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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资本:中航资本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目 录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4

议案一: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 ...... 12

议案二: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25议案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 38

议案四: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41

议案五:关于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核定及授信的议案 ...... 43

议案六: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增资的议案 ...... 45

议案七: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 51

议案八:关于2021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4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时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资本大厦30层会议室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江涛先生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会议审议以下议题:

1、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

2、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关于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核定及授信的议案;

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增资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现场参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四、统计并上传现场表决结果

五、宣布最终统计结果(现场加网络投票结果)

六、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1-014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175404、175405、175493、175494、175578、175579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航控01、20航控02、20航控Y1、20航控Y2、20航控Y3、20航控Y4、20航控Y5、20航控Y6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30日 9点 3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资本大厦3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
2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关于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核定及授信的议案
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增资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有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705中航资本2021/3/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的持股凭证。法 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 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资本大厦41层。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群、刘窎。电话:010-65675115 传真:010-65675161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
2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关于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核
定及授信的议案
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增资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议案一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加强对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指所属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的财务公司业务;所属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融资租赁和其他融资服务业务,及由此产生的关联采购业务;所属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大宗交易、债务融资等业务;所属子公司中航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期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所属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信托业务;所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物业;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含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借贷业务等。

二、关联方情况

(一)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

1、航空工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法定代表人:谭瑞松成立日期:2008年11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

2、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18,510,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5%;航空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40,833,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9%,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航空工业所属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航空工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中航资本的合营企业

1、中航资信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资信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英属维尔津群岛

董事长:蔡明生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4日

BVI公司注册号码:1886535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2、财务数据

单位:港币元

项 目2020.12.31(未经审计)2019.12.31
总资产1,312,056,3041,302,076,881
净资产79,511,05479,214,631
项 目2020年(未经审计)2019年度
营业收入11,426,42110,062,000
营业利润296,423219,355
利润总额296,423219,355
净利润296,423219,355

3、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国际”)持有中航资信海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信”)50%的股权,能够对其实现共同控制,按照权益法对中航资信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七款,中航资信是中航资本的合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型/交易内容关联交易方2020年预计金额(万元)2020年实际金额(万元)
财务公司业务信贷资产余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5,000,000.003,674,074.56
存款余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30,000,000.0012,587,822.83
贷款利息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00,000.00117,005.46
存款利息支出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50,000.00113,943.63
业务开发服务支出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18,000.0017,261.00
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0,000.00262.31
保函业日均保函限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50,000.002.8
年度保函手续费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500.000.5
承兑业务日均承兑限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500,000.0019,057.27
年度承兑手续费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500.0013.08
财务顾问业务年度财务顾问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000.00126.13
关联采购与销售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400,000.00218,298.91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40,000.0029,555.11
关联租赁融资租赁资产余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800,000.0070,659.22
融资租赁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40,000.007,894.62
经营租赁支出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6,000.002,115.63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年度交易额度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000,000.001,338,206.32
年度业务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80,000.0020,497.52
关联方资金拆借拆入资金余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中航资信及所属子公司3,000,000.002,000,000.00
向关联方支付利息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中航资信及所属子公司200,000.0017,559.63
拆出资金余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中航资信及所属子公司1,500,000.00223,317.06
向关联方收入利息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中航资信及所属子公司150,000.006,057.01
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年度交易额度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50,000.000.00
开展收益凭证的债务融资业务年度交易额度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00,000.008,000.00

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在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

四、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交易内容

(一)财务公司业务

财务公司业务关联交易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与航空工业及其所属成员单位之间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业务对象均为集团内企业,因此中航财务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及为提高资金归集率、扩大业务规模而发生的业务开发支出均为关联交易。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与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关。中航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分为两类:售后回租与直接租赁。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如果承租人与中航租赁是关联方,则在进行售后回租业务的过程中承租人需要将标的资产出售给中航租赁,会发生关联方采购;在直接租赁业务中,如果承租人需要购买航空工业及其所属成员单位生产的产品,则一般需要由中航租赁代为采购,也会发生关联方采购。

(三)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包括中航租赁的所属子公司上海圆航机电有限公司)向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销售机电产品与酒店设备,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信托为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提供信托融资

服务收取的佣金,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为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提供证券经纪业务、保荐承销、财务顾问服务、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并收取相关费用,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期货为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提供期货业务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公司所属中航资本国际为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提供境外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

(四)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关联交易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向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所产生的关联交易(航空工业及其所属成员单位为承租人,中航租赁为出租人)。

(五)物业租赁

物业租赁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投资、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证券等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位于北京、深圳、西安、贵阳等地的物业。

(六)关联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关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信托、中航证券等所属子公司选定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中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作为保理业务客户,将其向下游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公司所属子公司或其设立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由公司所属子公司为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融资费、保理业务手续费等收入。

(七)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资金拆借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航空工业及其关联方借入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从中航资信及其所属子公司拆入资金;中航资本国际向航空工业及其所属成员单位、中航资信及其所属公司拆出资金。

(八)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

中航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与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进行股份转让。

(九)开展收益凭证的债务融资业务

中航证券通过向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发行收益凭证进行债务融资。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财务公司业务

1、存款业务: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在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存款利率由中航财务与存款人协商确定,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2、贷款业务: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提供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贷款利率由中航财务与贷款人考虑期限、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3、委托贷款业务: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通过公司所属

子公司中航财务,从中航工业取得的委托借款而收取的服务费,此项服务费率由中航财务与委托方按照行业惯例协商确定。

4、业务开发服务: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因提高资金归集率、扩大业务规模而支付的业务开发服务费,由中航财务与航空工业参照商业银行业务开发费率确定。

5、保函业务: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开展保函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保函申请人资信状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6、承兑业务: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开展承兑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客户资信状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7、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中航财务选定集团内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作为保贴客户,与其签订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保贴协议约定,中航财务承诺在一定额度内,对于持有保贴客户出具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提供贴现融资服务。中航财务同时与商业银行合作,根据业务需要将部分保贴业务转移给商业银行办理贴现,并向商业银行收取业务手续费。中航财务转移给商业银行办理的,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性出具保贴函,保贴函是承诺对所转移贴现业务的商业承兑汇票承担到期承兑连带责任。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8、财务顾问业务: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提供

债券发行咨询、投资咨询等服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由中航财务依据市场化原则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在直接租赁业务中发生的关联采购行为,其采购价格一般由承租人与租赁标的出售方(一般是供应商)协商确定,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只履行付款义务。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发生的关联采购行为,其采购价格一般由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考虑承租人的信用状况、租赁标的的变现难度等因素后,在租赁标的市场价格(评估价值)的基础上扣除一定的折扣后协商确定。

(三)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向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销售机电产品及其他服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信托为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提供信托融资服务收取的佣金与财务顾问费由中航信托依据市场化原则与筹资方协商确定。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为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提供证券经纪与投资银行服务收取的保荐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以及手续费佣金由中航证券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期货为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提供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公司所属中航资本国际为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提供境外金融服务,服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四)融资租赁

航空工业及所属子公司与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其融资租赁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比例视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而定),由中航租赁与承租人协商确定。

(五)物业租赁

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与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物业租赁行为,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六)关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信托、中航证券等所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申请人资信状况协商确定。

(七)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所属子公司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航空工业及其关联方、中航资信及子公司借款,其支付的委托贷款利率或资金成本参照银行同期市场利率协商确定。中航资本国际将资金借予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合营公司中航资信及其子公司周转使用,其借款利率参照当地同类业务(同期限、同币种)和项目资质按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八)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

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与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开展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份转让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九)开展收益凭证的债务融资业务

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与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开展发行收益凭证进行债务融资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参考同一时期,银行同期限理财产品的市场收益率情况以及同期限券商收益凭证的收益水平,结合收益凭证产品的风险特征、认购起点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确定最终收益率。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益。同时,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聚文先生、赵宏伟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30日

议案二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加强对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指所属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的财务公司业务;所属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融资租赁和其他融资服务业务,及由此产生的关联采购业务;所属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大宗交易、债务融资等业务;所属子公司中航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期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所属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信托业务;所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物业;

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含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借贷业务等。

二、关联方情况

(一)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

1、航空工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法定代表人:谭瑞松成立日期:2008年11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

2、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18,510,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5%;航空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40,833,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9%,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航空工业所属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航空工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中航资本的合营企业

1、中航资信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资信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英属维尔津群岛

董事长:蔡明生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4日

BVI公司注册号码:1886535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2、财务数据

单位:港币元

项 目2020.12.31(未经审计)2019.12.31
总资产1,312,056,3041,302,076,881
净资产79,511,05479,214,631
项 目2020年(未经审计)2019年度
营业收入11,426,42110,062,000
营业利润296,423219,355
利润总额296,423219,355
净利润296,423219,355

3、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国际”)持有中航资信海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信”)50%的股权,能够对其实现共同控制,按照权益法对中航资信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七款,中航资信是中航资本的合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预计202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交易内容关联交易方2021年预计金额
财务公司业务信贷资产余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5,000,000.00
存款余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30,000,000.00
贷款利息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00,000.00
存款利息支出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50,000.00
业务开发服务支出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2,000.00
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0,000.00
保函业务日均保函限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85,000.00
年度保函手续费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1,000.00
承兑业务日均承兑限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500,000.00
年度承兑手续费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500.00
财务顾问业务年度财务顾问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1,500.00
关联采购与销售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400,00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40,000.00
关联租赁融资租赁资产余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800,000.00
融资租赁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40,000.00
经营租赁支出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6,000.00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年度交易额度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2,000,000.00
年度业务收入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80,000.00
关联方资金拆借拆入资金余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中航资信及所属子公司3,000,000.00
向关联方支付利息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中航资信及所属子公司200,000.00
拆出资金余额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中航资信及所属子公司1,500,000.00
向关联方收入利息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中航资信及所属子公司150,000.00
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年度交易额度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50,000.00
开展收益凭证的债务融资业务年度交易额度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单位1,100,000.00

四、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交易内容

(一)财务公司业务

财务公司业务关联交易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与航空工业及其所属成员单位之间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

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业务对象均为集团内企业,因此中航财务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及为提高资金归集率、扩大业务规模而发生的业务开发支出均为关联交易。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与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关。中航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分为两类:售后回租与直接租赁。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如果承租人与中航租赁是关联方,则在进行售后回租业务的过程中承租人需要将标的资产出售给中航租赁,会发生关联方采购;在直接租赁业务中,如果承租人需要购买航空工业及其所属成员单位生产的产品,则一般需要由中航租赁代为采购,也会发生关联方采购。

(三)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包括中航租赁的所属子公司上海圆航机电有限公司)向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销售机电产品与酒店设备,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信托为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提供信托融资服务收取的佣金,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为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提供证券经纪业务、保荐承销、财务顾问服务、投

资咨询业务收入并收取相关费用,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期货为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提供期货业务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公司所属中航资本国际为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提供境外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

(四)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关联交易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向航空工业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所产生的关联交易(航空工业及其所属成员单位为承租人,中航租赁为出租人)。

(五)物业租赁

物业租赁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投资、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证券等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位于北京、深圳、西安、贵阳等地的物业。

(六)关联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关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信托、中航证券等所属子公司选定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中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作为保理业务客户,将其向下游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公司所属子公司或其设立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由公司所属子公司为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融资费、保理业务手续费等收入。

(七)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资金拆借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航空工业及其关联方借入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

国际从中航资信及其所属子公司拆入资金;中航资本国际向航空工业及其所属成员单位、中航资信及其所属公司拆出资金。

(八)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

中航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与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进行股份转让。

(九)开展收益凭证的债务融资业务

中航证券通过向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发行收益凭证进行债务融资。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财务公司业务

1、存款业务: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在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存款利率由中航财务与存款人协商确定,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2、贷款业务: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提供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贷款利率由中航财务与贷款人考虑期限、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3、委托贷款业务:航空工业所属成员单位通过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从中航工业取得的委托借款而收取的服务费,此项服务费率由中航财务与委托方按照行业惯例协商确

定。

4、业务开发服务: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因提高资金归集率、扩大业务规模而支付的业务开发服务费,由中航财务与航空工业参照商业银行业务开发费率确定。

5、保函业务: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开展保函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保函申请人资信状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6、承兑业务: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开展承兑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客户资信状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7、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中航财务选定集团内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作为保贴客户,与其签订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保贴协议约定,中航财务承诺在一定额度内,对于持有保贴客户出具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提供贴现融资服务。中航财务同时与商业银行合作,根据业务需要将部分保贴业务转移给商业银行办理贴现,并向商业银行收取业务手续费。中航财务转移给商业银行办理的,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性出具保贴函,保贴函是承诺对所转移贴现业务的商业承兑汇票承担到期承兑连带责任。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8、财务顾问业务: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提供债券发行咨询、投资咨询等服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由中航财务依据市场化原则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在直接租赁业务中发生的关联采购行为,其采购价格一般由承租人与租赁标的出售方(一般是供应商)协商确定,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只履行付款义务。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发生的关联采购行为,其采购价格一般由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考虑承租人的信用状况、租赁标的的变现难度等因素后,在租赁标的市场价格(评估价值)的基础上扣除一定的折扣后协商确定。

(三)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向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销售机电产品及其他服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信托为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提供信托融资服务收取的佣金与财务顾问费由中航信托依据市场化原则与筹资方协商确定。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为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提供证券经纪与投资银行服务收取的保荐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以及手续费佣金由中航证券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期货为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提供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公司所属中航资本国际为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提供境外金融服务,服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四)融资租赁

航空工业及所属子公司与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其融资租赁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一定比例(具体比例视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而定),由中航租赁与承租人协商确定。

(五)物业租赁

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与航空工业所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物业租赁行为,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六)关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信托、中航证券等所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申请人资信状况协商确定。

(七)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所属子公司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航空工业及其关联方、中航资信及子公司借款,其支付的委托贷款利率或资金成本参照银行同期市场利率协商确定。中航资本国际将资金借予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合营公司中航资信及其子公司周转使用,其借款利率参照当地同类业务(同期限、同币种)和项目资质按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八)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

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与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开展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份转让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九)开展收益凭证的债务融资业务

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与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开

展发行收益凭证进行债务融资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参考同一时期,银行同期限理财产品的市场收益率情况以及同期限券商收益凭证的收益水平,结合收益凭证产品的风险特征、认购起点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确定最终收益率。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益。同时,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聚文先生、赵宏伟先生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3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

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提高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各非金融类子公司在投资等待期内临时闲臵资金,特申请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日均余额人民币100亿元范围内批准购买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时各公司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综合流动性和收益性情况,按照品种期限进行配臵。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部分临时闲臵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中航资本及非金融类子公司在投资等待期内临时闲臵资金。

3、资金使用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0 亿元(含100亿元),上

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4、理财产品品种

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日均余额100亿范围内批准购买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时各公司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综合流动性和收益性情况,按照品种期限进行配臵。

二、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项资金需要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臵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本议案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 3月30日

议案四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拓宽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总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目的: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4、发行方式: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

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票据期限: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天(含

270天);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债券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 3月30 日

议案五

关于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核定及授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本部2021年财务预算,为保证公司本部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716 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委托贷款、并购贷款、表外融资、发债授信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 及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融资额 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 3月30 日

议案六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增资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增强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资本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落实战略目标,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或“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投资”)以自有资金200,000万元人民币向中航信托增资。

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前,中航信托将实施117,474.98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因此上述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中航信托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83,201.69万元。在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613.23万元。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009号航信大厦

3、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4、注册资本:465,726.71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8日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7、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98475840Y

8、经营范围: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人民币和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

中航信托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总资产164.61165.07153.69
负债总额25.3936.973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9.22128.10117.9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38.5335.7234.00
净利润19.8119.3918.48

注: 2018年至2020年的数据已经审计,并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0、中航信托在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613.23万元,其中中航投资出资额将由482,470.67万元增加到545,882.21万元,持股比例由82.73%增加至

84.42%。

二、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航投资与中航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主要条款包括:

(一)本次增资扩股规模及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1、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63,411.54万元。

2、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前,中航信托将实施117,474.98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因此上述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中航信托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83,201.69万元。在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613.23万元。

(二)增资方案

1、增资价格

本次增资价格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020253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并经国资有权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资产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扣减2020年四季度实施的2019年度分红金额,并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后,经增资方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为每股3.154元。

2、增资方认购增资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0,000.00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增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63,411.54 万元,其余约136,588.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 增资具体安排

增资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认缴增资额一次性足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本协议约定的增资到位时间与有权部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有权部门的要求为准,协议双方应当在有权部门批复所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增资。

(四) 公司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45,882.2184.42%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100,731.0215.58%
合计646,613.23100%

(五)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约定,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承诺的保证或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损失。

(六) 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本协议双方就本次增资完成了所有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2、本次增资扩股方案获得信托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七)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增资事项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的转型背景下,本次增资有利于中航信托切实提升发展质量,优化业务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符合监管机构对加强信托公司风险防范与处臵能力的审慎监管要求。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尚须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批准后方可实施,该等呈报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及获批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变化及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导致的风险,中航信托将坚持稳健经营,健全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严格防范相关风险。

本议案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 3月30 日

议案七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规定的适用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公司拟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涉及内容如下:

一、本次债券品种、发行方案和期限

调整前:

(二)本次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

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调整后:

(二)本次债券品种、发行方案和期限

本次债券发行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本次债券在具体发行前备案阶段明确当期发行的具体品种、发行方案、期限和募集资金用途等。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发行方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除上述修订外,《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本议案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 3月30 日

议案八

关于2021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到期,公司经综合考虑,2021年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龙娇,200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昊阳,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8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6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保持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于2017年-2020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中审众环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沟通情况

中审众环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公司经综合考虑,拟聘任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众环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大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大华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

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 3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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