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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瑜,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曾任北京住宅建设开发集团总公司技术员、主任、项目经理,香江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部经理,威宁谢中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咨询顾问,2000年6月至2019年6月任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6月至今任北京中指讯博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中指控股CEO兼总裁,2019年12月至今兼任北京中指信息技术研究院执行董事兼经理。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其中1次为现场会议,5次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表:

届次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备注
董事会次数(次)(次)(次)
第八届黄瑜6600其中1次现场会议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就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投融资等各方面情况,与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议案发表声明和意见;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我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三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运作规范。2023年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缺席 (次)
黄瑜0120

2023年我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情况。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审计的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听取公司管理层、会计师关于业绩情况和审计情况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我转述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2023年度,我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2、公司管理层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沟通,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及时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作出独立判断,并对公司相关业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对公司2023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1、对《关于2023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对外融资,支持公司发展。担保费费率不高于0.8%,接近市场担保费率的低限,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2、对《关于2023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华远集团提供周转资金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资金使用费收取原则合理,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我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必要查验,并审核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远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核制度,对外担保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本报告期内,除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新都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提供的阶段性担保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的各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的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继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核通过的薪酬标准执行。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我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和应有的履职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同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38万元。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综合考虑了

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做出的承诺做了梳理,承诺已及时履行。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53项,定期报告4项,公司信息披露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保持与公司信息来源部门的交流和沟通,促使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为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

(十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3年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公司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39.44亿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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