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2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20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8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916,38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4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33,912,197.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6,087,802.21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2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25号《验资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 金额(万元) |
2020年6月11日募集资金总额 | 7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3,391.22 |
2020年6月1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696,608.78 |
减: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置换金额(不含前期发行费用) | 109,184.30 |
加:2020年6月11日-2020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 | 787.49 |
减:2020年6月11日-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金额 | 113,479.0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74,732.91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0年6月,本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开设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201560001907170000)作为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520156000191399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账号:181102381920008813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63212261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
59290678551030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1578588888883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账号:12992010010035767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账号:4030300104099999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账号:13551901040015127)、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账号:
8012640000103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00000193508190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3550000001010836)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 129920100100357675 | 801,824,747.73 |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 40303001040999999 | 200,249,261.45 |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 13551901040015127 | 378,262,083.40 |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 | 35201560001913990000 | 8,665,622.51 | 活期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632122614 | 300,480,299.15 |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5785888888838 | 400,204,168.09 |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 | 1811023819200088131 | 1,450,724,939.78 |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592906785510306 | 400,307,782.10 |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 | 80126400001034 | 600,149,038.27 |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0000019350819012 | 100,275,008.08 |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3550000001010836 | 100,836,718.82 | 活期存款 |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 | 35201560001907170000 | 5,349,387.59 | 活期存款 |
合计 | 4,747,329,056.97 |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6月16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0)011008号《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无。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三安光电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6,608.7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2,663.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2,663.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项目 | 696,608.78 | 696,608.78 | 696,608.78 | 222,663.36 | 222,663.36 | 473,945.42 | 31.9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696,608.78 | 696,608.78 | 696,608.78 | 222,663.36 | 222,663.36 | 473,945.42 | 31.9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109,354.30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011008 号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