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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中国海防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有关会议,认真检查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等状况,监督公司治理和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依法独立履行监督、检查、审议等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内容
12020年4月2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确认2019年度为子公司担保情况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2020年7月20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32020年7月3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2020年8月1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0年8月26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0年10月29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向其子公司北京北方喜利得产品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出席、列席了公司 2020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阅了相应会议的会议材料,对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内控机制运行良好。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全年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健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向大股东输送利益

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及运行状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涵盖了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和层面,切实保障了公司规范稳健运营。公司目前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充分执行及监督的有效。2020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强

化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切实落实监督职能,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提高专业水平,确保公司内部监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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