正银房产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38.8672万股过户给奥园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奥园集团持有公司法人股2,588.86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3年7月,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奥园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奥园发展”。
2003年12月,经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更改为“万鸿集团”。
2003年12月,奥园集团与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2,588.8672万股法人股以6,2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美城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后,美城投资持有公司2,588.8672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6年5月,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琼执字第2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诚成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非流通社会法人股股权司法划转至竞买人美城投资。本次
股权划转后,美城投资持有公司4,588.8672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4年8月,经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美城投资股东郭景祥、李惠强分别与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奥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美城投资70%与30%股权以8,750万元与3,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佛奥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佛奥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2.05%股权,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长津。
2009年1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4,340.952万元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定向转增4股。2011年8月24日,上交所出具《关于实施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上证公字[2011]45号),同意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5,147.755万股。
2015年1月,美城投资与曹飞签署《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与曹飞关于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588.8672万股股份转让给曹飞。本次股权转让前,曹飞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购入公司股份855.04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本次股权转让后,曹飞持有公司5,443.90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5%,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016年3月8日,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8号)文件批准,公司向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发行365,063,203股股份、向王东海发行126,750,497股股份、向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5,959,990股股份、向王东江发行16,009,476股股份、向王东水发行14,241,629股股份、向秦涛发行618,132股股份、向韩啸发行618,132股股份、向马福有发行618,132股股份、向张德文发行494,496股股份、向李金波发行494,496股股份、向介保海发行370,875股股份、向付胜利发行494,496股股份、向宋志强发行61,818股股份、向沈亚彬发行494,496股股份、向贾占顺发行247,255股股份、向肖旺发行494,496股股份、向符智伟发行123,621股股份、向张志飞发行185,439股股份、向叶海涛发行494,496股股份、向刘宗林发行247,255股股份、向杨国忠发行123,621股股份、向王利华发行247,255股股
份、向贾俊霞发行123,621股股份、向李祥发行370,875股股份、向高广乔发行123,621股股份、向郭淑城发行123,621股股份、向袁伯强发行49,445股股份、向窦彦明发行370,875股股份、向贾俊青发行370,875股股份、向尹志强发行24,729股股份、向侯丙亮发行247,255股股份、向王文泉发行247,255股股份、向杨久云发行24,729股股份、向高立朝发行370,875股股份、向李俊猛发行370,875股股份、向马娜敬发行185,439股股份、向金万辉发行61,818股股份、向陈卫忠发行160,708股股份,共计向2家法人和36名自然人(以下简称“重组方”)发行607,679,922股股份购买百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燃气”)100%股权。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总股本增至859,157,472股。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190号验资报告。
2016年3月25日,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8号)文件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000,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向曹飞发行85,000,000股股份、向百川资管发行20,000,000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873,60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总股本增至964,157,472股。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685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发行股份后,百川资管持有公司385,063,2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9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海。
2016年4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百川能源”。
2017年11月8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9号)文件批准,公司向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达实业”)发行53,885,057股股份、向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湖房地产”)发行13,471,264股股份购买其共同持有的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天然气”)100%股权。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总股本增至1,031,513,793股。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72号验资报告。
2019年3月21日,本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股份411,226,517股。 2019年4月25日,本公司实施完毕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442,740,310股。
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决议将公司第一次和第二次回购的全部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1年5月11日,本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 79,729,509 股公司股份,注销完毕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442,740,310股变更为1,363,010,801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36,301.08万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674772Q,法定代表人:王东海,注册地:汉阳区阳新路特一号,经营范围:天然气用具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维护;管道燃气(天然气)、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经营。
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为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海。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简称 |
百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百川企管 |
百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百川投资控股 |
浙江冀全贸易有限公司 | 冀全贸易 |
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百川燃气 |
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永清百川 |
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武清百川 |
西安维斯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西安维斯达 |
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大厂百川 |
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香河百川 |
涿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涿鹿百川 |
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固安百川 |
廊坊百川燃气物流有限公司 | 百川物流 |
三河市智汇热力有限公司 | 三河热力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简称 |
廊坊百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百川建安 |
霸州市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霸州百川 |
三河市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三河百川 |
三河市百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河新能源 |
大厂回族自治县智汇热力有限公司 | 大厂热力 |
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绥中管道 |
涿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 涿鹿燃气 |
高碑店市白沟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 白沟燃气 |
肃宁县大地利华燃气有限公司 | 肃宁燃气 |
绥中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 绥中燃气 |
献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 献县燃气 |
百川燃气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百川热电 |
百川能源(绥中)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百川绥中 |
河北磐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磐睿能源 |
天津市武清区九九热力有限公司 | 九九热力 |
百川能源(固安)热电有限公司 | 固安热电 |
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荆州天然气 |
监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监利天然气 |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阜阳燃气 |
安徽国祯金鹰燃气有限公司 | 太和金鹰 |
临泉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临泉燃气 |
临泉县国祯盛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临泉盛源 |
阜阳国祯允和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 阜阳允和 |
阜南会龙国祯能源有限公司 | 阜南会龙 |
阜阳国祯创亿车用燃料销售有限公司 | 阜阳创亿 |
阜阳国祯新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阜阳新兴能源 |
商都县恒泰燃气有限公司 | 商都恒泰 |
临泉县百源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临泉百源 |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五、23固定资产”、“五、29无形资产”、“五、38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②处置子公司
1)一般处理方法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七、17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 | 3.17-4.75 |
燃气管道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00 | 3.17-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42.(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使用期限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证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特许经营权 | 协议期限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协议 |
③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披露要求: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披露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②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房屋装修费以装修工程预计使用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最低为5年。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42.(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②具体原则
1)天然气销售本公司向客户销售天然气,包括住宅、商业和工业客户等,本公司根据客户用气量乘以适用单价确认销售收入,客户用气量根据安装于客户处所的燃气表计算。 本公司经营的车用气加气站,为车辆加注CNG及LNG,本公司根据加气机流量计显示的加气量乘以适用单价确认销售收入。2)燃气具销售本公司销售的灶具、壁挂炉、锅炉等燃气器具,当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3)燃气工程安装本公司根据客户类型及需求,与客户签订燃气工程安装合同并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并交付客户验收确认后,本公司按照实际完工户数与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确认燃气工程安装收入。4)供热工程配套建设本公司提供的供热工程配套建设项目,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本公司按照经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客户签订供热工程配套建设合同,收取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收费金额并按照供热工程的预计使用年限,均匀摊销计入各期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42.(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42.(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
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③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1)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2)作为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021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①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 董事会 | 使用权资产增加4,561,529.54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少-4,561,529.54元。 |
其他说明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附注“五、35.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3.8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0 |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 0 |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 0 |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 0 |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燃气管道折旧年限由20 年变更为 30 年 | 董事会 | 2021年1月1日 | 固定资产:增加69,351,898.42元;营业成本:减少69,351,898.42元;净利润:增加52,013,923.82元。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0-20 年变更为 10-30年 | 董事会 | 2021年1月1日 | 固定资产:增加2,301,718.16元;营业成本:减少2,301,718.16元;净利润:增加1,726,288.62元。 |
其他说明无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05,065,905.15 | 605,065,905.1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098,383.56 | 60,098,383.5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781,555.63 | 3,781,555.63 | |
应收账款 | 706,745,691.87 | 706,745,691.8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69,600,373.32 | 169,600,373.3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997,337.73 | 14,997,337.7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02,294,804.84 | 302,294,804.8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771,045.12 | 52,771,045.1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15,355,097.22 | 1,915,355,097.2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8,517,712.03 | 8,517,712.03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060,650.27 | 33,060,650.2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1,509,593.99 | 51,509,593.99 | |
固定资产 | 3,477,038,350.22 | 3,477,038,350.22 | |
在建工程 | 449,594,873.77 | 449,594,873.7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561,529.54 | 4,561,529.54 | |
无形资产 | 747,073,539.38 | 747,073,539.3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270,752,678.72 | 1,270,752,678.72 | |
长期待摊费用 | 5,267,077.29 | 705,547.75 | -4,561,529.5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119,950.62 | 38,119,950.6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989,300.00 | 15,989,3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98,423,726.29 | 6,098,423,726.29 | |
资产总计 | 8,013,778,823.51 | 8,013,778,823.5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0,600,000.00 | 280,6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595,258.12 | 9,595,258.12 | |
应付账款 | 356,503,768.28 | 356,503,768.2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99,432,816.85 | 1,299,432,816.8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47,065,476.00 | 47,065,476.00 | |
应交税费 | 155,853,876.74 | 155,853,876.74 | |
其他应付款 | 71,994,494.18 | 71,994,494.18 | |
其中:应付利息 | 55,034.00 | 55,034.00 | |
应付股利 | 33,010,664.53 | 33,010,664.5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614,640.91 | 26,614,640.9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47,660,331.08 | 2,247,660,331.0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55,980,000.00 | 655,98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43,199,415.96 | 143,199,415.9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62,457,062.17 | 162,457,062.1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8,930,241.28 | 308,930,241.2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11,194,003.59 | 111,194,003.5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81,760,723.00 | 1,381,760,723.00 | |
负债合计 | 3,629,421,054.08 | 3,629,421,054.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92,560,641.00 | 1,092,560,64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10,568,207.44 | 910,568,207.44 | |
减:库存股 | 361,048,534.92 | 361,048,534.9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5,833,888.70 | 55,833,888.70 | |
盈余公积 | 181,721,556.02 | 181,721,556.0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58,223,575.71 | 2,358,223,575.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37,859,333.95 | 4,237,859,333.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6,498,435.48 | 146,498,435.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84,357,769.43 | 4,384,357,769.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013,778,823.51 | 8,013,778,823.51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760,779.03 | 11,760,779.0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280.00 | 20,280.00 | |
其他应收款 | 1,098,933,112.59 | 1,098,933,112.5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16,000,000.00 | 216,0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6,352.78 | 56,352.7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10,770,524.40 | 1,110,770,524.4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4,094.19 | 24,094.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22,870,995.24 | 6,322,870,995.24 | |
资产总计 | 7,433,641,519.64 | 7,433,641,519.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7,390.00 | 37,390.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8,317.58 | 78,317.58 | |
应交税费 | 11,517,451.66 | 11,517,451.66 | |
其他应付款 | 55,881,806.35 | 55,881,806.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090,664.53 | 2,090,664.5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 | 2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534,965.59 | 67,534,965.5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09,980,000.00 | 409,98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9,980,000.00 | 409,980,000.00 | |
负债合计 | 477,514,965.59 | 477,514,965.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42,740,310.00 | 1,442,740,31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965,174,203.96 | 4,965,174,203.96 | |
减:库存股 | 361,048,534.92 | 361,048,534.9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4,506,831.15 | 274,506,831.15 | |
未分配利润 | 634,753,743.86 | 634,753,743.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956,126,554.05 | 6,956,126,554.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433,641,519.64 | 7,433,641,519.64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西安维斯达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西安维斯达于2019年11月7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61000651,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西安维斯达2021年度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6号)文件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公司于2021年度在应政府部门要求
在河北省实施的煤改气工程所形成的收入,满足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本公司将其按照不征税收入进行相关税务处理。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7,844.37 | 585.68 |
银行存款 | 1,062,023,382.08 | 593,944,414.88 |
其他货币资金 | 42,432,386.12 | 11,120,904.59 |
合计 | 1,104,473,612.57 | 605,065,905.1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123,398.26 | 2,878,578.00 |
履约保证金 | 5,027,886.00 | 8,227,886.00 |
电费担保金 | 12,000.00 | 12,000.00 |
冻结的资金 | 2,260,000.00 | 2,883,096.31 |
合计 | 27,423,284.26 | 14,001,560.31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被冻结的资金2,260,000.00元,具体原因详见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098,383.56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60,098,383.56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60,098,383.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668,922.45 | 3,54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950,000.00 | 241,555.63 |
合计 | 11,618,922.45 | 3,781,555.6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7,763,936.63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67,763,936.63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3,433,290.17 |
1年以内小计 | 203,433,290.17 |
1至2年 | 117,024,283.15 |
2至3年 | 104,249,143.2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7,835,865.57 |
4至5年 | 19,679,747.51 |
5年以上 | 42,987,622.05 |
合计 | 645,209,951.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5,209,951.73 | 100.00 | 181,221,090.42 | 28.09 | 463,988,861.31 | 856,746,252.97 | 100.00 | 150,000,561.10 | 17.51 | 706,745,691.87 |
其中: | ||||||||||
组合1 | 645,209,951.73 | 100.00 | 181,221,090.42 | 28.09 | 463,988,861.31 | 856,746,252.97 | 100.00 | 150,000,561.10 | 17.51 | 706,745,691.87 |
合计 | 645,209,951.73 | / | 181,221,090.42 | / | 463,988,861.31 | 856,746,252.97 | / | 150,000,561.10 | / | 706,745,691.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645,209,951.73 | 181,221,090.42 | 28.09 |
合计 | 645,209,951.73 | 181,221,090.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50,000,561.10 | 31,702,111.07 | 481,581.75 | 181,221,090.42 | ||
合计 | 150,000,561.10 | 31,702,111.07 | 481,581.75 | 181,221,090.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50,718,916.90 | 23.36 | 40,933,813.88 |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1,826,100.00 | 15.78 | 42,044,990.00 |
香河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28,637,775.00 | 4.44 | 27,394,945.00 |
河北驰野玻璃珠有限责任公司 | 25,861,166.32 | 4.01 | 2,231,549.91 |
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5,747,282.32 | 3.99 | 1,139,309.00 |
合计 | 332,791,240.54 | 51.58 | 113,744,607.79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8,497,535.08 | 93.67 | 163,522,848.11 | 96.42 |
1至2年 | 1,517,116.41 | 1.61 | 1,584,767.92 | 0.93 |
2至3年 | 1,356,413.40 | 1.44 | 2,423,284.66 | 1.43 |
3年以上 | 3,107,068.99 | 3.29 | 2,069,472.63 | 1.22 |
合计 | 94,478,133.88 | 100.00 | 169,600,373.3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33,321,889.25 | 35.27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 19,598,325.66 | 20.74 |
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8,205,866.36 | 8.69 |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肃宁分公司 | 5,079,262.84 | 5.38 |
怀来享泰商贸有限公司 | 2,341,591.67 | 2.48 |
合计 | 68,546,935.78 | 72.5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47,556.00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805,287.75 | 14,997,337.73 |
合计 | 9,952,843.75 | 14,997,337.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47,556.00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147,556.0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759,781.16 |
1年以内小计 | 6,759,781.16 |
1至2年 | 5,608,625.19 |
2至3年 | 1,264,562.8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773,431.70 |
4至5年 | 1,280,143.37 |
5年以上 | 10,109,552.21 |
合计 | 26,796,096.47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等 | 15,089,183.33 | 11,739,645.31 |
员工借款、备用金等 | 946,004.18 | 1,489,555.57 |
其他往来款项 | 10,675,162.69 | 23,749,257.06 |
合计 | 26,710,350.20 | 36,978,457.94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8,054,723.96 | 3,926,396.25 | 21,981,120.2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8,054,723.96 | 3,926,396.25 | 21,981,120.21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620,920.29 | -2,620,920.2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369,391.20 | -2,369,391.20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3,064,412.47 | 3,926,396.25 | 16,990,808.7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预期信用损失 | 21,981,120.21 | -2,620,920.29 | -2,369,391.20 | 16,990,808.72 | ||
合计 | 21,981,120.21 | -2,620,920.29 | -2,369,391.20 | 16,990,808.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辰强汽配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 管道切改费 | 6,000,000.00 | 5年以上 | 22.39 | 6,000,000.00 |
北京惠通万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3,926,396.25 | 3-4年 | 14.65 | 3,926,396.25 |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保证金及押金 | 2,500,000.00 | 5年以上 | 9.33 | 2,500,000.00 |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721,622.90 | 1年以内 | 6.42 | 86,081.15 |
安徽中石油昆仑徽商燃气有限公司太和分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25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4.66 | 75,000.00 |
合计 | / | 15,398,019.15 | / | 57.45 | 12,587,477.4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4,842,067.35 | 44,842,067.35 | 67,782,695.07 | 67,782,695.0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8,721,166.52 | 48,721,166.52 | 33,514,582.99 | 33,514,582.9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81,765,775.17 | 181,765,775.17 | 200,997,526.78 | 200,997,526.78 | ||
合计 | 275,329,009.04 | 275,329,009.04 | 302,294,804.84 | 302,294,804.8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6,061,548.91 | 42,471,203.30 |
预缴税款 | 40,466,075.47 | 10,299,841.82 |
合计 | 76,527,624.38 | 52,771,045.12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36,434,151.45 | 35,658,361.10 | 775,790.35 | 36,544,618.59 | 29,464,825.76 | 7,079,792.83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797,399.00 | 898,699.50 | 898,699.50 | 1,797,399.00 | 359,479.80 | 1,437,919.20 | |
合计 | 38,231,550.45 | 36,557,060.60 | 1,674,489.85 | 38,342,017.59 | 29,824,305.56 | 8,517,712.03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9,824,305.56 | 29,824,305.56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9,824,305.56 | 29,824,305.5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732,755.04 | 6,732,755.0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6,557,060.60 | 36,557,060.6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22,696,013.11 | 3,114,893.01 | 2,046,000.00 | 23,764,906.12 | |||||||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 10,364,637.16 | 249,318.57 | 10,613,955.73 | ||||||||
小计 | 33,060,650.27 | 3,364,211.58 | 2,046,000.00 | 34,378,861.85 | |||||||
合计 | 33,060,650.27 | 3,364,211.58 | 2,046,000.00 | 34,378,861.85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北永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合计 | 1,500,000.00 | 1,5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215,701.61 | 73,215,701.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3,215,701.61 | 73,215,701.61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706,107.62 | 21,706,107.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11,278.24 | 4,411,278.24 | ||
(1)计提或摊销 | 4,411,278.24 | 4,411,278.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6,117,385.86 | 26,117,385.8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098,315.75 | 47,098,315.7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509,593.99 | 51,509,593.9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42,421,068.60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602,844,321.57 | 3,477,038,350.2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602,844,321.57 | 3,477,038,350.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燃气管道 | 机械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2,863,635.09 | 3,511,349,225.24 | 653,249,771.30 | 44,372,856.26 | 44,712,843.74 | 4,746,548,331.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383,897.10 | 133,847,070.13 | 72,804,783.49 | 640,174.55 | 5,621,638.79 | 311,297,564.06 |
(1)购置 | 1,866,220.04 | 385,917.62 | 5,286,785.50 | 7,538,923.1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5,193,214.07 | 122,957,585.17 | 67,111,975.30 | 235,261.87 | 275,498,036.4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3,190,683.03 | 10,889,484.96 | 3,826,588.15 | 254,256.93 | 99,591.42 | 28,260,604.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30,544.98 | 110,496.51 | 8,677,427.01 | 7,706,395.97 | 3,442,078.26 | 28,966,942.73 |
(1)处置或报废 | 9,030,544.98 | 110,496.51 | 8,677,427.01 | 7,706,395.97 | 3,442,078.26 | 28,966,942.73 |
4.期末余额 | 582,216,987.21 | 3,645,085,798.86 | 717,377,127.78 | 37,306,634.84 | 46,892,404.27 | 5,028,878,952.9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9,906,913.38 | 864,591,930.91 | 231,353,415.46 | 33,347,739.16 | 30,309,982.50 | 1,269,509,981.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939,559.55 | 98,447,686.76 | 38,993,369.30 | 2,124,062.43 | 6,124,712.13 | 167,629,390.17 |
(1)计提 | 19,830,205.13 | 97,152,821.60 | 38,113,558.51 | 1,955,035.50 | 6,039,080.07 | 163,090,700.81 |
12)企业合并增加 | 2,109,354.42 | 1,294,865.16 | 879,810.79 | 169,026.93 | 85,632.06 | 4,538,689.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67,513.51 | 434,555.50 | 4,114,732.01 | 3,484,844.91 | 1,203,094.26 | 11,104,740.19 |
(1)处置或报废 | 1,867,513.51 | 434,555.50 | 4,114,732.01 | 3,484,844.91 | 1,203,094.26 | 11,104,740.19 |
4.期末余额 | 129,978,959.42 | 962,605,062.17 | 266,232,052.75 | 31,986,956.68 | 35,231,600.37 | 1,426,034,631.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2,238,027.79 | 2,682,480,736.69 | 451,145,075.03 | 5,319,678.16 | 11,660,803.90 | 3,602,844,321.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2,956,721.71 | 2,646,757,294.33 | 421,896,355.84 | 11,025,117.10 | 14,402,861.24 | 3,477,038,350.2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98,166,389.93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78,537,726.14 | 449,594,873.7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78,537,726.14 | 449,594,873.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LNG储气站 | 1,302,747.31 | 1,302,747.31 | 8,429,680.96 | 8,429,680.96 | ||
办公楼 | 3,004,226.80 | 3,004,226.80 | 72,842,461.22 | 72,842,461.22 | ||
燃气管线 | 220,306,333.93 | 220,306,333.93 | 194,346,333.72 | 194,346,333.72 | ||
设备安装 | 4,870,663.23 | 4,870,663.23 | ||||
CNG加气站 | 1,481,302.99 | 1,481,302.99 | 1,365,727.14 | 1,365,727.14 | ||
门站工程 | 55,936,256.88 | 55,936,256.88 | 64,048,018.94 | 64,048,018.94 | ||
其它工程 | 4,369,961.20 | 4,369,961.20 | 9,350,730.20 | 9,350,730.20 | ||
调压设施 | 13,818,127.18 | 13,818,127.18 | 14,509,998.41 | 14,509,998.41 | ||
供热站工程 | 7,024,232.51 | 7,024,232.51 | ||||
LNG接收站 | 23,274,829.05 | 23,274,829.05 | 18,080,627.80 | 18,080,627.80 | ||
分布式能源项目 | 55,043,940.80 | 55,043,940.80 | 54,726,399.64 | 54,726,399.64 | ||
合计 | 378,537,726.14 | 378,537,726.14 | 449,594,873.77 | 449,594,873.7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LNG储气站 | 8,429,680.96 | 9,789,502.73 | 16,916,436.38 | 1,302,747.31 | 在建 | |||||||
办公楼 | 72,842,461.22 | 8,620,884.96 | 78,459,119.38 | 3,004,226.80 | 在建 | |||||||
燃气管线 | 194,346,333.72 | 146,903,464.37 | 120,943,464.16 | 220,306,333.93 | 在建 | |||||||
CNG加气站 | 1,365,727.14 | 1,497,018.05 | 1,381,442.20 | 1,481,302.99 | 在建 | |||||||
门站工程 | 64,048,018.94 | 19,089,839.92 | 27,201,601.98 | 55,936,256.88 | 在建 | |||||||
调压设施 | 14,509,998.41 | 28,575,898.18 | 29,267,769.41 | 13,818,127.18 | 在建 | |||||||
LNG接收站 | 3,500,000,000.00 | 18,080,627.80 | 5,194,201.25 | 23,274,829.05 | 0.66 | 在建 | ||||||
分布式能源项目 | 63,856,300.00 | 54,726,399.64 | 317,541.16 | 55,043,940.80 | 86.20 | 在建 | ||||||
合计 | 3,563,856,300.00 | 428,349,247.83 | 219,988,350.62 | 274,169,833.51 | 374,167,764.94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492,250.00 | 5,492,25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65,467.86 | 6,865,467.86 | |
—新增租赁 | 6,865,467.86 | 6,865,467.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492,250.00 | 6,865,467.86 | 12,357,717.8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30,720.46 | 930,720.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9,425.04 | 1,334,952.08 | 1,464,377.12 |
(1)计提 | 129,425.04 | 1,334,952.08 | 1,464,377.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60,145.50 | 1,334,952.08 | 2,395,097.5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32,104.50 | 5,530,515.78 | 9,962,620.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61,529.54 | 4,561,529.54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411,014,035.20 | 20,776,067.44 | 439,104,583.39 | 870,894,686.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514,137.30 | 11,207,076.56 | 31,721,213.86 | |||
(1)购置 | 15,678,116.83 | 11,207,076.56 | 26,885,193.3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836,020.47 | 4,836,020.4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854,136.51 | 103,396.22 | 28,957,532.73 | |||
(1)处置 | 28,854,136.51 | 103,396.22 | 28,957,532.73 | |||
4.期末余额 | 402,674,035.99 | 31,879,747.78 | 439,104,583.39 | 873,658,367.1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9,911,651.83 | 11,537,244.28 | 62,372,250.54 | 123,821,146.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52,578.12 | 2,854,808.94 | 24,848,907.57 | 37,656,294.63 | ||
(1)计提 | 9,341,817.00 | 2,854,808.94 | 24,848,907.57 | 37,045,533.51 | ||
(2)企业合并增加 | 610,761.12 | 610,761.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53,649.82 | 65,744.26 | 3,319,394.08 | |||
(1)处置 | 3,253,649.82 | 65,744.26 | 3,319,394.08 | |||
4.期末余额 | 56,610,580.13 | 14,326,308.96 | 87,221,158.11 | 158,158,047.2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6,063,455.86 | 17,553,438.82 | 351,883,425.28 | 715,500,319.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1,102,383.37 | 9,238,823.16 | 376,732,332.85 | 747,073,539.3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56,219,818.75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荆州天然气 | 507,594,455.05 | 507,594,455.05 | ||||
磐睿能源 | 2,168.77 | 2,168.77 | ||||
阜阳燃气 | 691,046,521.99 | 4,325,645.65 | 686,720,876.34 | |||
涿鹿燃气 | 72,111,701.68 | 72,111,701.68 | ||||
绥中管道 | 470,677.38 | 470,677.38 | ||||
商都恒泰 | 542,013.35 | 542,013.35 | ||||
合计 | 1,271,225,524.87 | 542,013.35 | 4,325,645.65 | 1,267,441,892.5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荆州天然气 | ||||||
磐睿能源 | 2,168.77 | 2,168.77 | ||||
阜阳燃气 | ||||||
涿鹿燃气 | ||||||
绥中管道 | 470,677.38 | 470,677.38 | ||||
合计 | 472,846.15 | 472,846.15 |
说明:(1)本公司将荆州天然气作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经外部估值专家复核的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采用的折现率为11.51%,现金流量的永续增长率为0%。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荆州天然气预计售气量和安装量、未来售气价格和安装价格、预
计毛利率、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荆州天然气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因购买荆州天然气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2)本公司将阜阳燃气作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经外部估值专家复核的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采用的折现率为11.84%,现金流量的永续增长率为0%。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阜阳燃气预计售气量、安装量和成品油销售量、未来售气价格、安装价格和成品油售价、预计毛利率、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阜阳燃气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因购买阜阳燃气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3)本公司依据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将涿鹿燃气划分为涿鹿燃气、白沟燃气、绥中燃气、献县燃气四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经外部估值专家复核的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其中涿鹿燃气采用的折现率为11.53%,白沟燃气采用的折现率为11.64%,绥中燃气采用的折现率为12.73%,献县燃气采用的折现率为11.11%,现金流量的永续增长率均为0%。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各资产组的燃气预计售气量、安装量、未来售气价格、安装价格、预计毛利率、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各资产组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因购买涿鹿燃气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土地租赁费 | 78,553.43 | 4,000.00 | 74,553.43 | ||
房屋装修费 | 600,084.32 | 398,425.29 | 240,127.12 | 758,382.49 | |
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26,910.00 | 26,910.00 | |||
合计 | 705,547.75 | 398,425.29 | 271,037.12 | 74,553.43 | 758,382.49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 | 递延所得税 | 可抵扣暂时性差 | 递延所得税 |
异 | 资产 | 异 |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56,020,658.67 | 63,735,570.14 | 186,528,228.73 | 46,350,254.2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0,404,783.72 | 12,601,195.93 | 7,600,436.19 | 1,900,109.05 |
可抵扣亏损 | ||||
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形成的递延收益 | 88,926,193.80 | 22,231,548.45 | 109,704,677.80 | 27,426,169.45 |
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 | 92,698,148.85 | 23,174,537.20 | 122,979,952.76 | 30,744,988.19 |
合计 | 488,049,785.04 | 121,742,851.72 | 426,813,295.48 | 106,421,520.9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09,114,996.77 | 152,278,749.20 | 637,673,388.12 | 159,418,347.03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8,383.56 | 24,595.89 | ||
燃气工程安装分期纳税的影响 | 199,241,786.74 | 49,810,446.70 | 330,524,404.87 | 82,631,101.32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影响 | 635,231,080.72 | 158,807,770.08 | 540,631,069.67 | 135,157,767.32 |
合计 | 1,443,587,864.23 | 360,896,965.98 | 1,508,927,246.22 | 377,231,811.5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598,774.64 | 40,144,077.08 | 68,301,570.28 | 38,119,950.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1,598,774.64 | 279,298,191.34 | 68,301,570.28 | 308,930,241.2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1,812,945.11 | 56,244,193.34 |
可抵扣亏损 | 135,300,971.58 | 165,386,253.93 |
合计 | 187,113,916.69 | 221,630,447.2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29,300,174.18 | ||
2022年 | 19,321,483.58 | 19,505,534.36 | |
2023年 | 20,971,786.73 | 17,477,344.01 | |
2024年 | 30,585,186.88 | 34,087,883.90 | |
2025年 | 54,823,883.23 | 65,015,317.48 | |
2026年 | 9,598,631.16 | ||
合计 | 135,300,971.58 | 165,386,253.9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土地款 | 15,989,300.00 | 15,989,300.00 | 15,989,300.00 | 15,989,300.00 | ||
合计 | 15,989,300.00 | 15,989,300.00 | 15,989,300.00 | 15,989,300.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82,000,000.00 | 180,6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282,000,000.00 | 280,6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63,322,429.19 | 9,595,258.12 |
合计 | 63,322,429.19 | 9,595,258.1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设备款 | 95,450,500.44 | 149,944,472.33 |
应付燃气款 | 62,782,896.33 | 42,661,545.43 |
应付成品油款 | 588,929.00 | |
应付工程款 | 124,512,700.51 | 152,480,635.49 |
应付其他款 | 5,504,693.67 | 10,828,186.03 |
合计 | 288,250,790.95 | 356,503,768.2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燃气款 | 579,395,346.35 | 526,067,438.76 |
燃气工程安装款 | 636,919,948.54 | 646,999,710.41 |
燃气具销售款 | 76,017,680.83 | 95,411,031.95 |
供热费 | 28,405,612.73 | 26,279,669.57 |
成品油款 | 4,213,809.69 | 4,674,966.16 |
合计 | 1,324,952,398.14 | 1,299,432,816.8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6,746,493.27 | 223,463,580.57 | 220,696,459.30 | 49,513,614.5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598.88 | 22,020,062.74 | 22,032,661.62 | |
三、辞退福利 | 306,383.85 | 899,211.50 | 899,211.50 | 306,383.85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7,065,476.00 | 246,382,854.81 | 243,628,332.42 | 49,819,998.3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5,806,052.66 | 186,763,920.06 | 183,928,306.75 | 48,641,665.97 |
二、职工福利费 | 51,651.07 | 11,690,067.61 | 11,627,463.61 | 114,255.07 |
三、社会保险费 | 6,487.28 | 11,058,401.96 | 11,064,889.2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487.28 | 10,292,397.13 | 10,298,884.41 | |
工伤保险费 | 702,072.48 | 702,072.48 | ||
生育保险费 | 63,932.35 | 63,932.35 | ||
四、住房公积金 | 3,600.00 | 10,783,034.58 | 10,786,634.5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78,702.26 | 3,138,023.01 | 3,259,031.77 | 757,693.5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30,133.35 | 30,133.35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6,746,493.27 | 223,463,580.57 | 220,696,459.30 | 49,513,614.5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222.72 | 21,214,619.87 | 21,226,842.59 | |
2、失业保险费 | 376.16 | 805,442.87 | 805,819.0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2,598.88 | 22,020,062.74 | 22,032,661.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181,176.39 | 9,890,536.99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49,063,478.81 | 132,690,470.63 |
个人所得税 | 11,909,680.69 | 11,959,242.2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59,416.86 | 585,203.66 |
房产税 | 290,861.29 | 36,866.42 |
教育费附加 | 454,634.28 | 309,888.91 |
地方教育附加 | 303,089.48 | 197,643.38 |
印花税 | 76,654.18 | 71,586.93 |
土地使用税 | 153,231.63 | 40,858.41 |
其他 | 546,558.26 | 71,579.20 |
合计 | 178,838,781.87 | 155,853,876.7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84,511.89 | 55,034.00 |
应付股利 | 29,983,173.93 | 33,010,664.53 |
其他应付款 | 25,965,750.04 | 38,928,795.65 |
合计 | 56,133,435.86 | 71,994,494.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84,511.89 | 55,034.00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184,511.89 | 55,034.00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9,983,173.93 | 33,010,664.53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29,983,173.93 | 33,010,664.5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施工保证金、押金 | 10,866,326.48 | 21,320,453.07 |
代收燃气保险费 | 1,947,265.00 | |
其他往来 | 15,099,423.56 | 15,661,077.58 |
合计 | 25,965,750.04 | 38,928,795.6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7,500,000.00 | 3,02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4,360,470.18 | 23,594,640.91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67,052.81 | |
合计 | 134,227,522.99 | 26,614,640.9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845,960,000.00 | 259,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7,500,000.00 | -3,020,000.00 |
合计 | 1,098,460,000.00 | 655,98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698,938.02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67,052.81 | |
合计 | 3,331,885.2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69,297,542.18 | 143,199,415.96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69,297,542.18 | 143,199,415.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66,794,056.87 | 153,658,012.3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3,594,640.91 | 84,360,470.18 |
其他说明:
说明:(1)2018年12月,武清百川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融”)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武清百川拥有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资产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本金179,739,900元,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结束后的留购价款为100元。根据百川能源、百川燃气与国银金融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百川能源、百川燃气为上述融资租赁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2,457,062.17 | 28,958,153.05 | 23,514,875.52 | 167,900,339.70 | 政府补助 |
合计 | 162,457,062.17 | 28,958,153.05 | 23,514,875.52 | 167,900,339.7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土地出让金返还 | 1,728,984.20 | 43,771.80 | 1,685,212.40 | 与资产相关 | ||||
煤改气项目投资补助 | 121,293,000.00 | 4,331,892.84 | 116,961,107.16 | 与资产相关 | ||||
天然气应急采购差价补贴 | 16,958,153.05 | 16,958,153.05 | 与收益相关 | |||||
LNG储气调峰站建设财政补贴 | 33,450,041.67 | 12,000,000.00 | 1,498,521.53 | 43,951,520.14 | 与资产相关 | |||
购车补贴 | 164,300.00 | 31,800.00 | 13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锅炉改造工程政府补贴款 | 5,170,000.00 | 5,1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贴息 | 650,736. | 650,736.30 | 与收益 |
30 | 相关 | |||||||
合计 | 162,457,062.17 | 28,958,153.05 | 75,571.80 | 23,439,303.72 | 167,900,339.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 | 90,867,451.17 | 111,194,003.59 |
合计 | 90,867,451.17 | 111,194,003.59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42,740,310.00 | -79,729,509.00 | -79,729,509.00 | 1,363,010,801.00 |
其他说明:
说明: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决议将公司第一次和第二次回购的全部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1年5月11日,本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79,729,509股公司股份,注销完毕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442,740,310股变更为1,363,010,801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10,568,207.44 | 416,321,311.70 | 494,246,895.74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910,568,207.44 | 416,321,311.70 | 494,246,895.7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次回购股份和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均变更为“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1年5月11日,公司注销全部已回购股份79,729,509股,减少资本公积416,321,311.7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票 | 361,048,534.92 | 154,255,527.26 | 496,050,820.70 | 19,253,241.48 |
合计 | 361,048,534.92 | 154,255,527.26 | 496,050,820.70 | 19,253,241.4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
(1)本公司于 2020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9,941,916股,支付金额154,255,527.26元。
(2)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次回购股份和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均变更为“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1年5月11日,公司注销全部已回购股份79,729,509股,减少库存股496,050,820.70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5,833,888.70 | 48,322,706.82 | 65,283,148.77 | 38,873,446.75 |
合计 | 55,833,888.70 | 48,322,706.82 | 65,283,148.77 | 38,873,446.7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1,721,556.02 | 1,721,556.02 | ||
合计 | 181,721,556.02 | 181,721,556.0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58,223,575.71 | 2,448,148,589.8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358,223,575.71 | 2,448,148,589.8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7,364,585.20 | 507,473,614.8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94,396,985.25 | 597,398,629.03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01,191,175.66 | 2,358,223,575.7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97,149,272.09 | 3,561,055,530.17 | 4,177,757,403.98 | 3,264,286,332.66 |
其他业务 | 127,434,581.83 | 42,483,544.82 | 118,015,101.16 | 27,795,447.68 |
合计 | 4,624,583,853.92 | 3,603,539,074.99 | 4,295,772,505.14 | 3,292,081,780.3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73,437.18 | 5,022,153.14 |
教育费附加 | 2,808,788.31 | 2,628,117.8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263,360.73 | 2,729,876.02 |
土地使用税 | 3,348,208.06 | 1,645,171.95 |
车船使用税 | 156,017.13 | 69,756.40 |
印花税 | 2,014,855.28 | 1,624,178.97 |
地方教育附加 | 1,876,088.97 | 1,706,752.65 |
水利建设基金 | 657,733.05 | 603,261.97 |
其他 | 41,737.81 | 33,218.47 |
合计 | 19,740,226.52 | 16,062,487.4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7,432,340.79 | 33,429,640.88 |
广告宣传费 | 490,320.48 | 615,658.30 |
办公费 | 638,979.89 | 728,098.77 |
通讯费 | 626,801.31 | 615,661.34 |
折旧费 | 4,036,557.73 | 6,191,860.61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364,146.90 | 411,210.78 |
水电暖费 | 527,426.70 | 389,884.29 |
租赁费 | 855,742.94 | 1,451,303.25 |
运输费 | 811,996.64 | 751,945.31 |
物业管理费 | 25,931.79 | 47,019.79 |
车辆运行费 | 4,034,550.87 | 3,155,675.12 |
其他 | 2,110,920.61 | 2,048,651.93 |
合计 | 51,955,716.65 | 49,836,610.37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7,576,691.65 | 86,180,796.06 |
差旅费 | 1,529,940.94 | 1,523,367.77 |
办公费 | 710,588.23 | 1,673,256.72 |
通讯费 | 1,365,448.62 | 1,052,090.57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4,191,552.70 | 3,919,039.40 |
会议费 | 430,830.56 | 612,656.89 |
折旧费 | 16,653,848.19 | 14,405,026.07 |
维修费 | 2,801,185.15 | 2,169,038.97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454,445.94 | 154,152.41 |
财产保险费 | 1,806,219.62 | 2,253,608.78 |
行政性收费 | 61,286.74 | 132,774.26 |
无形资产摊销 | 9,433,778.07 | 8,764,778.2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1,571.44 | 546,477.29 |
业务招待费 | 10,628,468.12 | 8,873,068.60 |
车辆运行费 | 979,028.24 | 984,611.95 |
水电暖费 | 1,763,539.29 | 1,048,503.72 |
环境保护费 | 150,744.26 | 93,470.79 |
房屋租赁费 | 571,657.01 | 11,774,468.33 |
人才招聘费 | 98,587.99 | 38,391.34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394,473.21 | 458,337.01 |
董事会费 | 216,260.87 | 218,880.00 |
物业管理费 | 1,458,707.55 | 2,389,842.45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1,365,752.16 | |
股权激励费用 | -20,547,284.32 | |
其他 | 1,170,441.78 | 1,133,391.12 |
合计 | 135,925,048.33 | 129,852,744.3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04,979.34 | 973,553.86 |
材料费 | 1,124,497.42 | 2,341,347.22 |
折旧与摊销 | 120,074.67 | 280,976.15 |
其他 | 624,388.18 | 17,244.10 |
合计 | 3,173,939.61 | 3,613,121.3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72,881,291.79 | 67,271,454.07 |
减:利息收入 | -12,851,641.91 | -11,858,317.03 |
手续费及其他 | 2,731,383.51 | 5,602,042.66 |
合计 | 62,761,033.39 | 61,015,179.7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722,611.36 | 8,335,462.48 |
合计 | 9,722,611.36 | 8,335,462.48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燃气供热补贴 | 2,486,709.02 | 与收益相关 | |
阜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补助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进规上企业奖励金 | 44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气代煤工程安全评估补贴 | 2,824,900.00 | 3,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三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企业产值贡献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颍东财政投资奖补款 | 68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物流补贴 | 101,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亩均效益突出贡献奖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第十九批财政预补助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补贴 | 75,571.80 | 75,571.8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补贴 | 1,382,139.56 | 1,089,981.66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9,722,611.36 | 8,335,462.48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364,211.58 | 1,918,033.4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895,563.8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15,500.00 | 126,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到期的投资收益 | 83,876.71 | 1,581,326.22 |
合计 | 22,459,152.13 | 3,625,359.6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62,739.73 | 812,534.2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62,739.73 | 812,534.2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762,739.73 | 812,534.2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983,594.88 | 40,033,804.4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620,920.29 | 2,644,259.4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6,732,755.04 | 8,880,938.38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5,095,429.63 | 51,559,002.3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97,488.38 | -5,817,179.47 |
合计 | 797,488.38 | -5,817,179.47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09,978.72 | 492,000.00 | 109,978.72 |
其他 | 876,604.94 | 1,606,174.27 | 876,604.94 |
合计 | 986,583.66 | 2,098,174.27 | 986,583.6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优秀民营企业突出贡献奖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年科技小巨人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培育计划 | |||
其他补助项目 | 109,978.72 | 9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09,978.72 | 492,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452,000.00 | 7,095,721.00 | 452,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959,184.50 | 316,367.60 | 1,959,184.50 |
其他 | 1,283,784.62 | 530,275.32 | 1,283,784.62 |
合计 | 3,694,969.12 | 7,942,363.92 | 3,694,969.1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3,012,512.78 | 144,486,473.2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4,324,702.53 | 25,531,271.34 |
合计 | 188,687,810.25 | 170,017,744.5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43,426,990.9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5,856,747.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30,181.4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674,134.8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483,467.7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747,746.7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 2,399,657.79 |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188,687,810.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退回借款 | 856,430.30 | 2,633,848.24 |
保证金、押金 | 21,151,398.07 | 25,397,992.89 |
存款利息收入 | 12,677,269.66 | 11,963,084.18 |
赔偿及补偿款 | 1,142,339.96 | 1,051,656.78 |
政府补助 | 43,182,477.19 | 50,091,781.39 |
代收代付款 | 1,276,592.04 | 15,088,663.39 |
租金收入 | 9,587,901.73 | 6,046,836.87 |
解除冻结资金 | 100,744,267.78 | 27,499,204.78 |
合计 | 190,618,676.73 | 139,773,068.5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及施工队借款 | 5,182,431.49 | 7,999,135.65 |
保证金、押金等 | 24,478,433.79 | 20,509,206.43 |
银行业务手续费 | 1,368,895.71 | 5,168,150.91 |
期间费用 | 51,920,349.30 | 41,391,744.97 |
赔偿款 | 2,777,804.65 | 1,276,359.16 |
代收代付款 | 2,487,815.84 | 13,496,025.96 |
房屋租金 | 1,111,810.37 | 2,063,165.58 |
公益性捐赠 | 451,124.00 | 7,291,721.02 |
冻结的资金 | 100,121,171.47 | 24,116,046.60 |
合计 | 189,899,836.62 | 123,311,556.2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 | 110,000,000.00 | 183,540,000.00 |
合计 | 110,000,000.00 | 183,54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175,000,000.00 |
往来单位 | 4,587,099.38 | |
合计 | 54,587,099.38 | 175,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818,315.79 | 16,000,000.00 |
往来单位 | 3,494,074.00 | |
合计 | 13,312,389.79 | 16,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6,314,554.10 | 10,075,337.04 |
回购股票 | 154,255,527.26 | 160,010,676.01 |
融资租赁费用 | 9,800,085.50 | |
使用权资产租赁付款 | 1,449,434.88 | |
合计 | 212,019,516.24 | 179,886,098.5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54,739,180.69 | 522,845,821.8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35,095,429.63 | 51,559,002.3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3,090,700.81 | 208,763,607.6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464,377.12 | |
无形资产摊销 | 37,045,533.51 | 36,231,785.5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1,037.12 | 11,896,563.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7,488.38 | 5,817,179.4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59,184.50 | 316,367.6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62,739.73 | -812,534.2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2,881,291.79 | 67,271,454.0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459,152.13 | -3,625,359.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24,126.46 | 5,571,430.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632,049.94 | 19,959,840.4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965,795.80 | 59,688,462.4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2,923,563.98 | 265,671,966.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6,936,976.91 | -305,757,969.51 |
其他 | -37,286,994.37 | -52,425,714.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6,478,929.25 | 892,971,904.2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77,050,328.31 | 591,064,344.8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91,064,344.84 | 1,298,448,174.6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5,985,983.47 | -707,383,829.8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7,164,300.00 |
其中:商都恒泰 | 17,164,3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76,739.53 |
其中:商都恒泰 | 876,739.53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6,287,560.47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7,779,488.00 |
其中:蒙城县和顺加油站有限公司 | 11,779,488.00 |
安徽国祯东明石化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89,033.70 |
其中:蒙城县和顺加油站有限公司 | 454,708.06 |
安徽国祯东明石化有限公司 | 434,325.64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6,890,454.30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77,050,328.31 | 591,064,344.84 |
其中:库存现金 | 17,844.37 | 585.6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58,255,496.08 | 591,061,318.5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8,776,987.86 | 2,440.5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7,050,328.31 | 591,064,344.8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7,423,284.26 | 其中被法院冻结的资金2,260,000元,见下说明(1)。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34,183,238.60 | 见下说明(2) |
无形资产 | ||
应收账款 | 15,477,414.18 | 见下说明(2) |
合计 | 177,083,937.04 | / |
其他说明:
说明:(1)2020年1月,香河首农、香河城镇房地产、香河华宇、香河中商就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河百川侵害其土地使用权一事,向香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因香河百川在其土地使用权范围内非法铺设燃气管道,对其造成损失共15,241.80万元,请求判令香河百川停止对其土地使用权的侵害并赔偿全部损失。2021年2月,香河首农、香河城镇房地产、香河华宇、香河中商就上述案件向香河县人民法院、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香河县人民法院、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撤诉。2021年2月,香河首农、香河城镇房地产、香河华宇、香河中商就香河百川侵害其土地使用权一事,再次向香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因香河百川在其土地使用权范围内非法铺设燃气管道,对其造成损失共15,681.80万元,请求判令香河百川停止对其土地使用权的侵害并赔偿全部损失,并请求百川能源、百川燃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庭审过程中,原告方变更诉讼请求,将原赔偿损失合计15,681.80万元变更为316.55万元。变更后,银行存款前期冻结的资金减少至348万元。2021年12月,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上述事项作出判决,驳回原告香河首农、香河城镇房地产、香河华宇、香河中商的诉讼请求。同月,香河首农不服一审判决,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余原告未提起上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百川燃气因香河首农的上诉仍有226万元银行存款处于冻结状态。
(2)如本附注“七、48、长期应付款”所述,2018年12月,武清百川与国银金融签署《应收账
款质押合同》,以其合法享有的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经营、供气供热产生的债权等全部应收账款向国银金融提供质押,为融资租赁债务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武清百川售后回租业务对应的固定资产为134,183,238.60元,应收账款为15,477,414.18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土地出让金返还 | 2,137,521.00 | 递延收益 | 43,771.80 |
煤改气项目投资补助 | 134,770,000.00 | 递延收益 | 4,331,892.84 |
LNG调峰储气站建设财政补贴 | 45,590,000.00 | 递延收益 | 1,498,521.53 |
购车补贴 | 318,000.00 | 递延收益 | 31,800.00 |
锅炉改造工程政府补贴款 | 5,170,000.00 | 递延收益 | |
天然气应急采购差价补贴 | 18,484,386.83 | 主营业务成本 | 16,958,153.05 |
气代煤工程安全评估补贴 | 2,824,900.00 | 其他收益 | 2,824,900.00 |
采暖期供热补贴 | 3,293,853.05 | 其他收益、主营业务成本 | 3,293,853.05 |
财政贴息 | 财务费用 | 650,736.30 | |
新进规上企业奖励金 | 440,000.00 | 其他收益 | 440,000.00 |
稳岗就业补贴 | 109,468.47 | 其他收益 | 109,468.47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04,184.69 | 其他收益 | 804,184.69 |
阜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补助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亩均效益突出贡献奖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2021年度第十九批财政预补助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其他政府补助 | 578,465.12 |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 578,465.1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商都恒泰 | 2021/11/11 | 17,164,300.00 | 100.00 | 现金收购 | 2021/11/30 | 2021年11月8日,商都恒泰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商都恒泰股权100%变更至涿鹿燃气名下,并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2021年11月11日,商都恒泰100%股权过户至涿鹿燃气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截至2021年11月30日止,商都恒泰成为涿鹿燃气全资子公司,涿鹿燃气取得商都恒泰控制权。 | 2,636,779.61 | -158,294.17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商都恒泰 |
--现金 | 17,164,3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7,164,3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6,622,286.65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542,013.35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商都恒泰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31,218,521.17 | 29,913,371.94 |
货币资金 | 876,739.53 | 876,739.53 |
应收款项 | 707,368.46 | 707,368.46 |
预付款项 | 116,062.33 | 116,062.33 |
其他应收款 | 2,850.00 | 2,850.00 |
存货 | 1,319,688.89 | 1,290,501.33 |
其他流动资产 | 161,876.25 | 161,876.25 |
固定资产 | 23,721,915.13 | 21,867,433.18 |
在建工程 | 87,558.99 | 838,081.50 |
无形资产 | 4,224,461.59 | 4,052,459.36 |
负债: | 14,596,234.52 | 14,269,947.22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4,923,897.24 | 4,923,897.24 |
合同负债 | 1,875,097.28 | 1,875,097.28 |
应交税费 | -1,585.35 | -1,585.35 |
其他应付款 | 4,589,099.38 | 4,589,099.38 |
长期借款 | 2,598,000.00 | 2,598,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6,287.30 | |
专项储备 | 285,438.67 | 285,438.67 |
净资产 | 16,622,286.65 | 15,643,424.72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16,622,286.65 | 15,643,424.72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蒙城县和顺加油站有限公司 | 11,839,488.28 | 51.00 | 现金转让 | 2021/7/8 | 取得批复并办理交割手续 | 4,747,146.48 | ||||||
安徽国祯东明石化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51.00 | 现金转让 | 2021/9/8 | 取得批复并办理交割手续 | 14,299,385.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阜阳燃气于2021年2月8日与临泉县盛世广源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百源天然气。百源天然气设立时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其中阜阳燃气认缴2,320万元,持股比例58%,临泉县盛世广源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认缴1,680万元,持股比例42%。百源天然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21MA2WP5D37W,法定代表人:郭淑城,注册地: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杨桥镇S102省道与S328省道交口西南侧30米,经营范围:城镇居民燃料、天然气销售(不含管道输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子公司上海江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注销手续。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百川企管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院6号楼-2至3层101内2层202室 | 企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百川投资控股 | 香港 | 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61-167號香港貿易中心1702 室 | 项目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冀全贸易 | 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D座205-8室 | 物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百川燃气 | 永清县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武隆南路160号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永清百川 | 永清县 | 永清县武隆路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清百川 | 武清开发区 | 武清开发区泉州公路西侧 | 燃气供应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九九热力 | 武清开发区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12-86(集中办公区) | 热力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安维斯达 | 西安市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秀雅路995号内科研楼108室 | 仪器仪表 | 75.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大厂百川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大厂县厂谭路北侧河西营村段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香河百川 | 香河县 | 香河县蒋辛屯镇大香线东侧和园路北侧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涿鹿百川 | 涿鹿县 | 涿鹿县科技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园区 | 下企业合并 | |||||
固安百川 | 固安县 | 固安县新昌街南侧、玉泉路东侧长福宫门店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固安热电 | 固安县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昌街南侧、玉泉路东侧(长福宫小区6#1-113) | 热力供应 | 100.00 | 设立 | |
百川物流 | 固安县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固涿路北侧京九铁路东侧 | 危险品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河热力 | 三河市 |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区东环路204号 | 热力供应 | 100.00 | 设立 | |
百川建安 | 永清县 | 永清县武隆南路160号 | 建筑安装 | 100.00 | 设立 | |
霸州百川 | 霸州市 | 霸州市南孟镇廊霸路与马坊路交口往南200米路东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三河百川 | 三河市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区城关西关村西100米(建设路西路路北)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三河新能源 | 三河市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东环路204号办公楼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大厂热力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549号 | 热力供应 | 100.00 | 设立 | |
绥中管道 | 绥中县 | 绥中县文化路26号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涿鹿燃气 | 涿鹿县 | 涿鹿县涿鹿镇府庭花园底商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献县燃气 | 献县 | 原106国道西侧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肃宁燃气 | 肃宁县 | 肃宁县肃水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路北侧、状元大道东侧公园大道、天厚园9-10号楼中间商业4 | 下企业合并 | |||||
绥中燃气 | 绥中县 | 绥中县城郊乡西关村西郊小区 | 燃气供应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白沟燃气 | 白沟县 | 白沟镇京白大街西侧富润豪庭底商 | 燃气供应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商都恒泰 | 商都县 | 商都县省际通道北、原外环路西(众鑫源机动车检测中心北)1-2层办公楼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百川热电 | 永清县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望海寺道口(原龙港区政府办公楼)401室 | 燃气、热力供应 | 100.00 | 设立 | |
百川绥中 | 绥中县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城郊乡西关村1-421 | LNG生产与销售 | 60.00 | 设立 | |
磐睿能源 | 三河市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创意谷街南侧、精工园东侧 | 分布式能源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荆州天然气 | 荆州市 | 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1-5楼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监利天然气 | 监利县 |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玉沙大道63号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阳燃气 | 阜阳市 | 阜阳市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辛桥路东侧、富强路北侧徽清科技园A1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栋办公楼11楼 | ||||||
太和金鹰 | 太和县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开发区新阳路与和畅路交叉口 | 燃气供应 | 6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临泉燃气 | 临泉县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工业园区北园居委会孙庄姜尚大道西侧 | 燃气供应 | 58.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临泉盛源 | 临泉县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工业园区北园居委会孙庄姜尚大道西侧 | 燃气供应 | 58.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阳允和 | 阜阳市 | 阜阳市颍东区幸福路136号铁四局二公司1区5#楼 | 成品油销售、燃气供应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南会龙 | 阜阳市 | 阜南县会龙工业园区龙泉路 | 燃气供应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阳创亿 | 阜阳市 | 阜阳市颍州区三塔集镇葛庙村 | 成品油销售、燃气供应 | 68.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阳新兴能源 | 阜阳市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68号 | 分布式能源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临泉百源 | 阜阳市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杨桥镇S102省道与S328省道交口西南侧30米 | 燃气供应 | 58.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4,378,861.85 | 33,060,650.2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364,211.58 | 1,918,033.4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通过与本公司各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期末公允价值以银行系统查询到的可赎回金额确定。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百川资管 | 廊坊市永清县益昌路111号商住楼南楼 | 投资管理 | 3,000.00 | 37.61 | 37.6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东海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本公司间接持股44%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天津市博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永清县恒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陈秀英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朱伯东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劳务 | 997,912.21 | 10,386,636.26 |
天津市博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劳务 | 10,943.41 | |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接受燃气管输服务 | 12,170,195.19 | 10,605,358.79 |
永清县恒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186,610.40 | 856,491.8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燃气具 | 2,123.89 | |
永清县恒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燃气具 | 10,619.47 | |
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3,274.34 | |
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77,715.6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1) | 45,000,000.00 | 2021/3/18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2) | 5,000,000.00 | 2021/12/30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3) | 96,000,000.00 | 2020/4/29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3) | 200,000,000.00 | 2021/7/16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4) | 50,000,000.00 | 2021/6/21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4) | 50,000,000.00 | 2021/7/9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4) | 50,000,000.00 | 2021/7/30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4) | 50,000,000.00 | 2021/9/14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5) | 190,000,000.00 | 2021/9/24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香河百川(见下说明6) | 50,000,000.00 | 2021/2/26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阜阳燃气(见下说明7) | 100,000,000.00 | 2021/1/28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阜阳燃气(见下说明8) | 20,000,000.00 | 2021/9/27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阜阳燃气(见下说明8) | 30,000,000.00 | 2021/9/30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荆州市天然气(见下说明9) | 32,000,000.00 | 2021/3/5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荆州市天然气(见下说明9) | 24,000,000.00 | 2021/9/28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荆州市天然气(见下说明9) | 26,000,000.00 | 2021/10/25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武清百川 | 154,576,314.00 | 2018/12/20 | 2023/12/20 | 否 |
说明:(1)2021年3月12日,百川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昆仑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9,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百川燃气自昆仑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4,500万元。
(2)2021年12月28日,百川能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中信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5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百川燃气自中信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500万元。
(3)2021年7月16日,百川能源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为百川燃气向沧州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3.48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百川燃气自沧州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2.96亿元。
(4)2021年6月21日,百川能源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2021年7月27日,百川能源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百川燃气自进出口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合计2亿元。
(5)2021年9月9日,百川能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民生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百川燃气自民生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9亿元。
(6)2021年2月23日,百川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永清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河百川向建行永清支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5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香河百川自建行永清支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5,000万元。
(7)2020年4月15日,百川能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阜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阜阳燃气向兴业阜阳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阜阳燃气自兴业阜阳分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亿元。
(8)2019年4月28日,百川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昆仑西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阜阳燃气向昆仑西安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阜阳燃气自昆仑西安分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5,000万元。
(9)2020年5月26日,百川能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沙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荆州天然气向农行沙市支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3,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荆州天然气自农行沙市支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8,200万元。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东海、陈秀英 | 300,000,000.00 | 2019/4/28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1) | 9,980,000.00 | 2020/12/25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1) | 99,980,000.00 | 2021/1/25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2) | 45,000,000.00 | 2021/3/18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3) | 5,000,000.00 | 2021/12/30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王东海(见下说明4) | 96,000,000.00 | 2020/4/29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王东海(见下说明4) | 200,000,000.00 | 2021/7/16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5) | 190,000,000.00 | 2021/9/24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6) | 50,000,000.00 | 2021/2/26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7) | 20,000,000.00 | 2021/9/27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7) | 30,000,000.00 | 2021/9/30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朱伯东(见下说明8) | 32,000,000.00 | 2021/3/5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朱伯东(见下说明8) | 24,000,000.00 | 2021/9/28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朱伯东(见下说明8) | 26,000,000.00 | 2021/10/25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9) | 33,501,988.65 | 2021/7/21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9) | 33,522,100.54 | 2021/11/11 | 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说明:(1)2020年11月27日,王东海、陈秀英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路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能源向兴业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6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百川能源自兴业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0,996万元。
(2)2021年3月12日,王东海、陈秀英分别与昆仑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昆仑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9,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
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百川燃气自昆仑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4,500万元。
(3)2021年12月29日,王东海、陈秀英分别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中信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5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百川燃气自中信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500万元。
(4)2021年7月16日,王东海与沧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为百川燃气向沧州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3.48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百川燃气自沧州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2.96亿元。
(5)2021年9月9日,王东海、陈秀英分别与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民生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百川燃气自民生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9亿元。
(6)2021年2月22日,王东海、陈秀英与建行永清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河百川向建行永清支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5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香河百川自建行永清支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5,000万元。
(7)2019年4月28日,王东海、陈秀英与昆仑西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阜阳燃气向昆仑西安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阜阳燃气自昆仑西安分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5,000万元。
(8)2020年3月3日,朱伯东与农行沙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荆州天然气向农行沙市支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3,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荆州天然气自农行沙市支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8,200万元。
(9)2021年3月10日,王东海、陈秀英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兴业廊坊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武清百川向兴业廊坊分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武清百川自兴业廊坊分行处开立但尚未承兑的汇票金额为6,702.41万元。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89.30 | 804.6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12,255.00 | 11,105.50 | ||
应收账款 | 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91,690.00 | 1,243,625.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251,847.26 | 4,763,163.94 |
应付账款 | 天津市博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9,898.00 | 244,471.46 |
应付账款 |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1,049,478.80 | 3,632,061.80 |
合同负债 | 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5,21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39,726,973.5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分部间转移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如果多个经营分部共同承担的负债相关的费用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该共同承担的负债也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每个报告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热力分部 | 燃气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54,613,769.49 | 4,569,970,084.43 | 4,624,583,853.92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9,264,744.90 | 39,264,744.90 | ||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364,211.58 | 3,364,211.58 | ||
信用减值损失 | -6,079.94 | -35,089,349.69 | -35,095,429.63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7,848,976.83 | 198,433,949.97 | 206,282,926.80 |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15,636,254.42 | 722,552,621.44 | -5,238,115.08 | 743,426,990.94 |
所得税费用 | 6,865,446.38 | 180,512,835.10 | -1,309,528.77 | 188,687,810.25 |
净利润(净亏损) | 8,770,808.04 | 542,039,786.34 | -3,928,586.31 | 554,739,180.69 |
资产总额 | 245,372,993.15 | 8,064,924,198.40 | 158,570,722.78 | 8,151,726,468.77 |
负债总额 | 199,045,671.27 | 4,029,225,818.50 | 141,570,722.78 | 4,086,700,766.99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400,000,000.00 | 216,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92,996,868.85 | 882,933,112.59 |
合计 | 592,996,868.85 | 1,098,933,112.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百川燃气 | 250,000,000.00 | 216,000,000.00 |
荆州天然气 | 50,000,000.00 | |
阜阳燃气 | 100,0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0.00 | 216,000,0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0,188,675.72 |
1年以内小计 | 30,188,675.72 |
1至2年 | 162,843,036.67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300.00 |
5年以上 | 2,300.00 |
合计 | 193,034,312.3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701,270.72 | 2,600.00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92,333,041.67 | 882,932,272.59 |
合计 | 193,034,312.39 | 882,934,872.5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760.00 | 1,760.0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760.00 | 1,760.0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5,683.54 | 35,683.5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7,443.54 | 37,443.5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预期信用损失 | 1,760.00 | 35,683.54 | 37,443.54 | |||
合计 | 1,760.00 | 35,683.54 | 37,443.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161,831,524.67 | 1-2年 | 83.84 | |
浙江冀全贸易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14,090,005.00 | 1年以内 | 7.30 | |
三河市百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5.18 | |
百川燃气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6,32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3.27 | |
北京金坤丽泽置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620,530.56 | 1年以内 | 0.32 | 31,026.53 |
合计 | / | 192,862,060.23 | / | 99.91 | 31,026.5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332,846,901.05 | 6,33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332,846,901.05 | 6,33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百川燃气 | 4,085,650,000.00 | 4,085,650,000.00 | ||||
百川企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荆州天然气 | 878,999,989.05 | 878,999,989.05 | ||||
百川热电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阜阳燃气 | 1,344,196,912.00 | 1,344,196,912.00 | ||||
冀全贸易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6,322,846,901.05 | 10,000,000.00 | 6,332,846,901.0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19,433,962.24 | 29,150,943.51 | ||
合计 | 19,433,962.24 | 29,150,943.5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0,000,000.00 | 55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500,000,000.00 | 5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693,052.2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
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565,747.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46,616.44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18,364.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963,911.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8,417.82 | |
合计 | 42,304,722.2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38 | 0.39 | 0.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33 | 0.36 | 0.3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东海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