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于2021年08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一汽富维东阳公司安徽基地项目投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采用自有资金投资23,040万元,在安徽省合肥市成立全资子公司: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安徽)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建设年生产能力为40万辆份车身外饰件产品的工厂,包括注塑、涂装、装配等工艺。本次华东地区新工厂的建立,将丰富公司外饰板块在全国的战略布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