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9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芳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避免同业竞争向关联方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
二、通过《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